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对香港的看法 10月5日(星期六)是港府的《禁蒙面法》公布的第一天,香港有几千计示威者抗议游行,当然很多人蒙面;抗议者声称香港特首林郑倒行逆施,并继续提出以往的政治诉求。与此同时,香港各地继续发生暴力和破坏活动。报界质疑《禁蒙面法》不能制止暴力,示威者也不惧怕。其实这《禁止蒙面規例》并非林郑特首一意孤行;港府早在半个多月前就开始着手研究。香港并非政治局势并非一边倒,我估计一些建制派“政党都向政府表达这一诉求。民建联副主席周浩鼎表示,大量示威者为隐藏身份而蒙面,并造出各种扰乱公众秩序、破坏公共财物、攻击执法人员的暴力行为,故他希望特区政府早日制定《禁蒙面法》,以减少和平游行集会演变成暴力冲击的可能性”。“工联会指出,暴徒为了逃避刑责,往往蒙面隐藏身份,令警方执法和检控遇上困难,从而公然挑战法律、破坏社会安宁。政府有必要效法外国设立《禁蒙面法》,打击暴徒猖狂违法行为,保障社会安宁”,“设立《禁蒙面法》会卸下暴徒的‘心理保护伞’,”他们“相信能够大大减少暴力行为”。 当然,不管怎么说,当下香港的乱局仍在持续。不过我感觉,香港的暴力和破坏虽然持续,但参加者日趋减少。稍微有点政治常识的人都清楚,抗议游行不可能让港府退让;因为港府不过是中共政府的提线木偶,香港的抗议者丝毫也威胁不到中共政府,再抗议游行也没用。既然如此,香港的抗议者,特别是“勇武派”为什么不肯适可而止呢? 我早先认为,香港要求民主自由的抗议者再三表明政治态度和民众倾向后,“反送中”运动便会告一段落,逐渐落幕。然而现在参加抗议游行的民众减少,但暴力和破坏行为持续。看过近段时间网上对香港局势的分析和评论后,我修正了对香港局势的看法;那就是质疑有幕后操纵者在起作用。 海外媒体一直都在高度赞扬香港抗议者的“不自由,毋宁死”的;但我认为希望民主自由的港人的看法未必极端。毕竟,大家都知道,香港人如果想获得真正的民主自由,中共政府得垮台才成。另外,持续的抗议游行和暴力破坏,已使香港经济遭创。香港人为什么要自虐呀?有人说香港的年轻人没什么可失去的,所以他们闹。可香港年轻人只是港人的一部分,大多数人还是要在香港谋生活的。就是情绪激烈的香港年轻人也不该毫无理智吧?是不是抗议示威的年轻人觉的一旦退让,中共政府会在香港反攻倒算?当然会的。可如此闹就能避免中共的秋后算账吗? 网上一些分析文章指出,中共实际上香港持续乱象的幕后操纵者。确实有这种可能。香港的乱使中共得到的好处远超损失。最明显一点,香港的抗议游行被引申为“港独”后,中国大陆民众一边倒的站在中共一边。这是中共几十年没有的“大好局面”。中共如果认为香港的乱影响了中共的政治稳定,马上会镇压。然而“反送中”运动持续了好几个月了,中共就是迟迟不动。这说明什么问题?现在香港的抗议游行参加者日益减少,中共为了让香港继续乱下去,就派遣些特务在香港制造暴力和破坏。 网上还有种说法儿,是西方某些大富翁暗中给香港施暴者资金,让他们持续破坏,最终达到严重损害香港经济的目的。呵呵,听起来有点玄乎。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吧。 还有人说,台湾目前的民进党政府暗中出资金支持香港的持续抗议游行和暴力。台湾目前越来越在中共武力威胁之下,暗中支持香港民主运动,这不是没事找事吗?咱不了解情况,就算也有一点点可能性吧。 还有人认为,香港人持续抗议,是希望西方民主国家对中国大陆施压,迫使中共政府让步。香港的学运领袖黄之峰不是已经到美国去呼吁去了吗?但我总认为香港人不会这么傻。西方民主国家没义务帮助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实现民主。这点谁不明白呀? 是不是香港的泛民主派仍在暗中起作用?这是不是傻得不轻啊?如此的不理智?可世上确实有执迷不悟的人。 以上哪个或那些因素是造成香港“反送中”运动的持续?不得而知。我只能说,希望香港还是别闹下去了,没意义。或许有人会质问:争取民主自由怎么叫没意义?您要这么和我讲“大道理”,好,香港人你们闹去,早晚有一天会成功!“不自由,毋宁死”嘛。我常见不懂事儿的小孩子在地上撒泼打滚,要心疼他的父母心软;可心疼香港人的“父母”在哪儿呢?我这么讲别说我是在嘲讽。 直截了当地说吧,港人想获得真正的民主自由,必须是中共政权的垮台,整个中国大陆民主制度的建立,因为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现在香港抗议游行,谋求真正的,中共政府承诺的“一国两制”没错;只是中共专制统治者认为,他们对中国每一寸土地都理所当然地拥有绝对权力,当然包括香港。他们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中国绝对的“家长”,何况中国大陆现在还有着越来越多的,被煽动起来的,呐喊着要灭掉“港独”的“义和团”。 香港持续的抗议游行加暴行破坏,这或许香港的警察太斯文了吧?你看那些抗议者的照片,“大义凛然”的年轻姑娘们成片,强烈谴责香港警察是“黑警”。“巾帼英雄”啊。但是换成美国帮助建立的伊拉克政府,恐怕不会再上街抗议游行了。目前为止,伊拉克抗议政府的示威游行已经被打死近百人。我还真有些抗议游行的港人庆幸,香港的警察不是中国大陆的武警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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