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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华人律师还是江湖混混? 2015-09-09 20:08:41
《究竟是华人律师还是江湖混混?》

有个律师(好像是华人)在美加华人网上登自己的办理移民广告,还写了一篇题为《探讨中国为什么不接受双重国籍》。全文附后。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写出这样的文章,篡改中国法律,篡改基本事实;把错误政策和中国法律混为一谈。人们不仅要问,这样的“律师“到底是“律师”还是江湖混混?

从该“律师”文章的题目叫《探讨中国为什么不接受双重国籍》,请问什么叫“不接受”?

中国国籍法明明确确的写着“不承认双重国籍”,怎么变成了“不接受双重国籍”? 法律文件中的用词可以随随便便地改吗?中国国籍法中的“不承认双重国籍”可以随心所欲地改为“不接受双重国籍”吗? 这种“律师”到底有没有受过法律基本常识的教育?

该“律师”又说,“纵观全球,世界上目前有170多个国家明确承认双重国籍,“。

那么,请问该“律师”两个简单问题: 第一, 什么在法律上的“承认双重国籍”;第二,一个人的“双重国籍”必涉及两个国家。能否出示这170多个国家明确承认双重国籍的双边法律文件? 如果没有法律文件或双边条款,怎么能说,“170多个国家明确承认双重国籍”呢? 这和信口雌黄有何区别?

众所周知,中国国籍法明确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80年国籍法和96年国籍法解释);但同时规定,中国只承认双重国籍者的中国国籍,不承认双重国籍者的外国国籍;双重国籍者手中的外国护照只能作为旅行证明(1996年国籍法解释)。 退出中国国籍,必须通过申请,审查和批准以及颁发退籍证书的法律程序(80年国籍法和96年国籍法解释);特殊情况(如印尼中国断交)可以加入外国籍后中国籍自动丧失(1980年国籍法有该条款;1996年《国籍法解释》不再使用“自动丧失”的字样)。从中国司法实践来看,持中国国籍和外国国籍的双重国籍者如果在中国犯了法,中国司法机关按中国公民处理其案件,无需通知外国政府的驻华使馆。

在非正式场合(非法律场合),人们说一个国家“承认双重国籍”实际上指的是,这个国家允许双重国籍存在,不剥夺一个人的原来国籍。 但是,从法律上说,情况完全不一样。在法律上有双边条约互相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仅仅限于少数国家。如俄罗斯和几个前苏维埃加盟共和国。

作为律师,应该尊重法律,尊重中国国籍法,尊重联合国世界人权公约中任意不得剥夺一个人的国籍的条款。

但是,这位律师,好像没有把中国国籍法和联合国世界人权公约放在眼里。人云亦云。随心所欲改用法律文件用词,这和江湖混混有什么区别?

剥夺中国大陆出国人民的中国籍,违反中国国籍法,违反联合国世界人权公约有关不得任意剥夺一个人的国籍的条款;违反中华文明;违反世界文明。这样的事情迟早要被纠正!中国正在一步步地走近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律师,要站在正义一边,站在法律一边。要能够辨别为什么是法律,什么是违反法律的错误政策。希望中国律师和美国华人律师引以为戒!


探讨中国为什么不接受双重国籍》原文

对于双重国籍的问题,纵观全球,世界上目前有170多个国家明确承认双重国籍,也有一些国家,比如美国,保持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双重国籍的态度。多数国家还是采取不接受双重国籍的保守态度,中国便是其中之一。大多数海外华人在入籍美国后由于财产问题、子女教育、不想放弃在中国奋斗几十年所获得的福利等而不愿注销中国户口。可是随着外籍华人的数量不断加大,中国政府近来开始采取措施严打双重国籍。8月8日,我所首席律师陈丹虹女士应星岛中文电台时事评论类访谈节目《四海翱翔》的邀请,就中国当前严打双重国籍这一热门话题为听众们做了详细解答与系统评论。下面,我们就将此次采访要点总结给大家分享:

1. 中国是否从来都不承认双重国籍呢?

答:不是。

回顾中国历史,1954年之前,中国是承认双重国籍和无国籍的。当时中国和日本等许多国家都订了自由来往条约,中日是互免签证的,孙中山担任中华民国总统时还同时拥有美国籍。解放初期的一段时间,出入境也是宽松的。1953年以前,上海到香港可以自由来往。自1954年起,受冷战的影响,中国为了保护在外国的华侨,开始不承认双重国籍,这样可以使当地华人不再因意识形态受到干扰,在当时起到了积极作用。

2. 为什么中国现在不接受双重国籍?

:虽然从海外华人角度看,持有双重国籍无论在签证方面还是享受中国福利方面对于海外华人都更有利,但是从立法角度看,中国目前还是采取严打双重国籍,主要因为:1. 国家一些重要职位,比如人大委员等,如果都让外国籍的人员担任,可能会对国家政治造成威胁。2. 处于社会安全考虑,对于犯罪分子来说,比如贪污腐败的官员,一旦持有双重国籍的话,很有可能会因为他们的国籍而不能依照中国法律给予正确制裁,让犯罪分子钻两国法律不同的空子。因此,中国政府目前不得不采取严打双重国籍的态度。

3.  在中国不接受双重国籍的情况下,为什么大多数海外华人仍然支持双重国籍呢?

答:大多数居住在海外的华人还是希望“移民不移国”,主要因为:

1. 回国需签证。一旦外籍华人有急事需要马上回中国,在没有保持有效签证的情况下,他们在去中国前必须办理中国签证,但是签证并非能够很快获得,长期签证更不是很容易就可以获得的,即使续签的程序也很繁琐,因此造成了诸多不便。

2. 国内财产问题。如果外籍华人户口被注销,那么当事人在中国的财产、股票、以及一些公积金、养老金的过户将会成为很大的问题,转接的过程也比较复杂。房产就会更麻烦,税率也会有变动。

4. 面对外籍华人出入境中国的不便,中国如果不接受双重国籍的话,是否有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这些不便?

答: 为了给外籍华人提供出入境中国的便利,中国专门为外籍华人出台了一种新的签证:Q签证。Q签证是从原来的旅游探亲L签证里分离出来的,专为满足海外华人回中国探亲的需求而设计的一种新增签证类别。根据申请人入境停留的期限,Q签证具体分为Q1和Q2两个具体类别,Q1是居留签证,Q2是短期停留签证。Q系列签证签发对象主要是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的亲属,也发给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绿卡)的外国人的亲属。Q签证的出台,给予外籍华人在华居留期最长可达5年时间,解决了外籍华人的种种后顾之忧。

5. 公安部近来采取严打双重国籍的措施是什么?

答:公安部目前严打主要采取的是户籍举报制。中国公安部网站已于2014年7月15日公布了“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方式”,接受公众举报、投诉、反映户口问题,其中第四条问题是“他人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未注销的”,这就是说移民海外但拥有中国户籍的人士也在此次被举报之列。移民者一旦被查出,就必须严格按规定注销国内户籍。从2013年到2014年6月期间,中国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共稽查并注销户口106万个。

在此之前,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在海关已经采取行动,重点稽查外籍华人的国内户籍,发现没有按照规定注销户口的,会禁止其出境,必须返原居地注销户口,方可放行。

6.中国在严打双重国籍的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与困难是什么?

答:在严打双重国籍的过程中,中国当前面临的最大挑战有两个:

首先是公平问题。由于中国国籍管理与户籍、社保、税务、工商、边境等相关制度现在并未在立法与实务操作层面形成无缝对接,而且上述分管机构相关数据信息系统也未实现联网共享的局面,因此导致一些当事人故意隐瞒已加入外籍的事实,仍以中国公民身份享受相关社保待遇、购房政策,甚至参加诉讼、出入边境。只有被抓到才会被罚,因此,当前还不能做到完全公平的实施严打。

另一个挑战是外籍华人的感情问题。外籍华人一旦被抓到仍然持有双重国籍将会强行将其中国国籍注销,在感情上,会使外籍华人有被母国抛弃的感觉,不仅如此,当事人在中国的社保福利等都无法继续受到保障,这些都会使外籍华人在感情上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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