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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每个人血液里都有专制的基因 2015-10-07 08:50:11

看了施化同学的文字《内斗与专制形影相随》,总体看觉非常的不好,作者对专制的理解,对专制的产生,专制与所谓内心的宽容,与所谓不裁判别人,等等联系起来。我看作者思考的有点乱七八糟了。

作者首先把“不裁判别人”当作心目中的真理,然后呢,看到别人裁判人,就觉得在内斗,然后呢,再得出所谓的内斗与专制如影随形。他的意思大概是裁判别人就是专制心理,而裁判别人就会引起内斗所以,两者必然联系。而如果每一个人都依照他的准则去做,不裁判别人,那么就不存在内斗了,专制也不见了,民主就自然而然来了。

在我看来,专制是每一个人血液里都会有的基因,内斗也是每一个民族都会有的。但是呢,二者未必有多大的关系。

要消除专制的基因,并非靠人们的自觉执行你施化的准则不裁判别人。首先,我们必须承认,人本身,就有专制的基因,是与生俱来的,东方人有,西方人也有。而如果没有制度的约束,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有能力,都会成为一个专制独裁者。而要在地球上消灭专制制度,绝非靠人们内心的宽容,也绝非靠人们自觉的去执行你自以为是的不裁判别人的行为准则,而是靠制度。民主制度并非与生俱来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妥协的结果,文明的结果。

我不赞同那种观念,说是文化的酱缸,酱缸的文化,就不适合民主制度。在我看来,民主是要靠法治来约束的。对于酱缸文化的地方,法治需要更加的严格,甚至需要严刑峻法。但并不影响民主制度的实施,也许实施起来,民主的水准可能不那么高。

每一个人,都有追求自由与人权的权利,但也需要在法律的约束下去追求。自由,人权,和专制,都是与生俱来的。而民主与法治是后天的,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在民主制度下,同样有内斗,同样有裁判别人。在社会道德水准高一点的地方,内斗得稍微文明一点。在酱缸里的内斗,有点臭不可闻。

在我看来,如果认为酱缸文化,就一定要被改造,被砸烂,才能进入民主制度的话,那正好成为那些专制统治者的口舌,成为中国不适合民主的借口。

中国自古以来,都不敢面对我们每个人内心的丑陋,包括专制的基因。三字经教人们,人之初,性本善。实际上是不敢面对人之初性本恶的恶。只有认识到人血液里流淌着丑陋的基因,专制的基因,坦然面对人性的丑恶,那么就可以用制度来约束人的丑陋。

而不是像中国人那样,有丑不敢认,非要虚伪的宽容,所谓不裁判别人,实际上内心里早就在裁判别人,只是嘴上不说而已,甚至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这种所谓的宽容,是产生不了民主的,也约束不了专制。

毛泽东在没有打败蒋介石之前,我认为他宣传民主,为了打败蒋介石,宣传他的民主,在那时,他是真诚的要民主。但是呢,一旦他夺取了政权,那么他专制的本性就占据主导地位。有人说他是个骗子,在国共内战中,搞宣传,要联合政府,要民主,是骗取中国人的认同。呵呵,在那时,他没有掌握到政权,当然要民主,是何等的真诚啊。但是,在他掌握权力的延安,他的专制在那个时候那个地方,是人尽皆知的,他并没有多加掩饰啊。

当时的知识分子,对他向蒋介石要民主,要联合政府,表现的非常之同情与同理之心。但是对他当时在延安的独裁专制却视而不见。呵呵,这群知识分子,在毛夺取政权之后被打成右派,冤枉吗?

恐怕一点也不冤枉。如今施化先生希望用虚伪的宽容来修正专制,用不裁判别人,来营造一个所谓的和谐气氛,在我看来,和当年的知识分子一样啊,一样的什么呢?一样的幼稚。

 

浏览(1747) (10) 评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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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时间:2015-10-08 12:22:30
忍不住再说一句,

不知各位注意到没有,俺凡平从来没有见过施化、特有理接受过别人的批评意见,如果俺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请各位纠正我。

从不接受批评意见的人,反过来要求别人“不裁判别人”,仔细想想,其实还是挺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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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时间:2015-10-08 12:02:05
寡人兄好!

非常感谢我兄的金玉良言,以及你分享的“不裁判别人”的正本清源的解释,学习了!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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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8 10:10:48
批判和裁判

特有理

批判(Criticizing)和裁判(Judging)应该是两个很容易分辨的概念。可是到了中国的文化圈子里,就彻底烂成了一锅粥。

一个人可不可以随便裁判别人,包括思想和其本人?有人说可以,有人说这只是自律的问题。当然,自律的含义是有了一种条件边界,但核心还是可以允许出圈。那么我说,这样的思维完全没有理解裁判的含义。裁判有两个最基本的要素:一是标准,一是决定。如果裁判别人,那一定是认为自己的标准是最正确的,否则你凭什么去裁判?可是反过来,凭什么你就是真理的化身?进一步,裁判自然会给出相应的决定,错的一方需要纠正错误以及受到惩罚。那么对他人的自由裁判必然导致人治泛滥。

有那么多人提倡法制,但似乎对法制的前提毫无所知。法制的基础,就是社会形成一种不以个人标准对他人进行裁判的道德共识。有人说“不裁判别人是律己,不是挡箭牌”,这就与“法律不是挡箭牌”是一样的逻辑。既然应该是律己的,说明应该自律;如果不自律,虽然法律有可能够不着边,但别人要求你自律难道反而有了问题?这就像别人要求一个人自重,你好意思说“自重是一种律己,不是挡箭牌”?怎么中国文化中净是这种逻辑?

有人说,我只是批判他人的思想观点。这就要有一个分界线,来区分批判和裁判。这里面有一个巨大的空子:网上的言行似乎不涉及裁判的决定,没裁决谈何裁判?那么我说,这样的思路未免过于幼稚了。对一个人的惩罚和打击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辱骂、谩骂、奚落、嘲笑、孤立、纠缠、等等,都是一种变相的打击。具体的手法可以是:资格论,大谈只有谁才能有资格探讨这样的问题或发表针对什么的看法,暗示性侮辱对方的能力。标签法,将对方归于受到社会鄙视或痛恨的范围,意指对方人格低下并以此煽动群体性攻击。同盟法,只要是与对方有意见不合的,均高调支持,达到迂回打击、借刀杀人的目的。凡此种种,本质上完全超出了观点的辩论,形成了实质上的“裁判他人”。

因此,“不裁判别人”必须作为理性思维的自律标准,也完全应该作为要求他人理性思维的挡箭牌。 - See more at: http://blog.creaders.net/u/2022/201510/236540.html#sthash.RX5w7vZX.dp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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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孤 留言时间:2015-10-08 08:33:38
寡人不寡,说得好,我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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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寡人 留言时间:2015-10-08 07:55:35
凡平兄,
我猜施化的“不裁判别人”可能不包括像鲁迅这样的不合他胃口的死人。对这类死人,施化可以随便裁,任意裁,反正死鲁迅也不会感觉疼痛,更不可能跳出来为自己辩解。但对施化这样的大活人,你绝对不能裁。你如果将他裁得血淋淋的,他今后还如何再在万维混呢?要是一不小心裁掉了他的命根子,麻烦更大,你说是不是?总之,裁判有风险,下刀要谨慎!
另外,对施化奉为最高准则的“不裁判别人”,他的解释未必靠谱。我们还是看看神学家是如何理解这句话的,搜了好几个不同的版本,但基本大同小异。一言以蔽之,就是:裁判别人是可以的,但对人对己要用同样的标准,不要做伪君子。
Judge Not Lest You Be Judged
It may be the most often quoted and yet most misunderstood verse in the whole Bible. People who have never even cracked open a Bible have heard and quoted this verse. “Do not judge so that you will not be judged” Matthew 7:1
Usually that verse is used like a hammer to immediately stop any discussion about the rightness or wrongness of a persons behavior. Almost invariably if someone claims that a certain action or behavior is wrong, someone will say, “But Jesus said we are not to judge anyone”. The clear implication is that we can never say if some behavior is sin or not because we are not to judge. Sometimes these words are shouted out in anger and rage, “You can’t judge me!”.
What is possibly more amazing than the fact that so many people quote this verse and the concept of not judging, is that so many people could get the real meaning so completely wrong. This is especially true since the context makes it clear what Jesus meant by these words. When Jesus said that we should not judge unless we be judged also, he was not saying that we are to never judge if behavior is sin or not. What he was doing was giving us a caution to make sure that we are willing to be judged by the same standard of judgment. This verse is not a warning against judging an action. It is a warning against self deception and hypocrisy.
The way we know this is the same way that we usually know what the Bible teaches. We look at the context. The verse that immediately follow helps explain what Jesus was saying. For in the way you judge, you will be judged; and by your standard of measure, it will be measured to you. Matthew 7:2 In other words, if you are going to say that what someone else is doing is wrong then you better be prepared to be judged by the same standard. If you don’t want your life to be scrutinized, then don’t judge others. If you can stand the scrutiny then go ahead. Think of Al Gore telling us that we need to cut down our energy use in order to save the planet and then finding out that he has three large homes and the carbon footprint of Godzilla. He needed to read this verse first.
https://provocativechristian.wordpress.com/2009/04/06/provocative-bible-verses-judge-not-lest-you-be-jud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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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时间:2015-10-08 07:02:59
德兄说得对,俺以后尽量尊重他们的标准吧,呵呵。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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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孤 留言时间:2015-10-08 06:53:56
凡兄弟,尊重施化同学和特有理同学的不裁判别人的标准吧。这个世界上标准有好多种,度量衡就有很多不同的标准。没准因此而获得什么奖呢,也说不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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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时间:2015-10-08 06:31:51
“不裁判别人,是制度中最基本的一条。”

呵呵,俺孤陋寡闻,没听说过民主制度中有这么最基本的一条的。

不过为了照顾施化的极端自由,建议先从万维网试点,把施化这一建议纳入博客公约,并细化“不裁判别人”的具体标准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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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8 06:07:50
我也赞德孤,每个人血液里都有专制的基因,包括鲁迅。要想建立制度,必须从这个基础上始。不裁判别人,是制度中最基本的一条。这样一来我们就都清楚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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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时间:2015-10-08 05:02:36
嘎兄,

是的,“不裁判别人”本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这些人提出这个问题的时机和目的,恰恰就是为了“裁判别人”。

你看特有理、施化所有批鲁的文章,没有一篇是具体批判和质疑鲁迅的“原文”中的哪个观点和思想的。施化的这句话“可以停止揪住鲁迅不放,从而泛泛地讨论有关于文明辩论的其它方面,其实就是文明自由的认识论。不过放掉鲁迅这个抓手,十分可惜”,其实已经把他们通过批鲁这个抓手,“裁判别人”不合他们的文明辩论标准的目的无意中说得清清楚楚。

所以无论怎么狡辩,绕圈子,他们也逃不出自设的“不裁判别人”悖论。

你说这皇帝批着件理性的新衣整天招摇过市,还不让俺这个不懂事的孩子喊一嗓子,也太过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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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时间:2015-10-08 02:46:55
德兄好!

自从“特三点”从为整个民族负责的态度量身定制了这三点式后,不敢自由说话的普通网友估计不少呢,呵呵。

再聊,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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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时间:2015-10-08 02:31:22
嘎兄好!

呵呵,俺认为“被迫害妄想症”和“专制”倒是形影相随的,这也是几个谦谦君子的【放香屁对文化进行改造和提升,为人民群众,为民族建设服务】,为阻止普通人放普通屁熏了素女君子而做“规矩”的专制本质。

再聊,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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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孤 留言时间:2015-10-07 22:40:28
谢谢红妆小妹。

谢谢特有理的发言。你的名字让我不敢 说话,因为你特有理了。呵呵。一个自称特有理的人是听不进别人的意见的。我取名德孤,是德也孤道也寡。凡平兄弟也自称平凡,所以我们说的东西是经不起推敲的。呵呵。

谢谢老嘎发言。嘎嘎嘎,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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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时间:2015-10-07 15:10:54
批判和质疑,通常情况下是在认为对方的理论、观点有问题、有缺陷甚至是错误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理论,如果没有一点“正确”的默认前提,大概是不会发表文章对别人提出批判和质疑的。

而“特三点”的“裁判理论”的关键也在于它的默认前提,即“对方必然是错误的,自己的观点是完全正确的。”

那么现在的问题来了,“特三点”是如何裁判别人心里想的“正确”和“完全正确”之间的区别呢?

当然就是他的裁判和读心术是完全正确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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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时间:2015-10-07 14:41:26
呵呵,自从“特三点”昨天横空出世,俺今天早上看到德兄的好文都不敢来顶了,因为就怕犯了“特三点”的第3点“同盟法,只要是与对方有意见不合的,均高调支持,达到迂回打击、借刀杀人的目的。”

现在刚刚看到特有理来发言了才对他的“观点”发表看法,可是一不小心,很可能又犯了“特三点”的第2点“标签法,将对方归于受到社会鄙视或痛恨的范围,意指对方人格低下并以此煽动群体性攻击。”

呵呵,鲁迅先生啊,80年前您和理性派祖宗结下的梁子,今天人家的灰孙子们讨债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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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时间:2015-10-07 14:02:57
特有理童鞋的观点越来越有党代表的味道了,呵呵。

以前这个网上有过规范言论的“何八条”,从昨天开始有了“特三点”,专门整顿网络言论“惩处和判罚”的不良之风,呵呵。

今天就更厉害了,原来“特三点”整风是站在了对文化进行改造和提升、是一种对整个民族负责的态度的道德制高点上,深受鲁迅精神毒害的再不好好接受“特三点”整风,真是对不起整个民族呀,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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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有理 留言时间:2015-10-07 11:47:06
德孤先生文章里有两个方面我忍不住要说一下:

一是“不裁判别人”是虚伪道德的问题。不裁判不等于不批判和质疑。批判和质疑是一种针对观点的纠错过程,但前提是批判者不应把自己置于法官的地位;裁判的默认前提是对方必然是错误的,自己的观点是完全正确的。而且,裁判必然包括对错误一方的惩处和判罚,当然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不论表面的还是背后的,直接的还是迂回的。

第二,关于文化和政治制度问题,二者是否能够割裂?制度和文化是什么样的关系?人到陆地上可以生活,鱼到陆地上就一定能生活吗?其中的机制差异,造成了不同环境下的生死之别,这难道不应引起我们的深思?一个复杂的系统,一定要有与之适配的软件协议体系。一个互联网,还要有一个《7层协议》来规范系统的运作,何况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如果把政治制度看作是一个高层的协议,难道没有底层协议的支持就能良好运转吗?

“不适合”论要看是绝对还是相对的,独裁者的观点也不可能一无是处。中国文化与民赋政治的矛盾是现实存在,视而不见并不是客观的态度。政治的变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追求的过程中,对文化进行改造和提升是一个必须要做的功课。这也是一种对整个民族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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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妆 留言时间:2015-10-07 10:57:16
坐沙发 赞德孤大帅的名言“每个人血液里都有专制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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