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查大爆炸,十個無法迴避的問題
解濱
8月16日,李克強在天津說,8·12火災爆炸事故涉及到的失職瀆職和違法違章行為,一定要徹查追責,公布所有調查結果,給死難者家屬一個交代,給天津市民一個交代,給全國人民一個交代,給歷史一個交代。
《人民日報》聲稱,中央連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計劃這樣的大案都要一查到底、公開處理,還有什麼必要對一起安全事故有所保留和隱瞞?又怎麼可能“官官相護”。
我相信李克強總理的真誠和決心,就和我過去相信溫家寶、朱鎔基一樣。 可是過去幾十年中國發生過不知多少起重大災難性事故,從克拉瑪依大火到溫州動車相撞事件,從上海外灘新年夜踩踏事件到“東方之星”沉船事件,請問有任何一件重大事故得到徹查,公布所有的調查結果,給人民一個清楚的交代嗎? 到底有沒有“官官相護”?
什麼叫“徹查追責”呢? 誰都知道,在某個神秘的天朝,這是可大可小、可松可緊、可寬可嚴、可上可下的。 這種事情,既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可以一絲不苟、絲絲緊扣、一追到底。 那麼您認為這一次的追查會是哪一種情況呢?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天朝的父母官們對於“自己人”多有詩人般的情懷,偉人般的胸懷,情人般的襟懷。
這一次會幡然醒悟嗎?
徹查追責,首先就要對這一災難的所有的細節搞的一清二楚,不放過任何一個有責任的官員,不包庇任何一位既得利益者,不忽略任何一個細節,否則就是走過場,否則就很容易翻案,否則就乾脆別查! 這裡有成百上千個問題要回答。 我只在這裡列舉這千百個問題中的十個。 這些都不是難題偏題怪題,如果連這麼簡單的問題都回答不了,那就不要再演戲了!
第一個問題:到底誰是海瑞國際的真正老闆或控股人? 大爆炸第七天了,到現在也不見公司的頭站出來表個態,向那些仍然流離失所的災民和那些身負重傷的傷員以及那些不幸死難的人們的家屬做一番交代。
起碼打躬作揖認個錯賠個罪是應該的吧。 死傷了那麼多的人,方圓幾公里的地方都給毀了,最關鍵的人卻都“失聯”,藏貓貓打醬油去了, 這是人做的事情嗎? 要查出公司的頭並不難,據傳已經逮捕好幾位了。
問題的關鍵是找出公司的實際控股人和大老闆。 這裡面的貓膩,你懂的。 過去30多年來,聰明能幹的中國人為了升官發財做出了許多驚天地泣鬼神的重大發明,這其中的一個發明就是把真正的大老闆包藏起來,讓幾個小嘍羅拋頭露面。
大老闆的所做的事情就是在高層打通關節,理順關係,搞定一切麻煩。 好在這早已不是潛規則,而是明規則,線索還是很多的。 要是連這都查不出來,這國家就真的沒救了。
第二個問題:到底是什麼化學材料造成的大爆炸? 這個問題對於調查事情原委十分重要。 要查這個也不難。 到爆炸中心的各處搜集一些土壤樣品,然後進行化驗分析。 每一樣易爆物爆炸後產生的化學物質是不一樣的。
分析這些土壤樣品的化學物質後就可以查出是哪一種化學品造成的大爆炸。 雖然當時倉庫里儲存了許多種化學材料,但並不是每一種都是易爆的。 而且那種造成大爆炸的化學產品一定數量極大,多達幾十噸。
查出來這種化學品,去看看他們是如何管理和運輸的,就開始揭開內幕了。 根據對十幾個現場視頻和聲音的分析,我不認為電火石是大爆炸的爆炸物。
第三個問題: 大爆炸是如何引發的? 光有爆炸物還不行,究竟是什麼樣品集裝箱裡面的。
大多數爆炸物,甚至包括TNT,都不是很容易爆炸的,即使你把那些爆炸物弄到火爐子上烤,也未必會爆炸。 要使其爆炸就需要引信。
如果沒有引信,那也必須有另外一種易爆品先產生爆炸,然後引發這些化學品爆炸。 那麼,究竟是什麼化學品最先爆炸然後觸發大爆炸的呢? 瑞海是如果儲存和保管那些易爆物品的呢? 查出談對於易爆化學品的管理方法,是揭開大爆炸這個謎的關鍵。
第四個問題:是哪些公司生產那些爆炸物以及易爆化學品的? 找出這些公司,將有助於搞清楚大爆炸的真相。 雖然公司記錄可能已經被炸毀了,但搞清這個不是很困難的事情。爆炸現場肯定還有被炸毀的集裝箱的殘骸。
根據對殘骸上的殘留的化學物質的化驗分析,可以找到裝載易爆化學品以及大爆炸的材料的集裝箱。 下一步就是找到集裝箱的箱號。 集裝箱箱號由11位編碼組成,第一部分由4位英文字母組成。前三位代碼 (Owner Code) 主要說明箱主、經營人,第四位代碼說明集裝箱的類型。 第二部分由6位數字組成。是箱體註冊碼(Registration Code),用於一個集裝箱箱體持有的唯一標識。第三部分為校驗碼(Check Digit)由前4位字母和6位數字經過校驗規則運算得到。 根據集裝箱的箱號可以查到貨主是誰以及運輸公司是哪一個。 從這些單位可以打聽到以往的貨流量,以及瑞海國際以往管理易爆物以及爆炸品的方法。
第五個問題:一開始是誰最先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後又是如何處理的? 之所以要提問這個問題,是因為假如在問題出現的最早的幾十分鐘內如果處理得當,這一場大災難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如果瑞海的具體當事人已經在大爆炸後死去,那可以造訪消防隊接電話的和公安局接報警電話的,從他們那裡打聽當時的情況。 當事人當時如果處理不得當,當然會使事故升級,最後釀成大禍。
這個問題可以告訴我們,瑞海國際到底有沒有安全操作程序以及對付緊急事件的程序。
第六個問題: 瑞海國際對員工究竟有沒有進行定期的員工安全培訓和安全訓練? 有沒有安全程序和安全規章制度,是問題的一個方面,有沒有按照程序和規章制度去做,是另外一個側面。
對員工是不是經常進行安全規章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教育和安全程序培訓? 這是很容易通過存活下來的員工口中問出來的。 再好的規章制度,如果沒人知道,沒人去檢查落實,毫無用處。 安全程序是需要經常培訓和演練的,否則啥用也沒有。
雖然這比喝酒難,但卻可以在關鍵時刻保命
第七個問題:政府是如何監管瑞海國際的安全措施的? 定期檢查相關單位、公司或組織機構的落實安全法規的情況,這是中國相關的監管部門的職責。 政府每一次例行檢查都應該有詳細的記錄。 根據這些記錄大致可以看出來瑞海的安全薄弱環節有哪些。
如果檢查記錄缺失或者記錄的不夠詳盡,或者從來沒有發現任何問題,這都可以作為政府監管失職的考慮。
第八個問題:究竟是誰批准把那個危險品物流公司建在距離居民區那麼近的地方的?
誰批準的,誰就要進監獄接受審判! 如果是集體批準的,那麼集體都要接受審判,都要判刑! 我相信,瑞海的選址是確實瞞過了當地居民的。 這個貓膩是誰搞的? 上層的關係是誰打通的? 不要跟我說那是兩個臨時工干的。 這個問題如果不搞清楚,就乾脆啥也不要查了。
第九個問題: 大爆炸發生後,究竟是哪些人在指揮整個救援和應急工作的? 是哪些人參加最先的事故調查工作的? 每一個人具體地都說了什麼? 有沒有誰在救援、應急和事故調查過程中刻意避免什麼,包庇什麼,袒護什麼,阻攔什麼,並且建議銷毀什麼? 今天已是大爆炸後的“頭七”,可是究竟指揮班子裡是哪些人在負責,都沒有一個具體明確的交代,而在前面說話最多的是天津市黨委宣傳部長。
這不是在搞笑吧。 為什麼那幾位負責指揮救災和領導善後工作的不敢出來直接面對記者面對公眾? 歷史的經驗告訴中國人民,不管發生任何危機或事故,官官相護這種事情總是一秒鐘也不耽誤就開始發生了。
第十個問題:究竟誰該為天津大爆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埋單? 瑞海是一家私人企業。 私人企業闖下的大禍,到底是誰為其埋單? 這個問題應該毫無爭議吧。 幾年前美國的一家石油公司在墨西哥灣的一個鑽井台發生爆炸,石油泄漏造成大面積污染,那個石油公司賠償了200億美元! 這一次瑞海所造成的損失大概不會少於上百億人民幣。 那麼,誰負責理賠? 誰負責重建? 不要跟我說國家應該埋單。 國家哪來的錢? 那還不是人民的血汗、納稅人的真金白銀? 憑什麼人民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為貪官污吏、黑心土豪埋單? 前幾天海外一家被某黨收買的媒體就已經吹風,認為這一次中國政府還是應該為瑞海的罪惡埋單。
呸! 這年頭哪個小貪官家裡不能搜出幾千萬? 我把話放在這裡:假如這一次中國政府真的下決心了要徹查瑞海大爆炸,那麼那些被查出來的大大小小的官員、土豪們的賬戶上的財產,加起來肯定還不止100億! 要賠,就把他們的財產全部沒收,用這筆錢賠償那些死難者的家屬和受傷的人們,用這筆錢清理廢墟、重建那些被摧毀的建築物、理賠那些被燒毀炸毀的所有物資。 不要再讓人民為罪犯埋單了!
以上是我的十個問題。 您接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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