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2年3月5日,马克思在致魏德迈的信中写道:“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注1)。这一段文字尽管被作为经典广泛引用,其实没有多大价值。第一点是对阶级的进一步定义,第三点是对一种未来的政治体制的进一步说明,只是就第二点,马克思在如下的评论中有所展开: 1850年1月至11月1日,马克思在《一八四八年至一八五○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提出“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注2)。1871年9月,马克思在《纪念国际成立七周年》中提出:“通过把一切劳动资料转交给生产者的办法消灭现存的压迫条件,从而迫使每一个体力适合于工作的人为保证自己的生存而工作,这样,我们就会消灭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唯一的基础。但是,必须先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才可能实现这种变革,而无产阶级专政的首要条件就是无产阶级的军队。”(注3)。1875年4月-5月初,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注4)。 马克思的著述颇丰,不过关于“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以及无产阶级专政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统治形式(例如,与代议制的关系),他没有、也不可能展开充分的论述。我们所知道的无产阶级专政,是由列宁定义、发展并实践的。实际上,所谓列宁主义,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与实践。 1917年8至9月,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宣布:“谁要是仅仅承认阶级斗争,那他还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他可能还没有走出资产阶级思想和资产阶级政治的圈子。用阶级斗争学说来限制马克思主义,就是割裂和歪曲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变为资产阶级可以接受的东西。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同庸俗小资产者(以及大资产者)之间的最大区别就在这里。必须用这块试金石来测验是否真正了解和承认马克思主义。”(注5)。1918年3至4月,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中更简明地宣称:“历次革命中这个有历史意义的经验,这个有全世界历史意义的——经济的和政治的——教训,马克思把它总结了,给了一个简单、严格、准确、明显的公式:无产阶级专政。”(注6)。 列宁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的垄断性解释、定义,排除了马克思主义的原本教义(社会民主主义),确立了以无产阶级专政为基础的列宁主义。在已经初步掌握政权的基础上,列宁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必然性认识,是出于俄国革命的现实考虑:“在由资本主义进到社会主义的任何过渡中,由于两个主要原因,或者说在两个主要方向上,必须有专政。第一,不无情地镇压剥削者的反抗,便不能战胜和铲除资本主义,因为不能一下子就把这些剥削者的财产,把他们在组织上和知识上的优势完全剥夺掉,所以在一个相当长的期间,他们必然企图推翻他们所仇视的贫民政权。第二,任何大革命,尤其是社会主义革命,即令不发生对外战争,也决不会不经过国内战争,而国内战争造成的经济破坏比对外战争造成的更大,国内战争中会发生千百万起动摇和倒戈事件,会造成方向极不明确、力量极不平衡的混乱状态。旧社会中的各种坏分子,数量当然非常之多,大半都是与小资产阶级有联系的(因为一切战争和一切危机,首先使小资产阶级破产,首先摧残他们),这些人,在这种大转变的时候,自然不能不“露头角”。而这些坏分子“露头角”就不能不使犯罪行为、流氓行为、贿赂、投机及各种坏事增多。要消除这种现象,就必须花费时间,必须有铁的手腕。”(注7)。 列宁没有教条地把俄国的无产阶级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执行体。相反,在《怎么办?》中,列宁指出,缺乏知识和经济能力的无产阶级不能自己解放自己(所谓无产阶级自己解放自己,那是无政府主义·工团主义的“胡说”),只有在某些教主(马克思)教导下,在某些职业革命家(列宁本人)的领导下,依靠一个铁一般纪律的政党(布尔什维克),强制地灌输无产阶级专政这样的理论,才能领导工人阶级、依靠农民阶级、利用知识分子阶级夺取政权。“无产阶级政党的内部需要实行极严格的集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才能抵制这种恶劣影响,才能使无产阶级正确地、有效地、胜利地发挥自己的组织作用(这是它的主要作用)。无产阶级专政是对旧社会的势力和传统进行的顽强斗争,流血的和不流血的,暴力的和和平的,军事的和经济的,教育的和行政的斗争。”“没有铁一般的和在斗争中锻炼出来的党,没有为本阶级全体忠实的人所信赖的党,没有善于考察群众情绪和影响群众情绪的党,要顺利地进行这种斗争是不可能的。”“谁要是把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哪怕是稍微削弱一点(特别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那他事实上就是帮助资产阶级来反对无产阶级。”(注8)。“被扫进历史垃圾堆”(托洛茨基在苏维埃大会上对多位退席抗议的社会革命家的宣判)的各俄国政治力量的各种回顾纪录看来(注9),布尔什维克的胜利基础在于沙皇崩溃下那些刚从农民转换为士兵、水手和工人的政治活动分子接受了列宁、托洛茨基等人的鼓动(注10)。俄国革命政治上的成功带来的列宁主义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列宁的天才,是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与来源于经济发展规律研究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没有本质上的逻辑联系。就政治发展方向不以经济发达程度为转移的事实而言,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史观并不确立。 列宁主义在俄国革命的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特殊历史时期有一定的效用。既然列宁主义的实质是依据特殊历史条件夺取政治权力,它的任何“说法”都不具有非坚持不可的原始教旨。正如王凡西晚年经过长期寂寞的思索后,痛定思痛地承认:“斯大林建立其野蛮独裁时曾经利用了布尔什维克主义的某些观念,以此作为护符,作为招牌。这些个观念,有的是真正属于列宁的,有的是被可怕地曲解伪造了的,有的则在具体特殊的情况中列宁当作权宜性的办法提出来的。”“为要在一定范围内医治及防止此种个人独裁起见,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办法。首先我觉得:‘工人政权必须集中’这一个思想,应该用另一个资产阶级民主的旧观念来补充,那就是,统治机构各部门之间的‘互相钳制与互相平衡。’”“我们应该更加相信,无产阶级专政的集权制,应该用同阶级内部的分权制来加以民主化。”“如此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专政,绝对不必,而且绝对不应取消在资产阶级民主制下面人民所已争得的种种民主权利,它们包括:人身保障法、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诸自由以及罢工权等等。”“由全体劳动人民选举产生的专政机构,应彻底受选举人自下而上的监督,并事实上可随时被撤换,同时,专政的权力不应集中在一个机构的手中,而应实行分权,俾收‘钳制和平衡之效’,借以防止个人独裁的产生。”“专政下面应允许反对党存在。”“无产阶级政党内部必须容许反对派的存在。”“无产阶级的专政绝不应该变成一党的专政。由部份工人阶级与知识分子组成的工人政党,决不能代替由全体劳动者民主选举产生的政权。执政党的决策必须首先在真有权力的,包括反对党派在内的议会(或苏维埃)中提出与通过,然后由政府执行。执行中仍受议会的监督。”(注11)。 王凡西进一步指出:“一九二一年三月间举行的第十次联共党大会禁止了党内派别存在,显然是一种权宜之计,但如后来历史所证明,实在是贻害无穷。这个禁令事实上不曾能禁止派别,却给了占上风的某一派别以法理的借口,去禁止、迫害和用非政治的手段消灭反对者。“党内无派,党外无党”这个非常反动的公式,构成了斯大林主义反动理论的几个基石之一。“全世界的所有共产党,都奉行了这条‘路线’,使共产党变成为‘绝对统一的’,即由一派独裁的,亦即由一人独裁的组织。”王凡西作为列宁主义和托洛茨基的追随者,把在列宁的绝对权威和托洛茨基领导下的苏联共产党内的一次大会的错误决定提高到如此严重的程度,只是看到了其直接恶果,却没有进一步认识到正是列宁主义体制才能保证这样的一个错误决定不可能在所有的共产党组织内得以纠正,反而促成了斯大林体制的形成。实际上,我认为所谓“列宁主义”的形成是在布尔什维克刚用武装手段占领冬宫等象征性部门驱散临时政府成员不久的十一月十七日,在“起义”大本营斯莫尔尼大楼讨论是否停止前几天刚颁布的“暂停新闻自由条令”。此时,仅仅在军事上控制彼得堡的“人民委员会”除了布尔什维克,只有左翼社会革命党。在布尔什维克内部,反对列宁的人数也不少。在会议上,布尔什维克成员Larin提议解除“政治恐怖”,恢复新闻自由,得到左翼社会革命党和部分布尔什维克成员的热烈赞成,而“列宁派”Avanessov提议推迟讨论新闻自由,却遭到强烈否决。此时,列宁“力挽狂澜”,力陈剥夺“资产阶级新闻自由”的权力,以34对24票通过了列宁的提议。具此,左翼社会革命党宣布退出军事革命委员会(彼得堡的实际军事指挥机关)和辞去“人民委员”的五个职位。连许多布尔什维克的中央委员会成员,包括核心人物加米涅夫、季诺维也夫等,也反对列宁的提议,退出中央委员会或“人民委员会”(注12)。这实际上不仅是布尔什维克一党专制代替“无产阶级专政”的开端,也是列宁个人独裁在布尔什维克党内形成的起源。需要指出的只是:在当时的特殊条件下,列宁的政治天才本能地预知,只有这样的个人领袖独裁下领导的一党专制,才能以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动员广大的工人、士兵继续把革命向前推动。 新闻自由与一党专政不能共存。随后的内战更提供了布尔什维克压制新闻自由的理由,也成为第二国际考茨基等正统马克思主义与列宁主义分道扬镳的关键因素之一(注13)。关于一党制与多党制,第四国际已经明确地决议到:“工人阶级行使政治权力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享有组织不同的政治团体、政治派别或政党的自由。”“限制组织团体、派别、政党的自由,并不是限制阶级敌人的政治权利,而是限制无产阶级的政治权利。”“除非群众有组织政治团体、政治派别及政党的自由,否则就没有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中,从来没有一个观念认为一党制是工人政权、工人国家或无产阶级专政的必需先决条件。”(注14)。到此,我们可以下结论到:无产阶级专政才是原初的“权宜之计”。我们不得不回到了陈独秀的结论:“所谓无产阶级独裁,根本没有这东西,它只是党的独裁,结果也只能是领袖独裁。任何独裁都和残暴、蒙蔽、欺骗、贪污、腐化的官僚政治是不能分离的(《我的根本意见》)”。 更进一步,王凡西看到了第二国际的马克思主义“正统派”与无政府工团主义的理论的逻辑连贯性:(1)“工人阶级的解放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由少数职业革命家组织政党来领导无产阶级革命,实际便是革命家代替工人阶级革命,因而不可能是工人阶级的真正解放。(2)“工人阶级只有应用民主手段来争取政权,才能建立民主的工人政府。” 革命党应用暴力和阴谋手段来推翻旧政权,建立起来的新政权不可能是民主的。“这些说法……,不管我们是否同意,却必须承认它们比陈独秀的最后见解是更彻底与一贯的。陈独秀如果要把他的绝对民主论贯彻到底,就得接受这些个说法。”(注15)。陈独秀之所以没有走到这种“说法”,并不是因为他缺乏严密的逻辑思维训练,而是因为中国的历史现实没有提供这样的条件。今天,苏联的瓦解、中国的变化证明了这一点。没有劳动阶级的自我解放,即使由列宁、毛泽东那样的政治天才领导的政治胜利也无法保证形式上的社会主义成果。第四国际(托洛茨基主义)把第三国际(列宁主义)的失败只归结于斯大林主义而对列宁主义的“权宜之计”性格视而不见,最终没法回避第二国际的遗留问题。而解决第二国际的民主与专政之争,又得回到第一国际马克思主义与无政府主义的分裂教训上。 虽然列宁主义的各种发展、变形有许多重大分歧,但它们之间的差别并不具有那些追随者理解的那样大的价值。我们除了“不能一切归罪于斯大林”外,也不能把列宁简单地否认掉。相反,只有彻底扬弃无产阶级专政和列宁主义的教义,在俄国、中国这样的传统专制的国度中推动在发达工业国家形成的初步民主主义制度,才是发展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才能保卫在中国的原初社会主义的一些基本成果。 注1:《马克思致约·魏德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32—333页。 注2:马克思:《一八四八年至一八五○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79—480页。 注3:马克思:《纪念国际成立七周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443页。 注4: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1页。 注5: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3卷第199页。 注6:列宁:《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列宁选集》第3卷第517页。 注7:列宁:《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列宁选集》第3卷第516—517页。 注8:列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痛》,《列宁选集》第4卷第200—201页。 注9:尽管关于俄国革命的出版物多如牛毛,但最经典的记录仍然是John Reed, Ten Days That Shook the World, Penguin Books, 1981 (Reprinted)。此书1919年1月初版时由列宁作序,虽然包含有作者的主观倾向,但基本忠实于事实。 注10:《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是很好的写照和宣传。 注11:王凡西:从陈独秀的“最后意见”说起, http://www.marx.org/chinese/20/marxist.org-chinese-wong-1950.htm. 注12:John Reed, Ten Days That Shook the World, Penguin Books, 1981 (Reprinted), pp.237-241. 注13:Leon Trotsky, Terrorism & Communism,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61. 注14:社会主义民主与无产阶级专政-第四国际第十二次世界大会通过(一九八五年一月)[兆立译] http://www.marx.org/chinese/08/01.htm. 注15:王凡西:从陈独秀的“最后意见”说起, http://www.marx.org/chinese/20/marxist.org-chinese-wong-1950.htm. [赵京,中日美比较政策研究所,2005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