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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姆·克勞杀手:查尔斯·休斯顿 2015-11-28 17:46:35

《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第二十一章)


乱世出英雄。正常的社会不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的社会,恰好说明那个时代已经出现了动乱和危机。

每一个时代,都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亦有其独特的价值取向。耶稣基督如果是活在一个法治而文明的国家里,他会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吗?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耶稣基督如果活在现在的美国社会里,当然他会有其道德层次上的价值,但是他绝对不会是现代世人心目中的那位耶稣基督。

瑟谷德·马歇尔也是如此,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赋予他功成名就的机会和际遇。当然人类不可折服于宿命论,但必须要承认人的运气和际遇是注定其一生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

1930年秋天,马歇尔进入华盛顿霍华德大学法学院时,遇到了影响他一生的两位人物。一位是霍华德大学法学院长查尔斯·休斯顿,另一位是霍华德大学法学院教授、后来出任联邦巡回上诉法庭法官的威廉·赫斯特。

休斯顿是一位有远见、有抱负、有卓识的划时代思想家和教育家,这位哈佛大学法学院的非洲裔美国人高材生,不但为美国的民权运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也为《美国宪法》理清了法理上的依据。

休斯顿的法学理论,影响着后几代非洲裔美国人的思维方式,他那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学生马歇尔就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例子。休斯顿曾经十一次在最高法院辩论民权案件,从1930年开始,几乎在联邦法院里发生的每一件有关民权的案件中,都可以看到他的影子。

利用现成而完整的司法体系与宪法原则,将在美国横行无忌达半世纪、不仁不义的《吉姆·克劳法》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就是来自休斯顿的宏伟的战略思想。他用一生的时间去坚定地摧毁《吉姆·克劳法》,功勋显著,故有吉姆·克劳杀手(The Man Who Killed Jim Crow)的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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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斯顿于1895年9月3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出生,其一生与华盛顿有缘,他于1950年4月22日亦是死在华盛顿。他的母亲玛丽(Mary Hamilton)是一名技术高超的发型设计师,在华府大有名气,许多高官贵爵的夫人都是她的长期顾客。

休斯顿的父亲威廉(William Houston)是一名律师,从小就对休斯顿寄予厚望,虽是中产家庭经济,用尽全家之力来栽培他,希望他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威廉将休斯顿安排进全国第一所也是全国最好的黑人中学:华盛顿M街中学。

休斯顿个性温和而执着,对于学习特别的认真,总是持之以恒,直到将事情完全弄清楚之前,绝不停止。你给他几本书,他会变成个书虫,你给他一架钢琴,他就日夜地弹个不停,休斯顿勤奋好学,自求上进。

1911年9月13日,中学毕业后,他如愿以偿地搭上了前往马萨诸塞州的火车,到自己心仪已久的安赫斯特大学读书。在1915年度的课室里,休斯顿是全班唯一的有色人种学生,他从不与任何白人学生交往,也没有朋友。

从安赫斯特大学毕业后,休斯顿到霍华德大学为教师,教授英语和黑人文学(Negro Literature)。适逢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他父亲为了不让适逢兵役年龄的休斯顿像其他的青年黑人一样地被送到前线当炮灰,通过关系,将他安排到陆军驻爱荷华州德梅恩斯堡(Fort Des Moines, IA)新兵训练营,官拜陆军少尉,处理军务,成为陆军驻该地区有史以来的第一位黑人军官。  

休斯顿的最初构想,是从服役期间亲身感受军队中的种族歧视,得以找到这个国家应该走的道路,但是实际的情况远远超出他的意料:德梅恩斯堡新兵训练营指挥官查尔斯·巴卢上校(Charles Ballou)是一位种族偏见极深的白人,虽然营里的百分之四十黑人是有大学文凭,但他依然认为黑人是完全缺乏成为领袖或指挥官潜力的卑贱的人种。

训练期间,除了蚊子的肉体侵袭外,最糟糕的是精神上的折磨。从德梅恩斯堡、到米德堡(Camp Meade)、再到迪克斯堡(Camp Dix),休斯顿是在人格羞辱中度过。当他向长官指出这些是法律不允许的种族歧视行为时,得到的答案是更多的人格羞辱和精神折磨报复。

休斯顿被调到法国服役,担任陆军军事检察官职位,负责处理一些军中法律事务。在这期间,他亲身感受到了种族歧视在军队里的严重情况,已经到了使人没法忍受的地步。

有一个深夜,在法国军营外,休斯顿与几名黑人士兵为了一名法国女人,与数名白人士兵起了冲突,双方口角不已。那数名白人士兵一言不发,转身就走,没多久,居然拉来了两大车的白人士兵,带着绳子和武器,群情汹涌,大声吼叫着要私刑处死他们,如果不是宪兵部队来得及时,早就已经出事。

休斯顿惊讶地发现,私刑处死事件居然在军队中公然存在。更重要的是在军队中,连浴室和洗手间都被隔离,任何包括军官在内的黑人不得手碰白人士兵的身体。休斯顿连同其馀的黑人军官拒绝使用隔离的浴室和洗手间,得到的直接答复是:“因为你们是一些使人讨厌的东西!”

有一次,休斯顿的白人顶头上司要他以行为不检的罪名,起诉两名黑人士兵。休斯顿稍一调查,就发现根本没有那回事,完全是一种种族歧视的偏见结果,因而秉公执法,让那两名黑人士兵被无罪释放。回到办公室后,他的白人顶头上司将他当面斥之为“没有用的东西!”

另一次,白人顶头上司要休斯顿以“不服从”“无次序”的罪名起诉另外一位公认在部队中最优秀人才黑人士兵之一,休斯顿了解案情后,发现该黑人士兵是在执行更高长官的命令,并无任何的“不服从”“无次序”,但在种族偏见的压力下,该名黑人士兵无处申辩,被军事法庭定罪判刑。

这个案件改变了休斯顿的人生观。愤恨之馀,他写信给父亲说出了自己的三点肺腑之言:“这里的白人军官是肆无忌惮地触犯陆军法纪。我们美国同胞对黑人军官的仇视和鄙视使我觉得在这些人的统治下,我根本不值得为他们战死。我已经下定决心,如果有幸的在这场战争中存活下来的话,我要去学习法律,用我的时间去为那些无法反抗的人服务。”

1919年,休斯顿坐船从法国服役归来,在费城登岸后,转乘火车前往新泽西州迪克斯堡军营报到,他与另外一名黑人军官同行。晚饭时,前往火车上的餐厅吃饭,在稀稀落落的车厢里,两人找了一张紧临着一个中年白人的桌子的空位坐下来,准备用餐。两人尚未坐稳,就听到身边的那个中年白人阴阳怪气地朝着火车上的服务员叫道:“立即给这两个黑人安排一张离我远一点的桌子!”

休斯顿见此,压住一肚子的反感,对着他说:“我们是刚从欧州战场回来的军官,阁下要我们离你的桌子远点,是否因为我们是黑人的缘故?”

那个中年白人见休斯顿二人根本就不会让桌子,为了避免再自讨没趣,自己干脆另搬他处,他一边走一边说道:“没办法,我是南方来的。”

休斯顿在用餐时,对友人说:“我真他妈的高兴没有在法国为这么一个国家战死,现在我的战场不再是在法国,而是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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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夏天是动乱的一年,也是烽火如战场的一年。南方棉铃象鼻虫为患,使几乎所有的棉花农场失收。大量失业的黑人涌向各大都市,严重威胁社会治安。全地种族暴乱四起,从德州到芝加哥,到首都华盛顿,暴乱高达二十五次之多。

法律虚设,公权不彰,黑人藉着偷砸抢来发泄不满情绪,三K党则肆无忌惮地焚烧黑人住宅教堂,暴力攻击与私刑处死黑人之事,时有所闻。整个充满了仇恨的社会犹如一座火药库,一点即爆,史称红色夏天(Red Summer)。

休斯顿从烽火的法国回到烽火的首都华盛顿,目睹乱象,深觉人为的种族动乱之祸害优什于天灾。就在这个时节,发生了一件影响他一生的种族暴乱事件。

1919年7月19日,在华盛顿宝石电影院(Gem Theater)周边附近,二十五岁的黑人西奥多·沃克(Theodore Walker)替朋友在混乱不堪的大街上寻找出外看热闹的孩子,但是没有着落。突然一帮子拿着铁棍刀斧的三K党,把他作为攻击的目标,一边追逐着狂奔逃命的沃克,一边暴怒地咆吼着:“宰掉那个黑鬼!宰掉那个黑鬼!”

混乱中,沃克被一根铁棍击中头部,血流全身。他为了自卫,掏出防身的手枪,盲目地朝着人群开了一枪,追杀他的三K党见此,吓得四散而逃。

巧合的是,沃克开的那一枪,正巧射在一位十九岁白人海军陆战队士兵的太阳穴上,死在现场。事后,沃克被华盛顿司法当局拘捕,控以谋杀罪名。休斯顿的父亲威廉是沃克的律师,但在黑人杀白人就该死的逻辑推理下,沃克的罪名成立。

从这件事中,休斯顿找到了自己努力的方向。1919年9月,他进入哈佛法学院。几乎是全A的成绩使哈佛法学院师长对他刮目相看,邀请他成为《哈佛法律评论(Harvard Law Review)》有史以来第一位黑人编辑委员。

1924年取得法学博士后,休斯顿开始研究如何铲除《吉姆·克劳法》。与种族歧视大恐龙战斗的先决条件就是要培养大量的黑人法律人才,而培养黑人法律人才离不开黑人法学院。    

休斯顿一方面在母校作为法学院长罗斯科·庞恩德(Roscoe Pound)和后来出任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的费力克斯·弗兰克富尔特教授(Felix Frankfurter)的行政助理,一方面替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办理一些种族歧视的案件。

在哈佛法学院取得学位后,休斯顿返回华盛顿,在他父亲的律师事务所为执业律师,开始接受民权方面的案件,声名日重。

1925年,美国律师协会拒绝黑人律师为会员,休斯顿的抗争方式不是正面斗争,而是自立门户:为黑人律师全国律师协会。

在庞恩德院长和弗兰克富尔特教授的大力推荐下,休斯顿于1924年开始在霍华德法学院教导一、二年级的学生。霍华德法学院在1869年成立以来,独家培养出全国百分之七十五的黑人律师。

1929年,霍华德大学改制为全日制法学院,摩迪才·约翰逊(Mordecai Johnson)院长聘请休斯顿主持,这为他提供了一个培训黑人法律人才的舞台。  

休斯顿刚接大任就宣布:“霍华德大学法学院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培养改造社会的法律精英。”为了增强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他邀请了当代的民权大律师亚瑟·海斯(Arthur Hays)和克拉伦斯·达罗(Clarence Darrow)等人前来讲学,介绍他们在法庭上争取民权案件胜利的过程,与其重要性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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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斯和达罗都是美国民权自由联盟的律师,而且都是誉满天下的民权英雄。海斯著名于代表豪富打官司,不仅致富,而且闻名于世。他是美国早期主张个人隐私和权利的先锋。

海斯于1891年4月22日在纽约州罗契斯特(Rochester, NY)出生,来自德国的双亲是制衣业大亨,1902年毕业自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与几位老同学在纽约市合组律师楼。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由于德国的侵略,德国裔美国人到处受到歧视,海斯经常在法庭上为德国裔美国人申冤,有力地保障了他们的宪法权益,自此介入民权案件凡四十馀年。

1921年,海斯代表侨居美国的意大利无政府主义者巴尔托洛梅奥·范泽蒂(Bartolomeo Vanzetti)与尼古拉·萨科(Nicola Sacco)的一级谋杀罪指控,缠诉多年,最后两位被告还是在1927年8月23日被法庭处死,导致全球十多个城市爆发抗议游行示威,海斯的名字也随着案件的白热化而大名远播。  

最为世人熟悉的案件是他于1937年领导独立小组到波多黎各调查庞塞大屠杀(Ponce Massacre)真相。庞塞大屠杀发生在1937年3月21日下午三时十五分。独立小组的结论是波多黎各警察就像黑社会一样有计划地大屠杀支持波多黎各独立的游行示威群众,造成十八死两百伤的惨剧,调查报告一出,举世震惊。

海斯主要的著作有《民主的工作(Democracy Works)》《让自由响起来(Let Freedom Ring)》《民权在美国(Civil Rights in the United States)》《偏见的审判(Trial by Prejudice)》,和1942出版的自传《都市律师:一个执业律师的自传(City Lawyer :The Autobiography of a Law Practice)。

经过了四十馀年和数以百件的民权案件,海斯于1954年12月14日因心脏病谢世,享年七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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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罗没有海斯那么大的名气,而且争议性特强。他于1857年4月18日在俄亥俄州东北部的郊区出生,他的父亲阿莫拉斯(Amirus Darrow)是一位著名的废奴主义者,他的母亲埃米莉(Emily Eddy Darrow)是一位女权主义者,曾全力介入美国妇女投票权运动。达罗终身反对死刑,认为死刑与人道主义背道而驰。

在宾夕法尼亚州米德维尔(Meadville, PA)阿勒格尼大学(Allegheny College)毕业后,达罗进入密西根大学法学院就读,但没有毕业。回到俄亥俄州老家后,被阿尔弗烈德·麦基(Judge Alfred Mackey)特批为执业律师。

达罗在劳工、工会、公司等领域中的业务并并不成功,但他在刑事与民权案件领域中却发挥出他口若悬河的雄辩能力,他可以把陪审团说的频频点头,也可以说得坐堂法官眼泪直流。在他辩论过的一百件刑事案件中,只输过一件。在利奥波德与罗布谋杀案(Leopold and Loeb Trial)中,达罗的终结辩论演讲是十二个小时,应该是个法庭最长的纪录。

达罗是美国民权自由联盟的领军律师,也是美国最著名的刑事辩论律师之一,他的事迹被多次搬上银幕,共有十五本关于他事迹的专著,芝加哥有一座大桥以他命名,明尼苏达大学图书馆全面收集他的资料。

1938年3月13日,达罗病逝芝加哥,享年八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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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斯顿的个性不拘言笑,一板一眼。教学极严,他的口头禅是“弱者不茶喝,死者不吃饼(no tea for the feeble, no crepe for the dead)”学生们对他既敬且怕,背后称他为“机器比人类多”的“麻木不仁者”。

休斯顿的另一句座右铭是:“律师不是改造社会的工程师,就是祸害社会的寄生虫。律师就是要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提供宪法保障。”

休斯顿在学校里教学是一副扑克面孔,在交女友时也是一样。后来成为他第一任妻子的格拉迪斯·莫兰(Gladys Moran)就经常被他弄得啼笑皆非。有好几次的“情书”是这样写的:“你去了几次电影院?哪一家?和谁去的?”“你什么时候上课晚了?经常迟到吗?共有多少次了?”当休斯顿发现格拉迪斯的回信上有错字时,他的老师专业习惯又冒出来了:“你把字写错了,在信后重写二十五遍给我寄回来!”

格拉迪斯虽然有点受不了休斯顿的学究气息,但还时是在1924年8月嫁给了他。由于她一直没有怀孕,成为导致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两人在1937年友好而和平地离婚。

1937年休斯顿与他父亲的秘书亨丽埃塔·威廉斯(Henrietta Williams)结婚,1944年3月20日,威廉斯为休斯顿産下一个使他欢喜得几近疯狂的儿子,起名为小休斯顿(Charles Hamilton Houston),小名为宝(Bo),从此以后,休斯顿的整个世界只有儿子和教育。  

宝的到来使休斯顿更加热忱于民权运动,为了宝的将来,也为了所有美国人的将来,他以每天十四到十八个小时的工作量来推动民权案件。

休斯顿最无法忍受的是见到宝被种族歧视。有一次晚上,他和同事、也是宝的干爹的约瑟夫·维德迪(Joseph Waddy)到药房买东西,宝站在小凳子上去取饮料,把饮料机拖拉的有点摇晃,休斯顿立即制止了他的胡闹,可是在柜台后面的白人职员,却阴阳怪气地大声责骂宝说:“你这个小黑鬼,给我滚下来,这里没有你的事!”这使休斯顿愤怒到了极点。维德迪后来回忆说,“我们必须把他拉到后面服用镇静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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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休斯顿开始研究如何摧毁在公共教育体系里的《吉姆·克劳法》。休斯顿将他打倒《吉姆·克劳法》的首选目标,定在种族歧视恶名昭彰的马里兰大学和密苏里大学。这两个目标全在最后成为事实:马歇尔在马里兰州击败了马里兰大学,休斯顿在最高法院取胜了密苏里大学。

休斯顿一边计划着如何收拾这两家种族歧视最为严重的学府,一边决定到华盛顿霍华德大学法学院去培训更多的非洲裔美国人的法律人才,准备长期斗争与种族歧视抗争。

在休斯顿升任为霍华德大学法学院长时,说服了霍华德大学董事局,将夜间部的霍华德大学法学院改革为正式的全天制法学院,并且聘请了十一位法学教授,其中五位是白人,六位是非洲裔美国人,马歇尔就是霍华德大学法学院改制后的学生。

休斯顿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后,他深知责任重大,也知道万事开头难,他对着这个得来不易的舞台发誓说,他一定要出尽全力,将这间毫不起眼的霍华德大学法学院,建设成为全国非洲裔美国人的司法西点!

霍华德大学法学院,由一所既无经费,也没教材,而且还默默无名的夜间部,在休斯顿的努力下,经过了数年的艰难岁月,终成一所四方器重的黑人法学院。

经过了整体性的调查和研究,休斯顿发现了全美国只有大约一千名非洲裔美国人律师,而白人律师则已经超过了十六万名。在整个美国南方,正在全职攻读法律的非洲裔美国人学生尚且不到一百人。在梅森-狄克逊线(Mason-Dixon Line)以下,只有四百八十七名黑人律师。有的南方州,黑白律师的比例居然高达二十万比一之巨。

梅森-狄克逊线是1763年至1767年间,由查尔斯·梅森(Charles Mason)耶利米·狄克逊(Jeremiah Dixon)两人为解决美国殖民地之间的领土矛盾而测量出来的界线,包括有宾夕法尼亚、马里兰、特拉华与西维吉尼亚四地。后世美国人为纪念这次和平解决领土矛盾,遂以两人的姓为界线名字,是为梅森-狄克逊线。 

在文化层次上来说,一般所说的南方与北方的俗称,就是以梅森-狄克逊线为划分界。宾夕法尼亚以北成为东北部,特拉华以南则为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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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斯顿的晚年,终于想通了一个残酷的事实,那就是美国政府行之多年的所谓隔离但公平的种族政策,完全是一种欺世盗名的勾当,因为种族隔离政策本身就是制造不公平的真正来源,所以他对着学生们宣布:

“隔离但公平本身就是典型的种族歧视,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假公平,就是如假包换的《吉姆·克劳法》!要打倒种族歧视这只巨大的恐龙怪兽,那就必须首先摧毁掉这些罪恶的《吉姆·克劳法》陋规。” 

休斯顿发现南方诸州的教育局,用在黑人学生身上的经费,是白人学生的一半,而黑人学校的教材和卓椅等,全是来自白人学校陈旧而被抛弃的破烂,这个只见隔离但不公平的事实为他提供了起诉南方诸州教育局的法理基础。

休斯顿天不假年,没有在生命结束前亲自目睹《吉姆·克劳法》在美国崩溃的壮烈盛况,但在他的长期熏陶下,他的学生马歇尔、奥里弗·希尔(Oliver Hill)和斯波茨伍德·罗宾逊(Spotswood Robinson)运用这套战略,彻底地击垮了伪善的“隔离但公平”,把侮辱人性的《吉姆·克劳法》变成了一个供后人唏嘘凭吊的历史名词。

马歇尔在怀念有着“铁靴子”雅号的恩师休斯顿时说:“如果你知道他在干什么的话,就会感到他是一位非常温馨而绝对公平的人,他的办公室永远是敞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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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战略性的培养非洲裔美国人司法人才下,休斯顿把霍华德大学法学院1933年度第一名的马歇尔和第二名的希尔拉进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全面地向《吉姆·克劳法》宣战。  

休斯顿的两大弟子全成为功盖环宇的民权英雄。马歇尔在《布朗 诉 教委会案》后,成为美国司法史上第一位非洲裔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罗宾逊成为美国司法史上第一位非洲裔首都巡回法院长,希尔的民权功勋更是青史留名。

由全国五件上诉案件组成的《布朗 诉 教委会案》是最高法院推倒《吉姆·克劳法》与学校种族隔离制度的划时代大案,《布朗 诉 教委会案》的五件案子中,有三件的主打律师是休斯顿学生。五件案件共有二十四位律师参与作业,其中二十二位律师是休斯顿的学生。全在法庭上采用他的法理与战略而大胜,休斯顿因对美国近代民权运动的辉煌功勋而享有民权导师地位。  

休斯顿的教学是出名的严谨和严厉。霍华德大学法学院改制后开学的第一天,休斯顿走进了课堂,既不客套,也不自我介绍,什至于连招呼都不打一个,他拉长着脸,不苟言笑地告诉新进来的同学们说:“这家法学院现在只接受全心全意读书用功的学生,不论你在大学里是状元,还是高材生,对我来说都不算什么,因为我照样会将你毫不客气地踢出去。请你看一看你的右边,再请你看一看你的左边,明年开学时,你们三人中,其中有两个同学将不再坐在我的课堂上课。”

休斯顿把话说完了,用眼睛冷冷地横扫了被吓得愕愕然然的新生一遍,然后掉头就走。休斯顿教学认真和严格,学生们虽然背后给他起了“铁靴子”和“水泥盆景”的外号,但没有一个学生的内心不把休斯顿作为他们学习的偶像与榜样。

休斯顿的教学是以实用与理论并驾齐驱,他不但用书本来做教材,还亲自带领着学生到监狱、警察局、司法部和去法庭去旁听,什至于与学生们亲自参与实战,办理案件。休斯顿每次到最高法院辩论前,总是在学生面前练习,要求学生就法理的议题上向他提出问难,他也认真地与学生辩论,务求在最高法院里达到最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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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10月开始,休斯顿开始向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纽约总部提供法律咨询,尤其是他提出攻打从公立学校教育系统的种族隔离制度为突破口的战略,使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的领导依稀看到了一线曙光。

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执行秘书沃尔特·怀特(Walter White)正式邀请休斯顿入盟,参加共同争取民权平等的努力。  

1935年7月11日的滂沱大雨之夜,休斯顿独自提着简单的旅行箱,住进了纽约市哈莱姆区(Harlem, NY)135街基督教青年会(YMCA)。次日早上,他前往位于第5大道69号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总部,出任全国法律委员会特别法律总顾问,自此拉开了《吉姆·克劳法》在美国全面崩溃的序幕。  

休斯顿的到来为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总部注入了鲜血,也改观了这个美国最早的民权组织。在这之前,绝大部分的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律师,全是由白人组成。各单位的领导层亦是如此,除了其机关刊物《危机(Crisis)》总主编是黑人威廉·杜博伊斯博士外,其馀清一色是白人。  

1916年至1920年间,大量的黑人参与了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的行列,开始有由量到质的巨大变化。本来,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本身就是由一批有远见有抱负的白人发动起来的。

休斯顿的最终战略目标是黑白混校与种族平等,但泛非洲主义者杜博伊斯却主张黑人应该主动和白人隔离,这个构想完全与休斯顿的理想背道而驰,但没有拦住休斯顿的铲除《吉姆·克劳法》的决心。   

休斯顿为铲除《吉姆·克劳法》定下了三大步骤:第一,用统计和事实把黑白学生不平等的地方提出来,公诸社会;第二,以法律手段逼使全国各地的白人学阀付出无法承受的经济代价来维持所谓的隔离但平等国策;第三,长期的经济压力下《吉姆•克劳法》必然无疾而终,因为没有任何政府有同时提供两套黑白完全平等教育系统的经济能力。

1935年至1955年间的所有民权案件,几乎无一不是在经济压力和《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公平保护原则下取得一场又一场的胜利。

1935年至1939年间,休斯顿出任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法律总顾问。他不认为种族歧视和黑白不平等是意外发生的,那是白人有计划、有预谋地人为罪恶的必然结果。但从黑人学校与白人学校的师资、设备、预算等来相比,就立即可以得出一个清楚的答案。

在南方十九个州里,有十七个州的法律禁止政府运用纳税人的经费为黑人提供高等教育机会。密苏里州和马里兰州什至于通过法律,为黑人到附近州去上大学而提供部分经济津贴。

从历史上的教育黑人为非法活动,到压制黑人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白人的心态是清楚无误的,唯一的分别是五十步和一百步,骨子里是前后一致的,种种的种族歧视政策全为一个目的而服务:不允许有创造黑人领袖的机会,使黑人年永远成为二等公民,进不了社会主流,从而达到白人独霸政治之目的。

休斯顿强调教育是为人生竞争而准备的,为了达到竞争成功之目的,黑人必须在教育上重视起来。为了达到使黑人能够自由进入高等学府的战略目标,他把矛头首先对准了两所种族歧视特别猖獗的州立大学:马里兰大学和密苏里大学。

休斯顿与已经成为律师的马歇尔联手,把马里兰大学俄彻底打败后,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士气大振,但是马里兰州的胜利只局限在马里兰州的边界之内,无法影响其馀各州,为了达到全盘胜利之目的,必须要把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去。

在这个背景下,一场虎头蛇尾的《基恩斯 诉 加拿大案(Gains V Canada)》的超级官司,在最高法院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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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至1948年的二十三年间,休斯顿在最高法院辩论过十一件大案。其中精彩的,就是1938年的《基恩斯 诉 加拿大案》。该案是休斯顿在最高法院挑战伪善的“隔离但公平”既定国策,和天怒人怨的《吉姆·克劳法》精彩司法大战。他赢了一半,输了一半。虽然没有一举铲除“隔离但公平”和《吉姆·克劳法》,但在强力的冲击下,已经从根基上动摇了“隔离但公平”和《吉姆·克劳法》的法理基础和道德底线,为日后的《布朗 诉 教委会案》铺垫下一战定江山的时代大舞台。 

《基恩斯 诉 加拿大案》因为原告基恩斯的不知去向而前功尽废,但休斯顿并没有停下他攻打种族歧视黑暗制度的脚步,尤其是没有放弃用法律手段强逼密苏里大学成为种族混校的努力。   

为休斯顿提供第二波收拾密苏里大学种族歧视法律行动的是露西尔·布卢福德(Lucile Harris Bluford)。布卢福德是一位优秀的黑人作家、民权运动家、《堪萨斯市召唤报(Kansas City Call)》主编和发行人,巧合的是,她是基恩斯的好友。她个性自信而好学,坚持原则,无论是在个人还是事业上,她不肯对种族歧视沉默,不仅自己,还鼓励所有的黑人站出来争取社会正义,宪法权利。

黑人、女性、人品好、读书好、父亲是教授、母亲早逝、更重要的是她因为肤色的原因被密苏里大学新闻系拒绝入学,这些条件为休斯顿的师出有名提供了极佳的理由。

布卢福德于1911年7月1日在北卡罗来纳州索尔兹伯里(Salisbury, NC)出生。她的父亲约翰(John Bluford)是在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博罗(Greensboro, NC)农业科技大学教授自然科学。她的母亲维尔拉(Viola Bluford)在她四岁时病逝,她有两个兄长小约翰(John Bluford)和盖恩(Guion Bluford)。

1921年,约翰受聘于密苏里州哥伦比亚林肯中学为自然科学老师,于是十岁的布卢福德全家与继母艾迪(Addie Alston)搬迁至堪萨斯市定居。布卢福德就读温德尔·菲利普斯小学(Wendell Phillips Elementary School),十三岁进入林肯中学,成绩优秀,小学和中学都市是名列前茅。中学时参与校报和年鉴的编辑工作而引起对写作的兴趣,决定要成为记者和作家。

密苏里大学新闻系是全国最老、最佳的新闻学院,但是密苏里州的《吉姆·克劳法》严格不允许受黑人学生,而允许黑人进入的林肯大学又没有新闻系,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布卢福德就读堪萨斯州劳伦斯(Lawrence, KS) 堪萨斯大学新闻系,1932年以优等荣誉生的学历毕业。  

毕业后,布卢福德开始在乔治亚州亚特兰大《每日世界报(Daily World)》为记者,三年后返回老家, 出任《堪萨斯市美国人(Kansas City American)》记者,再转任《堪萨斯市召唤报》记者、副编辑、总编辑、发行人。

《堪萨斯市召唤报》在布卢福德的经营下,成为全国发行量最大、影响力最广、最受尊重的黑人报纸之一,为美国近代民权运动提供了舆论的舞台与战场。

1939年,布卢福德用邮寄方式申请密苏里大学新闻系硕士学位课程,由于成绩优异,立即被接受。但是当她站在新生注册主任面前办理入学手续时,因为是肤色的缘故被现场拒绝入学。布卢福德立即向密苏里大学提出严重抗议,一连十一次重覆提出入学申请,但全被以肤色的理由拒绝。

1939年1月25日,布卢福德写信给休斯顿,咨询如何挑战密苏里大学种族歧视的法律问题。双方一拍即合,休斯顿在回信中说:“再申请一次,如果再有问题的话,我会在下一斑火车就到你那里。”

1939年10月13日,休斯顿把密苏里大学新闻系告进了法院。在法庭上,密苏里大学的律师威廉•霍格西特(William Hogsett),公开羞辱布卢福德为“只不过是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的一位演员”。

密苏里巡回法庭法官凯文·丁威迪(Kevin Dinwiddie)在法庭上公开抱怨,布卢福德之不接受到外州去读书的津贴行为,是“对密苏里大学的要求太过分了”。丁威迪裁决布卢福德白诉,无权进入白人学校读书。对这种裁决丝毫没有惊讶之心的休斯顿,立即向密苏里州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就像《基恩斯 诉 加拿大案》一样,密苏里最高法院和密苏里巡回法院一个鼻孔通气,在“隔离但公平”的伪善判例法理下,拒绝了布卢福德的上诉。

休斯顿在密苏里最高法院的裁决书下来前,就已经准备好了最高法院的上诉材料和早期工作。1941年《布卢福德 诉 密苏里大学案》在最高法院审判,布卢福德轻易地取得胜利。裁决休斯顿把密苏里大学的以肤色为录取学生的行为是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公平保护原则,密苏里大学必须为布卢福德在密苏里州界之内设立一间与密苏里大学新闻系同等设备与师资的学院,或是接受布卢福德为本校学生。

休斯顿的精炼法理与正义呼声逼得密苏里白人学阀焦头烂额,绕室彷徨。他的护法铁拳击伤了《吉姆·克劳法》这只种族歧视大恐龙,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垂死挣扎,不肯断气。   

休斯顿虽然在最高法院赢了,但还是无法把布卢福德护送进密苏里大学新闻系:密苏里大学在接到最高法院的裁决命令后,为了不使休斯顿得逞,为了不使黑人进入白人学校,为了“维护一百多年来的特殊密苏里传统”,白人学阀干脆鱼死网破,把密苏里大学新闻系硕士学位课程班以“有关人员前赴战场服役”为理由,无限期关闭。

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在休斯顿的摧毁《吉姆·克劳法》战略前赴后继攻打下,密苏里大学最终还是迷途知返,举手投降,大步走进文明社会行列,1950年开始接受黑人入学,突破自1839年建校以来一百一十一年的纯白人学校所谓传统。  

在一项1940年的民意调查显示,全国有百分之三十的民众认为黑白应该同校,这有力地说明美国社会正在剧烈的演变中,而这个演变的原动力就是美国近代民权运动的激荡。但南方只有百分之二的民众赞成黑白同校,这个数字恰好说明美国民权运动发展史的举步维艰。

1983年,布卢福德的侄子盖恩·布卢福德(Guion Bluford)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洲裔美国人太空宇航员,盛名之下,使人回忆起当年布卢福德遭受密苏里大学种族歧视的可耻往事。 

1984年,密苏里大学赠授布卢福德名誉博士学位,她欣然接受,并发表意见说:“这不仅是为了我,也是为了数以千计被种族歧视的黑人学生。”

2003年6月13日,布卢福德病逝密苏里州堪萨斯市,享年九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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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斯顿认定法庭是伸张正义的地方,有了宪法,还需要宪政,推行宪政的方法就是在法庭上挑战不合法的事物。他以身作则,就铁路、住家、就业、薪水与公共游泳池等的种族隔离制度,在法庭上提起告诉,告输就上诉,直到最高法院为止。

在休斯顿的战略下没有禁区,他发动在参议院驱赶公开鼓催种族歧视的密西西比州联邦参议员西奥多·毕尔博(Theodore Bilbo),写信给联合国揭发美国政府种族歧视的黑暗,默许和坐视剥夺黑人公民权的勾当,公开指责并起诉众议院非美国人活动委员会(US House Un-American Activities Committee)制造白色恐怖的行为,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条修正案》的自由保障。

这些繁重的工作,一来使休斯顿名重朝野,也促使他的健康日渐衰弱。1947年,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法兰克·墨菲(Frank Murphy)病逝,休斯顿是被考虑提名递补空缺的人选之一。  

1930年,休斯顿出任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法律总顾问,直到去世为止的二十年间,他亲身介入几乎所有的民权案件。休斯顿正要全力以赴地向着《吉姆·克劳法》进攻时,天不假年,时不与我,他的健康亮起了红灯,肺痨病的周期性发作,使他的凌云壮志付诸流水。   

休斯顿完全忘我式的工作使他的健康急剧下降,憔悴的外表使他家人极度的担忧。为了不使宝见到他的病容,也想为保留下一个精力旺盛的父亲形象,他把宝和妻子送到路易斯安那州亲戚家暂时居住。

休斯顿写信给他的妻子说:“我最需要的东西就是休息。但在要在那么短的时间来完成那么多的工作,我又如何可以休息呢?”1949年秋天,医生发现他经常胸痛的原因是急性的心肌梗塞病。在费德曼医院(Freedmans Hospital)留医长达数月之久。

休斯顿的医生也是他的好友爱德华·马茨克(Edward Marzique)允许他在圣诞节前回家,虽然是体力虚弱得几乎无法走路,但依然强忍着去为五岁的宝购买了一件最有价值的礼物:一幅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举行为抗议美国斯科特茨伯罗事件游行示威的照片。  

尊照马茨克的建议,休斯顿为宝留下了一卷录音带,除了大概论述他的白人压逼黑人的长期斗争外,还强调说:“黑人必须要认可自己的力量,并将之理智地应用起来。”

1950年2月中旬,休斯顿第二次心脏病爆发,送院急救。两个星期后,健康逐渐恢复,气色也不错。但是命运之神已经不允许他再在法庭上雄辩他滔滔,也不再允许他为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出谋划策了。

1950年4月22日下午二时,休斯顿安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休息。当他看见几位好友前来探望自己时,突然兴奋起来,用力举起双手打招呼,这一乐,竟然引发了心脏病。休斯顿长叹一声,双手一垂,一代民权导师,法学精英,带着他的威严和荣誉,热情与爱国,闭目而逝,享年五十五岁。

休斯顿谢世后,霍华德大学法学院为了纪念这位非洲裔美国人的司法先锋,将学校的大堂易名为查尔斯·汉密尔顿·休斯顿大堂。

休斯顿出殡之日,理所当然由得以弟子马歇尔为首席护柩者,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雨果·布莱克、汤姆·克拉克、内阁部长、黑人领袖等亲临祭奠,休士顿生荣死哀,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  

休斯顿在霍华德大学法学院培养了许多法律人才,其中有两位特别杰出的学生,一位是罗伯特·卡特,另一位就是马歇尔。二人都是美国当代民权健将,都是林肯大学校友,都是霍华德大学法学院同班同学,都是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民权律师,而且后来都被总统提名为联邦法官与最高法院大法官。  

南卡罗来纳州大学历史系女教授吉娜·麦克尼尔博士(Genna McNeil)在她的名著《奠基工程:查尔斯·休斯顿为民权的奋斗(Groundwork:Charles Hamilton Houston and the Struggle for Civil Rights)》中,誉他为美国近代民权运动思想导师。  

研究美国黑人历史专家莫莱菲·阿善堤博士(Molefi Asante),在2002年推崇休斯顿为美国一百名最伟大的黑人之一。  

休斯顿不仅是法学家,而且还是战略家。休斯顿将随着他提倡的人道主义、法治精神、勇者无畏与更为重要的人类尊严理念而无可取代的历史地位。

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诸多先贤中,大家都知道种族歧视之为害,都知道应该将之摧毁,但是鲜有提出有效解决种族歧视为难题的良方,而休斯顿是最早指出如何正确地运用法庭为战场,法律为武器去解决种族歧视难题的先贤之一。

休斯顿深知美国社会疯狂地公开在合法地种族歧视,源自最高法院的“分隔但公平”裁决。任何稍有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分隔但公平”是一个骗局,而整个美国社会已经习惯性地自欺欺人。

休斯顿厘定了一套击破“分隔但公平”骗局的战略:他知道在现实的状况下,是没有办法在最高法院把“分隔但公平”推翻掉,因而就在“公平”两个字上面作为突破口。

休斯顿利用法庭为战场,强逼白人在经济上去执行不可能承受的与黑人平等新学校,如果白人学阀不去为黑人修建与白人同样条件学校的话,就是不平等,就是违反“隔离但公平”原则。

在《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公平保护原则下,白人学阀只有两个选择:为黑人学生修建与白人学生同等条件的新校,或是允许现在的白人学校黑白混校。

南方诸州不可能有如此庞大的经费力量来为黑人学生修建与白人学生同等条件的新校,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唯一的选择就是允许黑白混淆,黑白混淆开始之日,就是“隔离但公平”结束之时,在连锁反应和判例制度之下,也就是《吉姆·克劳法》在美国全面崩溃的前奏曲。

休斯顿不停地告诉学生,“分隔”与“公平”是一体两面,而执行骗局的学阀是绝对不会真正把黑人学校建设成与白人同等条件学校的。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说,采取法律手段强迫执行骗局者去为黑人建设与白人同等条件的学校,就是拆穿骗局的最佳武器。

休斯顿的第二个战略目标就是在执行骗局者无法将“公平”付诸事实后,将被逼接受黑人学生进入白人学校,黑白混校就是《吉姆·克劳法》崩溃的序幕。

休斯顿的得意弟子马歇尔就是利用这个战略把马里兰大学在内的一所所大学告垮,积少成多,滴水成河,最后在1955年最高法院的《布朗 诉 教委会案》中,全面地铲除了美国的公校种族隔离国策。

 

2014年1月6日 高胜寒 在 美国华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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