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財遭遇禍患> 讀經「傳5: 13-17」「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禍患,就是財主積存資財,反害自己……。」在這段經文中,所羅門在探索人生,發現人為財遭遇禍患時說:「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禍患,就是財主積存資財,反害自己。因遭遇禍患,這些資財就消滅;那人若生了兒子,手裡也一無所有」。這「遭遇禍患」,指人所經營的事業失敗,導致嚴重的損失,甚至使人在一夜之間傾家蕩產,所擁有的錢財都化為烏有。而人又淪為錢財的奴隸,所以是「反害自己」。財主即便有兒子繼承一切,但他自己的手中已一無所有。因此所羅門又說:「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也必照樣赤身而去;他所勞碌得來的,手中分毫不能帶去。他來的情形怎樣,他去的情形也怎樣。」因每一個人都是赤身而來,赤身而去,所以生前勞碌所得的一切財物,死時分毫都不能帶走。所以死亡就是一個分界線:身外之物在生前雖可以擁有,死後卻一點也不能帶地上的財寶離去,相反的,世人要帶著今生所犯的罪到神的審判台前交帳!接下來所羅門描寫一個愛財的人可悲的生活:「這也是一宗大禍患。他為風勞碌有什麼益處呢?並且他終身在黑暗中吃喝,多有煩惱,又有病患嘔氣」。這「大禍患」就是指人生的大悲劇。而「為風勞碌」是說明,因為風是看不見,摸不著,控制不住的,世界的財富也是如此。一個沒有神的人,既不知道自己從哪裡來,也不知該往哪裡去,一生就在黑暗中吃喝也沒有快樂,只有長久的煩惱和嘔氣,人生真是一場悲劇。同樣今天也有許多人活在黑暗中。而且我們也看到,錢財會帶給人許多的危機和禍患,就如人因錢財而產生財產紛爭,婚姻破裂,兄弟反目,嫉妒仇恨,貪污腐敗,暴力凶殺,身敗名裂,家破人亡等,這真是人生的一大悲劇。但願我們都不要落到這樣的悲劇中,今天我們不僅要看到,人為財遭遇禍患,而且還要追求真正有價值的屬靈財富,更要記住《聖經》給我們的教導:「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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