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两位好友枫苑梦客与施化相继在万维发表两篇好文,从审判薄熙来谈到了一个好主题:中共内斗的底线。俺想展开来谈一谈。
共产党来到世间,把一个人类古老传统发挥到极致:与寇仇不共戴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中间这句话虽然据说是西方人经典表述的,而且有经典《君王论》精炼理论总结阐述,但是中国古人不但有《孙子兵法》名篇和名言“兵不厌诈”,而且历代帝王和寇首还有经典娴熟运用传世,从“请君入瓮”到食肉寝皮诛灭九族,再到“饥餐胡虏肉,渴饮匈奴血”的民族精神。当然西方人以及任何地球人的先祖,几乎都有过这样类似的把敌人对手肉体灵魂烹制享用以显示人类高于其他动物的智慧史迹,只是人家文明没有中华发达,没有这样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诗句流传罢了。
西方蛮夷进化到现代人状态,标志是人道主义的产生:既然人类是一类,是百兽之灵,就要有一些基本的起码的灵性。无论灵魂有无,只要这具躯壳是个人形,无论生死,就有个起码的人的待遇;最基本的人的基本生理与人格尊严的尊重。恶人之恶,可比豺狼。一条豺狼,被人类逮住之后,可以刀枪棍棒杀死,这不是为了泄恨,而是不让其再危害人类。即使豺狼之肉可食,人们也不会为了泄恨而吃它们,更不会要把它们活活放在篝火上烧烤或者干脆活的绑起来你一刀我一刀地割肉生吃。人道主义发展到系统的高级的形式,是到1863年日内瓦战争公约的出现,规定不杀戮平民,尤其是老弱妇孺,不虐杀战俘,直到不故意杀戮在战场上救死扶伤的战地医疗救护人员,无论是中立的红十字会还是敌方公开标志的救护队。这个公约规定,有违反这样基本人道主义原则的政治领袖和军人,叫战争罪犯,要按照国际法进行审判。(日内瓦公约战争法,其实就是现代意义的国际公法的起源。)这样的人道主义原则,从战场扩展到了西方政治,到1899年和1907年的〈海牙公约〉,再经过联合国,扩展到了〈联合国宪章〉,到1949年8月12日在日內瓦重新缔结的四部基本的国际人道法,再到这样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如
《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約》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世界人权宣言》
这些文件条约,成为现代国际社会文明价值理念的核心与基础。北京政府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要么郑重承认签署了这些公约,即使没有“通过人大常委会认可”,最低限度也使得这些条约文件清晰表述的理念,不能由中宣部命令外交部来公然声讨批判这些普世价值。最要命的是这些国际条约或者宣言,是以人来做为基本对象与单位,不分种族国别,更不讲尊严等级政治局常委还是短尾还是国际通缉的毒枭。
这就是如今通行国际的人类正义法制以及一切政治与社会制度与国家行为的基本底线:基本人权人道主义与公平法制公民基本权利原则。把底线再放低一点,退回到1863年1899年,军队不得虐杀平民(当然包括本国平民),不虐待残杀战俘(那么不虐待残杀“自己人”或者“叛徒”以及叛徒与自己人的家属妇孺,就不言而喻了)。再退回到远古,抓获了豺狼不会为泄恨把它们活生生剥皮烧烤。
其实这种最基本的人道文明理念,并非西方人最早发现发明的。释迦牟尼的佛教几千年前就开创“不杀生”尊重生命,直到对待蝼蚁。中国的孔夫子创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们虽然无法象西方人那样搞国际公约立法实施保障这样的基本生命人权,但是他们至少创立了一种简明的深入人心民心的基本道德观念。
在古老文明现代的中国,声称代表人类最先进人群的最先进思想理念的成立于1921年的共产党,是这样以实际行动打碎这样的普世价值伦理道德的:
周恩来处决叛徒顾顺章全家,包括家人佣人和婴儿。
井冈山根据地执行毛委员的指令,把红军异己分子酷刑折磨点天灯集体处决。
中央代表到陕北处决“反革命”,让开创陕北根据地的习仲勋自己挖坑活埋自己。
陕北拥护中共的著名“开明士绅”牛友兰,后来在边区土改时被当共产党干部的儿子用铁丝穿鼻孔亲自牵着游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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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政后,稍微文明了一阵子:对待反党分子高岗,皇恩浩荡,准其自杀,自绝于党和人民。可是好景不长。刘少奇彭德怀幸运的是没有遇上斯大林,不会半夜被贝利亚的人从床上拖出去蒙住眼睛枪毙。他们知道得罪的只是毛主席,所以请求老毛准许他们低头认罪,告老还乡去种地。老毛当然不是古代暴君,不会把他们砍掉四肢泡在醋坛子里面养上几个月让文武百官观赏。刘少奇的死相虽然难看,四肢是完整的。更不会像对待张志新等其他小反革命一样,割掉喉管在万人大会上批斗,免得他们高呼“毛主席万岁”。毛泽东的厉害,是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生不如死,无需砍掉你的四肢,也不砍脑袋,活活把你浸泡在红海洋里。这叫“革命的人道主义”,以“对敌人的残忍” 体现“对人民的仁慈”。
中共整体从类人猿走向现代人的真正开端,是邓小平第三次复出后。俺这里不是说他的什么改革开放,而是他和从老毛虎口余生的八老余党,居然在1980年代制定了这样一条伟大的见不得人的潜规则:入局不死,入常免刑。虽然从处理“四人帮”起陈云就首先发声,不要杀掉江青张春桥,不株连他们的子女后代。不但这样在国际上不好看,最重要的是要给我们自己留条后路,不要哪天俺们再一次闪了腰,自己要走刘少奇彭德怀的老路不算,薄老没有肋骨可断了,邓朴方也经不起再次摔断腿了。他们当然没有想到,后来陈希同陈良宇可以因为免死的规矩,可以豁出去跟圣上公开作对,更没有想到薄熙来可以那样肆无忌惮,只要把瓜瓜弄出去了,坐牢是一种颐养天年的理想境地。
无论怎样争议中共这种见不得人的潜规则多么不公平,这至少证明中共在对待朝夕共事的同僚上开始有了文明底线。中共从邓小平时代起,就没有了中南海里面政治局委员以上隔三差五一个脑袋被砍掉,几具活僵尸被全国示众展览的景观。而且,再过了十几年的国内外压力,万人大会“公审批斗处决反革命”甚至“反革命流氓反革命毒贩”这样的中国特色杀人靓丽疯景,也消失了。甚至连带消失的还有“反革命罪”,尽管取代这个罪名的还有许多新花样。
无论如何,中共有了底线,人类从古老到近代到现代的底线,有点人样了。所以薄熙来无论怎样下场,会有一个人样,不会是刘少奇张志新那样,更不会被砍掉四肢泡在醋罐子里面展览示众。有薄粉表达了共产党的这种坚定信念:他们希望薄瓜瓜仇恨入心要发芽,对付反薄反党分子,没有什么底线可谈。共产党要是坚持这样的共产党人的意志理念,薄熙来不但会死得很难看,活着也难熬。
咱们希望中国大陆出蒋经国,是异想天开。希望中共对民众履行起码的〈联合国宪章〉及相关条约公约义务,也可能是痴人说梦。但是希望中共至少自己内斗,有个起码人类底线,即使有人也会公开反对任何底线,还是坚守一下吧。
不杀薄熙来,即使按照现在中共起诉他的罪名以及现行中国法律,也很难。俺前篇文章提出的分析理由,虽然铿锵坚实,但那是纯粹站在党的根本利益上分析推理,习近平最多把俺的最搞指示内部传达到县团级,无法公开在人民日报发表,更不能让外交部发言人这样答记者问。只有俺这篇雄文提出的国际普世价值,以及我主慈悲不杀生的佛门理念,还有夫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公开昭告世界,而且能够免去对“入局不死”潜规则的公开质疑——我党残酷激烈内斗是光荣悠久传统,但是我们与时俱进,不杀生了。你们如果还不喜欢,可以骂我们不配做共产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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