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论】一个在中国绝不可能发生的故事和一件在中国绝对有可能做成的事。
不可能的故事和可能的事
移民国外,经常会经历一些体现东西方文化冲突,或者对照强烈的事情。今天我就来说说这么一个故事。 丽贝卡算是我的一位小朋友,认识她那年,她才8岁。亚麻色的头发微微的天然卷,灰蓝色的眼睛,长着一张苹果般的脸,十分机灵,也十分可爱。每星期我去她家里给她上两次汉语课。 丽贝卡的家离我家大约20分钟左右的车程,是一幢二层楼的四卧室普通小楼,坐落在一个小山丘的半山腰上。面朝着波澜微漾的海湾,周围是大片茂密的林地,其间还有淙淙作响的山涧小溪,环境十分优雅舒适。 丽贝卡的妈妈叫凯伦,是爱尔兰裔,她一位十分精明强干的律师,两个眼睛如老鹰般犀利、有神。丽贝卡的爸爸是德国裔,他是一名工程师,花白的头发,红红的酒糟鼻子,总是在微笑,显得很慈祥。丽贝卡还有一个大她两岁的哥哥。然而,每次去他们那儿,最让我不解的是,他们家还有一个人,也是西方人,个子挺高,样子挺憨厚,话语不多,但他每天都在那儿。记得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凯伦跟我一一介绍他们家里的人:这是丽贝卡的爸爸史蒂夫,这是丽贝卡的哥哥特雷弗。这是布莱德。凯伦唯独没有跟我介绍布莱德与他们家的关系。 “布莱德是谁?”这个疑问,一直停留在我的心里,猜不出答案,我感觉很疑惑。过了整整三个月,我终于忍不住了,趁一个空闲时间,我悄悄地问丽贝卡。 谁知丽贝卡轻快地咯咯咯笑了起来:“他是我教父呀。” “教父?”看似我得到了答案,然而,我心里的疑团变得更加混沌,厚重了。 一般来说,教父是外人,不会跟他们住在一起。但这个教父布莱德,天天跟他们住在一起。这实在太让人匪夷所思了。 当然,我了解西方人的习惯,不该问的个人隐私,除非他们主动告诉你,不然的话,最好别问。于是我也就放宽心,不再去好奇,非要弄个明白不可。 时间一年年地过去了,在此期间,我发现,丽贝卡经常是跟妈妈凯伦还有教父一起坐车出去,参加课外活动啊,买东西啊,上餐馆啊。而丽贝卡的哥哥特雷弗则总是跟他爸爸史蒂夫一起出行。哦,对了,说到上餐馆,我忽然想起一件事。 丽贝卡在学习了近三年汉语之后,进步非常快,吐字发音也很好。我帮她克服了绝大部分的洋腔洋调,所以,丽贝卡说起汉语来,还真有点儿那种在中国上了一两年大学的外国留学生的味道呢。她妈妈见到女儿有这些成绩,自然也很高兴。有一天,凯伦忽然邀请我跟他们一起去一家中餐馆吃饭,她说她想让我看看丽贝卡表演用中文点所有要吃的菜,并且喜滋滋地说,他们上个星期已经试过一次了。凯伦说,丽贝卡让中餐馆里那些说粤语的华人服务员很吃惊,纷纷称赞她说的普通话比她们说的都好。 我应邀去了中餐馆。然而,果然不出我所料,在场的只有丽贝卡,她妈妈凯伦,还有……嗯,对,她的“教父”布莱德。凯伦和她丈夫史蒂夫是不是分家了?但为什么还住在同一幢房子里呢?疑团还是没有解开。 时过境迁,不知不觉,六年过去了,我跟他们家也已经很熟了。丽贝卡的妈妈有时候甚至说,看我像教自己孩子一样地教丽贝卡,她感觉我就是他们的家庭一员。凯伦的话,让我很感动。其实,他们家所有的人,对我都非常好。有时候,我跟丽贝卡在饭厅上课,她爸爸史蒂夫在旁边连通的厨房里煎牛排。史蒂夫煎好了牛排,会来问丽贝卡和我要不要也来一块牛排和一些炸薯条。有时候,凯伦和布莱德买了外卖比萨饼回来,我们大家一起分享。见史蒂夫路过厨房,凯伦会问史蒂夫要不要来一块,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我早已习以为常了。然而,我注意到一点,布莱德跟史蒂夫两人之间,说话的机会是最少的。平时我看到,丽贝卡和凯伦的两间卧室是在二楼,而史蒂夫和特雷弗的两间卧室是在一楼。而布莱德进进出出的房间,就是凯伦的房间。 嗯,我想,事情大概已经有些眉目了。 终于有一天,我按时去给丽贝卡上课,但她和妈妈从学校开车回家时,遇上了交通堵塞,没能按时到家。于是,在家里给我开门的布莱德叫我等一等,说她们大概会晚个十五、二十分钟。我前面说过,布莱德是一个非常憨厚老实的人。他怕我一个人坐着无聊,就来陪我闲聊。平时他也经常跟我闲聊,不过这次,他好像无意之中,揭开了我心中存了很久的谜底。 布莱德说,他也是爱尔兰裔,他在凯伦结婚前就认识她了,因为他们去同一个爱尔兰基督教堂。后来,凯伦爱上了德国人史蒂夫,结了婚,生下了特雷弗和丽贝卡。然而,后来,他们发现两人因为工作时间的差异,性格、爱好、个人习惯等等其他因素,觉得不能再在一起了,于是就决定离婚。 但是,我们都知道,在美国或者加拿大离婚,是一桩非常花费钱的,两败俱伤的事情。特别是夫妻二人共同拥有房产的,那就更加麻烦。其他细节我不说了,我就直接从凯伦和史蒂夫的决定开始说起。他们不想把这所房子卖掉,然后分钱。一方面,这所房子所在的环境,大家都舍不得离开。另一方面,两人用卖掉房子一半的钱,谁都买不起新的居所。于是,他们就决定离婚不挪窝,大家还是住在同一幢房子里。他们离婚后,老大儿子特雷弗跟了爸爸史蒂夫,老二女儿丽贝卡跟了妈妈凯伦。布莱德没说是法院判的,还是协议离婚时他们自己决定的。不过,大家仍然住在同一幢房子里,对于丽贝卡和特雷弗来说,他们的父母离不离婚,一点儿影响都没有。丽贝卡仍然可以天天跟爸爸妈妈和哥哥住在一起,根本就没有分家的感觉。对特雷弗来说,也一样。 凯伦跟史蒂夫离婚之后,开始跟她过去就认识的朋友兼同乡布莱德约会。布莱德也离过婚,数年之后,凯伦和布莱德正式结婚了。布莱德连同他自己的一公一母两条哈士奇大狗一起搬进了丽贝卡家,跟丽贝卡的两只猫和一条瞎了一只眼睛的老沙皮狗住在一起。在暑假或者寒假期间,有时候丽贝卡和妈妈及布莱德去欧洲游玩的时候,布莱德还会把两条哈士奇狗带到他前妻的家里代为照管,目的是为了不麻烦史蒂夫和特雷弗。而丽贝卡的两只猫和一只独眼老狗,他们可以照看,本来就是一家的。 在我跟丽贝卡一家的相处期间,从一开始我就注意到,丽贝卡和特雷弗叫布莱德时,从来都是直呼其名。然而,丽贝卡叫凯伦是妈妈,叫史蒂夫却也是直呼其名:史蒂夫。特雷弗叫他的父母则一直是爸爸妈妈。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也许,在丽贝卡的心里对她父亲还有一点小记恨吧?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曾经有一次,丽贝卡和布莱德发生了一些小的口角,这个时候,我第一次听到她使用了一个十分特殊的用词。她说:“As a parent, you should blah, blah, blah...(作为家长之一,你应该怎么样,怎么样……)”这让我耳朵一竖,哦,对,丽贝卡非常清楚布莱德的法律地位。在布莱德与凯伦结婚之后,布莱德也是丽贝卡的法定监护人之一呀。反倒她的亲生父亲史蒂夫,已经不再是她的法定监护人了。 好了,我这个故事已经说得够长的了,该告一段落了。是啊,我跟丽贝卡家相识十年有余,其中好听、有趣的故事,比我今天说的这些还要多好几十倍呢。如今,丽贝卡已经中学毕业,去英国上大学了,她上的是法学院。看来,她将来要继承她引以为豪的,跟她妈妈同样的职业了——律师。 我写这篇文章,并不是想写一篇记叙文。其实,促使我写这一篇回忆文章的初衷,却是我一直在思考的一个政治问题。 先从东西方文化差异的角度说起吧。像丽贝卡一家这样的情况,在中国大陆,港澳台,乃至海外华人的家庭中,可能出现吗?夫妻二人离了婚,妻子又再婚了。然后离异夫妻和再婚丈夫,连同子女全都继续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亲密无间,相安无事,其乐融融。在中国人,华人圈里,有这样的情况吗?反正,迄今为止,我是闻所未闻。我不敢说在中华文化里,这样的例子一个也没有;但是,我却可以十分肯定地确信,在西方文化里,这样的例子,绝不可能只有丽贝卡这一家。这就让我思考,比起我们所熟知的中国人夫妇在离婚后,一定是一拍两散,分钱分房分孩子;像丽贝卡一家的这种西方人的处事态度,是不是一种最佳的解决方案呢?我觉得,无论是从房子的角度讲,还是让孩子继续拥有与亲生父母的直接联系来讲,这样一种双方离婚后继续生活的方式,是最有利的。 继而,我又想到了国家和人民的层面。一个国家,尤其是一个大国,生活在其中的人民,一千个人有一千种不同的想法。更何况,是拥有14亿大陆人,加上2300万台湾人,750万香港人和60万澳门人的两岸三地大中华圈呢。如果因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不同意识形态的人,不是互相斗个你死我活,就是少部分人被大多数人压得不敢乱说乱动,那么,我想,这里边谁都不会过得太开心。 中国,包括台湾、香港、澳门、西藏、新疆等等所有3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在内,是一块完整的领土。就像丽贝卡家的房子一样,是不能像卖掉房子分钱那样分割的。让所有的中国人居住在中国的土地上,这应该是所有中国人的最大公约数,也是对中国人安排居所的最佳方案。然而,台湾人在那个岛上脱离大陆居住了日本殖民统治的50年,再加上因国共内战而分隔的70年;或许,他们已经习惯了那种生活方式吧?香港人,在英国殖民统治下在那里居住了155年;或许,他们也已经习惯了那种生活方式吧?澳门人也是一样,在400多年里,都是居住在外国人的殖民统治之下,他们也一定习惯了那种当地的生活方式。 这就好像为什么凯伦和史蒂夫一定要离婚一样,双方都彼此适应不了对方的生活方式了。然而,因为房子的关系,子女的关系,让他们选择继续相处在同一个屋檐下;因此,为了大家各自生活的和谐、安宁,住在一起就绝不能再吵架,甚至打架,这是最低的要求。如果双方能够在满足于现实生活制度的安排下,互相能有一些类似于丽贝卡家分享煎牛排,比萨饼之类的互动,那样的生活方式,不是更加充满尊重、理解、爱意和温馨吗? 一幢房子,四间卧室。一个屋檐下,两个家庭。三个男人,两个女人,一共五口人;还有到处乱窜,如入无人之境的三只狗和两只猫,一起分享着这一个屋檐下的各种美好。为了不使这一整个屋檐分成几块,以致下雨天,大家都淋雨,包容、忍让、迁就、互助等等,一切有助于保持这片屋檐完整的事和态度,凡是你能想得到的,你都去做吧。凡是对这片屋檐起破坏作用的事和态度,你就尽量、尽快放弃吧。 因此,对于中国来说,一国两制是包括大陆和港澳台数十个不同民族在内的中华民族对港,对澳,对台最好的制度安排方式。当然,港澳台三地的制度互相之间可以不尽相同,这三地可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生活方式的制度安排。一国两制的伟大创举,对于中国和中华民族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因为这就是最好的。没有更好,只有最好,因为这是唯一合理、有利的制度安排。 在上面那个故事里,凯伦能够和再婚丈夫布莱德,以及前夫史蒂夫,还有他们的子女特雷弗和丽贝卡和平共处地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香港、澳门和台湾的人民,你们还有什么想不开的?相对大陆人民来说,曾经经历过长期西方和外国人统治的港澳台的人民应该更加适应西方人所设计的一房两户最佳解决方案,不是吗?所以,西方人的一房两户,一屋两夫,就是咱们中国人的一国两制。咱们中国人应该好好珍惜这个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