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被捕的事感觉有冲击,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仔细一看,原来罪名是违反了美国制裁伊朗条列。 可细细一想,还是细思极恐---因为美国法律居然可以运用于中国人! 这又不是一般意义的刑事案件---那是有普世意义的。比如杀人。 如此可行,那现在大家说中国的反分裂法可以运用到美国人身上,巴拉巴拉。 那中国不妨再出个什么,直接把川普抓起来关他三十年如何呢? 那不是我们中国人全部奴隶么?不过,奇怪归奇怪,好像这么多年就是这么过来的?拿美国条列马首是瞻,就是美国人可以抓中国任何人,任意判。也是,国内年轻人对NBA如数家珍。对美国垃圾食品,饮料,游乐,名字。。。顶礼膜拜。 当然美国可以惩罚任何不喜欢的公司,但那是生意上的事情,双方对等,而不能涉及个人身体自由啊!真殖民地啊? 法律条款常常密密麻麻,如何解释又非常自由。我以前公司的股票,放在公司里,价格跌的厉害,按理就是赶快拿出来。但是怎么拿出来?他密密麻麻寄来大量文件,研究透花的力气还不值这个股票!只能放弃。几万灰飞烟灭。 现在中国可以争辩的竟只能是没有违反。可笑的还是孟的律师说任正非耻于认这个女儿,这不是自拆台脚么?偶想,如果任来加,当然也抓,这律师肯定就说孟耻于认这个老爸了。 父皇!儿臣赤胆忠心!可这如何说的清?说你违反,美国法官当然铁定裁决同意。窝囊死了。根本就是赤裸裸战争行为。如果孟美国绿卡,则可能多少有点灰色,因为国家法律可能对永久居民有束缚力。不能因为美国军力强大,就可以这样。不是说宁愿站着。。。巴拉巴拉。真把老毛的脸都丢完了。国歌全白唱了。强国梦?强国奴差不多。如果没有强国梦,比如中国如果还是极弱,孟非常安全。 而且注意到孟和加拿大联系非常密切,家人全加拿大,如果去掉中国国籍,完全就是地地道道加拿大人,可这丝毫没有阻止加人对其下手。 文毕上图书馆,对面上网朋友大声打电话。。。按理不允许,可老外胆子就是大!边上白人老太和我抱怨,偶说乱穿马路,不买车票。。。不都你们这些人吗?偶没有说睡马路算客气了。。。她说那打电话的那么疯狂是不是磕了药?也是,磕药也是你们么。偶站起来,凶神恶煞指他,丫楞了一下,放低声音,可很快恢复原样了。路过一个图书管理员,老太向小女孩抱怨,偶的英语只能做肢体支持了。没想到女孩微笑离开,竟然没有如何处置!大吃一惊。。。还好不是偶出头,不然气死偶了。。。想过去揍他,可要绕一大圈!可现在管理员不管,偶有啥权力呢?或许没有欧的肢体表态,难说女孩会上去干预? 想了一下,真正说到底,这种厮。和睡马路的,給孟开逮捕令的,其实都是一路货,就是胆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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