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女的悲剧
我刚来美国时曾在一家塑料制品工厂里打工。包装工中有位来自韩国的女人,是个哑巴。哑女的丈夫也在厂里工作,是位机械修理工。他高大、健壮,一张有棱角的脸,金发碧眼。他曾作为一名美军士兵驻军韩国,在教堂中认识了这位幼年被父母遗弃的,十七岁的哑巴修女。哑女有双细长的眼睛和弯弯的眉毛让这位美国年轻士兵销魂,在他离开韩国时便把哑女带到美国。他们结婚生子,相亲相爱十二年。两个欧亚混血的儿子非常漂亮。哑女常身着鲜艳民族服装和丈夫手拉手上下班,彼此交流时相互打着手势。有时看到哑女坐在摩托车后面紧紧抱着丈夫任其狂驰,充满浪漫情调。
哑女最爱指使人。那时我刚到塑料厂干活,她常把我招去干这干那;完了,她在纸上写上“THANK
YOU”。她的英文水平不低,常见她看英文报纸。同周围工人们交流时就写纸条,语法相当规范,意思表达的很清楚。她脾气不小,动不动就摔东西,颇有美国悍妇的威风。只要稍不满意,她就到工头那比比划划地抱怨,尖叫着写张纸条指责什么事情。工头们还真怕她几分。
一年后,我忽然觉得哑女收敛了很多,而且再也看不到他们夫妇手拉手。知情人告诉说,哑女的丈夫爱上了另一位活泼的白人姑娘,正在和哑女闹离婚。美国人认为家庭要绝对地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如果夫妻不再相爱就该离婚。可这个爱的解释是什么?是简单的性爱还是思想感情一致的理念上的爱?这就很难说了。不管怎么说,反正这位美国的修理工不再爱自己的哑巴妻子了,相亲相爱的十二年是美满的,但已成为过去;他现在爱另一个女人,为了他也为了哑女,应该离婚。
可哑巴来自注重儒教的韩国,她像当年日本裔典子一样绝对服从白人丈夫(典子丈夫坚决要求离婚后,典子背着年仅一岁的儿子跳海自杀,结果典子获救,儿子溺亡),把离婚的遗弃看成生活的毁灭。哑女断然拒绝离婚,祈求丈夫别抛弃她。她什么都答应,绝不管丈夫在外边的所作所为,有女朋友也没关系;她甚至天真地说自己挣的钱都给丈夫花。对此她的丈夫理所当然地更加恼火,不明白为什么哑女把他看成个二流子;他是个靠本事吃饭,凭自己双手谋幸福的人;而哑女的想法等于侮辱他的人格,把他想象成毫不负责的无耻之徒。为什么她还坚持维持这个已经死了的婚姻?为什么她既折磨自己又让别人痛苦?哑女的丈夫怒不可遏,时常殴打哑女。同事们都看到过她胳膊上一块块青紫,可哑女就是不同意离婚。
有一天哑女死了,连同她的两个孩子;家也付之一炬。当时全厂以至全镇子上的人们都在议论这件事。当地的报纸详细地报道了这一恶性案件。
据哑女的丈夫讲,出事那天晚上他又向妻子提出离婚的请求;同样被拒绝后便愤然离开了家,就近去了自己的姐姐家。很快他的房子就着起了大火,火势之大根本来不及救。火熄灭后,在房子的废墟中发现了哑女和他们两个孩子的尸体。最后的调查报告认定,在哑女的丈夫出门后,绝望的哑女用刀杀死了正在熟睡的两个儿子,然后企图触电自杀,未果;马上又用刀抹脖子。她触电后,电线短路引起了火灾。
这太可疑了!哑女怎么会亲手杀死自己十一岁和九岁的儿子,触电不死又用刀自杀?有没有确凿的证据?然而这个案子就这么了了。事后,哑女的丈夫远走他乡。塑料厂的人们和哑女所在教堂的人们都捐了钱使娘仨得以安葬。从此以后,再没人提到这个哑女的悲剧。哑女和她两个儿子永远地在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了。这么可疑的案子怎么没人要求复查?哑女本来就是个孤儿,根本没有苦主。她死了,连同她的梦。
网上总在讨论“外嫁”,所以我想到二十年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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