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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民 2017-06-06 23:06:44

李东民

 

右四李东民.jpg


  1967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接见了北京市革委会的红卫兵代表,右四为李东民,右二为蒯大富,左一为康生

 

  “文革”开始时,如果你在北京生活,已经十几岁,对李东民这个人应该有印象;因为“文革”之初他是北京中学红卫兵很出名的人物,是“毛泽东思想红卫兵首都兵团”“司令”。那时“首都兵团”在北京市的各个中学中有很大影响;其组织甚至在北京市小学中也建立了“小学部”(小学高年级学生中那时也有自发的红卫兵组织)。李东民在北京市革委会建立后曾任常委。随着“红卫兵运动”成为过去,这位自诩“是毛主席最喜欢的红卫兵领袖”的李东民也从此销声匿迹。

  我在“文革”之初是小学六年级学生,当然知道李东民;不过对他的了解仅限于道听途说,现在所知道的也都是来自网络资料。为什么要介绍他呢?最后我会谈一点点个人看法。下面是根据李东民自述的摘编,主要描述他“文革”初期的一些活动。

  网上资料也有说此人叫李冬民的。“文革”初期改名字的人很多。如果李东民确实是改过的名字,这也没什么。

 

  1960年,李东民进入北京25中读书。1966年,社会上已经开始了对“海瑞罢官”的批判,“文革”已经初现端倪。李东民便积极活动,到校外串联。1966年6月7日,学生夺了学校领导的权。6月8日,工作组(当时刘少奇主持中央工作)来到了25中,两天后学校的情况就不一样了,工作组要求每天上课8小时,同学们的热情一下子就下去了。这时侯工作组支持一些干部子弟当权。谁家官大,谁家的孩子就当权。

  李东民写了一份《教育革命呼吁书》,这份“呼吁书”就成了斗争的导火索。文章写好之后,李东民其他同学凑了钢板、铁笔、蜡纸,可是没有油印机没法印,他们没有别的想法就是想用学校的油印机,而工作组就是不让。晚上在同学家里,李东民就随手翻了一个大家都不看的东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翻,正好翻到第三章第87条,“公民有出版的自由,并且国家应给予支持,并给予物质上的便利”。第二天,李东民他们就拿着《宪法》和工作组再去要油印机。最后工作组被迫交出油印机。

  这次冲突之后,工作组就开始整治李东民他们,一方面是抓《呼吁书》的“尾巴”,一方面叫人盯梢,甚至偷听李东民他们的电话。到了6月16日,工作组突然宣布李东民他们是“反革命”。又过了一天,工作组召开了全校斗争大会,当时叫“辩论会”,学校几千人,斗4个学生,被斗的一个是团总支书记,两个班的团支部书记,还有李东民,当时是班主席。

  1966年7月29日,毛泽东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了各校师生代表。江青说了“革命不要保姆,工作组滚回去!”第二天,工作组被赶走了。工作组走了之后,25中的红卫兵当权的还是那些干部子弟,他们跟风提出“老子英雄儿好汉”,利用“血统论”,急于争夺学生中的领导权。李东民是比较早反对血统论的。9月16日,他召集了几十个学校的红卫兵,组织了“毛泽东思想红卫兵首都兵团”,正式打出旗号。后来“首都兵团”建立了北京18区县的联络站,成了全北京市最大的中学红卫兵组织。

  1966年底,只有李东民他们建立了全市性的红卫兵组织。中央文革就找上门来到人民大会堂开座谈会。那天下午,“毛泽东思想红卫兵首都兵团”的19个红卫兵,来到人民大会堂河北厅。看见中央文革的领导走过来,李东民就迎上去和周恩来、江青、陈伯达、康生、张春桥、姚文元、戚本禹等人一起走进来。江青看李东民招呼大家,就主动问:“你是谁家的孩子啊?我好像见过你?”李东民回答:“江青同志,您没见过我。”并说:“首长,您是我们亿万群众的旗手,我要是见过您一定记忆犹新,可是您见过的群众成千上万,您可不一定记得住啊。”康生哈哈的笑了,戚本禹说:“这个人聪明”。后来,李东民就经常参加中央文革组织的座谈会。

  12月16日,李东民他们牵头在工人体育馆召开了“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誓师大会”,那天请了周恩来、陈伯达、江青等中央文革的领导参加,江青在会上发了言。由于中央文革的支持,“毛泽东思想红卫兵首都兵团”更加壮大起来。   

  1966年12月夺权后,到1967年5-6月间,几乎每天“首都兵团”的红卫兵头儿都到人民大会堂开例会。

  1967年1月,谢富治给打了一个电话,叫李东民去。见面后谢富治说:“小李啊,主席有这么一个建议,现在这个情况要成立一个临时的权力机构吧!”李东民说:“好,应该的”。“主席建议,由你们革命小将、革命群众和解放军,再加上表现好的有经验的干部结合起来,搞个三三制,一起工作。”李东民说:“可以啊。”就这样成立了北京市革委会。4月20日,北京市革委会就成立了,李东民成了常委。

  这一时期李东民作为常委主要就是联络中小学的学生和老师,恢复上课,配合解放军搞军训,在解放军的支持下,把学生招呼回来学毛选、学报纸,逐渐恢复秩序。  

  中央文革就在1967年4月3日,召集了一批比较左的中学红卫兵学开了个座谈会,他们反对军训,反对恢复秩序,说解放军支持老红卫兵。他们告了解放军的状,炮轰负责军训的北京军区副司令员李钟奇,说他是镇压革命学生。这批学生就成为“四.三派”。会后李东民私下和江青及戚本禹说:“首长,您今天听到的只是一面之词”。4月4号,中央文革又召集了一次座谈会,会上李东民支持解放军秩序恢复。李东民说,“要讲稳定”,“不能再乱了”。李东民他们成了“四.四派”。

  最后,陈伯达和江青表了态,定了调子,解放军有问题要改正,“四.三派”和“四.四派”的学生要团结。陈伯达说自己是“不三不四派”。

  李东民第一次见毛泽东是在1967年五一,白天的游行完了之后,晚上安排红卫兵的代表再次登上天安门城楼,准备观礼花。大约是晚上6点,北京红卫兵代表就上了天安门。毛泽东来了以后就和北京市革委会的代表(李是常委)合影留念。

  1967年国庆节,李东民再次作为北京市革委会的红卫兵代表登上天安门城楼。李东民和蒯大富、韩爱晶等几个学生代表在天安门城楼上东侧的汉白玉栏杆上面就坐。群众游行之后,大约到10点或11点,周恩来就引着毛泽东走过来了,李东民正好在最靠西的位置,周第一个就介绍李东民:“这是中学的李东民”,毛泽东就伸出手说:“噢!你的兵多得很嘛!”李东民说:“我们都是您的兵,没有解放军不行,没有毛泽东思想不行!我们都听您的话。”毛泽东听了很高兴。

  1967年上面在评价红卫兵领袖的时候,毛泽东说,群众领袖里有三个是比较好的,一个是西安交大的李世英,北京大学的谭厚兰,还有一个就是李东民。李东民办的《毛泽东思想红卫兵兵团战报》,毛泽东看了觉得很有些想法,曾对身边的人说:“这份小报不俗啊!没有怪言语,也不搞丑化”。

  1968年,李东民主动提出要去黑龙江建设兵团,谢富治就对李东民说:“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了啊?”于是李东民就没走成,1968年招兵,李东民又报名了,谢富治还不同意。后来,北京市革委会领导安排李东民下部队农场锻炼。1968年夏天,李东民在内蒙古65军194师580团参军。

 

…………………………………………………………………

  维基百科资料是这样简述李东民1968年后的经历的:

 

  1968年因不服从中央文革领导小组而被撤职,到郊区农场锻炼。很快加入人民解放军。复员后,在北京重型机器厂当工人。1976年参加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恩来的群众活动。

  1977年1月8日,在首都长安街西单商场墙上,他带着十多个小青年,刷了十几米长的大标语“坚决要求邓小平同志出来工作”震惊全国。2月25日,以“反革命罪”被逮捕入狱,并被打成“李东民反革命集团”头目。史称“李东民假案事件”。

  1979年5月出狱。1980年平反。同年秋考入中国社科院社会所。1985年分配到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工作,后于1988年离开北京社科院。1985年创办北京社会调查事务所,后改名为中国社会调查所,一直担任所长。

  2012年7月,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法院同时认定中国社会调查所没有在国家相关部门依法注册、备案。

 

……………………………………………………………………

  以上资料可以看出,毛泽东及党内“文革激进派”在最初发动“文革”时,对大学和中学的红卫兵运动很重视,因为要靠他们起“煽风点火”的作用。李东民在北京的红卫兵头目中并不是很激进的,同时他又积极投靠“中央文革”。如此,他不但被“文革激进派”赏识,毛泽东甚至也说他是“比较好的”红卫兵领袖。

  但到了1968年初,毛泽东所设想的“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不可能在“群众自己教育自己”的极端大民主状态下实现,毛只得靠军队来恢复社会秩序。这时“红卫兵运动”便寿终正寝。李东民的命运还是好过蒯大富、聂元梓之流。他默默无闻地当兵去了,复员后在北京当个普通工人。他在“文革”初期可是大红大紫的呀!谁让红卫兵对毛来说没有用了呢。

  不过李东民是个不甘寂寞的人,对政治始终有热情。1976年参加“四五运动”,1977年初因“坚决要求邓小平同志出来工作”被判刑。后来当然是得到了平反。随后他上学,毕业后到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工作。再后看来他“下海”了,创办北京社会调查事务所,后改名为中国社会调查所,一直担任所长。

  让我没想到的是,2012年李冬民因犯诈骗罪被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款6000元。其罪行是,“承诺能帮助他人或企业成为“行业杰出贡献人物”、还可以申请国务院特殊津贴等荣誉,诈骗书画家、企业家、医生等80余名各行业人员及10余家企业49万余元”。

  以上资料属实?我哪儿知道?就算确实如此,我也不意外。人性本来如此嘛,何况李东民又是如此的“红卫兵性格”。不过,他在商品大潮中的表现看来没有在“文革”初期那么走运。什么叫“走运”呀?那会儿他是应运而生。

 

附录:

 

  李冬民河北省唐县人,硕士研究生文化。法院审理查明,中国社会调查所未在国家相关部门依法注册、备案。2009年5月,经中国社会调查所所长李冬民同意,卢志科以北京中行研文化交流中心的名义与中国社会调查所签订合作协议。2009年5月至2010年4月间,卢志科伙同王志民、李亚男、夏庆国、王刚建、彭晓玉(均已判刑)等人,在丰台区西局南街368号326房间、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宾馆写字楼523房间等处,以北京中行研文化交流中心以及北京国发国才文化交流中心租用的北京市100053信箱62分箱、北京中行研文化交流中心以及北京国发国才文化交流中心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作为主要收款渠道,通过网络搜索等方式获取受害人相关信息后,以电话联系、寄送虚假宣传材料等方式与受害人进行联系,并以“中国社会调查所”的名义,向受害人介绍开展的“2009年度最具投资价值项目”“全国国学专家”“2009年度中国杰出艺术人物”“感动中国十大骄子”“全国易学行业策划大师”等虚假评选活动。他们以收取评审费等名义骗取80余名被害人、10余家被害公司企业钱款共计49.698万元。

  被告人李冬民明知卢志科等人所进行的评选活动系虚假,仍提供中国社会调查所印章及文件供卢志科等人使用以及为该虚假评选活动提供便利,并以管理费的名义收取16万元。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李冬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李冬民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已将分得的赃款退缴,依法可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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