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西哲学问题及其它之刍议 当我们真正廊清当下政治话语系统之中左右的实质的时候, 我们会发现自资本主义来世以来,人类之间所有的战斗,其实质还是与以往历史上那些战斗一个样,即仍为权力与利益的争斗。 也就是说一些天真的人,比如我们,在为公义斗争的时候,其实早已经被他们为利益争斗所裹挟,不自觉地为他人卖命。这就是有权人与有钱人的把戏。不是么?你看他们本是同一阵线上的,却为利益开战了。 现在知识分子,还是旧知识分子形象,即一直是旁观者,而不是主角,不是进入者。当知识分子,如果能看到有权人与有钱人的罪恶,并认为他们不可理教之时,就是知识分子站起来的时候了。 人类需要一些“文明”的形式,但“文明”形式束缚人类生命的时候,知识分子有责任去拆解这“文明”形式的实质。但很不幸的是,一切文明的形式是知识分子在解说、构造的,可随着日子流去,一些知识分子反而深陷其中,不能苏醒。酒,是好东西,对构建好的人际关系有帮助,但你这个酿酒的人,不能跟着别人一道喝醉了。现在人类是处于酗酒状态。被一些本没有的,虚无的“文明”外衣给束缚住了。所以,就目前看,人类好像没有出路。因为他们之中那些最聪明的知识分子们,已被他们自己酿的酒给灌醉了去。 回到儒家学说的本质,重温孔子的话,“食,色,性也”,重新分配食与色,即利益。 我们来看孔子,他的思想是当一个“进入者”,正如颜回所称道的那样,他是教化人君的,让当时天下那些有权人听他说的,受他指挥。可是,他没办到,他去办学校了。董仲舒这个逆子,背叛了孔老师,他变了,他将儒家学说改造成受天下有权人喜欢的东西了,是投降派。从此,中国的知识分子,那些成功人士,说白了,就是投降派。这是中国知识分子人格塑造的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分水岭。 为什么?这是我们曾讨论过多次的问题,即儒学本质是“信人说”或是“信君说”? 儒学本质,是讲“信人说”,意诚,诚者信也;信者,人言也。这也是先秦对信的解释。后来,董改为“信君说”,这就为君权神授,天子,找到了理论根据。因此,他最坏。 西方哲学体系里,对君权神授,有一个反叛,即“信我说”。 注意,西方哲学在君权神授里出来,是信我说。比如弗洛伊德之“三我”概念,自我,本我,与超我。一切依“我”为立足点展开,即是讲信我说。也就是说,中方文明原来的本质是,在“信人说”的基础上,完成一个个体的人生追求;而西方文明则是在“信我说”的基础上,完全一个人的人生阶值。二者最大的区别点在这儿。举个例子,中医为什么被那些狡猾的受西方“毒害”的知识人“痛恨”?因为,中医是最本质的中华文明形式,也就是源汁原味的中华文明,即在“信人说”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套诊断体系。听病人说的,以病人为本。而西医,则是“信我说”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诊断体系。医生相信自我判断,不听患者所言,西医是信我的。 “信人说”与“信君说”是中国哲学体系的分水岭;“信我说”与“信人说”,是中西哲学本质的不同点。 然后,我们来看当今世界。当今西方世界,将“信我说”,做到了极致。资本主义私有化到极致,走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形成最大的最强的私有化,个人财富垄断。他走不下去了。怎么办?必然要回归到中华文明话语里头,走“信人说”之路。 我们来看历史,“信君说”,在封建社会未期也走不下去了。君权高度集中,生民涂炭。此时怎么办?当时的中国面临两条路,一条是“信我说”,一条是回归到“信人说”。“信我说”,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而老毛他们选择了“信人说”,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就是他们的口号。于此,我们再回头看一下中国历史,先秦春秋战国时代,产生孔子“信人说”的时代,一直是动荡的社会。为什么?“信人说”,强调众生利益。就是过去我们一再强调的,中间须要一个强有力公平公正公开的仲裁。这个仲裁很重要。先秦时代一直没有,这样就导致社会动荡,诸候分裂。他们不相信君权了,相信他们眼中的子民权。但子民权如何保障,每个诸候王,都认为他们是子民权利的代言人。这是“信人说”为基础构造社会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即仲裁机构的缺失与如何建立。毛先生最初之所以能号召起来民众热情,就是信人说的结果,为人民服务,以人民为本,然当他们这一拨儿先贤建立起国家后,他们发现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仲裁保障,人大,政协,当时是起这作用。但他没有强有力的保障,说到这一层,就又回到国民性的问题上来了。中国,在几千年的信君说的洗礼之下,根本就不再信人说,也不会信人说了。呵呵。这也是鲁迅先生说的中国国民的劣根性之一。 “信人说”在孔子的构想里,保障来源于礼乐制。 礼的本质,是信人。惟有信人,以人为着眼点处世,才会讲礼;乐,是活跃其中由于利人,信人带来的不适,不痛快。如果真按孔子投想,人间社会,也会是美妙的。可是没到儒家学说适行,董仲舒这个名利之徒就改变了孔老师的原旨,将“信人说”,改变为“信君说”,形成儒教文化,其保障就是三纲五常并与之相配的封建宗法制度。一派喜气洋洋的社会理想,变成了残酷的社会现实。 为什么西方社会,这个信我学说就能确立起来?这与他们祖先的生产方式分不开。西方是游牧,打猎的。一个人一支箭就能射死猎物,一个“我”就能完成劳作的全过程,就能获得食物,所以他们“信我”之力量。但是,他们在劳动过程中,势必会出现你说这个猎物是你打死的,我说是我打死的,怎么办?立个协约。最初的口头认定,也是协约,并在协约的基础上,产生交换。交换就是贸易的发端。 同理,为什么中国早期先人就能确立这一个信人学说?这也与我们祖先的生产方式分不开。我们是农耕。他撒豆,你锄地挖坑,一个种豆子的农动过程完成了。要依靠他人,才能完成劳作,要与他人配合,才能获得食物。撒豆的人,一定要信那个拿锄的,不然,他撒下的豆子不就白瞎了,埋不上土,就死掉了;当然那个把锄的,也要相信那个撒豆的,如果不信,他又怎么能去听从撒豆人的安排,一锄下去,将豆子埋进土中。因此,大家看,中国的劳动方式,形成的劳动关系是“配合”。两人在互信的基础上,相互配合。也就是说,游牧民族之中的单个人,他可以一箭下去射死个猎物,即他们的劳动可以一个人一次来完成;而农耕则不然,一个人种豆子,要至少三个程序才得以完成,挖坑,丢进豆子,埋土。也即中国先民的劳作方法是一种配合的关系,而西方民族的关系是一种交易的关系。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不喜欢商业文明的心理暗示。资本主义为什么在中国发展不起来,说到底,中国人不喜欢劳动关系之中的那一种交易的成分。 然后,我们来说,为什么我们不能全凭法律角度来看现实问题?法律角度只是一个角度,一个参照,而不应该是我们看现世界的全部角度。比如贺卫方同学本是一个法学家,因为国内目前显派之中,没有思想家,他老兄就被众人勉为其难封为思想家了。其实,中国的思想家在流浪。此所谓,“大师在流浪”。法学家,他就是研究一个领域之内的法律问题的,还是局限于一个领域之内。比如贺同学与巩献田同学,二者一个是研究西方法律体系的,一个是研究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体系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都是偏理,当然在不同利益群体看来,都可谓是“歪理学说”。为啥?一切法律皆是也皆为既得利益者制订的。 我们说,中西思想大师皆是流浪汉。 这样说,也是较符合历史与现实情况的。比如,孔子就是流浪汉的祖师爷! 然后,我们再接着贺卫方这个法学家的话头说下去。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看世界采取法律视角,你看来看去,看到的都将是有权人与有钱人的利益。贺在中国大陆好像是公知,是为公民说话的,孰不知,中国是有权人的社会。相较有权人来讲,有钱人是弱势群体。而贺同学的法律角度是有钱人的角度。也就是说,西方法律体系,是有钱人建立的有钱人的法律体系。 中国哲学中一直存在的就是“信君说”与“信人说”。这是我们祖先劳动方式决定的精神色彩。我们的精神世界是多多少少不会“信我”的,因为当初我们的劳动方式,农耕,离开别人就真的无法或无法轻松完成,所以我们就一直在强调信别人,不信君,就信人,总之是不信我。不信人了,他就必信君。遇见啥事搞不明白了,就听君的,他们不需要找法律。就是找法律,也相信法律界的当权人,而不真相信法律条文。不是么?就看我们中国人教育孩子,孩子再好,没别人夸,父母也不以为好,别人夸了,就很高兴。比如作家的作品,非要别人发表,要别人说好,才以为真的好,在内心里才真的放心。 ——虽然,他们表面都也有十分强硬的。总之,中国人的价值判断标准在“人”手里,在“君”手里。相对于“人”来讲,最在乎“君”的看法。因此,中国人信权,以为有权人的话就是真的。知识分子都这样了,国民性还有其他更多指向么!中国民间还存在着“信人说”,并以信人说,为道德;中国宙堂之上,则是信君说,并以信君说,为爱国。——这也是中国文化色彩之一种。 而西方的法律体系为何就能够稍好一些?因为,说到底他是“信我”学说的确立。人人都强调自我的利益,你强调你的,我强调我,咱俩就要立个协议吧,这就是早期契约精神。信我说,导致以“我”为本,双方争执不下,就要找“法律”,每个人都十分强调“我”,分外较真,根本不会信“人”,于是最后他们就看规则,以规则定所属,以规则定输赢,于是他们相对来讲信法律。 20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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