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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近平的日记本  
十年总书记,十年心里话,《习总日记》里,记着十年的故事,酸甜苦辣咸,喜怒哀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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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榕一句话使习家无地自容 2014-09-13 12:05:50
邓榕一句话使习家无地自容

习总日记(2014914

邓孙卓棣的伟大在于,他是一位拥有与生俱来的美国出生纸,但决不低三下四向美国政府申请美国护照的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昨天中新网的《邓榕驳邓小平孙子是美国公民谣言:一定是中国人》(以下简称《邓榕驳》)报道写得很好,充分展现了小平同志后代也是一位不屈不挠的爱国志士,是一位可靠的革命事业接班人。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党的领导干部,前提必须是爱党爱中国。邓孙卓棣做到了。

《邓榕驳》写道,13日上午,大型电视文献纪录片《邓小平遗物故事》发布会在北京举办。邓小平之女邓榕于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前段时间有谣言说卓棣(邓小平之孙)是美国公民,我们家绝不会拿外国护照,我们家人也一定是中国人

一席话,说得我们习家无地自容。因为,我的姐弟都入了外国籍。

邓榕说“绝不会拿外国护照”的弦外之音是,拿外国护照是一桩可耻的事情,至少对于他们邓家而言。

让我们来查查大中华不列颠百科全书,看看邓家是个怎么不得了的家族,已经到了“绝不会拿外国护照”,“一定是中国人”的地步。

《大中华不列颠百科全书》(没写错)第64页是这样描写邓家的:邓家出了个邓小平,呼儿嗨哟,他是改革开放总设计师。

就一改革开放总设计师。试问哪朝哪代,中华民族没有出过总设计 师?远代不说,就说近代吧,孙中山算不算中华民国总设计师?苏俄算不算中国共产党总设计师?毛主席算不算解放全中国设计师?没有他们的设计,能有台湾的中 华民国吗?能有中国共产党吗?能有新中国吗?能有你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吗?

与你们邓家相比,我们习家也没有差到哪里去呀。

《大中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89页数这样描写我们习家的:习家出了个习仲勋。还出了个习仲勋的儿子习近平。呼儿嗨哟,他不但是反腐笼子总设计师,还是依法治国总设计师。

我们从未觉得习家之人入外国籍有丝毫丢脸丢人,怎么你们邓家会说出“我们家绝不会拿外国护照,我们家人也一定是中国人。”的豪言壮语?

噢,我明白了。这是拐弯抹角在骂我们习家损我们习家。言外之意,是说邓家才是爱国之家,而我们姓习的入了外国籍就不是。

面对记者,邓榕介绍道,邓卓棣确实在美国出生,但绝没有拿美国护照,而是出生后立即向中国大使馆申请护照,刚满月便被父母带回中国,也许大家觉得生在美国就是美国公民,但这是个误解。”“后来卓棣在北大毕业后曾到美国学习,但一年后又立即回到中国,现在仍在国内工作。邓榕斩钉截铁的表示,我们家不会拿外国护照,我们家人也一定是中国人。

邓榕的“也许大家觉得生在美国就是美国公民,但这是个误解。”说法,给挺着大肚子去美国生产的千万中国孕妇不亚于一记晴天雷劈。瞬间,那些孩子的美国出生证明和根据出生证明申请到的美国护照,化作炊烟随风飘散。真是一则啼笑皆非的国际玩笑。按照美国出生地主义原则标准,一个人只要出生在美国境内(无需申请便取得出生证明。出生证明法定持有者为美国公民)就可以取得美国国籍而获得美国公民资格,而不问其父母的国籍。没有持有美国护照不等于不是美国公民。一些美国人终身没有出国,也没有申请过美国护照。难道他们就不是美国公民了?

当然,邓孙卓棣可以向美国政府申请,放弃美国国籍。以小人之心假设,因为邓卓棣没有申请放弃,故邓榕未提及。若办妥放弃美国国籍手续,才是辟谣利器。

让我们一起来赞叹:三十多年前,小平同志的改革开放改变了中国,今天,他女儿邓榕的一席话,至少改变了美国的国籍法。

今天我明白了为何有贵族这个东西。老子英雄儿孙好汉,贵族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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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1 17:17:29
如果说一个榆木脑袋、智商低下、不见棺材不落泪、撞上南墙也不回头的五毛奴才,除了给网友们增加一点谈资笑料和愉悦感受外还能有什么价值,那就是间接促使他死咬攻击的对象不断提高学习、研究和辩论技巧,不知不觉中又比这个五毛奴才高出一大截子去。毕竟,丢人是五毛奴才的,学识是自己的,有这样的收获,付出一点时间精力也是完全值得的。

下面就再把最新学习成果公布一下。先简单说一句,由于华奴才的不懈弱智提问,终于帮助我找到了最能击断癞皮狗脊梁的有力材料,也间接帮助了那些可能因为这奴才近日造谣放毒而心中惶惑、惴惴不安的在美出生孩子的父母们。只要认真看下面这段介绍(出处是维基百科,链接是http://en.wikipedia.org/wiki/United_States_nationality_law),华奴才扯的那些淡全部可以烟消云散,大家可以放一百个心为自己孩子申请中国户口和护照(虽然中国政府未必肯像对待邓孙一样那么痛快地发放办理,因为这个政府从来是不放过一切机会刁难折腾盘剥本国国民的,相信华奴才卖身投靠前也没少尝过这个滋味)。

由于整段太长,我就不全部翻译了,只挑选其中最直接回答华奴才“最关切问题”的几句摘引翻译,但还是建议有兴趣、真关心的网友们认真通读一遍。英文全文:

Dual citizenship

Based on the U.S. Department of State regulation on dual citizenship (7 FAM 1162),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has stated that dual citizenship is a "status long recognized in the law" and that "a person may have and exercise rights of nationality in two countries and be subject to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The mere fact he asserts the rights of one citizenship does not without more mean that he renounces the other", (Kawakita v. U.S., 343 U.S. 717) (1952). In Schneider v. Rusk 377 U.S. 163 (1964), the U.S. Supreme Court ruled that a naturalized U.S. citizen has the right to return to his native country and to resume his former citizenship, and also to remain a U.S. citizen even if he never returns to the United States.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 neither defines dual citizenship nor takes a position for it or against it. There has been no prohibition against dual citizenship, but some provisions of the INA and earlier U.S. nationality laws were designed to reduce situations in which dual citizenship exists. Although naturalizing citizens are required to undertake an oath renouncing previous allegiances, the oath has never been enforced to require the actual termination of original citizenship.[25]

Although the U.S. government does not endorse dual citizenship as a matter of policy, it recognizes the existence of dual citizenship and completely tolerates the maintenance of multiple citizenship by U.S. citizens. In the past, claims of other countries on dual-national U.S. citizens sometimes placed them in situations where their obligations to one country were in conflict with the laws of the other. The 2012 case of American-Thai dual national Joe Gordon is a case in point, who entered Thailand using a U.S. passport but was convicted and imprisoned in May 2011 for Lèse majesté in Thailand.[26] However, as fewer countries require military service and most base other obligations, such as the payment of taxes, on residence and not citizenship, these conflicts have become less frequent.[27] As a result, there has been a dramatic increase in recent years in the number of people who maintain U.S. citizenship despite residing in other countries.[citation needed]

A U.S. citizen may lose his dual citizenship by obtaining naturalization in a foreign state, taking an oath or making an affirmation or other formal declaration of allegiance to a foreign state or political subdivision thereof, or serving in the armed forces of a foreign state, but only if it was performed with the intention of renouncing U.S. citizenship.[28]

One circumstance where dual citizenship may run counter to expectations of government agencies is in matters of security clearance. For example, any person granted a Yankee White vetting must be absolutely free of foreign influence, and for other security clearances one of the grounds that may result in a rejected application is an actual or potential conflict of national allegiances.

先翻译下这关键的第一句(华奴才准备跳楼或跳江啊,如果你还有丁点廉耻残留的话):“Based on the U.S. Department of State regulation on dual citizenship (7 FAM 1162),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has stated that dual citizenship is a "status long recognized in the law" and that "a person may have and exercise rights of nationality in two countries and be subject to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The mere fact he asserts the rights of one citizenship does not without more mean that he renounces the other", (Kawakita v. U.S., 343 U.S. 717) (1952). ”

译文:依据美国国务院有关双重国籍的规定,美国最高法院已申明双重国籍是一种“长期在法律中得到承认的状态”,而且“某人可以在两个国家里拥有、实践国籍权利并同时承担两者带来的相关责任。他自己主张某一国家公民权这一事实本身,丝毫不意味着他就放弃了另一国家的公民权。”(据1952年Kawakita与美国政府诉讼案的判例)

再看这中间的一句:Although naturalizing citizens are required to undertake an oath renouncing previous allegiances, the oath has never been enforced to require the actual termination of original citizenship.

译文:尽管归化入籍的(美国)公民被要求宣誓放弃此前的效忠关系,这一誓词从未得到实施以要求原有的(外国)公民身份真正被终止。

赫赫,这就是华奴才魂牵梦绕、奉为圭臬的入籍誓词。不学无术真是太可怕,被人家玩了一道还不知,还把这誓词当作比法律还崇高的人生信条。如今一朝神圣崩塌,是否有万念俱灰、生不如死之感啊?

不过可想而知,这次挨了两记闷棍和大脚之后,五毛狗奴才还是不会识趣退下,躲到角落里呜咽养伤,而是会继续说话如放屁一般地东拉西扯、死缠烂打,用更多的谎言、谣言来遮掩自己前面的撒谎造谣。本人在此也要郑重宣布,对这条癞皮狗的谆谆教导到此为止,接下来就和博主及广大网友一道,饶有兴味地看他自说自话、精神分裂的继续表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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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1 06:54:56
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1 07:34:45
---猪啊,英文不行,中文也忘了。难道你来自古代邯郸么?

---(哦对了,你好像还在“发齿”,刚换牙是吧?真那样的话,伯伯得向你道歉,一不小心欺负到小朋友了)

牛搅,这又是你的原话,列此存照。

不齿:齿在古代意为同等看待,所以不齿意思是不值得提起,看不起;不耻:耻是羞耻的意思,所以不耻意思是不以为耻。

要不要重复你的话:

猪啊,英文不行,中文也忘了。难道真是猪脑子么?




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1 08:20:01
请博主删掉上贴,因为一直以为自己是用的“令人不齿“,刚刚才发现是”发齿“,打错了字,谢谢。




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1 09:25:14
可笑的奴才。这么着急发贴做什么?难道真是计价算钱啊?发完攻击谩骂才发现自己的丢丑事实,又来请求博主删除,有趣哦。严重同意marsfield兄所言,逗毛左五毛暴露自己的嘴脸,而后让其长久挂在网上,确是一大乐事,也能造福广大网友,更快发现其真实面目,从而提高警惕不再受其蛊惑。

这个奴才不仅自己英文其烂、逻辑混乱(或者说根本缺失),而且还存心险恶,利用不少上中文网的网友们懒得看英文的特点,一再散布所谓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中文版谣言,还呼吁广大在美生子的父母不要相信我转贴的美国国务院官方口径。而其做出此等下作行径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替主子搅混水、压制对主子的质疑批评,简直是毫无人格和道德底线,不过也好,通过认识这样的奴才,大家也就可以认清其主子是些什么货色,从而觉醒得更快。

既然连中文都很烂的你不自量力,要和我较量对英文的理解和阐释,那我绝对奉陪到底。首先回答你说的那句所谓“断章取义”的不完整翻译。本来我摘引的已经是句子的核心结构和要义,但既然你一定要更加完整的版本,那我就把完整的段落都译给你,看看到底是谁在胡扯八道。

The U.S. Government recognizes that dual nationality exists but 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 because of the problems it may cause. Claims of other countries on dual national U.S. nationals may conflict with U.S. law, and dual nationality may limit U.S. Government efforts to assist nationals abroad. The country where a dual national is located generally has a stronger claim to that person's allegiance.

“美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存在,但不以政策形式加以鼓励,因为其可能引发一些问题。其他国家对双重国籍身份的美国国民的要求可能与美国法律产生冲突,而双重国籍也可能限制美国政府帮助海外美国国民的努力。通常来说,双重国籍者所处的国家更加有权要求其对自己效忠。”

如此清晰完整的表述,你该满意了吧?不过很不幸,在满足你愚蠢要求的同时,把你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搅浑的水彻底澄清了。现在反问你个傻货,美国政府如果不承认双重国籍,怎么会有“dual national U.S. nationals”(双重国籍身份的美国国民)的正式表述?在官方解释的后面半段,还有“Most U.S. nationals, including dual nationals, must use a U.S. passport to enter and leave the United States.”(大多数美国公民,包括双重国籍者,必须使用美国护照进出美国),再次给你一记耳光。这你都看不懂,你的智商还有希望么?

进一步说,从上段完整的表述中可以看出,美国政府之所以不鼓励国民的双重国籍身份(关于承认和鼓励的区别,前面已经有详细阐述,这里就不再教你一遍了),不是因为它看双重国籍者不爽或担心其对自己不忠,而是从这些美国公民的自身利益考量出发,善意提醒这些公民可能会承担比单一美籍者更多、更复杂的法律责任、面临同时对两国效忠的可能的尴尬、受美国政府领事保护的权利可能会受到削弱,等等。这充分说明了一个民选、民享的政府,首先考虑的不是如何“管制”国民,而是如何为国民服务,防止国民的利益受损。这和你主子在中国搞的那一套形成了鲜明对照,也是为何你主子的儿孙一边嘴巴上骂美国,一边明里暗里到美国生儿育女,拼命争取天然美国公民权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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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1 00:00:09
你不幸还患有严重的失忆症,难怪学习理解能力这么差,也没有人肯像我这样诲人不倦、不厌其烦地指导挽救你。

前面明明给你贴过了原文加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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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law does not mention dual nationality or require a person to choose one nationality or another. Also, a person who is automatically granted another nationality does not risk losing U.S. nationality.

“美国法律不提及双重国籍问题,也不要求某人在两个国籍间作出选择。而且,某人如自动获得了另一国籍,也没有因此失去美国国籍的危险。”
——————————————————————————

法律明明界定了对“自动获得”双重国籍的人不做任何要求、限制,不危及其美国国籍,你却要胡扯什么“美国的法律你应该适用所有公民,不会有偏差。”难道你也属于“自动获得”双重国籍的人士之列?好办,出示你的出生纸就好了。或者你生在中国,那就出示你父母是美国公民的证据好了。如果都拿不出来,那你就还是老老实实承认这法律规定对你不适用,或者按另一条规定,主动放弃美籍,重新申请个中国或其他国家的国籍好了。至于罚款交不交,恐怕不是你愿不愿意能决定的。

作为奴才,你的成长历程怎么能和主子的三代少爷相比?简直异想天开啊。让我再给你讲述一遍你三代少爷与你的本质不同,虽然这可能再次刺激你那脆弱自卑的奴才心灵:

根据美国法律,邓孙出生在美国境内就天然获得成为美国公民的权利,这个权利不会因为他到目前还没有申请而被废止;邓孙因为父母原因从小就自然获得了中国护照(或国籍),也不会影响他申请入籍美国的权利。美国法律不会要求邓孙在两个国籍间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除非他自己愿意彻底放弃获得美籍的机会。这种放弃如在他未成年时,由他的父母作出决定是不能作数的(更何况他父母也从未公开声明放弃过);现在他成年了,本来可以选择放弃并采取相应行动,但他迄今还没有,估计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不会。所以,你这个奴才虽然比主子早一点拿到了美国公民身份,在这里却还是个为主子舔菊挨骂供大家撒气的角色,天天盼着主子驾临给你撑腰大气;你主子现在趁着爷爷的余荫在“祖国”大捞特捞,将来捞不成了再转战美国,却永远也不会想着这里面有你这个奴才和同类们的多少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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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0 23:17:23
猪啊,英文不行,中文也忘了。难道你来自古代邯郸么?

——————————————————————

什么叫"美国承认的双重国籍是自然条件下产生的,不是成年人根据自己意志再重新选择产生的"? 这里的胡扯已经到令人发齿的程度,第一个问题中”承认“二字尚未解决,,在这儿偷偷摸摸的用着,又加上一个什么”不是成年人根据自己意志再重新选择产生的“的昏话。如果不是根据自己意志可以选择,那么哪里来的可以放弃美籍一说,哪里来的凭出生纸可以入籍的孩子在十八岁可以自行选择国籍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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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不是成年人根据自己意志再重新选择产生的”修饰的是“双重国籍”,你连这么简单的中文句子都看不明白,居然还在网上混迹这么些年?嘿嘿,难怪屡屡碰壁挨抽了。正因为不能到成年了再凭个人意志去选择获得“双重国籍”身份,所以才需要归化入美籍者放弃原有国籍,愿意加入外籍者履行手续放弃美籍。如此清晰的逻辑,被你看成“昏话”,真不知是谁在发昏呢。(哦对了,你好像还在“发齿”,刚换牙是吧?真那样的话,伯伯得向你道歉,一不小心欺负到小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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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0 23:16:52
蠢材啊蠢材,以为叫唤声音大、噪音多就能占住道理,简直和驴的智商有一拼啊。

你自己都摘在这里了“The U.S. Goverment recognize that dual nationality exist but 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美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存在,但不鼓励”,你还敢说“美国政府不承认”?承认不等于鼓励,这点逻辑你不明白?我承认你是奴才太监但鼓励你当更不鼓励大家跟你学样,你就说我其实是“不承认”?美国承认独裁专制的中共是中国目前合法代表,就等于鼓励中共对人民继续独裁专制一百年?嘿嘿,脑子进水正常,进你这么多臭水还是比较罕见的。

至于造谣说我把“don't mention”译成“承认”,是左派骗子的一贯辩论风格,好在跟帖就在上面,造谣请便。把已经被批驳的一文不值的网络谣言“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再贴一遍,更显你的弱智低劣,难道你真以为广大网友的智商鉴别力和你在一个层级上么,连造谣骗人也不稍稍认真敬业一点?加一句你自己的私货判断“相信与美国政府网站的观点一致”,就真能代替美国国务院官网的权威解释了?看来你是真心信奉“谎言重复千遍就是真理”以及“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的逻辑,所以才有这么大的勇气和毅力不断出来出乖露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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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0 16:02:19
牛搅,你回答了我的任何一个问题了吗?没有,可怜的蠢才。

第一个问题:有正式关于美国承认双重国籍的文件吗?想来打死你也找不到,只能在这儿兜圈子。如国美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那么,就可以直接说“The U.S. Goverment recognize the dual nationality",而不会说“The U.S. Goverment recognize that dual nationality exist but 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你是否连”but“ 的含义都不懂?

第二个问题更是答非所问,问你入籍誓词含义,你支支吾吾回答什么只是归化的公民需要发誓只保留唯一的美国国籍。好吧,那么首先你是否承认在归化的美国公民中没有承认双重国籍这一条。如果你同意,那你又退缩了一步。这一耳光算是打中了。

美国的法律你应该适用所有公民,不会有偏差。一个美国出生的公民,主动申请外国国籍,完全可能被取消美国国籍,这是你所引用的网站上清楚表明的。这和第三个问题有关。什么叫"美国承认的双重国籍是自然条件下产生的,不是成年人根据自己意志再重新选择产生的"? 这里的胡扯已经到令人发齿的程度,第一个问题中”承认“二字尚未解决,,在这儿偷偷摸摸的用着,又加上一个什么”不是成年人根据自己意志再重新选择产生的“的昏话。如果不是根据自己意志可以选择,那么哪里来的可以放弃美籍一说,哪里来的凭出生纸可以入籍的孩子在十八岁可以自行选择国籍一说?

一个问题都回答不了,咱看你找个下水道跳下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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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0 14:52:00
赫赫,左棍就是会搅屎啊。

你的三个破问题前面都已经明确回答你了,可你就是脑瓜子像擀面杖,怎么拨也不通,奈何?好吧,简明地再给你教授一遍。

第一,美国国务院文件、官网都明确了存在双重国籍的情况,而且强调有双重国籍者不会有失去美国国籍的危险,你特么还不明白美国到底承认不承认双重国籍?

第二,入籍宣誓只对外国人归化美国有用,对土生土长、天然具备美国公民资格和入籍权利的人没有任何适用性,你特么哪根筋搭错了,以为自己个归化民的经历就是所有美国公民的共同经历了?说你把“誓词”当圣经来解释美国的双重国籍属于南辕北辙、风马牛不相及,所以是个屁,你还想扯到所有归化移民身上扩大奴才的“统一战线”呐?

第三,承认双重国籍不等于鼓励和彻底放开公民多国籍或国籍转换。国务院文件说的很清楚,美国承认的双重国籍是自然条件下产生的,而不是成年人根据自己意志再重新选择产生的。比如你特么天生就是太监,大家可以承认你也是自然造物的一分子尊重你接受你,可你自己选择去做太监就是另一回事了。

邓孙因为父母的故意设计,“意外”地生在了美国,就具备了申请美国国籍的条件;又因为父母是中国人而且不是普通人,就轻松地办下了中国护照(对比下那些来美生子的普通中国人,都是拿返乡证回国上户口,还要通过香港中转造假才行),姑且算是具备了中国国籍吧。如果他一旦去申请美国国籍,根本就不属于归化,而是获得自己应得的天然权利,那他就成了美国政府认可的双重国籍者,根本无须放弃中国护照或国籍(当然,按中国法律他又是不能保留中国国籍的,除非他再次玩弄特权)。

有趣的是,我从来没有说过邓孙目前是双重国籍,而是说他利用美国承认双重国籍的便利(即不会因为他有了中国护照甚至明确的中国国籍就取消他因为在美出生而获得的天然入籍权利),给自己留下一条入籍美国的后路,而且至今不肯关闭放弃。而你这个奴才护主心切,没搞明白常识就跳出来乱咬,着实滑稽。你引的“入籍誓词”根本就是邓孙入籍所不需要念的(当然嘛,就算都是到西方投奔卧底,主子能和奴才一个待遇么?做你的清秋中国大梦吧),你质疑的“美国承认双重国籍”是美国国务院官网明确证明了的,你散布的“申请中国户口就等于放弃美国国籍”(你特么在国内办户口时还要宣誓效忠党国是吧?)由此证明是赤裸裸的谎言。你折腾这半天,除了给主子丢人添乱,一无所获,真是可怜可叹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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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0 14:03:36
牛搅,不错,还是回到这儿来,无论在哪儿撒野你也只有死路一条。

从“众所周知,美国从来都是承认双重国籍的”,到美国“does not mention" it, 你是节节败退,一直到”法无禁止即可行“,你是输的连内裤都剩不下来。

咱就用你的矛来戳你的盾。如果你一口咬定”美国从来都是承认双重国籍的“。那么回答我的问题:

1,哪个美国正式文件上有”美国从来都是承认双重国籍的“?既然众所周知,那就是像入籍誓言一样很容易得到,请拿出原文。只你要找到这样的正式的政府文件,华山认输,你要找不到,就一边凉快去,别跟我来什么”does not mention“ 那一套障眼。

2,为什么美国入籍誓词要求“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美国入籍誓言是美国法律规定要求新移民宣读的正式文件。不要跟我来“个屁入籍誓词”,那是对所有宣誓入籍人的污辱。一个连把宣誓都当成狗屁的人,你一生中还有多少不是“狗屁”的东西,还有何人格而言?

2,为什么在你引用的网站会有下述语句:“a person who acquires a foreign nationality by applying for it may lose U.S. nationality.”

如果美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那么拥有双重国籍就是美国公民的权利。美国公民因此可以任意申请第二国国籍,那是完全正当的,何来“may lose U.S. nationality”?照你的说法,这不是明白张胆地侵犯公民权利,十足的威胁,恐吓,违法行为,还敢在“State"网站登载?

牛搅,不要胡搅其它,就先回答上述三个问题。然后再跟我扯着嗓门叫一次“众所周知,美国从来都是承认双重国籍的”,看看你有多少“众所周知”的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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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20 12:25:55
好个归化奴,看来当年你为了归化入籍是下了不少苦功,可能还费尽周折,因此印象如此深刻,把誓词当成圣经了,哎,真可怜。你主子当年怎么这么不开眼,挑你这么个脑袋蠢、一根筋、英文烂的货派来美国卧底,到今天需要用时如此不给力,肯定肠子都悔青了。

好把,看在你不怕出丑,不断求教的份上,最后点拨你一次,省得你说这世上没有一个肯帮你进步开窍的好人,甚至自暴自弃、厌世自绝。无论如何,你对主子的忠诚还是值得肯定的,养条好狗花的钱不比这少,还未必有这么管用,有理没理总咬住不放。

既然是归化,那就说明你要放弃原有国籍,重新申请获得美国国籍,那么美国要求你入籍宣誓时表示放弃对原有国的忠诚,转而对美国效忠就顺理成章。但是正因为美国对此高度重视,而且要求你是完全出自自愿,才要搞个宣誓仪式来强化之(至于你自己的原国籍国是否要求你也履行程序放弃那个旧国籍,美国人就管不了了)。可是你何尝见过出生在美国境内、根据美国法律可直接获得美国公民权国籍的孩子长大成人后被要求履行“宣誓手续”了?如果这个孩子因为各种原因虽然出生在美国,却同时具备了外国国籍(比如有的国家规定只要父母是本国人,孩子不管出生何地都自动获得本国国籍),就属于双重国籍身份,是美国承认的,也没有任何法律或政府规定要求其必须在两者中选择其一,更不会因为这孩子长大后得到外国承认、获得持有了外国护照,就失去美国国籍。美国国务院如此清晰的解释,你个睁眼瞎看不明白?还是看明白了故意捣浆糊扯淡?

我跟你个傻奴才费这么多唇舌,就是因为你跳出来质疑我的“美国承认双重国籍”说以及散布“申请中国户口就自动失去美国国籍”谣言。已经把你驳的体无完肤、老脸丧尽了,你还在这捧着你人生中一道坎的“入籍归化誓言”当救命稻草,岂不好笑!

说到邓孙,我早说了他的情况不适用于双重国籍问题,因为他既然声称未申领美国护照,自然也就还没有获得美国国籍(但他凭借出生纸一直保留着这个申请获得的权利),是你在这里死缠烂打要让大家认为你主子有“双重国籍”的嫌疑哦。但是,他现在即使在出生后即通过父母申请获得了中国护照,也并不意味着他就终生放弃了申请美国国籍的权利,因为他既还未入美籍,也就不可能放弃美籍,而且美国法律甚至允许有美籍者持有外国护照也不会失去美籍。

正因为美国对自己的国籍问题很严肃,才会规定放弃美籍也要有很严格的条件程序,首先是放弃者要主动去申请某个外国的国籍(而且是完全出于自愿,也就是说要是成年、有自主行为能力之后,而不是父母抱着的婴孩),同时履行程序正式宣布放弃美国国籍(包括交纳罚款)。这两点基本要邓孙完全不符合不说,在如今被揭出持有美国出生纸具备申请入美籍的权利之后,也没有而且不打算采取任何措施加以修正补救,所以才招致舆论诟病质疑。如此简单的事实,岂是你这个脑残五毛上蹿下跳、搅屎捣乱就能掩盖歪曲的?相反随着我和你的不断辩论,事实真相、法理依据越来越明,看到的网友自然有清晰判断。你说你这个奴才是不是天天给主子帮倒忙,主子该不该断你的狗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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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20 06:20:16
牛搅,活脱脱的“mental reservation ”。咱在上贴中对你的质问你是一个也正面回答不上,只能避重就轻,语无伦次地绕着弯子再胡诌些混话来掩盖的黔驴技穷。

入籍美国的宣誓誓词,精炼准确无任何含糊不清的地方,那是你永远绕不过去的坎,你不敢拿任一句誓词中的话与咱争辩,所以只能恼羞成怒的大骂出口:”还拿个屁入籍誓词说事“。

这是你的原话。入籍宣誓这样重要的事件都被你当成“屁”,人生中你还有多少不是“屁”的东西?那些即使挂着“State”招牌的网站岂不是连屁都不如?当然有可能怀疑你是否是美国人,把入籍宣誓骂成个屁对你可以解恨。但必须指出现在咱们现在在讨论美国的国籍,你要是不想讨论美国的“籍”,嫌宣誓的”屁“臭,就一边凉快去。

即便如此,上贴咱还是耐心地去讨论你那个网站的东东,指出多处打你脸的地方,告诉你“does not mention”中文没法翻成“赞成”,“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 明确指出双重国籍不是美国的一个政策,不是那回事。里面还提到如果有意去申请外国国籍,“may lose U.S. nationlity".这么明确的警告,还是什么”法无禁止即可行”?

问题是你根本不敢面对这些解释,胡搅蛮缠。咱已经用中国的“小三”为例,跟你说过多次,别拿些鸡鸣狗盗的技俩在这儿宣扬。世界任何地方都有专门钻空子的人,那可能是你的人生哲学,或是你一向的“purpose of evasion”手法,但绝不是正常人的心态。

还在这儿臆淫什么”邓孙有没有玩猫腻两头欺骗“。如果卓棣要玩猫腻,第一步出生时申请一个美国护照易如反掌。现在你也承认他"从来没申请过美国护照"的陈述,那有他那样玩猫腻的么?

“小人常戚戚”,长着一颗小人之心,你是永远是看不明白世界。对美国入籍宣誓都当放屁的人,还有什么正经人格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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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19 19:13:21
政委奴才弱智真是弱爆了啊,没救。

法无禁止即可行,你不懂啊?还是在中国混久了,大脑洗得过狠,导致完全无法理解或接受这个基本法治原则?

还拿个屁入籍誓词说事,都摘出来告诉你美国是要求“双重国籍者对两个国籍国都要效忠”了,你还意淫胡扯什么你死我活的排他性?

既然你都不得不承认美国人不在乎你在国籍问题上玩不玩猫腻,那你凭什么认定邓孙没有玩猫腻两头欺骗(虽然按美国法律他本用不着玩,但就怕他和你一样弱智,看着清楚的英文表述就是不明白啥意思),就凭你对主子的一片“赤胆忠心”?

最后,能把美国国务院官网说成“某旅游网站”,你真是个睁眼瞎,也就认得个别单词而已,哈哈,travel你是认识,可state department你就不知道是啥了吧?!虽然你这次跟帖对自己的烂英文下了不少苦功,还及时纠正了一个拼写错误,但也无法掩饰这一可悲的事实。

http://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glish/legal-considerations/us-citizenship-laws-policies/citizenship-and-dual-nationality/dual-nationality.html

This site is managed by the Bureau of Consular Affairs, U.S. Department of State. (这句话啥意思,请瞎子奴才查查字典,赫赫)——这个局就是直接管辖美国海外使领馆的一切领事事务的,包括国籍、公民身份认定,直接辟掉你那个“中国户口美国国籍不可两全”的谣言,又傻了吧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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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19 16:11:09
上述 (police) 应为 policy, 见引文,纠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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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19 15:08:22
牛搅,咱确实连可怜你的力气都没有。咱给出的是美国正式入籍誓词,你找了些为海外旅行美国人服务的咨询网站。即便如此,那里面的内容刷你耳刮子也毫不留情。

---US law does not mention dual nationality.

"does not mention" 就是“承认”?英语不错啊。咱同样在这里面摘一段,要比你那段完整多了:

---The U.S. Government recognizes that dual nationality exists but 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 because of the problems it may cause.

注意看清了:美国政府只是“认识”到这种双重国籍“存在”,但是根本不会把它作为一个政策(police)。这几个单词能读懂吗?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会造成许多麻烦,譬如“However, dual nationals owe allegiance to bo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foreign country. They are required to obey the laws of both countries." 这儿是作为双重国籍的弊端指出来的,所以才加上”however“。你却作为正面陈述来支持你那可怜的立场,说可悲也抬举你了。

美国政府不 mention it,知道它的存在,就像中国婚姻法从没提过”小三“字眼,也知道它客观存在,难道这就叫”承认“,承认每家可以正式有三妻四妾?这么荒唐走板的东东也能作为你的辩材?这种暗地里打擦边球的技俩美国人是管不过来。你小子要是用美国护照回美国,偷偷掖着本中国护照,美国海关是难以察觉的,因为美国只能管自己的公民,无法去调查别国的纪录。但是,有一点很清楚:

“Most U.S. nationals, including dual nationals, must use a U.S. passport to enter and leave the United States.”

这就清楚表明,没有美国护照的成人卓棣,根本不可能凭出生纸到美国留学。

因为这是一个咨询网站,不必特别重视,但有些看看也蛮有趣。这下面一段:

“However, a person who acquires a foreign nationality by applying for it may lose U.S. nationality. In order to lose U.S. nationality, the law requires that the person must apply for the foreign nationality voluntarily, by free choice, and with the intention to give up U.S. nationality.”

这里所说的,只要是有意申请外国国籍,就可能失掉美国国籍,而且放弃美国国籍只要“intention”即可,只要有“意图”就行,哈哈,这还不简单?因为大多数人都在想保留双重国籍,所以这个“失去”美国国籍的主动权就在美国政府手里。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某人的美籍。美国剥夺美国人国籍的例子太多,难道都是先把他们驱逐出境,再到国外美领使馆交 $2,350 美刀宣誓才算取消国籍(美国国内不办此项目),否则国籍就取消不了,那还得看这些人有没有这么多钱,牛搅愿意代垫吗?

和这些咨询性的信息相比,入籍美国誓词要正规得多,也严谨得多。为了让牛搅重温入籍过程,包括入籍考试(假如它是归化美籍),咱不惜费时再把有关信息附上:

53 当您成为美国公民时做出的一项承諾是什么?
▪ 绝对无条件的放弃效忠其他国家及其公民资格。

美国入籍宣誓誓词: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that I will bear arms on behalf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noncombatant service in the Armed For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work of national importance under civilian direction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and that 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 so help me God.

这里有个地方需要注意,那就是“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这儿妙就妙在美国政府知道有些“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的存在,就像知道双重国籍的存在一样,无法全面查禁,但至少让你在入籍时发个誓。这发誓也是用来防君子不防小人。若像牛搅这样的“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不仅自己发誓不算,还唆使别人以身试法,你就是让他发毒誓“天打五雷轰”也没用。因为明白这点,美国人才在这么宝贵惜字如金的有限的誓词上加上这么一句,用心良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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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19 07:37:04
政委奴才果然不识英文啊。美国国务院对“双重国籍”的解释定义如此明确,可怜你个睁眼瞎就是看不懂,还在这里追问“美国啥时承认双重国籍”这个愚蠢的问题。没有知识不是你的错,不知羞耻不断出来现眼丢人就是你的错了。
为了澄清真相,不让你这号骗子继续欺骗网友,我就给你把下面这两句关键的话翻译一下,也算免费给你上一课吧。至于你引的那个谣言网贴,还是自己收藏欣赏,并传之后代,以保奴才愚民智商血统的传承,别费心晒出来恶心大家了。

U.S. law does not mention dual nationality or require a person to choose one nationality or another. Also, a person who is automatically granted another nationality does not risk losing U.S. nationality.

“美国法律不提及双重国籍问题,也不要求某人在两个国籍间作出选择。而且,某人如自动获得了另一国籍,也没有因此失去美国国籍的危险。”

下面还有一句,解答你这个无脑奴才关于入籍宣誓中“忠诚、守法”的疑问,再给你的“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论一个响亮耳光:

However, dual nationals owe allegiance to bo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foreign country. They are required to obey the laws of both countries.

“但是,双重国籍者有义务同时向美国和某外国效忠,也需要同时遵守两个国家的法律。”

最后,为你的邓孙“持中国护照即意味放弃美国国籍/入籍权利”扯淡论再上一课,就怕你的老脸连续挨抽已经肿得不像样了,可怜的狗奴才!

“Use of the foreign passport does not endanger U.S. nationality.”

“使用外国护照不会危及美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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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rsfield 留言时间:2014-09-19 06:30:30
为什么把华山称为华政委,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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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19 03:57:58
这个“牛搅”, 每每提个问题给你,你就避而不答,遮三倒四的胡诌。对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一事,还什么“众所周知”,你是什么鸟合之众?真怀疑你是加拿大那拨的,错把杭州当汴州,那儿宣誓真不计较你有别的国籍问题。

这以下摘自http://www.ibtsat.com/archives/6727。

1、国籍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尽管你出生在美国,根据美国法律享有美国国籍,但是如果父母双方均未取得绿卡或者美国国籍,中国认为孩子仍然是中国国籍,即使你持有美国护照也是一样。这一点想大家都是很清楚的。美国的态度呢,亲自跑到美国驻华大使馆总领馆公民服务处,接待的官员回答说:孩子千万不要在中国落户口,申请和使用中国护照,父母在这一点上一定要慎重,因为美国也不承认双重国籍,如果落户口或者有了中国护照,就被认为放弃了美国国籍,而且美国认为尽管孩子还小,不是他自己的选择,父母仍然可以有效地替孩子做出这个选择。他直接说,外面流传美国承认双重国籍,不会受中国国籍影响,实际上并非如此。如果父母没有考虑这些,仓促作了决定,将来在中国发生任何入出境手续及其他问题,美国大使馆爱莫能助。有太多太多的父母这样做了,再来寻求大使馆帮助,很无奈。这个官员的说法,如果不相信的话,还可以向美国的移民机构,或者美国移民律师查证,但是应该是代表美国政府态度的。虽然,你是否有中国户口、中国护照是一回事,美国政府知道不知道是另外一回事,但是美国政府的态度应该是明确的。

孩子前往美国:
孩子再次前往美国,如果旅行证没有过期失效,应该可以再次使用。但是仅仅限于一次。另外一个方法是使用中国护照,并且取得美国签证。如果这样做,当然需要在中国先落实孩子户口。但是这样做的后果,已经在前面讲过了,将被美国视为父母替孩子放弃美国国籍。

-------

以上是给任何想持双重国籍孩子父母的忠告,这是两个国家政府的态度,不是你一个“牛搅”在这儿胡搅蛮缠就可以搅黄的。任何这样的父母都得认真对待这个问题,不要轻信这帮半尥子的昏话。

“美国人是不是给邓孙发了签证来美,我不知道”。既然你不知道这个,那你怎么能否定卓棣得到美国签发的签证,那么下面的问题是顺理成章:美国政府怎么能给自己的公民签发进美国的签证?不要信口开河想当然,美国的领馆海关都不会像你这样的白痴在管事,经管美国身份时他们的主要责职。电脑一连网,不要说美国公民,美国绿卡,就是非美国人的出入境纪录都会一清二楚,就能随便给美国公民发美国签证?你就歇歇去吧。需要的时候把美国的效率吹上天,不想要的时候把美国人贬得白痴不如,这就是你那“牛搅”辩论特色。

这邓孙的国籍确实让“牛搅”们忙活了不少时间。人家姑姑已经说过没有美国护照,这帮孙子们还是臆想着人家孙子将来如何申请美国护照,一切的一切,就是建立在这种臆淫之上,真比人家孙子还要孙子。邓榕的话是向全世界说的,美国政府,美国移民局,美国主流舆论都视为正常,没有反应,弄得这么几个小丑在这儿跳上跳下,是指望扣那2350美刀(这星期才涨的价)的退籍费,丢个零头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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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18 22:39:42
与一切共匪的“政委”一样,这个华姓奴才还真特么不要脸,除了率先狗急跳墙暴粗口,还继续坚持蛮不讲理以一个荒谬的结论为起点接着肆意挥发扯淡的战术。难怪希特勒打进苏联最先要枪毙的就是那帮政委。

估计你个奴才英语水平有限,当年入籍考试费了牛劲,把个誓词读顺溜记半熟就很不容易了,倒是也长了点“学识”,这会儿就迫不及待倒出来给主子屁股贴金了。既然你好像懂英文,我就把美国国务院解释的“双重国籍”概念及规定贴在下面给你学习下,好好查字典,看明白再记住了,以后别再乱跳出来咬人给主子帮倒忙了。

至于邓孙,我早说了,他最起码也是保留了日后加入美国籍的权利,自然真到了那天,他是要放弃中国国籍的,因为中国确实不承认双重国籍(当然在奇葩天朝,任何事都有例外的)。现在他的事还真和双重国籍扯不上。

美国国务院解释里对如何申请外国国籍、放弃美国国籍有很清楚的说明,邓孙在美国出生后,只是他爹妈抱他去领了个中国护照(或回乡证),和永久放弃入籍美国权利完全是两码事,他日后还可以说自己当时未成年、是父母违背了他的自主意愿,那就什么都可以不算数了。本来邓家如果真爱国、不想忽悠人民,完全可以按美国国务院指的明路操演一遍,自然撇清了一切嫌疑,可他们哪里肯呢?所以才需要放出你这种奴才走狗乱叫乱咬把水搅混。

和一切不要脸的五毛左棍一样,你最先传的谣“上海爸爸为儿子申办户口就失去美国公民身份”被我轻易辟掉之后,马上又来纠缠本来和邓孙事件没啥直接关系的双重国籍问题,结果除了进一步暴露自己的无知愚蠢外,完全是竹篮打水一无所获(最可笑的是你把自己的主子也想的和你一样simple, naive,真是无脑奴才、大逆不道啊)。不过好在你的脸皮够厚,所以屡屡碰壁丢人后还能继续腆着屁股在这里混下去,给广大网友不断充当反面教材提供笑料,就冲着这点我还是要表扬你一下的。

——————————————————————————————

Dual Nationality



Section 101(a)(22)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 states that “the term ‘national of the United States’ means (A) a citizen of the United States, or (B) a person who, though not a citizen of the United States, owes permanent allegiance to the United States.” Therefore, U.S. citizens are also U.S. nationals. Non-citizen nationality status refers only individuals who were born either in American Samoa or on Swains Island to parents who are not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 concept of dual nationality means that a person is a national of two countries at the same time. Each country has its own nationality laws based on its own policy. Persons may have dual nationality by automatic operation of different laws rather than by choice. For example, a child born in a foreign country to U.S. national parents may be both a U.S. national and a national of the country of birth.


A U.S. national may acquire foreign nationality by marriage, or a person naturalized as a U.S. national may not lose the nationality of the country of birth. U.S. law does not mention dual nationality or require a person to choose one nationality or another. Also, a person who is automatically granted another nationality does not risk losing U.S. nationality. However, a person who acquires a foreign nationality by applying for it may lose U.S. nationality. In order to lose U.S. nationality, the law requires that the person must apply for the foreign nationality voluntarily, by free choice, and with the intention to give up U.S. nationality.

Intent can be shown by the person's statements or conduct. The U.S. Government recognizes that dual nationality exists but 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 because of the problems it may cause. Claims of other countries on dual national U.S. nationals may conflict with U.S. law, and dual nationality may limit U.S. Government efforts to assist nationals abroad. The country where a dual national is located generally has a stronger claim to that person's allegiance.

However, dual nationals owe allegiance to bo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foreign country. They are required to obey the laws of both countries. Either country has the right to enforce its laws, particularly if the person later travels there. Most U.S. nationals, including dual nationals, must use a U.S. passport to enter and leave the United States. Dual nationals may also be required by the foreign country to use its passport to enter and leave that country. Use of the foreign passport does not endanger U.S. nationality. Most countries permit a person to renounce or otherwise lose nationality.

Information on losing foreign nationality can be obtained from the foreign country's embassy and consulates in the United States. Americans can renounce U.S. nationality in the proper form at U.S. embassies and consulates ab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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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msc 留言时间:2014-09-18 21:42:16
这自称外国的老鼠还真不一般啊,可笑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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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18 14:31:05
这newjoy 还真TMD 无知者无畏。

你在美国哪款法律条文,哪份政府文件上看到过美国承认(包含美国的)双重国籍的?看你那样子,如果是美国公民也是归化的,当你宣誓入籍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如果你忘了,给你译文如下:

“我完全放弃我对以前所属任何外国亲王、君主、国家或主权之公民资格及忠诚,。。。”

就这么个法盲,还在这儿奢谈什么美国法律!

真怀疑你这类鸡鸣狗盗之徒。由你那小人之心,很可能藏着掖着中国护照或身份证,幻想着“美国承认双重国籍”,不被发觉,有朝一天回中国去混饭吃。

网游先生。邓蓉发话就是如此,美国政府没有驳斥,你较什么劲?要想找律师去告邓家,也该你掏腰包请律师。你若是能打赢官司,不仅能让邓家破费,还能身名大振,有利于你的医生行情,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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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习总日记 留言时间:2014-09-18 12:52:40
华政委,
上面留言,我建议你去找移民律师。一切尽在不言中,有啥好争辩的?这是法律问题,不是个人看法立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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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习总日记 留言时间:2014-09-18 12:50:44
newjoy,

就是。出生美国意味着真正意义上的“与生俱来”,天然的美国人,上帝安排的美国人。除非通过法律手续放弃美国公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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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18 10:48:46
下面的帖子专门辟你的“申办中国户口等于自动放弃美国国籍”的谣的。当然,如果奴才看不懂英文就算了,没时间为你翻译再教育了。

————————————————————————————
http://nkshentao.wordpress.com/2011/07/22/%E7%BE%8E%E5%9B%BD%E6%8A%A4%E7%85%A7%E4%B8%8E%E4%B8%AD%E5%9B%BD%E6%88%B7%E5%8F%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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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18 10:37:53
再为蠢奴才把逻辑捋一捋:邓孙有凭借出生证明成为美国公民的权利,只是至今未用,但他从未保证终生不用(估计也从未这么打算过,虽然他还想在中国继续当公仆、当大公仆),而且除非履行一定的程序,还真没有办法自动放弃这种权利。他去申请美国留学时既然选择用中国国籍身份,美国人自然就把他当中国公民来审核发签证,和他有无申请美国国籍的权利何干?又何来所谓“美国政府为何给美国人发放签证”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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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18 10:32:24
嘿嘿,看华政委理屈词穷也挺好玩的。敢情你就问了这么个简单的问题,根本不值一答啊,不过看在你逻辑混乱、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的智商份上(虽然严重怀疑是奴才装傻的习惯使然),我就回答你一下:

美国人是不是给邓孙发了签证来美,我不知道,因为你主子邓姑“辟谣”时也没有敢说这些细节,没有宣称“我外甥是持中国护照拿美国签证去读书的”(谁知道他是不是出示了出生纸、办了美国护照,然后现在回国销毁了而已。请奴才去美国国务院查档后出示相关证据)。当然你奴才上赶着自说自话补上了这个细节,我也可以姑且接受。然而你就此断定美国人由此已经认定了邓孙“主动放弃”美国国籍,从此把他当中国公民看待,永远不再赋予其美国公民权了,就不免荒唐滑稽,只能说你这混水搅的真厉害了。

众所周知,美国从来都是承认双重国籍的,因此邓孙即便拥有中国国籍,也不等于他自动放弃入籍美国的机会。而因为他到目前为止(据邓姑声称)还没有凭借出生证去申请美国公民身份,自然就只能凭中国护照去领签证,美国人自然也就按一般程序审查发放了,这和他放弃入籍完全是两码事,更不妨碍他日后改变主意去申请美国公民身份。至于你造谣说什么“办上海户口就等于自动放弃美国公民身份”,更是可笑,因为户口只是一个居住地许可管理,虽然是中国独有,但论其性质和美国的绿卡、社安号相似,美国人拿“中国绿卡”在中国长期居留工作的也有不少了,难道他们都因此失去了美国公民身份?奴才造谣,拜托你们也要造智商高一点的,否则如何对得起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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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18 04:27:50
这位newjoy 不知胡扯些什么,怎么就不回答我的问题。

你见国美国政府给美国人签证的事吗?如果美国政府在别国护照上签发美国签证,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美国承认对方的外国国籍,而不承认对方的美国国籍,这样浅显的ABC都不懂,还犟什么犟?

前段时间,网上广泛登载一则消息,一位美国出生的父亲想在中国为孩子上中国户口,为此咨询美国领馆,得到的回答是:如果孩子申请中国户口,一旦查实,将失去美国国籍。请注意这儿是“失去”,而并非要儿童去美领使馆交2350美刀,还要宣誓。这还是有美国护照的孩子,更何况除了出生纸没有其他任何美国证件的卓棣?

国籍是由中国政府和美国政府根据有关情况决定的,不是你嘴上想当然就可以的。想钻漏子也得钻点水平。想当人家肚里的蛔虫也得先找个腐烂食品钻进去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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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9-17 19:58:01
看到华政委用主子奴才之比,估计很多人都会心地笑了。到底谁急了呀?!

是呀,主子有入籍美国的机会但是至今未用,奴才赶紧出来指明,强调主子的一片“爱国赤诚”,够着急的了。可是主子却也不肯放弃这个机会,就是蓄而不发,保留有朝一日用的权利,这点奴才就是急死也是无法为主子辩白的。再说万一把话说早说绝了,主子又不给奴才面子最后还是用了,奴才怎么混啊?难道像那个红旗插遍华尔街一样退出网络江湖不成?

既然要出来做“人民公仆”,自然就要接受人民监督,解答人民疑问,尤其不能保留一个加入外国籍的“机会”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虽然走个放弃国籍程序要给美国交个几千美元,但与在国内当公仆得到的利益和锦绣前程相比,实在不算什么,难道总设计师的孙子这么蠢,这个账都不会算么?到底是心疼那点小钱还是不愿关上后门,难道还不明白么?

这么简单的事实和道理,外国公仆懂、世界人民和绝大多数中国人民懂,可有些家生奴才就是不懂。所以主子还在心虚气短、避实就虚(邓姑就不敢像奴才这样坦白说:我家外甥就是保留了个加入美籍的机会而已,但至今未用!而是要说和这个机会毫无关系的“没有领过美国护照”以及虚的不能再虚的“我们永远做中国人”),奴才却已经理直气壮地跳出来呵斥别人了。可惜,如此直白的舔菊,无意中却把主子的玄虚伎俩揭穿、遮羞布扯掉,属于“好心帮倒忙”,也说明好奴才之难寻和难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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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4-09-16 18:46:07
---但是他哪里肯哦,将来有难还靠这个特殊身份救命呢,

这newjoy 小人心胸原形毕露。美国的出生纸是一个人能可以得到美国籍的证明文件,但作为一个人来说,他/她可以利用这点,也完全可以不用这点,特别是有外国国籍,从来没申请过美国护照的,难道你要讹诈几千元不成?

卓棣出生不久即回中国,后来又来过美国读书。根据他从没申请过美国护照一事可知,他后来来往美中用的是中国护照与美国签证。中国护照证明他是中国籍不消多说,问题是如果他是美国籍人士,美国官员为什么能给他美国签证?只有一种解释:美国已认定他的中国国籍,将他将外籍人士对待。

看多了来美生子等混美国身份的故事,头脑里一天到晚的就是有籍不要是傻冒的意识。那是从那些没多少正经能力,想美国身份想疯了的人角度看问题。实际上从美国社会来说,并不希望这么多的钻法律空子的美国出生的孩子入籍,不是已经有许多修正案被提出来了吗?只是碍于程序复杂和新移民选票的考虑,才搁置下来。像卓棣这样出生就离开,从未申请国身份证件的人,美国巴不得他们自行放弃那种权利呢。

这正是主子不急奴才急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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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习总日记 留言时间:2014-09-15 21:44:01
皇帝没了,
把中国老百姓当傻瓜,是党和党崽子们的先天性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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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皇帝没了 留言时间:2014-09-15 21:00:01
邓榕自我炒作美国国籍问题到底出错了什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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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习总日记 留言时间:2014-09-15 19:45:53
newjoy,
英明领袖华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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