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1 法眼观点 法 眼 观 点 新闻采访权是公众知情权的延伸,享有“无冕之王”、“第四权力”美誉的记者,尚且遭遇种种艰辛,那我们离真相到底还有多远呢?中立客观、当事人之口是新闻工作的原则,然而受害方当事人见不到,官员又拒绝回应,几则生硬的公告怎能让人信服
记者采访泸县太伏学生坠亡如此艰辛 官方公告有多少公信力
新华社记者前往泸县调查遭遇种种怪异现象,也发出质问:孩子究竟是自杀呢,还是他杀?!
怪异现象一 警力封路 距离太伏镇数公里外,车就被拦下,警车拦住路口,禁止一切车辆进入,连有采访权的记者也要机警的迂回步行数公里村道才能进入。 怪异现象二 严防记者 记者所到之处,都有人“陪同”,倍感无形压力。记者提出采访死者母亲时,县政法委书记李盛春表示找不到人,问手机说没有死者母亲电话,问地址说不清楚地址。 怪异现象三 干部威胁 记者跑20多公里路突破限制,去采访死者的爷爷奶奶和同学时,被跟随的“尾巴”招来一批镇村干部,实施各种暗示威胁干扰,迫使采访对象不敢说真话。 怪异现象四 拒绝采访 记者向县委宣传部部长陈佳、县政法委书记李盛春提问,问及网民关心的案发前是否有报案行为、证明不是他杀的证据是什么、是否存在霸凌现象等问题时,两位地方领导一致表示,不予回应。 怪异现象五 电话骚扰 记者被当地的种种电话骚扰则更是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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