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无法完全实现“被统治者同意”的理念——专制当然可以代表人民 11/7/2007 很多人推崇“统治者必须经被统治者同意”的理念。但是,民主却是多数决。少数人并不同意的统治者,也照样需要被接受。也就是说,民主并无法完全实现“被统治者同意”之概念。 特别是,在现代社会里,真正掌握知识,真正理解国际准则,真正具有管理才能的人,往往是少数。少数和多数,并不反映群体对社会贡献的大小。也不能反映是否能够对社会付责任的能力。 另外,关于“人民授权”,也存在很大的误解。许多人没有注意到,美国总统从来不在正式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场合,说是民主授权。而只说是“宪法授权”总统。或者,“法律授权”。 有些人举出一些美国网站来反驳此点。其实,这些网站最多也就是说,“选举是人民通过法律授权”。其关键点还是法律授权。 因为,民主选举不可能是每一个人都同意。也就不可能是每一个人民都授权。也不是全民同意。所以,也不是全体人民授权。少数人也从来没有选举或者授权多数人,当他们的代表。所以说,选举根本不可能是“人民授权”。 所以,根本上授权的是法律。选举仅仅是法律中的一个程序。 或许有人会反驳。说,如果民主不能代表人民,难道专制就能够代表人民吗? 我的回答是,当然可以!只要他们是民本的。 美国宪法序言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人民”,意思就是说, 我们就代表了人民。其中的“我们”,在当时,就是专制集团。 专制虽非万能,但是,专制创造了美国!!! 有些人很喜欢空洞地说一句“民主不是万能的”。 我这次,则要对应一句:“专制虽非万能,但是,专制创造了美国!!!” 在二百年前啊,白人男专制集团啊,他们建立了美国这个国家啊。 万恶的专制集团啊,他们确立了美国宪法啊。 万恶的专制集团啊,他们继承了英国法制的传统,建立了三权分立的政府结构啊。 万恶的专制集团啊,他们建立了权利的概念啊。 万恶的专制政府啊,它解放了黑人奴隶啊。 万恶的专制制度啊,它打败了南方分裂势力啊。 万恶的专制政府啊,它把美国扩张到了贯穿东西美洲大陆的大国啊。 专制虽非万能啊,但是,专制创造了美国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