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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三段论证明“同性恋作为婚姻是人类文明的退步” 2015-07-04 03:46:38
用形式逻辑的三段论证明“同性恋作为婚姻是人类文明的退步”


大前提:

在人类历史上,人的性生活曾出现过许多形式,如母系制,父系制,异性相交,乱伦,人畜杂交,同性相交,等等许多种。而最健康,最稳定,最文明,的人类性行为,作为社会细胞的组成,家庭,既应该也已经,只保持一种被大多数人认可和接受的形式,既,作为唯一合法的,只满足社会多数人需要的形式。

这唯一满足多数人的社会需要,以人类性行为所依据的婚姻,其社会合法性组成的家庭,应该仅仅根据两个标准:

1) 人的性行为必须保持人类健康繁衍;
2) 人的性行为必须作为人类文明稳定前进的社会细胞,既以“婚姻”的法律形式固定为“家庭”。

唯一一种能被社会多数人接受,最可以“1) 保持人类健康繁衍,和 2)作为人类文明稳定前进的社会细胞”,既在婚姻的家庭中所要求的性行为,也就是,在一夫一妻制作为社会细胞的婚姻所组成的家庭,中的性行为,才被制定为人类社会进化中的合法婚姻,而保持下来到当今的时代。

小前提:

同性恋的性行为曾经在人类历史的野蛮时期出现过。它不符合 1) 最可以保持人类健康繁衍,也不符合, 2) 作为人类文明稳定前进的社会细胞形式。同性恋,作为以婚姻结为家庭的形式的选择标准,而在人类婚姻历史的文明进化过程中早已被淘汰掉了。因为它在人类婚姻文明进化的历史上不适合被定义为多数人能接受和唯一合法的婚姻形式。

结论:

因为同性恋作为婚姻组成的家庭,不是人类社会文明进化,以婚姻形式组成家庭,作为最佳社会细胞的选择。一夫一妻制的家庭,被制定为人类社会最文明形式的唯一合法婚姻,必须排除基于他形式的,仅根据少数和个别人的需要,所形成的婚姻所组成的家庭,例如同性恋,中的性行为作为人类社会的基础组成细胞。基于上述,法律如果确定“同性恋婚姻”,那么“同性恋作为婚姻是人类文明的退步”。

(证毕)



浏览(1313) (6) 评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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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广东人. 留言时间:2015-07-05 11:33:21
也许不少同人是由先天基因所决定的,部分受环境影响。从科学自然进化来看,这种绝断后代的基因错误表达,不是进化的结果。明显的,也不可能是今后进化的方向,至少现在科学不认如此。从宗教角度看,上帝创造完美的人没有这种模式,同人是非正常的。基因错误表达并非罕见,各种疾病如自闭症癌症都有其基因原由。对待病人,给予关爱,是人类文明进化的表现。也许当今不应视同人为病人,但性取向不正常如前所述,是明显的。纠正这种错误,几十年几百年后随着医学基因技术发展,也是可能的。是不是应该放弃这种努力?

婚姻和家庭是人类文明发展出的,也是宗教上帝造就的基本模式。作为性,繁殖和培养后代的最基础单元,为此社会给予其经济上社会活动上最基本共同体地位(共享财产保险遗产责任等)。作为社会的基础操作单元,婚姻因而赋予其“神圣”“圣洁”色彩。提升一种非正常的模式为正常,充斥劣质于优质中,非但降低优质的价值,也可能导致优质败坏甚至崩溃。历史上罗马帝国的衰败是从赠与所有普通外省籍民众罗马公民开始,希腊衰败也是由伯里克利时代后平民领袖掌权民碎主义盛行开始。西方近代从文艺复兴发掘希腊罗马开始,经启蒙到法国大革命,十月革命,至新近民主普及每个西方民众,甚至企图推广至发展中国家每个人,其过程中一而再,再而三,以劣质充斥优质,甚至排斥压制优质,杀富济贫,弃仁取暴,恢复古罗马的传统,以“人欲”取代“人性”。虽然最高法院一两次判决还不致于导致衰败,其发展趋势,是熟知罗马希腊历史之人不能不担忧的。

天赋人权,这里“天”最开始是基督教里的上帝,虽然基督徒并不剥夺非正常人的在正常状况下的权力,但是上帝创造人并不给予人在非正常状态的权力,不然就没有那么多法律和道德。在自然法则中,这部人脱离正常人是无法生存繁衍下去的,何以要求在婚姻中同等权利。

以上似乎有点像社会进化论纳粹观点,然而巨大的不同是,自由主义者提倡自由,可以自由选择,因限制垄断和专制,还可以自由发展。当然当垄断专制限制发展,革命甚至暴力革命也有其正当性。自由主义不会靠武力消灭弱式,甚至保护弱者,因为强者都是从弱变强,社会从而不断更新。英美民主,工业化和现代化就是这样的发展过程。然而有多少支流可能发展到主流,有多产品商品企业人类生话方式在竞争中失败,支流直到发展成主流前,主流不能降低自已,不然衰败是可能发生的。作为人,或者教徒的要求只会越来越高,然后社会方能发展,人类方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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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艺萌 留言时间:2015-07-05 06:52:27
中博,我一点儿不懂什么论证或范例。哲学更是一窍不通。我是异性恋,纯粹是基于旁观者的感性的认识谈谈个人的看法。我觉得看到同性恋问题大众是否应该接受和认可,不应以仅仅是因其属于个别现象而加以否认它存在的合法性。而应该看它受否对社会和其他人有危害。像公共场合吸烟,就应该禁止。醉酒驾车也是,因为它们危害了其他人的利益。而同性恋对别人并无危害。为什么我们不能给他们以尊重呢。这反而符合人性而且可以让社会更加安定。 设想一个人因为不喜欢异性却和异性结了婚,内心非常痛苦, 继而冷落配偶,在外面找同性交往。最后抛家弃子。你觉得是不是我们的干涉实际上害了他们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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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ia 留言时间:2015-07-05 04:14:52
兔兔,别人爱怎么恋是别人的自由,与你又何干?国人好管别人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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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re 留言时间:2015-07-05 01:18:42
“你这里的形式逻辑,符合逻辑的形式,“蛋”并不合逻辑。
关键是大前提,这必须是公理,或者在一个圈子内被公认的信条。”

欢迎阿妞!
具体说说,您这话根据是什么?为什么“蛋”不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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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5-07-04 22:28:04
哈哈,楼主好。
你这里的形式逻辑,符合逻辑的形式,“蛋”并不合逻辑。
关键是大前提,这必须是公理,或者在一个圈子内被公认的信条。
比如说,
人总是要死的。阿妞是人,因此阿妞总会要死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不同意,俺老公也没法反对。

再比如说,你在教会里布道:
上帝是全能的,上帝会拯救一切罪人。
同性恋是罪人,上帝会拯救他们。他们一定会被上帝拯救。

教友一定同意你的逻辑与推理。哲学老师也会同意你的论证符合逻辑。

但是,伊斯兰教阿訇不同意。他说只有真主才是全能的。上帝是假的。
阿訇的布道是:
真主善恶分明。一切邪恶都是魔鬼的化身。
邪恶的同性恋是魔鬼的化身。
真主会让同性恋下地狱。

共产党也不同意。他们说,
没有什么上帝,只有毛主席是大救星。
同性恋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可以被改造教育好。
所以,毛主席要把他们送去劳动教育改造,成为王铁人或者铁姑娘。


你不能说他们都不符合形式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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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5-07-04 12:05:24
另外,你这里有一个你自己大概没有意识的最大问题,即论点与论据没有关系。
你的论点是关于同性恋婚姻,但你的论据的出发点是关于同性恋性行为,而婚姻与性行为是没有必然联系的,比如没有性行为也是可以结婚的,法律并不禁止。
而如果论点与论据没有关系,如何使用形式逻辑?
你其实不懂的是,婚姻仅仅是个体现对家庭的经济责任的东西,并没有其他的意义,比如与性行为,与爱情,与生育等都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因为可以很容易从不论法律上或者是现实生活中找到你的观点的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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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5-07-04 11:15:53
你这里的所谓两个前提就是错的,如果能推出合理的结论,不论几段论。
人类与动物最大的不同之一就是其性活动与生育没有必然联系,因此你这里的“人的性行为必须保持人类健康繁衍;”根本就是不成立的。
这个概念可以很简单证明,动物只有在发情期才会性交,而人类不是这样。从本质上讲,人类的性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追求快乐。
那么你说这与生育有什么必然联系。
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你的前提成立,那么避孕这个概念就不应该存在。
你这里的所谓“逻辑前提”,根本就是对人类社会的特殊性不知道,而是用动物的表现类参照的方式,这是过去宗教界的方式,因此女人就是个生育工具的概念,和不需避孕的做法在宗教黑暗时期就是合理的。
你第二个“前提”就干脆是很荒谬了,实际上等于用法律的形式定义性行为的合法性,这就连宗教黑暗时期都不如了,当时不过是"推荐“性行为方式,比如所谓的”传教士“方式,但没有到禁止其他性行为方式的程度。
你这个概念等于把整个性亚文化都列入非法了,人类任何社会都没有能做到这一点。我觉得这是你至少缺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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