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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蜜蜂剧场  
既已化云聚天穹,何又成雨洒西东?落地入土润苍生,飞天志在搭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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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的深入思考 2013-05-09 18:27:37

朱令案的投毒时间网友们已经清楚了,但是许多网友分享认为投毒地点“一定在女生宿舍内”所以“一定是同宿舍女生作案”——因为清华女生宿舍有楼卫,所以排除男性作案的可能性。

投毒地点必然是宿舍吗?蜜蜂认为投毒者在自己宿舍投毒,不是清华女生的智力设计——除非能证明自己不会被怀疑;

除宿舍外,学生生活范围其实蛮大的,学院在北京的北京人更是如此——家庭环境、亲戚朋友、饭店旅馆、留宿过夜等可想而知。女生还包括到男朋友处,呵呵!所以,上面两条不是唯一投毒地点。

一定是女生作案吗?不一定!男生进女生宿舍是常事,至少蜜蜂进过自己学院和许多个学院女生宿舍并且多次长时间停留(泡妞啊!)呵呵!都不是翻窗户滴!是正二八经登记进去的。

所以说:男生也有作案机会——如果是朱令的男朋友来了,或者本地人经常来往,谁能阻拦呢?大家都会自动回避。

投毒地点“一定在女生宿舍内”“一定是女生作案”。不是唯一确定的地点人物,只是许多可以怀疑的地点人物而已。

再就是毒药铊,获得的渠道清华实验室也不是唯一,起码可以在许多实验室找到,北京有多大?有多少化学实验室和不公开的地方?如果是有心人自会做有心事,你查得过来么。

再有最重要的是“动机,”动机问题——嫉妒也不是唯一,蜜蜂以为:刑事案件凡是涉及女性,首先要考虑性侵,然后要深入调查结交的男性,包括短期交往、轻松拒绝、暗恋追求等。

人类犯罪无论智力其动机都是极其原始的!所以,现在网络流传出朱令的男性朋友和恋爱、失恋、暗恋、被拒绝追求等男性,都有可能投毒杀她。

蜜蜂认为:孙维只是其中一名被嫌疑的、同学和同宿舍的几位也有嫌疑、她周围的男生、男教师、男性关系密切者,包括她最爱恋的男性、都是重要的嫌疑人。比如那个互联网专家姓贝的,呵呵,当然应该是嫌疑人之一,他为何有那么多谎言呢?!

网友们希望“水落石出见青天”当然也是蜜蜂的愿望,还法律的尊严、还北京警察叔叔的名誉、还嫌疑人的清白、还受害者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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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0 19:41:34
某些人一开口,就自觉站到党和政府的立场,帮着维稳。这些人是干什么的,大家心知肚明。

~~~~~~~~~~~~~~~~

知道你是不高兴蜜蜂的客人,万维博客观点不同是很正常的,这里就是个园地,来休憩的。同样——来这里搞反共反政府的勾当,是惹是生非的。

这些人是干什么的,大家心知肚明。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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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0 19:34:24
小八字胡的爹和络腮胡的儿,都挺酷。
~~~~~~~~~~~~~~

呵呵!你喜欢就好!

其实这篇文章在万维已经发表第三次了,第一次在另外一个博客,后来忘记密码进不去了;第二次是错误地认为超过时间了,在这个博客发表了;

网管说“还有三个月时间,”哈哈!笑人。蜜蜂搞错了,就寄给他们了。

不是很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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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0 19:27:57
海天博好!

蜜蜂这里不是跟你的见解对立,只是在看了许多文章之后的一些想法。

万维这里最大的问题是先入为主,润涛阎的网站开始的讨论引导了主流舆论。他的文章太政治化,不利于分析和推的政府重新调查或者作为。

你的文章开始了讨论的理性,所以后来的讨论其实比较正常。

不知道尼罗河的文章你认为如何,他轻易不会抛出观点的,而且是作了许多功课的,但是,很多人不愿意看到不同意见。

不同意见就是党和政府的立场——就是他们一贯在万维造成冲突的说法。蜜蜂自己清楚自己该站的立场,还要别人规划吗?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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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天之间 留言时间:2013-05-10 18:56:12
花博好!一进来先下一跳,怎么说我破坏了讨论环境呢?昨天那篇“案情解说”纯系转贴,里面的内容又多,我才关闭了评论。这不挺好,大家都自己发文畅所欲言,何必挤在跟贴评论里呢?你前次的大力支持,心里都记着呢!

你上面提到,“她说的关键被蜜蜂推翻了:宿舍不是唯一的地点、同学不是唯一的人物、毒品获得不是唯一清华、因为你没有确凿的证据了,可能就不得不被罪犯逃脱。” 我可没有直接分析过案情,我说过的是“朱令这案子的基础肯定在于确认,能拿到铊的人群和能有条件对朱令下毒的人群之间,交集极小甚至是唯一的。这肯定需要非常细致的证明。”

花博这篇博文里提出的辩论点,我觉得在那篇“案情解说”里都有针对性的举证,当然是否能让人们都信服是另一码事。顺着你的思路走,就该成不可知论了。

BTW,你那篇“当好父亲当好儿子都不容易”的博文真赞!小八字胡的爹和络腮胡的儿,都挺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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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3-05-10 16:33:12
花蜜蜂博主您误会了,我这个“某些人”没指您啊。你怀疑谁不怀疑谁都是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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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0 16:02:37
http://blog.creaders.net/nile/

这个是尼罗河的博客关于朱令案的文章。

蜜蜂在海天博的文章评论,已经说明了自己的观点:这个案件还是需要等待北京警察和政府有关部门公布。

如果你觉得不是这样,你就照你认为正确的方式去做。

虽然讨论了19年了,蜜蜂的观点都是陈旧不堪了,案子已经破了,网络的讨论都是多余的了?不能跟你们的观点不同,要不然就是跟党在一起维护稳定.呵呵!

你们不说这些废话蜜蜂还看你们正常,你们说这些废话,蜜蜂就认为你们政治目标太明确了。

你们好不容易找到这个机会啊!

哈哈!

蜜蜂会采取自己的办法去帮助别人,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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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3-05-10 15:19:19
关心朱令的朋友们,推荐各位去看看海天之间网友的博文: http://blog.creaders.net/url169/user_blog_diary.php?did=147970

其中给出了链接,朱令原有律师张捷对案情的详细解说。

看过之后,再来思考吧。

想为朱令捐款的,海天之间网友的博文也给了“帮助朱令基金会”的链接。

母亲节到了,想对朱令母亲表示慰问的朋友们,海天之间网友的博文也给了“母亲节祝福签名给朱令妈妈的链接。

关心朱令,未见得一定要捐款,去白宫网站签名破十万,迫使白宫表态,也是一种帮助。其实,我本人根本不在乎白宫能起什么作用,但是签名破十万立即带来的作用就是,中国政府解禁了国内网上跟朱令案相关的敏感词,官方媒体开始关注朱令,采访朱令家人,并且呼吁北京警方公开透明办案信息。

关心朱令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把海天之间网友博文的链接转发给亲友:

http://blog.creaders.net/url169/user_blog_diary.php?did=147970


某些人一开口,就自觉站到党和政府的立场,帮着维稳。这些人是干什么的,大家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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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熊的博客 留言时间:2013-05-10 11:00:38
对贝志城的怀疑,可以对他做如下的调查。如他提供的反馈信息中的某国某位医生,询问该医生是否做过此事。这当然要POLICE方面做了。调查一,两列足以。帮助人,还要受怀疑。多年前,南京有个姓彭的青年救老太太,反被诬告是他撞伤的事件。这个事件的影响极坏,遍及全国,以致老人跌倒没人敢扶,敢救。我不希望老太太事件发展影响到朱令中毒的判断。大家关心朱令,说明人间还有真情在。
非常同意你的说法,还是看看如何做些具体的捐助吧。我是在雨露的博文后,用PAYPAL的方式,向一个 helpzhuling-woner@yahoogroup.com 捐款的。还有帮助朱令的网站。总之,不论朱令走到哪里,凡是有中国人的地方,她都能够得到帮助。在这点上我们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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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熊的博客 留言时间:2013-05-10 10:28:01
蜜蜂和NILE,你们的新思维是从何时开始的?是从这次网上大家关注朱令事件开始的?还是从1995年开始的?若从最近才开始的,那就要疑问了19年了,国内那么多人都是白痴呀?他们不会想到吗?这就好比一道数学界的 歌德巴赫猜想,很多人都人为自己做出了贡献,其实只是进入了误区。人的思维就是这样,你可能是这几天才想这个问题,人家专家向这个问题已经好几年了。你们提的问题,已经被排除了。

刚才提到,【清新如风】假设的生日PARTY,一个是朱令的生日,一个是贝志城的生日。你说这不说明他们在一起吃吃喝喝了吗?这是事实吗?发生了吗?朱令参加过贝志城的生日PARTY吗?贝志城参加过朱令的生日PARTY吗?这是发生过吗?
【清新如风】的假设是3月2日,朱令参加贝志城的生日PARTY,被下毒。那样的话,口服的症状的出现不会拖到3月6日以后。

根据朱令的中毒症状,从眼短期失明,头发大量脱落,腹痛等等,第一次中毒现象。公安的判断是铊手就在身边。从以后失窃的朱令的物品来看,正是这些物证失窃。所以,把范围缩小是一大进步。而你们的假设是扩大,是新思路。是最先帮助朱令的贝志城。

我是1995年底出国的。在1995年中就知道这些事情。用联机检索的方法去检索文献从1994年期就做。我相信贝志城的做法和诚意。对NILE的检索没有得到发聩,也不奇怪。发聩的信息中,有一些是教科书中的内容也不奇怪。那时国内和国际的差距就在INTERNET 的利用。人家用教科书上的语言回答正说明严谨。NILE的怀疑我不作评论。

总之,我认为结论已经有了。目前的障碍在国内的政治阻碍。公安是只对上边负责,而不会对下边负责的。真正的突破在政治方面而不会是扩大思路上。我们讨论的往往是一些技术细节,或一些思路方向。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在我们所说的题外话。题外话出现了突破,小问题就不值得一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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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0 10:09:14
香椿树好!

是这样。如果不能相信北京警察叔叔和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其他都是白扯,我们能做的非常有限。

还是呼吁找一个好的途径捐献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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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椿树 留言时间:2013-05-10 09:25:58
支持蜜蜂的观点, 调查确实应该从朱家姐妹的男女朋友开始, 为啥北京警察没有这么做不得而知。 贝无法因为发了很多邮件帮助朱令就能自动洗刷嫌疑, 而朱的男友与男友的男女朋友都应该作为第一排查对象。 这个孙如果是一个傻里吧唧的人, 那么她也应该是被怀疑的对象之一。 但是她确实没有贝先生的嫌疑更大, 因为通过邮件描述就诊断出是铊中毒的可能性几乎是零, 砷中毒的症状也差不多, 现场医生多次诊断猜不到铊, 那些只看了邮件描述的人怎么就能猜到是铊而不是钚? 也就是说尼罗河猜测的贝先生“知情”的可能性极大.
不过现在该做的似乎是给朱令筹集一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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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0 06:03:58
凶手如此残忍,不会有深仇大恨吗?联系到她姐姐的死亡,他们家庭是不是有仇敌追杀——有调查过吗?

也许比较离奇——这个案子不离奇有现在的讨论吗?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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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0 06:01:15
事情还有蹊跷的是:

那律师和北京警察都那么聪明,为什么没有能力破案?翻来翻去说明还是真正没有破案;

许多文章说案子已经破了,说是:“高层干预。”没有宣布而已,为什么这样讲?也许这才是炒作的目的——朱令被消费了。

如果是案子已经破了,我们的讨论就需要另开篇章了。既然没有宣布破案,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不是都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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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0 05:47:29
既然姓贝的有那么多“电子邮件”,而且都被许多人翻译和见过,为什么不拿出来让大家再看看真假?

尼罗河已经分析了这个。白熊博为何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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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0 05:42:27
只有宿舍这一地点最可能;只有最接近的同学最可能。

~~~~~~~~~~~~~~~~~~~~~~~~

蜜蜂已经分析了这两点,最可能不是唯一。最不可能也许是可能。

不应该考虑她们家为什么被连续追杀吗?

不应该怀疑她们身边的男生吗?

不可以怀疑有更多的嫌疑人吗?

别人的排查那么靠谱,为什么没有破案?

复旦投毒案就是投毒者自己发信,企图帮助警察被暴露,姓贝的不是很值得怀疑吗?

他的谎言和行为尼罗河已经分析得非常细致,为什么不读?

这些问题不能仅仅“站在别人的肩膀上”。别人的肩膀没有解决问题。就该站另外的肩膀。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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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0 05:31:21
[清新如风] 还提出最惊人的发现呢!TA说朱令的两次被投毒的日期,分别是朱令的生日,和贝志城的生日,这倒是独立思考,有新意吗?

~~~~~~~~~~~~~~~
这就说明他们见过面,吃过喝过,不是也能下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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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熊的博客 留言时间:2013-05-09 21:21:51
从我们掌握的材料来看,显然不能和那些律师和公安相比。人家都是专家,做出判断的水平不会低于我们。目前在万维关心的网友都是业余水平,不要以为自己高明。我们的一些判断,仅仅依据网上有限的材料。是从平地而起。我认为,应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不要从零开始。专家推论每一步都是有依据的。你现在认为推翻的,恰恰是缩小范围的成果。你不承认,从头开始,就如入迷茫大海了。

投毒者有充分的时间销毁证据的。从朱令第一次被投毒,失明,说怀疑的接触镜小盒及眼药水,到她的香波,水杯等的失踪,很显然是被投毒者销毁了。从连续几个月的病情,和多次被投毒,把范围缩小到宿舍和同学是合理的。你认为,人人都要抛开这些去另辟蹊径?有必要吗?和里的就接受。你是对合理的也挑战,就说明你有新的思想?不顾基本的事实,只能下想。

我同意清华,和协和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个是制度不严格,一个是固步自封,延误诊断。都有辱最高学府和最高级医院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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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熊的博客 留言时间:2013-05-09 20:55:11
我认为你没有推翻 “她说的关键” ,只不过你坚持你的看法。根据朱令的病情发作的情况,是多次被投毒。只有宿舍这一地点最可能;只有最接近的同学最可能;你要不承认这个逻辑,当然可以提出你的看法,只要是别人没有提出过的,你就认为有新意?但要看合不合理了。

[清新如风] 还提出最惊人的发现呢!TA说朱令的两次被投毒的日期,分别是朱令的生日,和贝志城的生日,这倒是独立思考,有新意吗?

我明白万维有另一种意见,就是不要把目光集中在孙维身上,眼界开阔一些。于是你,NILE等大胆地往前走,自然就瞄准了贝志城。

香港一家电视台,也成有同样的想法,采访了孙维,想给她一个机会让她说说。没想到孙维很聪明。说道当时的情景,她的记忆就不清楚了,说别的思维敏捷这那。到最后和电视台的闹翻了,中止了采访,说不的播有关这次采访。连以前,不相信她是铊手的人都相信了。看来你等只有亲自面见孙维去体会,才能做出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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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09 20:48:21
13579aaa博

蜜蜂一开始评论海天博的文章就是这样明白说过的,后来还是被她自己破坏了这个讨论环境。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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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09 20:45:29
蜜蜂还提到过操作问题,牙膏被挤出来之后不能再灌回去,你试试看,而且有时候被别人挤用——蜜蜂经常发现牙膏被同学挤用,呵呵!

她姐姐在北大,正好离奇死在疾风暴雨的时候,蜜蜂觉得是太离奇。一个家庭发生这样两起女孩案件,没有丝毫联系,想不通。是不是生活中都比较不注意而常常处于被害者的境地?

蜜蜂可能应该作另外的分析呢。

为何不讨论情杀理由呢?她一个漂亮聪明的女孩不能生活在真空,她身边的男性都不喜欢她?!中国文革中那时候的环境,女孩子稍微出众,中学就躲不过。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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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3579aaa 留言时间:2013-05-09 20:36:21
朱令很可怜,现在整个境况很不好,以后的日子堪忧。朱妈妈好像说,现在最需要的是朱令能得到更好的治疗和护理。其实问题就是钱。有了足够的钱,朱令就能过得好些,今后的生活也能更好的安排。10万人签名让白宫遣返孙,哈哈!这10万人都这么高尚正义富有同情心,干点实际的不是更好么?10多万签名想把姓孙的往死里整,朱令基金会有10万人捐钱么?所以我看这个事,除了一些有政治意图的坏人起哄外,多数人都是光说不练的嘴把式。

这个案子搁浅,是因为没有直接证据,把孙作为嫌疑人,但作案时间,地点,作案材料获取途径,作案工具的直接证据都没有,是没办法定罪的。孙只是接受了侦查机关的询问,既没行政拘留,也没取保候审,所以连本案重大嫌疑人都算不上。至少侦查机关没有这样考虑,因为把某人定为重大嫌疑人,在法律上是要符合严格标准的,但是当时显然没有足够证据让公安机关可以这么做。至于孙家的地位可以干扰办案,就更是没边没沿的胡乱猜测了。我估计自由派普世派肯定不希望侦查单位可以胡乱办案,凭想象想弄谁弄谁,那显然不符合普世派推崇的普世原则,呵呵。所以人那,不能动不动就玩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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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09 20:31:38
蜜蜂完全晓得网友鼓噪,多数是善良心愿。少数是有意推动,个别在消费朱令达到自己的目的。

如果这样的状况,我们只有等待政府的工作结果。

看政府的回复,好像不愿意再做啥工作了。网友们的热情被浇了冷水,政府又会被骂得狗血淋头。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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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09 20:21:41
蜜蜂正是读了海天博的文章,那么长啊!她的文章是蜜蜂第一个顶,你还在后面呢,哈哈!

这次她关闭了评论,所以蜜蜂才发表文章在自己博客。

她说的关键被蜜蜂推翻了:宿舍不是唯一的地点、同学不是唯一的人物、毒品获得不是唯一清华、因为你没有确凿的证据了,可能就不得不被罪犯逃脱。

蜜蜂还同意寡人博的意见:清华难辞其咎!朱令家属应该起诉清华——毒品管理不规则被罪犯使用,起码可以得到足够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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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09 20:11:50
白熊老兄,谈谈你个人的思考吧。

你说的都是别人输入的信息。如果已经完成一切,而且一切正确,警察叔叔为何说“证据缺失”呢?

既然证据缺失,意思就是不能定罪。

就如同辛普森案,证据采集者有确凿的“种族歧视言论”,即使有证据也不能使用。所以辛普森脱罪。

现在的网友是要使用逻辑和环境证据推理判罪,蜜蜂这里也是在推理思考而已。因为你说的那些也被蜜蜂推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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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09 20:02:19
尼罗河好!

你的文章写得太仔细了,完全是刑事侦查教材了。呵呵!

蜜蜂说的也许吧那么精确,只是一种思路而已。

为什么不能容留不同看法呢?

他们说一切都排查了,到最终是要坚持过去的认识——只有孙维——就是她——是国家领导人保了她。

既然如此,还讨论球啊!推翻他们政府就解决了公道。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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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熊的博客 留言时间:2013-05-09 19:46:45
如果你读了 “迄今朱令案基本案情的最详细解说(转载)”一文,博主[海天之间],就不会提出你的假设。 在调查报告中,律师排除了很多可能,包括你说的这些可能。我们只能根据我们所了解的,做出判断。 调查是在多方参与下做的。结论是多次投毒,地点也缩小到女生宿舍。这些判断是依据朱令的发病时间,病情表现等做出的。以后发生的种种情况,把怀疑对象集中到孙维身上是有依据的。在清华之外,男朋友等等假说已被排除。

现在网上大家都关心,是把以前曾提出过的可能在提一遍。甚至有人还把朱令第一次被投毒,说成是她的生日那一天,第二次被投毒说成是贝志城的生日。还说是最惊人的发现!越说越玄了。

从报告中提到的女生宿舍的现场来看,认为作秀的可能极大。孙维的嫌疑人身份一直存在。

把矛头转向贝志城的论调在网上,最初也是方舟子和孙维的哥哥掀起的。在万维现在又在重复几年前国内的网上出现过的现象。其实,都没有什么新意,没有新的进展。
公安局说,定案的重要证据缺失。
但逻辑很清楚。定案不是凭逻辑,而是凭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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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ile 留言时间:2013-05-09 19:40:30
花博说nile不喜欢交朋友。古人有一篇朋党论,有时间建议你读读。

这篇文章很好。在没找到证据的情况下什么可能性都有。很多人连基本事实都没搞清楚就这也不可能那也不可能。有个叫西岸的,硬说一手投毒,一手救人没有逻辑。这人是不是不看新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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