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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蜜蜂剧场  
既已化云聚天穹,何又成雨洒西东?落地入土润苍生,飞天志在搭彩虹!  
网络日志正文
赶尽杀绝和网开一面 2019-06-12 06:47:30

兵法有一句话“穷寇莫追”,古时交战,在围城攻伐的时候,一般要为城内对手留一个逃亡的路子,叫“网开一面”,让对手在坚持对抗的时候,多了一个选择,除了对抗和投降之外,还有弃城逃亡的一条生路,对手就不会跟你拼命到底。

一个社会,各种各样的原因,总会有犯罪发生,是任何社会都禁绝不了的。

特别在中国,还有许多“政治犯罪”的惩治法律,给民众增加了许多苛刻规定。也就多了“被有罪”的机会!中国法庭审理一贯不公开不透明,嫌疑人没机会辩护脱罪。有罪没罪都是法庭说了算,民众不相信法庭,嫌疑人逃跑就成为唯一的选择。

把人管死了,也为政府治理犯罪增加很大工作量。比如过去的处理流浪乞讨和上访遣返法规,你抓他要警力,关他还要管吃管住管路费,自己给自己增加了执法困难,最终修改了法律。

聪明的社会治理,应该学习法国,当年的巴黎圣母院,就可以有“避难权”,无论何种犯罪,逃进圣母院就可以豁免,罪犯可以忏悔获得救渎,留下一线生机。

韩国法律规定,警察不能到学校抓人。学生搞运动,得罪了政府,学校是最后堡垒,学生可以躲进学校获得庇护,逃避警察抓捕。网开一面,也让学校有机会教育学生悔过自新。

抗战时期,大量中国民众避难香港,香港政府和人民收留了他们,免遭涂炭;中东战争,许多难民逃到欧洲,各国收留他们。六四过后,大量运动领袖精英避难香港,通过香港到世界各国。斯诺登作为美国叛国嫌疑犯经过香港逃难俄罗斯,香港就是地球上一条国际逃生的生路!真正的自由港!

毛主席说过:“犯错误是难免的,只要认真改了就是好同志!”敌我矛盾,“犯罪是难免的,只要接受处罚,不再犯罪,就是好人”这种说法是不是也适用?!

制定香港“引渡法”,不如制定香港“避难法”。要给地球人留下一线生机。嫌疑人逃到香港,相当于处于自我流放,接受着惩罚。如果他不再犯罪,香港也就可以给他一条生路,何必一定要引渡回国,赶尽杀绝?!

嘿嘿!


浏览(2807) (11) 评论(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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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芨芨草 留言时间:2019-06-18 19:06:55

如果罪犯自我流放,流放地应该是西伯利亚、阿拉斯加或者非洲的什么地方,或者哪个小岛。香港生活还是挺优越的,有钱什么都可做,不适合做流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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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19-06-14 13: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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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文 回复 不列颠地主 留言时间:2019-06-14 09:03:57

我看他是贪财心切,玻璃球想卖珠宝假,害怕被打假,一个劲喊穷寇莫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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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文 回复 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9-06-14 05:46:43

老造反派才想得出,犯罪有理,穷寇莫追,网开一面,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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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回复 西岸 留言时间:2019-06-14 05:37:58

中国政府并没有授意修法,(至少有外交官这样讲)看起来修法只不过是香港政府里有人要拍北京的马屁,结果拍到马脚上了。

简单说。在贸易战僵持状态的时候,要避免再生国际政治枝桠,美国民主党正在找中国人权问题,新疆现在设法平息事态,为何要送上香港门来。挑起政治事端?对解决贸易战有好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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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回复 我叫小龙鱼 留言时间:2019-06-14 05:26:47

你知道就好!也给你自己留一条生路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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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回复 我叫小龙鱼 留言时间:2019-06-14 05:25:11

你一贯选择性相信你想相信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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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uyuhai1 回复 西岸 留言时间:2019-06-14 05:12:46

天安门广场44万平方米,可容纳100万人集会,这是中共官方说的,不是中共胡说,就是你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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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叫小龙鱼 回复 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9-06-13 22:59:47

【你在香港住了六年,你不知道抗战时期逃亡也不知道解放后几次大逃亡,为啥人们要逃亡香港?】

我知道啊。

就这条件?Too easy,这回你服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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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叫小龙鱼 回复 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9-06-13 22:58:37

【香港警察里面混进了大陆武警,】

我认为那是个Fake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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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WGK 回复 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9-06-13 20:03:55

盖因书中有锡金屏的若干女人如何如何的内容,不过大人物的女人本来就是个大人物无法避免的话题,何至于大动干戈跨境绑人呢,大人物的神经就这么脆弱吗?又因为绑人在香港不合法,需要潜而行之,大人物深感不便。于是乎就修法。宪法都能修,何况此类细律末法?看谁还敢对本尊乱嚼舌头!诚然这一切属于道听途说,真正的原因当属红朝专制制度巩固与扩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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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回复 WWGK 留言时间:2019-06-13 18:35:51

你说得对,有人已经揭露,这个修法是因为香港“外籍”书商出书引发的,书中消息不雅,由此中国大陆抓捕了外籍书商,引发国际纠纷。

修法之后可以避免这个纠纷,但是就威胁到所有外国商人和香港人自己。中国大陆可以点名抓香港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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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回复 我叫小龙鱼 留言时间:2019-06-13 18:29:39

香港警察里面混进了大陆武警,已经被揭露,镇压香港市民可能造成现在港府政治危机。中国可能明确说“港府要为修法负责”。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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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回复 我叫小龙鱼 留言时间:2019-06-13 18:25:49

你在香港住了六年,你不知道抗战时期逃亡也不知道解放后几次大逃亡,为啥人们要逃亡香港?

服你你要有水平啊!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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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回复 安文 留言时间:2019-06-13 18:22:04

亏你想得出,嘿嘿,镇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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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回复 水蛇 留言时间:2019-06-13 18:21:01

你的意思香港人是吃饱了撑得慌?!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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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WGK 留言时间:2019-06-13 15:33:12

红朝冤假错案的数量级别是铺天盖地的,再怎么拼命刷洗都没有意义。引渡法案规定,引渡批准与否是看原案的提诉的类别等级,案情的真实与否不在考虑之列(否则干脆在香港审理算了,又何必引渡内地),而且最终决定权在于红朝任命的行政长官,所谓法院批准是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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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9-06-13 14:49:20

香港能有100万人集中在中环,开什么国际玩笑,那地方才多大,哪怕把周围几条街都算上,有多大的地方?

天安门广场地区如果不包括东西长安街,才能人挤人地装下五十万人,在北京生活参加过国庆游行的都知道。

引渡条约,到具体案子上也是需要香港法院批准的,而不是大陆要求引渡香港就必须引渡,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更何况引发这个事件的事情是在台湾杀人的香港人跑回香港就跟没事人一样,连香港人都不愿意。

而具体到这次示威,表达反对意见是香港人的宪法权利,但封锁议会的行为在任何民主国家都是违法的。

而试图用一个违法的方式来达到某种法律的目的,这个悖论难道不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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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WGK 回复 WWGK 留言时间:2019-06-13 14:10:46

其实这个道理谁不懂呢,我这个发言也是多此一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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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WGK 回复 WWGK 留言时间:2019-06-13 14:07:09

如果一定要过问,那么就是违反天条。不过红朝一贯虚伪,它不会说你犯了天条,也不说你是政治犯,而是捏造一个刑事罪名,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因为权力不受质疑。这样的现状在党国驭下多如牛毛,执法的公平性已经到了无人相信的地步。如今这样的暴政要扩展到香港了,导致港人被迫以命相博。所谓双重标准背后的机理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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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WGK 留言时间:2019-06-13 14:06:39

关于双重标准,就是说,对于同样的事件,用不同标准判断,以及不同的方法处理。问题在于,所谓同样的事件,是否真的同样呢?

红朝的法理源于历史上的法家,就是执法者对贱民有绝对权威。法律必须权威这点不错,问题是执法者的权力源于何处。法家说当然是君主,党国说中央不得妄议。君主乃上天之子,权力无限,贱民只能守法。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事情到了“天”的最高级别没有探讨的余地。红朝时代,这个道理说法不同了,但实质没变。党领导一切,为什么?因为党有三个代表。至于党何以代三?这是大道级别的天理,没有探讨的余地。于是大家天生的不平等,君可御民而民必为君御。美国人信仰上帝,上帝是最高级别权威,这点同样没有探讨的余地。但上帝与上天不等同,上帝规定子民相互平等,没有天生权力多寡之分,没有那个政党不可置疑的代表民众,执法必须公开透明,而不是象红朝朝廷那样暗箱操作,掌权者想怎样就怎样,贱民根本看不见,看见了也不得过问。

如果一定要过问,那么就是违反天条。不过红朝一贯虚伪,它不会说你犯了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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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叫小龙鱼 回复 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9-06-13 10:38:54

【你没看见百万香港人游行反对这个法案?】

我只看到两个数字:

103万,泛民自称。

24万,香港警方数字。

我相信香港警方,因为港警是“军队国家化”,与政治脱钩,其立场更公平,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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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叫小龙鱼 回复 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9-06-13 10:37:18

【你没懂所以瞎咋呼,仔细去看看万维如何告诉你的。】

你在香港住过几年?

我在香港住了六年,我比你更懂香港。OK?服不服?

你粤语都没我好,还谈什么?呵呵呵呵呵呵呵,气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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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ia@ 留言时间:2019-06-13 09:46:12

民本

-民本主义是东西方文化的主流。孔孟之道:“民为贵君为轻 国以民为本 社稷次之”。

-认为中国老百姓命贱杀了就杀了,认为中国老百姓不配有独立人格不配做主,认为君为贵民为轻…,这类观点折射的只是自卑自贱的奴才心态,无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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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ia@ 回复 不列颠地主 留言时间:2019-06-13 08:36:49

地主问的问题是笨蛋问题,能明白吗?

-五四爽不爽,能说明六四野战军坦克打学生正确吗?不能。地主这个问题问的不动脑子。

-美国人用警察催泪弹对付游行,能说明六四上野战军上坦克镇压书生请愿正确吗?当然也不能。地主的思维是混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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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ia@ 回复 安博 留言时间:2019-06-13 08:21:45

地主自做聪明以为下了套,结果其实是自己打自己耳光。

-五四爽不爽,能说明六四野战军坦克打学生正确吗?不能。地主这个问题问的不动脑子。

-美国人用警察催泪弹对付游行,能说明六四上野战军上坦克镇压书请愿正确吗?当然也不能。地主的思维是混乱状态。

将悲剧当喜剧,肯定是莫名其妙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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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蛇 回复 安文 留言时间:2019-06-13 08:09:50

【怎么像要废除法治的意思。】

蜜蜂不是一概而论。而是有选择的。

他一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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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文 回复 水蛇 留言时间:2019-06-13 07:50:02

怎么像要废除法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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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蛇 留言时间:2019-06-13 07:02:31

蜜蜂自作聪明,把香港反送中运动歪曲的惨不忍睹。

这根本就不是引渡法本身的问题。香港人也从没反对过引渡法。

香港与美国、英国都签署过双边引渡条约,不然斯诺登也不可能先逃到香港,而后转道去了俄罗斯。

什么网开一面,穷寇勿追,赶尽杀绝,真有人以为你是良心发作?

整出这个奇谈怪论,不过是屁股替代脑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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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博 回复 不列颠地主 留言时间:2019-06-13 06:50:36

地主兄,看到你还在试图诱Pia上你的套,实际上你的套有个大洞。那就是五四的学生就是后来的共产党,而六四期间他的角色反过来了。你坚持普适论最后会被打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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