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dom Is Not Free “自由不是没有代价的”。我最初是在华盛顿DC韩战纪念碑上看到这样的条幅,留下很深的印象。2018年2月14日下午,美国佛罗里达州派克兰(Parkland)道格拉斯中学(Marjory Stoneman Douglas High School)发生枪击惨案。后被警方抓捕的作案枪手为19岁的克鲁兹(Nicolas de Jesus Cruz)。他携带至少一枝AR-15冲锋枪和几个弹夹抵达学校,“首先用烟雾促发了火警,把学生从各个教室骗到走廊里集中。随后他对着人群开枪射击”。这一过程中克鲁兹至少打死了17人,另外打伤50多人。当地警长表示,嫌犯是被该校早些时候因纪律原因开除的一名学生。 案发后,此校的师生称,自从克鲁兹被开除后他们就提心吊胆,觉得他早晚会来在校园内制造杀人事件。所以枪声一响,大家就猜到是克鲁兹回学校进行报复。谁也想象不到他竟然会这样制造了一场骇人听闻的惨案。有消息说,从“2018年刚刚进入二月份,但是美国已经发生了14起校园枪击案”。在美国,每年因枪击死亡的人数达3万多人。 嫌犯克鲁兹
很多人马上提出禁枪,至少也要限枪;但反对者则提出枪本身不会杀人,是想杀人者用枪杀人。如果一个人想去杀人,没有枪他还可以有其它凶器,甚至可以使用炸弹、汽油等等。他们还对枪击死亡的统计数字作分析,说其中一多半是用枪自杀。另外,拥枪派还说,美国的持枪犯罪多发生在黑人与黑人之间,据称占持枪犯罪的90%;如此说来美国其实是个枪支犯罪率很低的国家, 与英国差不多。拥枪派进一步说,每年美国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比枪击制造的死亡人数多得多,那是不是应该禁止人们开机动车、摩托车和飞机了? 拥枪派底气十足最重要的原因是美国联邦《宪法》第二修正案的拥枪条款。他们认为这条修正案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民自卫的权利。对这条修正案可以这样理解,修正案的根本原则是保证公民在受到侵害时拥有自卫的权利。虽然制定这条法律是在两百多年前,但现在仍具有至关重要的象征意义。说到底,就是美国人拥有持枪的自由。看看,人家有联邦宪法作依据。拥枪派以下说法如果是真实情况,那真让禁(限)枪派尴尬。他们说“在美国最积极推动禁(限)枪的是哪些人? 说出来会有些让人难以置信——犯罪率较高的族裔, 黑帮和贩私枪者。这些人有非常显而易见的限枪动机, 其实当年在禁酒令后期最支持禁酒的也有这些人”。 就我个人对美国人持枪自由的态度,只是实事求是地说,如果罪犯没有枪,一般来讲,其伤害他人的程度会相对小。另外,很多人是一时冲动,或临时起意犯罪,这时有枪和没枪会很不同。不过我这种禁(限)枪的理由怎么显得不那么理直气壮似的?我认为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的拥枪条款,随着时间的推移已逐渐失去作用,早该到了重新修订的时候。哇,我这叫大言不惭,会被拥枪派们当面郑重地说:你该先去认真学习美国宪法,明了什么是捍卫自由后,再来说三道四(多么的“政治正确”啊)。 作为禁(限)枪派的我只能根据实际情况说,在美国的今天,拥有机动车是为了工作和生活的方便;这和拥枪不同,你没有枪并不影响你的个人生活和工作。另外,我对安全感的需求远胜于安全系数。这次佛罗里达这所高中的师生们已经说了,“自从克鲁兹被开除后他们就提心吊胆”,我们不能总生活在一个成天担心被枪击的社会里。然而我的声音似乎就是没有拥枪派那么有力量。 我体会,在禁(限)枪和拥枪的争论中,拥枪派显然是多数,不然美国政府早禁(限)枪了。既然多数人都认为该拥枪,那美国发生的持枪犯罪就是Freedom Is Not Free(自由不是没有代价的)。当然,即便如此,我也希望早晚美国社会会禁(限)枪;因为我认为任何社会都没有绝对的自由,不管你出于什么样“神圣”的理由。我盼望日后,美国越来越多的人们感到拥枪的自由,实际上限制了社会人其他方面的自由(失去安全感也算自由在某种程度上的丧失),从而开始逐步对拥枪的自由进行越来越严厉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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