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承业的条例> 读经「民36: 1-13」“约瑟的后裔、玛拿西的孙子、玛吉的儿子基列,他子孙中的诸族长来到摩西和作首领的以色列人族长面前……。”在民数记第三十六章中记载了,女子继承产业的婚姻条例。因为以色列各支派将来所分配的土地,是他们作为神的百姓、得到神祝福的保证,所以各支派都想竭力保存这个土地。这时“约瑟的后裔、玛拿西的孙子、玛吉的儿子基列,他子孙中的诸族长来到摩西和作首领的以色列人族长面前,说:'耶和华曾吩咐我主,拈阄分地给以色列人为业,我主也受了耶和华的吩咐,将我们兄弟西罗非哈的产业分给他的众女儿。她们若嫁以色列别支派的人,就必将我们祖宗所遗留的产业加在她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中。这样,我们拈阄所得的产业就要减少了。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这女儿的产业就必加在她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上。这样,我们祖宗支派的产业就减少了。”之前神因西罗非哈的众女儿所提出的问题:因父亲无子,可否由女儿继承产业?神就籍摩西订立新例:“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他若没有女儿,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的弟兄。他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父亲的弟兄。他父亲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族中最近的亲属,他便要得为业。”(民27:8-11)而现在玛拿西支派的“诸族长”向摩西提出一个新问题,即女子出嫁的问题。如果西罗非哈的众女儿嫁给其他支派的人,产业就要带往夫家,这样就使他们拈阄所得的产业减少了。在“禧年”的时候,“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各归本家。”(利25:10)所以被卖的土地都要回归原来的支派。但嫁出去的女儿所带走的土地,却不会回到原来的支派。长此以往,整个支派作为整体,就不能“各守各祖宗支派的产业”,继续维持与神的立约关系,继续在神面前蒙记念。因此玛拿西支派的首领们出于要持守神的祝福的心愿,把这个将来才可能发生的问题当作大事带到了神面前。 “摩西照耶和华的话吩咐以色列人说:'约瑟支派的人说得有理。论到西罗非哈的众女儿,耶和华这样吩咐说:她们可以随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这样,以色列人的产业就不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因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产业。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产业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产业。这样,他们的产业就不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因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产业。' ”这里“照耶和华的话”,可以看到摩西将他们的问题,呈到耶和华面前。神就宣告:“约瑟支派的人说得有理 ”,因为玛拿西支派很看重应许地的产业,这也是神所看重的,神愿意人爱慕和持守祂的应许。而神吩咐西罗非哈的众女儿:“可以随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结果“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西罗非哈的众女儿就怎样行。西罗非哈的女儿玛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她们伯叔的儿子。她们嫁入约瑟儿子、玛拿西子孙的族中;她们的产业仍留在同宗支派中。这是耶和华在摩押平原、约旦河边、耶利哥对面,借着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西罗非哈的女儿们遵从神这命令,顺服了神的旨意,因为她们看重神的应许,所以她们甘心在感情上接受神的约束,只“嫁入约瑟儿子、玛拿西子孙的族中”,这样就不会影响到因结婚而转移的地权。在新约里,神百姓的婚姻也不是绝对自由的:“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1)。因此我们若是看中神的应许,也应当在感情上接受神的约束,只在神的旨意所定的范围内选择婚恋对象,才能长久地保守自己在基督里享用恩典。此时神的百姓结束了三十八年的旷野飘流,在“摩押平原,约旦河边、耶利哥对面”,准备过河承受应许之地。这时神就借着西罗非哈女儿的案件,让神的百姓去思想应许,以致越来越爱慕得着应许、越来越看重持守应许。神也借着这件事启示了新的“命令典章”,显明祂不但乐意把产业赐给百姓,也乐意让百姓永远持守产业。在新约里,主耶稣亲自宣告,祂在父神那里为我们“预备了地方”(约143),祂就绝对不允许我们的产业被夺去:“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8)我们就要感谢赞美主!然而在《民数记》中还记载了许多警告我们的实例,使我们免犯以色列人所犯的罪,不再重蹈他们覆辙。因此哥林多前书10:11说: “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监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林前10:11)为此,愿我们今天都不要贪享过去的罪中之乐,也不可发怨言,在一切事上不可与罪恶妥协。我们都要行在神的旨意中,顺服神的引领!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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