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律法写在石头上> 读经「申27: 1-26」“摩西和以色列的众长老吩咐百姓说:'你们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诫命。你们过约旦河,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给你的地,当天要立起几块大石头,墁上石灰,把这律法的一切话写在石头上…。”在申命记第二十七章中记载了,在以色列民还没有过河前,摩西和众长老首先吩咐百姓,“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诫命”,就是预备百姓的心,什么时候他们进人迦南地,摩西所传给他们的律法就即时生效。接着摩西指示以色列百姓过了约旦河,进入迦南当天要做的事,也就是说,当百姓踏脚在迦南的那一天,他们就要把石头立起来,并且把律法的话写在石头上。律法不是刻在这些石头上,而是写在“墁了石灰”的平面上。虽然这些石头在以后的日子要搬到以巴路山,但是他们当天就得把石头立起来,说明律法已经开始生效了。因为律法是出自神口中的话,口传已经是不能更改的了,如今“要将这律法的一切话明明的写在石头上。”使律法成文,更确定了律法的严肃性,叫神的百姓不能用轻忽的态度去对待神的律法。他们也不能再推却说不知道神的心意,因为律法不住明明的告诉他们,同时也明明的叫他们知道,背弃律法的严重后果。因为背弃律法就是背弃神,所以这后果谁也担当不起。因此“摩西和祭司利未人晓谕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啊,要默默静听。你今日成为耶和华你神的百姓了,所以要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遵行祂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摩西还吩咐百姓要“用没有凿过的石头”筑坛,这正是遵照了西奈山立约时神的要求(出20:25)。百姓筑坛后,就要向神献燔祭和平安祭。献燔祭是承认神是赐恩的神,确定人要寻求神悦纳的心意。献平安祭是确认他们已经在恩典里,因为他们已经进入了神的应许。他们就能在恩典中继续寻求赐恩的主,那是全然可欢乐的事。而摩西指示百姓在“宣布咒诅”的“以巴路山”立起写着律法的石头,正预表“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加3:10)。而在“宣布咒诅”的“以巴路山”献上燔祭和平安祭,正预表主耶稣基督将在各各他山“一次将自己献上”(来7:27),“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0)。“当日,摩西嘱咐百姓说:'你们过了约旦河,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约瑟、便雅悯六个支派的人都要站在基利心山上为百姓祝福。流便、迦得、亚设、西布伦、但、拿弗他利六个支派的人都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诅。”在摩西吩咐百姓立石头的同一天,他又嘱咐以色列民,他们六个支派的人要“站在基利心山上为百姓祝福”,其余六个支派的人“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告咒诅”。这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是在迦南地的心脏地带,在两山之间有示剑城,那地是亚伯拉罕第一次筑坛的地方,也是雅各正式承认神是祂的神之地。神指定在这个地方宣告祝福和咒诅,实在是有极深的心意,他们的祖宗是在那里寻求神而蒙福,他们作子孙的也该循着祖宗寻求神的脚踪往前走,只叫神的祝福临到他们,不可惹动神的怒气,而使他们落在咒诅中。摩西吩咐百姓同时宣告“祝福”与“咒诅”,因为“祝福”与“咒诅”是律法的两种功用,正面的功用是引导人到神面前去享用祝福,负面的功用是成为人在神面前接受审判的依据。今天我们对神话语的态度也只有两种:一种是顺从,一种是悖逆,没有任何中间地带。而结果也只有两种:一种是“祝福”,一种是“咒诅”,没有任何中间地带。人若不肯接受“祝福”,就只能接受“咒诅”。只有拒绝“祝福”的人,才会活在“咒诅”里。而“利未人要向以色列众人高声说:“‘有人制造耶和华所憎恶的偶像,或雕刻,或铸造,就是工匠手所作的,在暗中设立,那人必受咒诅!’百姓都要答应说:‘阿们!’“‘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挪移邻舍地界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向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与继母行淫的,必受咒诅!因为掀开他父亲的衣襟。’百姓都要说:‘阿们!’“‘与兽淫合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与异母同父或异父同母的姐妹行淫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与岳母行淫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暗中杀人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受贿赂害死无辜之人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摩西在此没有提到祝福的内容,只列出了十二条咒诅作为代表,具体的咒诅详细记录在28:15-68,因为人性的软弱,需要明确地提示咒诅。利未人要站在两座山中间的山谷,当他们宣告咒诅的时候,所有的百姓要在每说一次咒诅的话后说“阿们!”意思是他们完全同意前面所说的。百姓如此回应,表示要负起自己行为的责任。 而这些咒诅是因人拜偶像;不孝敬父母;不诚实地挪移邻舍的地界;欺骗瞎子;欺负穷苦无助的人;种种的乱伦:与兽淫合;暗中杀人的;受贿赂害死无辜的人;和不遵从神的律法。这些咒诅并不是威胁恐吓,而是爱心的警告,犯罪者“必受咒诅”。因此以色列民进了迦南以后,“这律法言语”全部都要宣读,“没有一句不宣读的”(书8:34-35)。全部律法,只要有一次不遵行,就“必受咒诅”,因为“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0)。只要有一条不遵行,也“必受咒诅”,因为“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然而人因肉体的软弱太容易惹动神的咒诅了,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感谢神,“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3-4),“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4)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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