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的热闹
在十字路口刚从人行横道穿过马路,因红灯停在路口等待的一辆载重卡车的司机就长时间地按喇叭。他死命地按,不肯松手;喇叭刺耳的声音“发--”个没完没了。我不由地看了看过让行人过马路的显示灯,还有十几秒呢,看来他不是按我的喇叭。跟着,路口两边停着等待绿灯的车辆都按起了喇叭,各种声调的鸣笛震耳欲聋。这“音乐”可不好听。
这是怎么了?定睛一看,原来是个胖胖的老祖母开着她的大破车要在路口打U-TURN(也就是掉头往回开)。这个路口是不允许U-TURN和左转弯的,因而没有专门U-TURN和左转的专用道(新泽西州这样的路口很普遍,U-TURN和左转的车辆到路口应该靠右边行驶,走专用道)。老祖母硬是要U-TURN,便将自己的车子处于危险的境地,因为来往车辆很多,一不留神会撞上来。我看见车里还有两个五、六岁的孩子在车里比比划划。明白了,这车上要是有了吵闹的孩子,司机是什么都不怕啦。我猜测老祖母是忽然想赶紧返回;她还一脸焦虑的表情。
路口等绿灯的司机们按喇叭是警告老祖母“这儿不能U-TURN”呢,还是提醒来往车辆要注意这老祖母开的大破车?兼有之吧。终于,路口红绿灯转换了;老祖母乘机将她的车子U-TURN,扬长而去。危险解除了,不过路口的四个方向都设有摄像头。她开车子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会被清清楚楚地摄下来;估计会有将近一百美元的罚款。您问了,你怎么知道?我曾经在这个路口违反交通规则被罚了84美元。
那次我开着车在这个路口想右拐,当时是红灯,也就是说横向的车辆正在行驶。这时在这种有人行横道的路口是不准右拐的,这是常识。然而我居然不清楚。不允许右拐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此时是行人横穿路口的时间,为了绝对保证过马路的人的安全,司机不能在红灯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右拐弯(就算是绿灯,右拐弯的时候也要注意你拐弯进来的路口上是否有行人在路口过马路;发现正好有人过,司机要等待。行人必须优先)。第二,横向路上应该有很多车辆行驶,你驾车右拐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我是违反了交通规则后一个星期接到罚款单的,是交通局根据录像上我车子的牌照号码,得到了我的住址,通过邮信方式寄来的。那封信上还真有我的车子右拐弯的照片呢。当时我真觉得很窝囊。没办法赶紧寄钱吧。当然,信上说“如果您觉得自己当时右拐是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X月X日X时到当地镇政府法庭申辩”。我没什么好申辩的,确确实实违反了交通规则。从那以后,我在这个路口就特别注意,看看是否有其他人像我这样违反交通规则。这一观察不要紧,我发现有的“老美”也会糊里糊涂。每当我看见一个司机冒冒失失地在红灯的情况下在路口右转弯,我就叹口气“吃罚单吧”。
违反交通规则的不单单有红灯情况下右拐,还有就是我上面说到的那位老祖母的U-TURN或左拐行为。这些都会被路口的摄像头无情地记录下来。汽车右拐不让行人行为相对多些。我认为这些司机也会吃到罚单。
您问我为什么老来这个路口?我已经退休了,下午的时候我喜欢散步逛街,这边有个很大的美国食品超市,因为我几乎每天都会来到这个路口。那天我还看见了一起车撞人的交通事故!有个胖胖的老先生过马路被撞。他应该有自己的责任。行人过马路的指示灯已经开始10秒钟后他才匆匆地过马路。他走了一多半时,行人过马路限定的25秒钟时间到了。他走得很努力,然而还是很慢,这让他更加埋头走路不看前方。他知道危险来临。
红灯转绿灯后,司机们都在等待这位老先生先过马路;然而有一位老汉冒失地开车过来,他大概认为过马路的老先生会注意到他慢慢开过来的车子,然后自己停下来等他开车过去。没想到老先生低着头根本没注意到老汉的车子开过来。不幸发生了,车子虽然开得不快,但老先生却没注意到他的车子开过来。他只是努力地走,生怕自己影响了往来的交通。老汉车子侧面的反光镜刮到了老先生;他重重地摔倒在柏油马路上,脑袋摔破了,血不断地流了出来。老先生痛苦地在地上翻滚试图爬起来。情景相当可怕。
这时几辆车子开过来同时停在路边,司机们下来后,有的指挥过往车辆继续前行不要围观,有的站在老先生身边当路标,以免车辆不慎再一次碰到老先生。肇事的老汉蹲在老先生身边,不断地道歉,并安慰着他;老汉掏出手绢擦拭着老先生脸上的血迹。奇怪,怎么没人去扶老先生?事后曾经当过医生的老伴儿讲,这是对的,因为扶起老先生并不解决他受伤的问题,另外也可能不当施救加重老先生受的伤。
很快,警车、救护车和救火车都赶来了。老先生经医护人员紧急处理后被抬上救护车拉往医院。咦,停在路边的司机们仍然不走。噢,他们还要作证。事故调查的警察听取他们的证词并道谢后,他们才离开。在美国,作为证人作证是公民的义务。我当然也得作证。
对这个事故我有个遗憾。因为看到老先生过马路因红绿灯转换处于危险的境地时,我有时间上前搀扶他,并引导他过完马路。结果我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出了事故。我怎么就不能像那几位过路的司机那样施以援手?大概潜意识里我是在中国大陆吧?生怕上去帮忙反倒成为“肇事者”。
过了不久,这个路口行人过马路提示的时间由25秒变成了31秒。交通局的人们认为增加6秒过马路的时间让行人得到更多的安全。
请不要以为所有的美国人都规规矩矩地遵守交通规则。我看见很多次行人在不该过马路的地方过马路。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出了交通事故,行人恐怕要付大部分责任。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和老伴儿在住宅区里过马路。因为我们没有走人行横道,一位开车的妇女特地停下冲着我们大喊大叫,她说她是多么的担心。她不想看到因为随便过马路付出生命的代价。她让我们很不好意思。
既然有些美国人不那么注意要遵守交通规则,当您在允许的时间过马路时,一定要注意是否开车右拐的司机看到了你。你要和司机对上眼神,最好司机表示“您先走”后再过马路。
您看,我说得头头是道,其实我仍然时常在过马路是违反交通规则。在住宅区小街里散步时我很少走人行横道过马路。我不知该怎样评价我从中国大陆带来的,习惯成自然的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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