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令计划被判刑之际,海外媒体传出中国国家副主席李源潮被抓的消息。在上个星期五,中共党庆的时候,他还高调露面,参加党庆,才三四天功夫,就传出他出事(虽然以前传了很久),还是令人怀疑,而且主要是《博讯》和《明镜》这一类亲江媒体,尤其是在令计划被判之际,更值得怀疑。 李潮源与过去的周永康,薄熙来,和今天的令计划都不同,他有国家副主席的身份。国家副元首,是全国人大直接选出来的,而且是唯一的国家副主席。根据一般通行惯例,享有司法豁免权。 这让我想起当年的刘少奇,被批斗的时候,一手拿着宪法,一手拿着党章的场面。他说他是国家主席,受宪法保护。当然,在那个年代,国家的宪法没有能保护他。 时隔五十年,国家副主席被抓,同样受宪法保护。问题是宪法保护得了李源潮吗? 我相信,如果李真的被查被抓,和五十年前的刘少奇还是不一样的。习近平不是当年的毛泽东,李源潮也不是当年的刘少奇,中国的老百姓也不是当年的老百姓。时代还是在进步。人们一定会对公然违背宪法,产生怀疑。 李源潮作为国家副元首,在习近平出国或者生病或者请假期间,根据宪法,是代国家主席的不二人选。如果习近平有什么意外死亡或者被弹核下台,李就会依据宪法继任国家主席。因此,李源潮是不可以轻易受到司法审判的。如果李的宪政权利被剥夺,那么受益人是习近平。 最近巴西就出现类似的情况。巴西女总统被弹核,她的副总统就继任总统。试问巴西女总统在任时可以随便把她的副手抓起来问罪吗?如果可以的话,她早就那么干了。 当然,巴西是民主国家,中国专制。但习近平也不可以这么明目张胆的违宪呀。那样会制造宪政危机的,习近平的政治对手正等着他自己钻进宪政危机的笼子里呢。 习近平的政敌也不是那么好惹的。一般而言,普通的人大代表,政协副主席,或者卸任的官员,都不会引起宪政危机。但是在任的国家副主席被抓,不是闹着玩的。当年的刘少奇的案子还可以再来一次吗? 呵呵,当然,这也是考验习近平先生有没有宪政常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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