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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哲的博客  
美国北大作家论坛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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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毛新宇邓榕撒谎张嘴就来 2014-09-16 11:27:15
 

毛新宇邓榕撒谎张嘴就来

毛新宇是毛泽东的孙子,邓榕是邓小平的女儿,这两个大独裁者的后代都爱撒谎,欺骗国人。

毛新宇参加2012年两会时接受记者采访,无耻地说:“主席对自己的子女要求非常严格,他自己也十分清廉。你看我们这个家族,在主席这些后代里,你能找出一个做官的、经商的吗?一个也找不到!为什么?就是老人家的垂范作用”。(《京华时报》36日)

    毛新宇撒谎张嘴就来。我找出毛家靠老毛鸡犬升天的四个家伙做实例,戳穿毛新宇的谎言。且看事实:

    毛泽东的老婆江青,本是一个心肠歹毒的无德戏子,毛却把她提拔为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权倾天下10年之久,害人无数。1976106,华国锋将其逮捕,特别法庭判她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改为无期徒刑,1991年畏罪自杀。

    毛泽东的侄子毛远新,1965年大学毕业,196827岁,狗屁业绩也没有,就被毛泽东提拔为辽宁省革委会主任(正部级)。一天仗也没打过,提拔为沈阳军区第一政委。1973年,张志新女士在监狱召开批林批孔大会上站起来高喊:“中共极左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毛远新闻知,在省委会议上说:“判了无期徒刑,还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服刑期间还那么疯狂,还犯罪,让她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下令将张志新的喉管割断,残杀了她。这份省委会议记录现存于辽宁省档案馆,罪证确凿,赖也赖不掉。19759月,毛远新到北京做了毛泽东的联络员,从封疆大大吏升为皇帝近臣,飞扬跋扈,根本不把中央副主席华国锋、汪东兴、王洪文放在眼里,王洪文向张春桥等人抱怨:“他也未免太目中无人了吧,我怎么还是党中央的副主席呢,我当年在工总司的时候,他在哪里呢?”张春桥听了,吓得闭口不敢表态。毛死后,华国锋下令逮捕了毛远新,送交特别法庭,判他17年徒刑。

毛泽东的女儿李纳,1940年生,1966年刚从北大历史系毕业,旋即领导解放军报社的整人害人运动,20出头就当了解放军报总编领导小组组长(正厅级),197535岁当上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副部级)。

毛新宇本人,从来没有打过仗,流过一滴血,竟然当上少将,这是公然对几百万共军弟兄们的人格侮辱。几百万战士和下级军官平时训练流汗,战时卖命流血,有谁升到了少将?

毛家鸡犬们都是靠毛泽东升官发财的。一旦做了高官,社会地位、物质待遇、官僚威风,任何巨商都比不上,自然不屑于经商了。

邓小平的孙子邓卓棣二十来岁做了副县长,网民指出他是生在美国的美国公民。邓榕替她侄儿诡辩,污蔑网民造谣,邓榕说:“前段时间有谣言说卓棣是美国公民,我们家绝不会拿外国护照,我们家人也一定是中国人。”又说:“邓卓棣确实在美国出生,但绝没有拿美国护照,而是出生后立即向中国大使馆申请护照,刚满月便被父母带回中国”,“也许大家觉得生在美国就是美国公民,但这是个误解。”

邓榕骗得了住在中国的屁民,骗不了我等住在美国的华人。美国法律规定,任何人的小孩,只要是在美国境内出生的,按照出生地原则,呱呱落地就是美国公民,天生拥有美国国籍。邓卓棣生在美国也不例外,他天生就有美国国籍。

美国公民只要有在美国出生的书面证明(出生纸),即便一辈子不领美国护照,照样是美国公民。因为护照只是旅行证件。邓卓棣也一样,即便他拿着中国护照,照样也是美国公民。

美国公民享有的权利有:

1、能以公民身份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申请美国永久居留权(绿卡);

2、有权享受美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竞选包括美国总统、议员、州长、市长等职位在内的公职;

3、有权享受美国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低收入补助金、养老金、老人公寓、妇婴营养补助、免费教育等等福利。

4、有权享受140多个国家的免签证待遇,到外国旅游、商务、探亲非常方便

5、在外国(包括中国)居住时,受美国使领馆的保护。万一政局不稳或遇到危险,有权随时躲进美国使领馆避难,并在美国保护下离开当地。

换句话说,如果王立军也出生在美国,他躲进美国驻成都领事馆之后,绝对不会遭到中国政府逮捕被判15年,而会返回他的出生地安享后半生。

邓榕拿护照说事,故意混淆出生纸与护照的关系,用中国护照掩盖邓卓棣持有美国出生纸和美国国籍的事实。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任何美国公民(包括邓卓棣),只有其本人当着美国政府国籍管理官员的面,举起一只手,宣誓办理放弃美国国籍的手续,并缴纳放弃国籍手续费2350美元,才能取得美国政府出具的放弃国籍书面证明。不走完这个法律程序,就算你拿着中国护照住到月球上去,一辈子都是美国公民。

因此,如果邓卓棣真想做一个中国人,那就必须办理上述手续,然后向大家展示美国政府出具的放弃国籍书面证明。没有这份证明,再狡辩也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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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3 21:48:46
博主此文不再高居排行榜上,某些奴才可以松口气了:虽说这回丢人丢大了,好在现在不用继续被挂在众目睽睽之下示众了。

希望奴才好好反思记取教训:第一一定要学好英文(当然中文也需要提高,但英文更紧迫),免得看篇官方原版文件那么费劲像个睁眼瞎,找论证材料只能上中文野鸡网站变成造谣传谣;第二要练好逻辑,免得本想东拉西扯胡说八道搅混水,不知不觉却把自己绕进去转不出来了;第三挑衅开辩前要先做好调研功课,别光靠着一段囫囵吞枣、死记硬背的词就出来混世界,真交上火才慌了手脚;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千万想清楚什么才是真正符合主子利益的言行,别再给主子添乱帮倒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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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3 15:54:38
何博的文字就要下架了,有点可惜,临别之际,讲个小笑话大家乐乐。

2006年7月,美國《紐約客》雜誌刊登了一個關於某网站的特輯,大英百科總裁Jorge Cauz與该网創立人吉米·威爾士在此就该网的的未來各抒己見。同一文章訪問了一位假名Essjay(譯名「埃斯杰」)的该网站英語管理員,內文稱他是大學的宗教教授,自稱是美國東部一所私立大學的神學教授,及擁有兩個博士學位[哲學博士(神學)及教會法規博士]。他在该网站主要編輯與宗教相關的條目,2007年1月被聘用,在2月被吉米·威爾士任命為网站英語仲裁委員會成員。

2月下旬,《紐約客》在一個編輯聲明中表示Essjay其實是一位住在肯塔基州的24歲學生,從未擁有任何大學學位。Essjay只是倚賴Catholicism for Dummies之類的書編輯宗教條目。Essjay謊稱學歷一事被揭發後,他本人在用戶頁表示將會離開,亦辭去在此网站的職位。此事再次引起外界質疑该网站內容的可靠性

这个网站就是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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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2 04:22:03
从未拿出过正式的官方法律文件。从多少还有点“state“字样的网站,到现在连”state“字样都没有,可怜的牛搅,你干脆就引用何某的文字算了。

此网站明显存在误导,请看下面被牛搅当成救命稻草而引用的昏话:

---Although naturalizing citizens are required to undertake an oath renouncing previous allegiances, the oath has never been enforced to require the actual termination of original citizenship.

再看入籍誓词原文: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这种歪曲是太明白张胆了,誓词里明明白白提到了”citizen“,但上述引文故意隐瞒此词。完全和绝对放弃了对过去作为公民的国家忠诚,还算什么过去国家的公民?偷偷摸摸的干,那是”purpose of evasion“,这就是早就告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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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1 21:25:01
美国最高法院1952年的判例还清晰表明,美国国籍/公民权不是儿戏,不是一个人随便想要就要,想丢就丢的。即便你住在一个外国,心中认定自己只是那个外国的公民而且只需对那个外国效忠,但你因为种种原因曾经获得过美国公民权(比如出生自动获得或婚姻、归化等申请获得),美国还是会像对待美国公民一样对你,既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容忍你的背叛出卖美国利益。

邓孙很不幸,恰恰陷于这样一种尴尬处境。当然他出生时别无选择,是他父母愚蠢无知为他选择了生在美国获得天然公民权;但他如今已经成人,如果还不明智判断,趁早主动自愿放弃其美国公民权,而又真的在中国混成高官、作出些危害美国利益的事情来,恐怕真有被美国做叛国贼美奸审判的危险。从这点说,他这个少主的命还不如在国内毫无贪腐机会、专心到美国卧底归化、牢记入籍誓词当个良民的奴才好;而奴才真要忠心护主,首先应该给主子指出其潜在危险,而不是忙着为主子“辟谣”,用自己那混乱颠倒一知半解的“美国移民法律知识”把主子继续往悬崖边、深沟里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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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1 21:13:10
五毛奴才果然不死心啊,继续自取其辱,同时继续给主子抹黑添乱啊。不过对此等癞皮狗实在已经懒得搭理,就利用博主的平台继续给广大网友普法吧。

1、根据http://en.wikipedia.org/wiki/Birthright_citizenship_in_the_United_States

“Citizenship in the United States is a matter of federal law, governed by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Since the adoption of the Fourteenth Amendment to the constitution on July 9, 1868, the citizenship of persons born in the United States has been controlled by its Citizenship Clause, which states: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3]

因此,只要生在美国境内的婴儿就依美国法律自动获得美国公民权。如果自出生时起就一直住在美国,就不用履行任何手续,享有完整的公民权,出国则正常申领美国护照,具备美国国籍;如果出生后被带离美国,那将来要回到美国境内生活,自然要履行一道程序,那就是要凭借出生纸到美国驻外使领馆确认自己的”出生公民权“,领取美国护照,因为美国要求即使是双重国籍者要出入美国国境也必须持有美国护照。等其进入美国境内后,无须履行任何其他手续,自动享受完整的美国公民权。

2、美国的法律体系属普通法系或海洋法系,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遵循判例法或“遵循先例”原则,法官在法庭上的判例即成为法律的一部分。因此虽然美国国籍法中“不提及”双重国籍,政府也不从政策上鼓励持有双重国籍,但1952年最高法院的案例判决已经明确宣示了“美国长期以来承认双重国籍”,等于给予了任何双重国籍案例充分的法律保障。所以,政府不可能在双重国籍问题上找任何公民的茬(除非该公民主动自愿放弃美国国籍并履行相关手续),找了也无法打赢公民的上诉官司,因此所谓的入籍誓词有关“放弃此前效忠关系”的表述也就形同虚设,只是一个常规表态而已。
(相关信息可参考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B%B1%E7%BE%8E%E6%B3%95%E7%B3%BB)

3、的确美国是个自由开放的国度,任何人有意愿成为美国公民都可以寻求合法途径争取实现(包括一些归化卧底的奴才五毛们),到美国出生也是其中一种。可是,作为一个国家的公务员,持有双重国籍或保留随时获取外国公民权的后路,公众就是可以质疑批评,更不要说这个人及其家人还信誓旦旦说自己“热爱祖国”“决不当外国人”了。邓孙即使现在还没有申领美国护照,离获得完整的美国公民权也只有一步之遥,如果真是决心扎根国内,想要平息大众非议,自然应当采取实际行动,或撕掉其美国出生纸,或按美国法律规定履行终身放弃美国国籍/公民权的手续。结果他和姑姑却是以“我绝没有拿美国护照”这个空洞虚无的声明糊弄世人,此种恶心伎俩,除了个别弱智脑残的奴才,又有谁会对其抱以“同情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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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1 19:26:31
马屎,

除了出口成脏,能说几句人话?每次跟在主人屁后面吠几声就能被赏骨头?说你是汉奸奴才那是太抬举你了。

邓小平是中国人民心中的民族英雄,几代人的共识。从他那儿打什么主意只是梦想。只要还有一点中国人味道的,都会从你们身上嗅到那种出卖祖宗,出卖灵魂的腐臭气味,也会更加坚定人们的信念,中国绝不能落到你们这种民族败类的手中。

所以你们的地盘是越来越小,日子也越来越难过。中国的进步和繁荣每天都在像钝刀在割你们的肉,你就只能在这种绝望的日子里走向坟墓。

咱们看以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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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1 19:11:22
牛搅,

”众所周知“,众所周知也让你这么忙活半天,”周知“得不错啊。就是抛开法律本身,全用你的引文(这些也不是法律本身),也看出美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

1.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 neither defines dual citizenship nor takes a position for it or against it.

既然移民与国籍法根本没提及双重国籍,那么何来”承认“它?一切所谓的双重国籍的讨论就只能停留在”知道它的存在“这点上,如果法律未提及这个名词,任何“承认”都是不可能的。

2.They don’t approve of dual citizenship—they simply tolerate it. You need to understand this distinction so you won’t have problems with the US government at the border, at the airport, or abroad at one of their embassies or consulates.

仔细读这样的文字,就更可以否定一切“承认”一说,告诉你只是简单的容忍它的存在,但这与承认是有着巨大的差别。你不仅在边境在边境需要注意这个问题,而且在美国国内时时刻刻也不能显示你的另外身份,否则就会有麻烦“problems”。如果是一个公民的权利,能会有任何问题?

美国存在的东西太多了。妓女,同性恋家庭,都是客观存在。为什么在有的州合法,有的州不合法,这就涉及公民权利与保护问题。性工作者与同性恋家庭一旦合法,可以公开营业,可以享受税务继承等权利。这就是为什么各州同性恋运动风起云涌。否则只要当局承认其存在,那还有什么闹头?

这儿,想再给你牛搅一击:你“从来没说过邓孙目前有双重国籍”,那么卓棣现在是哪国国籍?他在中国当县长,肯定是中国国籍。那么一切问题不是白说了吗?“他保留着将来可以申请美国国籍的便利”,那么人人都有这样的便利。像你这样不遗余力舔西方的人物,那可以申请政治避难,比出生卡还容易,你什么时候准备刻意表白一番你无意于此呢?

更可笑的是,你的这句话无形中打了自己与这位何某一个嘴巴。何某说“邓榕拿护照说事,故意混淆出生纸与护照的关系,用中国护照掩盖邓卓棣持有美国出生纸和美国国籍的事实”,你说过卓棣的国籍“不是成年人根据自己意志再重新选择产生的”。那么卓棣现在只剩一个国籍,另外那个美国国籍到哪儿去了?是牛搅偷走的,还是你二人互扯时扯没的?你得给找回来。

再说一遍,对你找来的这些东西,都不是移民与国籍法的归定。想找法律空子尽管找,但遇到麻烦时,这些救不了你的命,这是所有这类解释都事先给你准备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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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1 17:09:10
如果说一个榆木脑袋、智商低下、不见棺材不落泪、撞上南墙也不回头的五毛奴才,除了给网友们增加一点谈资笑料和愉悦感受外还能有什么价值,那就是间接促使他死咬攻击的对象不断提高学习、研究和辩论技巧,不知不觉中又比这个五毛奴才高出一大截子去。毕竟,丢人是五毛奴才的,学识是自己的,有这样的收获,付出一点时间精力也是完全值得的。

下面就再把最新学习成果公布一下。先简单说一句,由于华奴才的不懈弱智提问,终于帮助我找到了最能击断癞皮狗脊梁的有力材料,也间接帮助了那些可能因为这奴才近日造谣放毒而心中惶惑、惴惴不安的在美出生孩子的父母们。只要认真看下面这段介绍(出处是维基百科,链接是http://en.wikipedia.org/wiki/United_States_nationality_law),华奴才扯的那些淡全部可以烟消云散,大家可以放一百个心为自己孩子申请中国户口和护照(虽然中国政府未必肯像对待邓孙一样那么痛快地发放办理,因为这个政府从来是不放过一切机会刁难折腾盘剥本国国民的,相信华奴才卖身投靠前也没少尝过这个滋味)。

由于整段太长,我就不全部翻译了,只挑选其中最直接回答华奴才“最关切问题”的几句摘引翻译,但还是建议有兴趣、真关心的网友们认真通读一遍。

英文全文:Dual citizenship[edit]

Based on the U.S. Department of State regulation on dual citizenship (7 FAM 1162),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has stated that dual citizenship is a "status long recognized in the law" and that "a person may have and exercise rights of nationality in two countries and be subject to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The mere fact he asserts the rights of one citizenship does not without more mean that he renounces the other", (Kawakita v. U.S., 343 U.S. 717) (1952). In Schneider v. Rusk 377 U.S. 163 (1964), the U.S. Supreme Court ruled that a naturalized U.S. citizen has the right to return to his native country and to resume his former citizenship, and also to remain a U.S. citizen even if he never returns to the United States.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 neither defines dual citizenship nor takes a position for it or against it. There has been no prohibition against dual citizenship, but some provisions of the INA and earlier U.S. nationality laws were designed to reduce situations in which dual citizenship exists. Although naturalizing citizens are required to undertake an oath renouncing previous allegiances, the oath has never been enforced to require the actual termination of original citizenship.[25]

Although the U.S. government does not endorse dual citizenship as a matter of policy, it recognizes the existence of dual citizenship and completely tolerates the maintenance of multiple citizenship by U.S. citizens. In the past, claims of other countries on dual-national U.S. citizens sometimes placed them in situations where their obligations to one country were in conflict with the laws of the other. The 2012 case of American-Thai dual national Joe Gordon is a case in point, who entered Thailand using a U.S. passport but was convicted and imprisoned in May 2011 for Lèse majesté in Thailand.[26] However, as fewer countries require military service and most base other obligations, such as the payment of taxes, on residence and not citizenship, these conflicts have become less frequent.[27] As a result, there has been a dramatic increase in recent years in the number of people who maintain U.S. citizenship despite residing in other countries.[citation needed]

A U.S. citizen may lose his dual citizenship by obtaining naturalization in a foreign state, taking an oath or making an affirmation or other formal declaration of allegiance to a foreign state or political subdivision thereof, or serving in the armed forces of a foreign state, but only if it was performed with the intention of renouncing U.S. citizenship.[28]

One circumstance where dual citizenship may run counter to expectations of government agencies is in matters of security clearance. For example, any person granted a Yankee White vetting must be absolutely free of foreign influence, and for other security clearances one of the grounds that may result in a rejected application is an actual or potential conflict of national allegiances.

先翻译下这关键的第一句(华奴才准备跳楼或跳江啊,如果你还有丁点廉耻残留的话):
“Based on the U.S. Department of State regulation on dual citizenship (7 FAM 1162),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has stated that dual citizenship is a "status long recognized in the law" and that "a person may have and exercise rights of nationality in two countries and be subject to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The mere fact he asserts the rights of one citizenship does not without more mean that he renounces the other", (Kawakita v. U.S., 343 U.S. 717) (1952). ”

译文:依据美国国务院有关双重国籍的规定,美国最高法院已申明双重国籍是一种“长期在法律中得到承认的状态”,而且“某人可以在两个国家里拥有、实践国籍权利并同时承担两者带来的相关责任。他自己主张某一国家公民权这一事实本身,丝毫不意味着他就放弃了另一国家的公民权。”(据1952年Kawakita与美国政府诉讼案的判例)

再看这中间的一句:Although naturalizing citizens are required to undertake an oath renouncing previous allegiances, the oath has never been enforced to require the actual termination of original citizenship.

译文:尽管归化入籍的(美国)公民被要求宣誓放弃此前的效忠关系,这一誓词从未得到实施以要求原有的(外国)公民身份真正被终止。

赫赫,这就是华奴才魂牵梦绕、奉为圭臬的入籍誓词。不学无术真是太可怕,被人家玩了一道还不知,还把这誓词当作比法律还崇高的人生信条。如今一照神圣崩塌,是否有万念俱灰、生不如死之感啊?

不过可想而知,这次挨了两记闷棍和大脚之后,五毛狗奴才还是不会识趣退下,躲到角落里呜咽养伤,而是会继续说话如放屁一般地东拉西扯、死缠烂打,用更多的谎言、谣言来遮掩自己前面的撒谎造谣。本人在此也要郑重宣布,对这条癞皮狗的谆谆教导到此为止,接下来就和博主及广大网友一道,饶有兴味地看他自说自话、精神分裂的继续表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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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1 08:25:08
牛搅,

---美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存在,但不以政策形式加以鼓励,因为其可能引发一些问题。其他国家对双重国籍身份的美国国民的要求可能与美国法律产生冲突,而双重国籍也可能限制美国政府帮助海外美国国民的努力。通常来说,双重国籍者所处的国家更加有权要求其对自己效忠。”

明显美国没有承认双重国籍是其政策。这句话还有疑问吗?还搅什么搅?收起你那套文字游戏吧。

这个网站只是美国领事句的一个解释性的网站,根本不是美国法律条文,否则也不会有什么“does not mention" 这样的词句出现。美国人不会像你等这样白痴,把正式承认的公民权利,竟然不”mention“,如果不”mention“ 那来的承认的法律。所以你还是缩回你那”法不禁止可行“的乌龟壳里去吧,别再当教唆犯,唆使别人上当。

相比你那咨询网站,移民入籍将严肃得多。移民专家提醒,宣誓时应该庄严地朗读美国入籍宣誓誓词,如果您因故不能参加美国入籍宣誓,您应该将入籍宣誓通知书寄还当地移民局办公室,并附信说明不能参加入籍宣誓的原因。您应该保存其副本,当地移民局办公室将会重新安排您参加入籍宣誓的时间。这样做的目的是让你一辈子记住你的誓言,除非像上面两位有精神障碍或心怀鬼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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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1 07:47:00
牛搅狗才,回答咱的主要问题没有:

“美国从来都承认双重国籍”出自哪里?不要回避这个主要问题。不回答这个问题,你俩全盘皆输,别打肿脸充胖子。

抓住一根稻草你是没有用,就像你的“个屁”一样。有勇气也让有关博主删去,更如同“美国从来都承认双重国籍”,你要觉得理亏,请有关博主删去,咱们可以结束全部争论,你敢吗?

何某,咱一直没想与你交手,所以即使你胡说八道,没给你点破。到是此牛搅把浑水引到这儿,你竟然接手喝得通泰,看来是一丘之貉。你的结论用牛搅的词来说,只是“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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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1 07:06:45
感谢博主支持!借贵宝地批驳奴才造谣生事,多有打扰了,多谢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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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哲 留言时间:2014-09-21 07:01:00
看了各位的辩论,总体感觉是newjoy胜,他思路清晰,掌握的信息准确,翻译水平高,让我受益匪浅。华山明显不如他,绕来绕去,把自己绕也进去了,建议华山以后多向Newjoy学习,提高辩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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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1 06:25:14
可笑的奴才。这么着急发贴做什么?难道真是计价算钱啊?发完攻击谩骂才发现自己的丢丑事实,又来请求博主删除,有趣哦。严重同意marsfield兄所言,逗毛左五毛暴露自己的嘴脸,而后让其长久挂在网上,确是一大乐事,也能造福广大网友,更快发现其真实面目,从而提高警惕不再受其蛊惑。

这个奴才不仅自己英文其烂、逻辑混乱(或者说根本缺失),而且还存心险恶,利用不少上中文网的网友们懒得看英文的特点,一再散布所谓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中文版谣言,还呼吁广大在美生子的父母不要相信我转贴的美国国务院官方口径。而其做出此等下作行径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替主子搅混水、压制对主子的质疑批评,简直是毫无人格和道德底线,不过也好,通过认识这样的奴才,大家也就可以认清其主子是些什么货色,从而觉醒得更快。

既然连中文都很烂的你不自量力,要和我较量对英文的理解和阐释,那我绝对奉陪到底。首先回答你说的那句所谓“断章取义”的不完整翻译。本来我摘引的已经是句子的核心结构和要义,但既然你一定要更加完整的版本,那我就把完整的段落都译给你,看看到底是谁在胡扯八道。

The U.S. Government recognizes that dual nationality exists but 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 because of the problems it may cause. Claims of other countries on dual national U.S. nationals may conflict with U.S. law, and dual nationality may limit U.S. Government efforts to assist nationals abroad. The country where a dual national is located generally has a stronger claim to that person's allegiance.

“美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存在,但不以政策形式加以鼓励,因为其可能引发一些问题。其他国家对双重国籍身份的美国国民的要求可能与美国法律产生冲突,而双重国籍也可能限制美国政府帮助海外美国国民的努力。通常来说,双重国籍者所处的国家更加有权要求其对自己效忠。”

如此清晰完整的表述,你该满意了吧?不过很不幸,在满足你愚蠢要求的同时,把你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搅浑的水彻底澄清了。现在反问你个傻货,美国政府如果不承认双重国籍,怎么会有“dual national U.S. nationals”(双重国籍身份的美国国民)的正式表述?在官方解释的后面半段,还有“Most U.S. nationals, including dual nationals, must use a U.S. passport to enter and leave the United States.”(大多数美国公民,包括双重国籍者,必须使用美国护照进出美国),再次给你一记耳光。这你都看不懂,你的智商还有希望么?

进一步说,从上段完整的表述中可以看出,美国政府之所以不鼓励国民的双重国籍身份(关于承认和鼓励的区别,前面已经有详细阐述,这里就不再教你一遍了),不是因为它看双重国籍者不爽或担心其对自己不忠,而是从这些美国公民的自身利益考量出发,善意提醒这些公民可能会承担比单一美籍者更多、更复杂的法律责任、面临同时对两国效忠的可能的尴尬、受美国政府领事保护的权利可能会受到削弱,等等。这充分说明了一个民选、民享的政府,首先考虑的不是如何“管制”国民,而是如何为国民服务,防止国民的利益受损。这和你主子在中国搞的那一套形成了鲜明对照,也是为何你主子的儿孙一边嘴巴上骂美国,一边明里暗里到美国生儿育女,拼命争取天然美国公民权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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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1 05:20:01
请博主删掉上贴,因为一直以为自己是用的“令人不齿“,刚刚才发现是”发齿“,打错了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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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1 04:34:45
---猪啊,英文不行,中文也忘了。难道你来自古代邯郸么?

---(哦对了,你好像还在“发齿”,刚换牙是吧?真那样的话,伯伯得向你道歉,一不小心欺负到小朋友了)

牛搅,这又是你的原话,列此存照。

不齿:齿在古代意为同等看待,所以不齿意思是不值得提起,看不起;不耻:耻是羞耻的意思,所以不耻意思是不以为耻。

要不要重复你的话:

猪啊,英文不行,中文也忘了。难道真是猪脑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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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1 04:16:07
牛搅,

关键的“美国从来都承认双重国籍”的断言,让你找出处,快一个星期了,除了找出那句掌自己嘴巴的美国领事局的解释外,再也没看你能拿出什么货色来。容你再找两天,上天入地去寻觅,天可怜见,也许能感动上苍,让美国政府改变政策。

明明在习总日记下的争论不果,突然又跳到何博这儿,这不是网上争论的正道,无非是理屈词穷,渴求援兵,到也有臭名昭著的马屎这样的打手相助,这就是你的目的,但这种作法解脱不了自己。

很好,“从来”是你使用频率很高的有个词。这不,又来了:

“我从来没说过邓孙目前有双重国籍”。

记住了。与你那些有名的昏话,如“美国从来都承认双重国籍”,“个屁入籍誓词”等,黑纸白字,历历在案。你创造的“个屁”,与你的“个屁”辩论方式,将永远以你的专利和你品牌载入万维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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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1 03:41:26
牛搅,你再搅,还是一个问题也没回答出来。

对根本的“美国从来都是承认双重国籍”问题,看你的狡辩:

---你自己都摘在这里了“The U.S. Goverment recognize that dual nationality exist but 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美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存在,但不鼓励”,你还敢说“美国政府不承认”?承认不等于鼓励,这点逻辑你不明白?

“承认双重国籍存在”就是承认“双重国籍”?明明是作为“存在”的定语的“双重国籍”竟然被你偷梁换柱成为宾语,这种技俩只有你干得出来。咱前面举出的“小三”例子不想再给你重复,你该明白,除非在你家里,“小三”的地位都是被承认的。

“但不鼓励”,不鼓励什么,后面的话为什么噎住?因为打脸疼。不鼓励的是"作为一个政策“。美国政府承认的只是“存在””as a matter" 意思“是那回事”,“当那回事”,告诉你“别把那当回事”,“别把它当成美国政府的一个政策”,这再明了不过的表述,和我上述中文美领事馆员的说法完全一致。你在这个表述上再斩头去尾,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绝对徒劳,只能彰显你的无知与无赖。

实际上从老神在在的“美国从来都承认双重国籍”退到“法律不禁即可行”,你已经退得没有后路,想负隅顽抗已毫无招架之力,说的昏话越多,漏洞与自相矛盾就越多,容咱慢慢给你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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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0 23:13:41
猪啊,英文不行,中文也忘了。难道你来自古代邯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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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美国承认的双重国籍是自然条件下产生的,不是成年人根据自己意志再重新选择产生的"? 这里的胡扯已经到令人发齿的程度,第一个问题中”承认“二字尚未解决,,在这儿偷偷摸摸的用着,又加上一个什么”不是成年人根据自己意志再重新选择产生的“的昏话。如果不是根据自己意志可以选择,那么哪里来的可以放弃美籍一说,哪里来的凭出生纸可以入籍的孩子在十八岁可以自行选择国籍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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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不是成年人根据自己意志再重新选择产生的”修饰的是“双重国籍”,你连这么简单的中文句子都看不明白,居然还在网上混迹这么些年?嘿嘿,难怪屡屡碰壁挨抽了。正因为不能到成年了再凭个人意志去选择获得“双重国籍”身份,所以才需要归化入美籍者放弃原有国籍,愿意加入外籍者履行手续放弃美籍。如此清晰的逻辑,被你看成“昏话”,真不知是谁在发昏呢。(哦对了,你好像还在“发齿”,刚换牙是吧?真那样的话,伯伯得向你道歉,一不小心欺负到小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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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0 23:03:13
蠢材啊蠢材,以为叫唤声音大、噪音多就能占住道理,简直和驴的智商有一拼啊。

你自己都摘在这里了“The U.S. Goverment recognize that dual nationality exist but 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美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存在,但不鼓励”,你还敢说“美国政府不承认”?承认不等于鼓励,这点逻辑你不明白?我承认你是奴才太监但鼓励你当更不鼓励大家跟你学样,你就说我其实是“不承认”?美国承认独裁专制的中共是中国目前合法代表,就等于鼓励中共对人民继续独裁专制一百年?嘿嘿,脑子进水正常,进你这么多臭水还是比较罕见的。

至于造谣说我把“don't mention”译成“承认”,是左派骗子的一贯辩论风格,好在跟帖就在上面,造谣请便。把已经被批驳的一文不值的网络谣言“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再贴一遍,更显你的弱智低劣,难道你真以为广大网友的智商鉴别力和你在一个层级上么,连造谣骗人也不稍稍认真敬业一点?加一句你自己的私货判断“相信与美国政府网站的观点一致”,就真能代替美国国务院官网的权威解释了?看来你是真心信奉“谎言重复千遍就是真理”以及“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的逻辑,所以才有这么大的勇气和毅力不断出来出乖露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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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0 16:16:42
为了不让这个“牛搅”在这儿搅黄了大家的视野,也为了不让它用一些英文单词在这儿胡搅,譬如把“does not mention" 硬翻成”承认,对那些在中美国籍中有些不太清楚的个人与父母,不妨看看下面的中文网站,别让骗子给耽误了。如果你们信了牛搅的话,将来出了问题是找不到它的。

这以下摘自http://www.ibtsat.com/archives/6727。相信与美国政府网站的观点一致:

1、国籍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尽管你出生在美国,根据美国法律享有美国国籍,但是如果父母双方均未取得绿卡或者美国国籍,中国认为孩子仍然是中国国籍,即使你持有美国护照也是一样。这一点想大家都是很清楚的。美国的态度呢,亲自跑到美国驻华大使馆总领馆公民服务处,接待的官员回答说:孩子千万不要在中国落户口,申请和使用中国护照,父母在这一点上一定要慎重,因为美国也不承认双重国籍,如果落户口或者有了中国护照,就被认为放弃了美国国籍,而且美国认为尽管孩子还小,不是他自己的选择,父母仍然可以有效地替孩子做出这个选择。他直接说,外面流传美国承认双重国籍,不会受中国国籍影响,实际上并非如此。如果父母没有考虑这些,仓促作了决定,将来在中国发生任何入出境手续及其他问题,美国大使馆爱莫能助。有太多太多的父母这样做了,再来寻求大使馆帮助,很无奈。这个官员的说法,如果不相信的话,还可以向美国的移民机构,或者美国移民律师查证,但是应该是代表美国政府态度的。虽然,你是否有中国户口、中国护照是一回事,美国政府知道不知道是另外一回事,但是美国政府的态度应该是明确的。

2.孩子前往美国:
孩子再次前往美国,如果旅行证没有过期失效,应该可以再次使用。但是仅仅限于一次。另外一个方法是使用中国护照,并且取得美国签证。如果这样做,当然需要在中国先落实孩子户口。但是这样做的后果,已经在前面讲过了,将被美国视为父母替孩子放弃美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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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给任何想持双重国籍孩子父母的忠告,这是两个国家政府的态度,不是一个“牛搅”在这儿胡搅蛮缠就可以搅黄的。任何这样的父母都得认真对待这个问题,不要轻信这帮半尥子的昏话。

下面再给牛搅:

“美国人是不是给邓孙发了签证来美,我不知道”。既然你不知道这个,那你怎么能否定卓棣得到美国签发的签证,那么下面的问题是顺理成章:美国政府怎么能给自己的公民签发进美国的签证?不要信口开河想当然,美国的领馆海关都不会像你这样的白痴在管事,经管美国身份是他们的主要责职。电脑一连网,不要说美国公民,美国绿卡,就是非美国人的出入境纪录都会一清二楚,就能随便给美国公民发美国签证?你就歇歇去吧。需要的时候把美国的效率吹上天,不想要的时候把美国人贬得白痴不如,这就是你那“牛搅”辩论特色。

这邓孙的国籍确实让“牛搅”忙活了不少时间。人家姑姑已经说过没有美国护照,这孙子还是臆想着人家孙子将来如何申请美国护照。所有的一切的一切,就是建立在这种臆淫之上,真比人家孙子还要孙子。邓榕的话是向全世界说的,美国政府,美国移民局,美国主流舆论都视为正常,没有反应,弄得这么个小丑在这儿跳上跳下,是指望扣那2350美刀(这星期才涨的价)的退籍费,丢个零头作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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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0 16:04:33
牛搅,你回答了我的任何一个问题了吗?没有,可怜的蠢才。

第一个问题:有正式关于美国承认双重国籍的文件吗?想来打死你也找不到,只能在这儿兜圈子。如国美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那么,就可以直接说“The U.S. Goverment recognize the dual nationality",而不会说“The U.S. Goverment recognize that dual nationality exist but 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你是否连”but“ 的含义都不懂?

第二个问题更是答非所问,问你入籍誓词含义,你支支吾吾回答什么只是归化的公民需要发誓只保留唯一的美国国籍。好吧,那么首先你是否承认在归化的美国公民中没有承认双重国籍这一条。如果你同意,那你又退缩了一步。这一耳光算是打中了。

美国的法律你应该适用所有公民,不会有偏差。一个美国出生的公民,主动申请外国国籍,完全可能被取消美国国籍,这是你所引用的网站上清楚表明的。这和第三个问题有关。什么叫"美国承认的双重国籍是自然条件下产生的,不是成年人根据自己意志再重新选择产生的"? 这里的胡扯已经到令人发齿的程度,第一个问题中”承认“二字尚未解决,,在这儿偷偷摸摸的用着,又加上一个什么”不是成年人根据自己意志再重新选择产生的“的昏话。如果不是根据自己意志可以选择,那么哪里来的可以放弃美籍一说,哪里来的凭出生纸可以入籍的孩子在十八岁可以自行选择国籍一说?

一个问题都回答不了,咱看你找个下水道跳下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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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0 14:55:45
赫赫,左棍就是会搅屎啊。

你的三个破问题前面都已经明确回答你了,可你就是脑瓜子像擀面杖,怎么拨也不通,奈何?好吧,简明地再给你教授一遍。

第一,美国国务院文件、官网都明确了存在双重国籍的情况,而且强调有双重国籍者不会有失去美国国籍的危险,你特么还不明白美国到底承认不承认双重国籍?

第二,入籍宣誓只对外国人归化美国有用,对土生土长、天然具备美国公民资格和入籍权利的人没有任何适用性,你特么哪根筋搭错了,以为自己个归化民的经历就是所有美国公民的共同经历了?说你把“誓词”当圣经来解释美国的双重国籍属于南辕北辙、风马牛不相及,所以是个屁,你还想扯到所有归化移民身上扩大奴才的“统一战线”呐?

第三,承认双重国籍不等于鼓励和彻底放开公民多国籍或国籍转换。国务院文件说的很清楚,美国承认的双重国籍是自然条件下产生的,而不是成年人根据自己意志再重新选择产生的。比如你特么天生就是太监,大家可以承认你也是自然造物的一分子尊重你接受你,可你自己选择去做太监就是另一回事了。

邓孙因为父母的故意设计,“意外”地生在了美国,就具备了申请美国国籍的条件;又因为父母是中国人而且不是普通人,就轻松地办下了中国护照(对比下那些来美生子的普通中国人,都是拿返乡证回国上户口,还要通过香港中转造假才行),姑且算是具备了中国国籍吧。如果他一旦去申请美国国籍,根本就不属于归化,而是获得自己应得的天然权利,那他就成了美国政府认可的双重国籍者,根本无须放弃中国护照或国籍(当然,按中国法律他又是不能保留中国国籍的,除非他再次玩弄特权)。

有趣的是,我从来没有说过邓孙目前是双重国籍,而是说他利用美国承认双重国籍的便利(即不会因为他有了中国护照甚至明确的中国国籍就取消他因为在美出生而获得的天然入籍权利),给自己留下一条入籍美国的后路,而且至今不肯关闭放弃。而你这个奴才护主心切,没搞明白常识就跳出来乱咬,着实滑稽。你引的“入籍誓词”根本就是邓孙入籍所不需要念的(当然嘛,就算都是到西方投奔卧底,主子能和奴才一个待遇么?做你的清秋中国大梦吧),你质疑的“美国承认双重国籍”是美国国务院官网明确证明了的,你散布的“申请中国户口就等于放弃美国国籍”(你特么在国内办户口时还要宣誓效忠党国是吧?)由此证明是赤裸裸的谎言。你折腾这半天,除了给主子丢人添乱,一无所获,真是可怜可叹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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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0 14:06:42
牛搅,活脱脱的“mental reservation ”。咱在上贴中对你的质问你是一个也正面回答不上,只能避重就轻,语无伦次地绕着弯子再胡诌些混话来掩盖的黔驴技穷。

入籍美国的宣誓誓词,精炼准确无任何含糊不清的地方,那是你永远绕不过去的坎,你不敢拿任一句誓词中的话与咱争辩,所以只能恼羞成怒的大骂出口:”还拿个屁入籍誓词说事“。

这是你的原话。入籍宣誓这样重要的事件都被你当成“屁”,人生中你还有多少不是“屁”的东西?那些即使挂着“State”招牌的网站岂不是连屁都不如?当然有可能怀疑你是否是美国人,把入籍宣誓骂成个屁对你可以解恨。但必须指出现在咱们现在在讨论美国的国籍,你要是不想讨论美国的“籍”,嫌宣誓的”屁“臭,就一边凉快去。

即便如此,上贴咱还是耐心地去讨论你那个网站的东东,指出多处打你脸的地方,告诉你“does not mention”中文没法翻成“赞成”,“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 明确指出双重国籍不是美国的一个政策,不是那回事。里面还提到如果有意去申请外国国籍,“may lose U.S. nationlity".这么明确的警告,还是什么”法无禁止即可行”?

问题是你根本不敢面对这些解释,胡搅蛮缠。咱已经用中国的“小三”为例,跟你说过多次,别拿些鸡鸣狗盗的技俩在这儿宣扬。世界任何地方都有专门钻空子的人,那可能是你的人生哲学,或是你一向的“purpose of evasion”手法,但绝不是正常人的心态。

还在这儿臆淫什么”邓孙有没有玩猫腻两头欺骗“。如果卓棣要玩猫腻,第一步出生时申请一个美国护照易如反掌。现在你也承认他"从来没申请过美国护照"的陈述,那有他那样玩猫腻的么?

“小人常戚戚”,长着一颗小人之心,你是永远是看不明白世界。对美国入籍宣誓都当放屁的人,还有什么正经人格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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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0 12:34:47
嘿嘿,贴我和华奴才的对话就是为了支持博主把理说清,同时也给更多网友一个了解真相的机会。不成想这个脸皮厚的家伙还敢再把自己捣的烂浆糊也跟帖过来(还及时纠正了原贴中的英文拼写错误,可见还是个敬业的五毛啊,赫赫)。太好了,正和我意,我坚决支持和配合。下面就把最新交手的两个回合贴上,以飨广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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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19 22:13:21 政委奴才弱智真是弱爆了啊,没救。法无禁止即可行,你不懂啊?还是在中国混久了,大脑洗得过狠,导致完全无法理解或接受这个基本法治原则?还拿个屁入籍誓词说事,都摘出来告诉你美国是要求“双重国籍者对两个国籍国都要效忠”了,你还意淫胡扯什么你死我活的排他性?

既然你都不得不承认美国人不在乎你在国籍问题上玩不玩猫腻,那你凭什么认定邓孙没有玩猫腻两头欺骗(虽然按美国法律他本用不着玩,但就怕他和你一样弱智,看着清楚的英文表述就是不明白啥意思),就凭你对主子的一片“赤胆忠心”?最后,能把美国国务院官网说成“某旅游网站”,你真是个睁眼瞎,也就认得个别单词而已,哈哈,travel你是认识,可state department你就不知道是啥了吧?!虽然你这次跟帖对自己的烂英文下了不少苦功,还及时纠正了一个拼写错误,但也无法掩饰这一可悲的事实。

http://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glish/legal-considerations/us-citizenship-laws-policies/citizenship-and-dual-nationality/dual-nationality.html

This site is managed by the Bureau of Consular Affairs, U.S. Department of State. (这句话啥意思,请瞎子奴才查查字典,赫赫)——这个局就是直接管辖美国海外使领馆的一切领事事务的,包括国籍、公民身份认定,直接辟掉你那个“中国户口美国国籍不可两全”的谣言,又傻了吧奴才?!

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0 09:20:16 牛搅,活脱脱的“mental reservation ”。咱在上贴中对你的质问你是一个也正面回答不上,只能避重就轻,语无伦次地绕着弯子再胡诌些混话来掩盖的黔驴技穷。入籍美国的宣誓誓词,精炼准确无任何含糊不清的地方,那是你永远绕不过去的坎,你不敢拿任一句誓词中的话与咱争辩,所以只能恼羞成怒的大骂出口:”还拿个屁入籍誓词说事“。这是你的原话。入籍宣誓这样重要的事件都被你当成“屁”,人生中你还有多少不是“屁”的东西?那些即使挂着“State”招牌的网站岂不是连屁都不如?当然有可能怀疑你是否是美国人,把入籍宣誓骂成个屁对你可以解恨。但必须指出现在咱们现在在讨论美国的国籍,你要是不想讨论美国的“籍”,嫌宣誓的”屁“臭,就一边凉快去。即便如此,上贴咱还是耐心地去讨论你那个网站的东东,指出多处打你脸的地方,告诉你“does not mention”中文没法翻成“赞成”,“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 明确指出双重国籍不是美国的一个政策,不是那回事。里面还提到如果有意去申请外国国籍,“may lose U.S. nationlity".这么明确的警告,还是什么”法无禁止即可行”?问题是你根本不敢面对这些解释,胡搅蛮缠。咱已经用中国的“小三”为例,跟你说过多次,别拿些鸡鸣狗盗的技俩在这儿宣扬。世界任何地方都有专门钻空子的人,那可能是你的人生哲学,或是你一向的“purpose of evasion”手法,但绝不是正常人的心态。还在这儿臆淫什么”邓孙有没有玩猫腻两头欺骗“。如果卓棣要玩猫腻,第一步出生时申请一个美国护照易如反掌。现在你也承认他"从来没申请过美国护照"的陈述,那有他那样玩猫腻的么?“小人常戚戚”,长着一颗小人之心,你是永远是看不明白世界。对美国入籍宣誓都当放屁的人,还有什么正经人格可言?


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0 15:25:55

好个归化奴,看来当年你为了归化入籍是下了不少苦功,可能还费尽周折,因此印象如此深刻,把誓词当成圣经了,哎,真可怜。你主子当年怎么这么不开眼,挑你这么个脑袋蠢、一根筋、英文烂的货派来美国卧底,到今天需要用时如此不给力,肯定肠子都悔青了。

好吧,看在你不怕出丑,不断求教的份上,最后点拨你一次,省得你说这世上没有一个肯帮你进步开窍的好人,甚至自暴自弃、厌世自绝。无论如何,你对主子的忠诚还是值得肯定的,养条好狗花的钱不比这少,还未必有这么管用,有理没理总咬住不放。

既然是归化,那就说明你要放弃原有国籍,重新申请获得美国国籍,那么美国要求你入籍宣誓时表示放弃对原有国的忠诚,转而对美国效忠就顺理成章。但是正因为美国对此高度重视,而且要求你是完全出自自愿,才要搞个宣誓仪式来强化之(至于你自己的原国籍国是否要求你也履行程序放弃那个旧国籍,美国人就管不了了)。可是你何尝见过出生在美国境内、根据美国法律可直接获得美国公民权国籍的孩子长大成人后被要求履行“宣誓手续”了?如果这个孩子因为各种原因虽然出生在美国,却同时具备了外国国籍(比如有的国家规定只要父母是本国人,孩子不管出生何地都自动获得本国国籍),就属于双重国籍身份,是美国承认的,也没有任何法律或政府规定要求其必须在两者中选择其一,更不会因为这孩子长大后得到外国承认、获得持有了外国护照,就失去美国国籍。美国国务院如此清晰的解释,你个睁眼瞎看不明白?还是看明白了故意捣浆糊扯淡?

我跟你个傻奴才费这么多唇舌,就是因为你跳出来质疑我的“美国承认双重国籍”说以及散布“申请中国户口就自动失去美国国籍”谣言。已经把你驳的体无完肤、老脸丧尽了,你还在这捧着你人生中一道坎的“入籍归化誓言”当救命稻草,岂不好笑!说到邓孙,我早说了他的情况不适用于双重国籍问题,因为他既然声称未申领美国护照,自然也就还没有获得美国国籍(但他凭借出生纸一直保留着这个申请获得的权利),是你在这里死缠烂打要让大家认为你主子有“双重国籍”的嫌疑哦。但是,他现在即使在出生后即通过父母申请获得了中国护照,也并不意味着他就终生放弃了申请美国国籍的权利,因为他既还未入美籍,也就不可能放弃美籍,而且美国法律甚至允许有美籍者持有外国护照也不会失去美籍。

正因为美国对自己的国籍问题很严肃,才会规定放弃美籍也要有很严格的条件程序,首先是放弃者要主动去申请某个外国的国籍(而且是完全出于自愿,也就是说要是成年、有自主行为能力之后,而不是父母抱着的婴孩),同时履行程序正式宣布放弃美国国籍(包括交纳罚款)。这两点基本要求邓孙完全不符合不说,在如今被揭出持有美国出生纸具备申请入美籍的权利之后,也没有而且不打算采取任何措施加以修正补救,所以才招致舆论诟病质疑。如此简单的事实,岂是你这个脑残五毛上蹿下跳、搅屎捣乱就能掩盖歪曲的?相反随着我和你的不断辩论,事实真相、法理依据越来越明,看到的网友自然有清晰判断。你说你这个奴才是不是天天给主子帮倒忙,主子该不该断你的狗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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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0 12:01:28
牛搅,咱还在网游那儿等着你呢,你小子逃到这儿算那桩,开溜了?而且贴些被华山驳得体无完肤的东东,干嘛不敢接着咱的问题往下行,没辞了是吗?

既然你干这等事,咱照陪不误。你要把整个辩论都放上来,从老神在在的“众所周知,美国从来都是承认双重国籍的”,到现在只剩下“法无禁止即可行”式的招架之功,以至于脱口骂出“个屁入籍誓词”,咱也可以给你贴上,好让大家见识见识。如果有人有兴趣,直接去何医生网站查看,是这厮祛阵,落荒到这儿来的。

以下是咱回这段的贴,精彩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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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搅,咱确实连可怜你的力气都没有。咱给出的是美国正式入籍誓词,你找了些为海外旅行美国人服务的咨询网站。即便如此,那里面的内容刷你耳刮子也毫不留情。

---US law does not mention dual nationality.

"does not mention" 就是“承认”?英语不错啊。咱同样在这里面摘一段,要比你那段完整多了:

---The U.S. Government recognizes that dual nationality exists but 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 because of the problems it may cause.

注意看清了:美国政府只是“认识”到这种双重国籍“存在”,但是根本不会把它作为一个政策(policy)。这几个单词能读懂吗?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会造成许多麻烦,譬如“However, dual nationals owe allegiance to bo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foreign country. They are required to obey the laws of both countries." 这儿是作为双重国籍的弊端指出来的,所以才加上”however“。你却作为正面陈述来支持你那可怜的立场,说可悲也抬举你了。

美国政府不 mention it,知道它的存在,就像中国婚姻法从没提过”小三“字眼,也知道它客观存在,难道这就叫”承认“,承认每家可以正式有三妻四妾?这么荒唐走板的东东也能作为你的辩材?这种暗地里打擦边球的技俩美国人是管不过来,你小子要是用美国护照回美国,偷偷掖着本中国护照,美国海关是难以察觉的,因为美国只能管自己的公民,无法去调查别国的纪录。但是,有一点很清楚:

“Most U.S. nationals, including dual nationals, must use a U.S. passport to enter and leave the United States.”

这就清楚表明,没有美国护照的成人卓棣,根本不可能凭出生纸到美国留学。

因为这是一个咨询网站,不必特别重视,但有些看看也蛮有趣。这下面一段:

“However, a person who acquires a foreign nationality by applying for it may lose U.S. nationality. In order to lose U.S. nationality, the law requires that the person must apply for the foreign nationality voluntarily, by free choice, and with the intention to give up U.S. nationality.”

这里所说的,只要是有意申请外国国籍,就可能失掉美国国籍,而且放弃美国国籍只要“intention”即可,只要有“意图”就行,哈哈,这还不简单?因为大多数人都在想保留双重国籍,所以这个“失去”美国国籍的主动权就在美国政府手里。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某人的美籍。美国剥夺美国人国籍的例子太多,难道都是先把他们驱逐出境,再到国外美领使馆交 $2,350 美刀宣誓才算取消国籍(美国国内不办此项目),否则国籍就取消不了,那还得看这些人有没有这么多钱,牛搅愿意代垫吗?

和这些咨询性的信息相比,入籍美国誓词要正规得多,也严谨得多。为了让牛搅重温入籍过程,包括入籍考试(假如它是归化美籍),咱不惜费时再把有关信息附上:

53 当您成为美国公民时做出的一项承諾是什么?
▪ 绝对无条件的放弃效忠其他国家及其公民资格。

美国入籍宣誓誓词: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that I will bear arms on behalf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noncombatant service in the Armed For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work of national importance under civilian direction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and that 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 so help me God.

这里有个地方需要注意,那就是“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这儿妙就妙在美国政府知道有些“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的存在,就像知道双重国籍的存在一样,无法全面查禁,但至少让你在入籍时发个誓。这发誓也是用来防君子不防小人。若像牛搅这样的“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不仅自己发誓不算,还唆使别人以身试法,你就是让他发毒誓“天打五雷轰”也没用。因为明白这点,美国人才在这么宝贵惜字如金的有限的誓词上加上这么一句,用心良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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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哲 留言时间:2014-09-20 04:10:00
感谢newjoy直接引用美国国务院的文件给大家长知识,比我的博文有力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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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19 07:41:23
毛左五毛还为挨骂叫屈。问题是你们那点智商或者昧着良心的作为,难道还不该骂么?下面贴上对老五毛华山的两条回复,顺便澄清毛左搅屎棍的造谣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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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你个奴才英语水平有限,当年入籍考试费了牛劲,把个誓词读顺溜记半熟就很不容易了,倒是也长了点“学识”,这会儿就迫不及待倒出来给主子屁股贴金了。既然你好像懂英文,我就把美国国务院解释的“双重国籍”概念及规定贴在下面给你学习下,好好查字典,看明白再记住了,以后别再乱跳出来咬人给主子帮倒忙了。

至于邓孙,我早说了,他最起码也是保留了日后加入美国籍的权利,自然真到了那天,他是要放弃中国国籍的,因为中国确实不承认双重国籍(当然在奇葩天朝,任何事都有例外的)。现在他的事还真和双重国籍扯不上。

美国国务院解释里对如何申请外国国籍、放弃美国国籍有很清楚的说明,邓孙在美国出生后,只是他爹妈抱他去领了个中国护照(或回乡证),和永久放弃入籍美国权利完全是两码事,他日后还可以说自己当时未成年、是父母违背了他的自主意愿,那就什么都可以不算数了。本来邓家如果真爱国、不想忽悠人民,完全可以按美国国务院指的明路操演一遍,自然撇清了一切嫌疑,可他们哪里肯呢?所以才需要放出你这种奴才走狗乱叫乱咬把水搅混。

和一切不要脸的五毛左棍一样,你最先传的谣“上海爸爸为儿子申办户口就失去美国公民身份”被我轻易辟掉之后,马上又来纠缠本来和邓孙事件没啥直接关系的双重国籍问题,结果除了进一步暴露自己的无知愚蠢外,完全是竹篮打水一无所获(最可笑的是你把自己的主子也想的和你一样simple, naive,真是无脑奴才、大逆不道啊)。不过好在你的脸皮够厚,所以屡屡碰壁丢人后还能继续腆着屁股在这里混下去,给广大网友不断充当反面教材提供笑料,就冲着这点我还是要表扬你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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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al Nationality



Section 101(a)(22)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 states that “the term ‘national of the United States’ means (A) a citizen of the United States, or (B) a person who, though not a citizen of the United States, owes permanent allegiance to the United States.” Therefore, U.S. citizens are also U.S. nationals. Non-citizen nationality status refers only individuals who were born either in American Samoa or on Swains Island to parents who are not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 concept of dual nationality means that a person is a national of two countries at the same time. Each country has its own nationality laws based on its own policy. Persons may have dual nationality by automatic operation of different laws rather than by choice. For example, a child born in a foreign country to U.S. national parents may be both a U.S. national and a national of the country of birth.


A U.S. national may acquire foreign nationality by marriage, or a person naturalized as a U.S. national may not lose the nationality of the country of birth. U.S. law does not mention dual nationality or require a person to choose one nationality or another. Also, a person who is automatically granted another nationality does not risk losing U.S. nationality. However, a person who acquires a foreign nationality by applying for it may lose U.S. nationality. In order to lose U.S. nationality, the law requires that the person must apply for the foreign nationality voluntarily, by free choice, and with the intention to give up U.S. nationality.

Intent can be shown by the person's statements or conduct. The U.S. Government recognizes that dual nationality exists but 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 because of the problems it may cause. Claims of other countries on dual national U.S. nationals may conflict with U.S. law, and dual nationality may limit U.S. Government efforts to assist nationals abroad. The country where a dual national is located generally has a stronger claim to that person's allegiance.

However, dual nationals owe allegiance to bo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foreign country. They are required to obey the laws of both countries. Either country has the right to enforce its laws, particularly if the person later travels there. Most U.S. nationals, including dual nationals, must use a U.S. passport to enter and leave the United States. Dual nationals may also be required by the foreign country to use its passport to enter and leave that country. Use of the foreign passport does not endanger U.S. nationality. Most countries permit a person to renounce or otherwise lose nationality.

Information on losing foreign nationality can be obtained from the foreign country's embassy and consulates in the United States. Americans can renounce U.S. nationality in the proper form at U.S. embassies and consulates ab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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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奴才果然不识英文啊。美国国务院对“双重国籍”的解释定义如此明确,可怜你个睁眼瞎就是看不懂,还在这里追问“美国啥时承认双重国籍”这个愚蠢的问题。没有知识不是你的错,不知羞耻不断出来现眼丢人就是你的错了。
为了澄清真相,不让你这号骗子继续欺骗网友,我就给你把下面这两句关键的话翻译一下,也算免费给你上一课吧。至于你引的那个谣言网贴,还是自己收藏欣赏,并传之后代,以保奴才愚民智商血统的传承,别费心晒出来恶心大家了。

U.S. law does not mention dual nationality or require a person to choose one nationality or another. Also, a person who is automatically granted another nationality does not risk losing U.S. nationality.

“美国法律不提及双重国籍问题,也不要求某人在两个国籍间作出选择。而且,某人如自动获得了另一国籍,也没有因此失去美国国籍的危险。”

下面还有一句,解答你这个无脑奴才关于入籍宣誓中“忠诚、守法”的疑问,再给你的“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论一个响亮耳光:

However, dual nationals owe allegiance to bo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foreign country. They are required to obey the laws of both countries.

“但是,双重国籍者有义务同时向美国和某外国效忠,也需要同时遵守两个国家的法律。”

最后,为你的邓孙“持中国护照即意味放弃美国国籍/入籍权利”扯淡论再上一课,就怕你的老脸连续挨抽已经肿得不像样了,可怜的狗奴才!

“Use of the foreign passport does not endanger U.S. nationality.”

“使用外国护照不会危及美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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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tlovers 留言时间:2014-09-18 08:34:05
满有趣的一条规律:越是出口成脏豪无教养的所谓的"反共民主人士",其实除了低级下三烂的谩骂,诬陷和发泄自己的恶毒情绪,民主到底是什么他们不仅不知道也不关心,反而他们却真真切切完完全全地继承了共党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独裁本质,难道不是吗? 文如其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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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则天江青 留言时间:2014-09-18 00:56:32
你们这些狗两党,不正是希望接受美国统治吗?有一个美国公民当领导,你们应该欣喜若狂才对。还不赶快去喊干爹,为它舔黄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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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则天江青 留言时间:2014-09-18 00:44:14
反共就应该对来自上国美国的公民顶礼膜拜。你们说邓卓地是美国公民,到底是吹捧还是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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