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布废除旧历改用阳历(即公历),用民国纪年。并决定以公元1912年1月1日为民国元年1月1日。1月1日叫新年(俗称阳历年)。
但民间习惯于中华民族过了三千多年的新年,仍按传统沿用旧历即夏历,在1912年2月18日(壬子年正月初一)过传统新年(俗称阴历年),其他传统节日也照旧。
有鉴于此,1913年(民国二年)7月,当时北京政府内务总长向大总统袁世凯呈上一份四时节假的报告,称:“我国旧俗,每年四时令节,即应明文规定,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都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假一日。”
不知何故,袁世凯只批准以正月初一为“春节”,同意“春节”例行放假,次年(1914年)起开始施行。自此夏历岁首不再称元旦,而称“春节”。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同时,采用世界通用的公元纪年。为了区分阳历和阴历两个“年”,又因一年24节气的“立春”恰在夏历年的前后,故把阳历一月一日称为“元旦”,夏历正月初一正式改称“春节”。看重中华民族传统习俗和文化,“春节”仍是我国最重要的节日。
若从1913年(民国二年)袁世凯批准以正月初一为“春节”算起,迄今已103年;若从1914年“春节”之名正式使用算起,迄今为1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