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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国内法律追缉外国犯罪嫌疑人是国际惯例 2018-12-09 09:14:14

用国内法律追缉外国犯罪嫌疑人是国际惯例 

作者: 本人假正经 (Benren2) 2018-12-09

世界级大公司华为的二号首长孟晚舟,因涉嫌利用子公司Skycom做掩盖与受美国制裁国家进行非法交易,2018年12月1日过境加拿大时,遭到受美国委托的加拿大执法机构双规。此一事件引发中国从Benren2官方到民间大批法盲的强烈谴责。

我仔细阅读了国内网与微信号上的大量抨击美加联合执法的文章之后,感觉难受。因为甚至包括大批高端人士,都表现出对国际常识的无知和法制知识的贫乏。归纳起来,反美作者和参与评论的反美读者的主要攻击点有两个。本文重点批驳第二个观点。

1. 美加逮捕孟女士时没有出示详细的犯罪证据

这一条最不值一驳。

英文动词逮捕有双规的意思,法庭定罪后扣上手铐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逮捕。实际上孟女士现在是处于双规阶段。中国政府双规一个人,不也是经常只说该人涉嫌违规正在配合组织调查,违啥规点到为止吗?充分和详细的犯罪证据只在法庭上出示,不是抓人的时候。

现在孟女士只是犯罪嫌疑人,最终判决可能无罪,也可能有罪。她现在只是配合调查。据报道,在法庭保释聆讯时,孟女士没带戒具,笑容满面。

你想要美加执法机构的详细执法证据?请耐心等到正式开庭的时候吧。

2.  美国居然将国内法当国际法,一国法律只适用于其国内,不能管辖到别国公民

这种认为国内法不能管外国人的说法,不但是法盲的表现,也是低智甚至脑残的症状。你如果碰巧是这伙人中的一份子,先别跳脚,请看本文下面的着重分析。

用国内法律追缉外国犯罪嫌疑人是国际惯例。先看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中国刑法第八条的司法解释是,犯罪行为发生在国外,由外国人所为,犯罪目的或犯罪对象直接针对中国及其公民,直接对中国国家利益造成了损害,都将受到中国刑法的惩戒

实际上,中国执法机构依照中国国内刑法追捕外国犯罪嫌疑人,也是从不间断,执法如山,决不手软。

你如果还认为中国刑法第八条是开玩笑,不妨以身试法。比如,在中国贪污受贿几个亿,跑到美加归化为外国公民,然后大摇大摆去与中国有引渡合约的国家高调度假,看看会不会给捆回中国按中国法律受审?又比如你是外国公民,跑到和中国有引渡合约的国家度假时,胆敢对中国女公民上下其手搞性侵或其它人身伤害,看看会不会给绑回中国坐牢?

最近网上报道了广州一银行行长涉嫌贪污潜逃美国,据说该行长早已与在美妻子离婚多年了。其妻子是归化的美国公民,半年前带了在美国出生的美国公民子女回国探亲,结果几个人被中国禁止出境。中方答复美使馆质询时称,虽然这几个美国公民没有触犯中国法律,但仍然必须留在中国配合调查。美方根本没搞啥高调抗议。另外,在中国红通榜上的人员,不管是否归化为他国公民,国际刑警逮到一个遣返一个,根本不鸟什么国籍。

你如果还不理解,为什么用国内法律追缉外国犯罪嫌疑人会成为国际惯例,可以设想不执行此惯例的后果有多严重。在地球村的今天,人员流动和国籍身份转换盛行,如果一个外国人非法侵犯另一国的利益,只要跑到非受害国就不受法律追究,地球村将成为犯罪分子的天堂,无辜人民的地狱。

顺便再进一步普法。犯罪嫌疑人在法庭最终判决之前,不是罪犯,有可能是完全清白的。特别是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的国家,被行政拘留并非一定有罪或违规。据我所知,没有一个执法机构能获得100%的起诉成功率。美国的行政和司法没有一个叫政法委的机构统一领导,一锤定音。认为美国联邦行政和司法机构会互相勾结,陷害无辜的本国或外国人,绝对是无稽之谈。

本人顺便在此劝告法盲们,有空读读中国刑法。如果中文程度太差读不进去,请记住一条:不要做伤害他人或他国利益之事,这样才能避免吃牢饭。

总之,爱国需理性,发言凭事实,行动不可超越法律框架。网上汹涌澎湃的法盲言论,揭示了在中国大规模和有实效地普及法制教育的紧迫性。


浏览(5749) (7) 评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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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8-12-09 12:41:50

国内法能不能适用于外国人,取决于这个外国人与本国有没有直接关联。如果没有关联,那么国内法就管不了外国人。如果有关联,国内法就可以适用于外国人!不理睬美国而与伊朗做生意的人不少,但只要跟美国没有关联,美国法律就管不着这些人。美国最多能做的只是禁止美国公司跟这些人做生意。这是经济制裁,但无法用法律手段对付。

孟虽然不是美国公民,是外国人。但华为购买了美国的产品和技术,转卖给伊朗,这就违反了美国法律。华为与美国就有了直接的关联关系。美国的国内法当然也就适用于外国人,华为。

更严重的是,孟欺骗了美国,隐瞒了Skycom与华为的真实关系。这就是一个外国人跑到美国搞欺骗。这样这个外国人与美国的关联性就更强了!

美国逮捕孟的理由就是欺诈。本质上是一个外国人跑到美国欺骗美国政府和美国银行。这就跟一个外国人跑到美国杀人放火的性质是一样的,美国的国内法当然适用于这个外国人!

回复 | 2
作者:双不 回复 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8-12-09 12:16:52

找罪名并非难事,例如应用反国家分裂法等。人到了中国手里当然由中国法庭审判,你有再多的无罪理由也没用。

这是政治问题,不是法律说的清的。

回复 | 0
作者:右撇子 回复 双不 留言时间:2018-12-09 12:03:52

【波音向台湾出售武器,中国是否可以根据中国的法律政策扣押波音员工?】

如果波音向台湾出售的武器中,有来自中国的产品和技术,而且中国明令禁止向台湾出售这些产品和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波音才违反中国法律。任何国家向台湾出售武器,只要没有含有来自中国的,明令禁止的产品和技术,就没有违反中国法律!

回复 | 2
作者: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8-12-09 11:49:32

另一个国内法适用于外国人的明显例子是移民法。很多国家有移民归化法律,是典型的国内法。但这种法律几乎完全针对外国人!

美国的制裁法律针对的是利用美国的产品和技术与伊朗做生意的人,而不是所有与伊郎做生意的人,这是非常重要的差别。很多人看不到或有意混淆其中的区别。

欧盟或其他国家也许不理会美国的制裁法律而跟伊郎做生意。但只要欧盟没有用美国的产品和技术,美国即使不高兴也奈何不得,无法用美国的法律起诉抓捕欧盟公司高管。

回复 | 1
作者:双不 留言时间:2018-12-09 10:44:11

首先这不是刑事案,犯罪与否完全是一团雾水。但这个扣押形成危险的先例,美国人可能在将来被外国扣押,外国怀疑美国人犯罪就可以扣押他。

波音向台湾出售武器,中国是否可以根据中国的法律政策扣押波音员工?

回复 | 3
作者:老豆子 留言时间:2018-12-09 09:53:24

问题是太多的本科学历以上、在美加生活多年的人都不懂这些,足以说明问题是多么严重。

回复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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