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神的事为念> 读经「路2: 39-52」“……祂母亲对祂说:'我儿,为什么向我们这样行呢?看哪,你父亲和我伤心来找你。'耶稣说:'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或作“岂不知我应当在我父的家里吗”)?'……。”在路加福音第二章的这段圣经中记载了,耶稣童年的故事,以及孩童耶稣说过的唯一一句话,但却令我们今天读圣经的人感到震惊,耶稣说:“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按照犹太人的规矩,一个孩子到了十二岁,要在会堂里接受一个仪式,称为“律法之子”,然后才能和大人一起上圣殿去守节敬拜神。主耶稣十二岁那年,必定已行过了这个仪式,因此可以随父母亲上耶路撒冷去守逾越节。节日过后,在马利亚和约瑟返回家乡时,孩童耶稣并没有跟着他们回去。当他的父母发现耶稣不在随行的人群中,就以为祂走失了,便开始伤心地四处寻找。三天后,他们在耶路撒冷的殿里找着祂。当时祂正坐在教师中间,一面听,一面问。祂的父母看见了就希奇,祂母亲对祂说:“我儿,为什么向我们这样行呢?看哪,你父亲和我伤心来找你。”耶稣回答祂父母的话:“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从孩童耶稣的回答中可以知道,当时祂虽然只有十二岁,但已经知道自己“神儿子”的身份,已经知道天父在祂身上的旨意和托付:要拯救世人。虽然离完成天父的托付还有一段时间,但耶稣既然知道了天父在祂身上的旨意和托付,祂就争取每一个学习的机会来装备自己。当时耶路撒冷的圣殿中有许多的教师,是祂学习圣经真理的好机会,因此祂就决定留下来。从神性方面来说,耶稣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但如今祂身为人子,从人的角度来说,祂不但会受试探,祂也得学习。因此当日孩童耶稣在殿里,和老师们一问一答,就是在讨论圣经的真理。路加给我们描述耶稣童年的故事,为要告知我们耶稣在小小的年纪就已经知道自己来到世上的使命,并从小就立定志向“以父的事为念”。今天我们都是神的儿女,那么我们到底以哪些事情为念呢?我们终日所挂念的除了我们的生活、事业、家庭、子女外,有多少是想到神的事呢?作为基督徒,我们就应当效法主耶稣以神的事为念,我们若要以神的事为念,我们必须明白何为神的事。神的事就是指一切属灵的事。正如保罗在歌罗西书3: 1节所说:“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世人都以世上的事为念: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享受什么?但基督徒都应当以天上的事为念。耶稣基督也曾指出如何以神的事为念,那就是必须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这是基督徒应有的生活态度和做人的原则。另外我们不要以为一个以神的事为念的人,就可以不用尽他在地上做人的本分。圣经在此告诉我们,当日孩童耶稣就同父母回到拿撒勒去,并且顺从他们。不但如此,主耶稣在家里是长子,约瑟是个木匠,主耶稣就一直跟随约瑟在家乡以做木匠为生。约瑟死后,祂更挑起照顾家人的责任。因此以神的事为念绝不是推卸做人的本分,当以为这也是在神的旨意和托付之内。而且耶稣更乐意接受神在祂身上所要成就的旨意,在祂生活中常朝着得蒙神和人的喜悦的心生活,“耶稣的智慧和身量(或译:年纪),并神和人喜爱祂的心,都一齐增长。”今天我们正生活在一个非常忙碌,又非常物质化的时代。每个人都十分忙碌的工作,追求今世的好处:金钱、名誉、地位、权势、物质享受等等。基督徒生活在世上,我们也得努力的工作,维持生计,改善生活。但我们必须常常提醒自己,要以神的事为念,免得与世人随波逐流,成为追逐世上名利地位的人。因我们是属天的国民,我们在世上没有常存的家,我们永远的家是在天上。正如希伯来书所说的,我们在地上不过是客旅,是寄居的。我们的家,那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为此,愿我们每一个属神的人都要效法主耶稣,以神的事为念,要时时思念上面的事!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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