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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 求是大牛哥 头牛关注 在鲁迅的小说《药》中写道,老栓买到了杀革命者的人血馒头给儿子吃。小栓尽管吃下了火烤的人血馒头,最后还是死了。这是一种令人发指的残忍:用别人的血满足自己的胃口,用别人的苦难满足自己的私欲。这种行为其实一直都在我们身边从未远走。而今甚至已经发展到,不惜吃活人的人血馒头。
事情经过其实并不复杂,想必很多人都已经知道了。南京某知名大学正在复习考研的大学生周某,因为偷吃别人的外卖,被南京警方刑事拘留。 据抓捕周某的民警任国强介绍说:“虽然每次案值不多,但他构成多次盗窃,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而且对他影响,不光是经济上、人身上的损失,他是一个知名大学本科生,目前正在准备考研。他兄弟姐妹四个,他读书比较好,为了他读本科、读研究生,其他三个兄弟姐妹都辍学了。”
我不知道民警此话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是对这样一名大学生竟然铤而走险表示出惋惜?同情?还是想借此警告更多的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或者是想彰显人民卫士明察秋毫的办案能力?再或者是想强调不曾把“枪口抬高一寸”的铁面作风?
昨天晚上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我的牙莫名其妙的疼了起来。连带着整个右脸疼得发麻,几乎一夜未眠。我只能把牙紧紧地咬了又咬。直到嘴里泛出淡淡的血腥味道!
因为我看到,除了寥寥可数的几个自媒体人在为其呼吁以外,网络上对该大学生的冷嘲热讽、口诛笔伐,批判攻击出奇的多。有些甚至直接登上了某特别知名的主流媒体,而且还是以首席评论员的名义发布的。本应该获得社会重视和同情的事件,竟然变成人血馒头的欢宴!这TM还是人间吗! 在此原文摘抄部分媒体的观点,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些人的看法:
1,偷外卖大学生,并不是一些人脑补的、已经到“食不果腹”的阶段,本身还有钱租住在南京市区的合租房里,这不是一个《悲惨世界》里面“冉阿让偷面包”式的故事。
2,当事人偷的还不是面包、馒头等填肚子的食物,偷的外卖也不是一次两次,当事人陈述自己都“记不清楚偷了几次了”,有证据可查的就有十来次。可见,行为人的偷窃不全是出于“饥寒交迫”的原因,这么多次偷外卖,有明显的游手好闲、好逸恶劳的成分在里面。
3、当事人出于人生路径的选择原因,选择考研而没有去直接就业,但不是说他没有就业的能力。作为一个大学生,哪怕打打零工,做做家教,至少饭还可以吃饱的,还没有到需要“偷面包”的地步。现在刚刚到7月,距离年底的研究生考试,还有半年时间,复习也没有忙到没有时间去打一些零工的地步。
上面这些话说得都好有道理。我不能不鼓个掌先。此刻,我脑海中回响起那句千古名言:“何不食肉糜”。不过,我非常想问几个问题:
1、因为可以租住在合租房里就可以算作“有钱”?就不会有“食不果腹”的时候吗?难道只有流落街头才代表了挨饿的合法性?这种预先设定结论的逻辑陷阱,并不显得很高级!难道穷人家的孩子,就不配为了考研租个合租房复习备考?下面这张图片就是警方在其出租屋里起获“赃物”——一碗鸭血粉丝汤的现场照片。房间多一半的面积被一张单人床占据,剩下的就是一张书桌……
2、该学生偷食物是从今年5月份开始的。如果真的失忆了,我可以帮你回忆一下。今年受疫情影响,整个劳动力就业市场持续低迷。这个时候,连很多知名企业都纷纷裁员甚至排队倒闭。疫情期间,你让一个还没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去哪里“打打零工,做做家教”赚钱?
3、因为当事人偷的还不是面包、馒头等填肚子的食物,就可以断定“有明显的游手好闲、好逸恶劳的成分在里面”。这顶帽子扣下来的太也无耻!难道这名学生需要在外卖堆里挑拣一番,只取“面包、馒头等填肚子的食物”?在没有完全了解清楚该学生的日常操守的前提下,直接下“游手好闲、好逸恶劳”定义,合理吗?
至于对其所说的“距离年底的研究生考试,还有半年时间,复习也没有忙到没有时间去打一些零工的地步”,我更加不敢苟同。我想请问所有考过研的贫困学子,为什么在大学毕业后不马上就业,而是那么迫切的加入考研大军?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是你们还不够贫穷,一定要榨干家里每一分钱吗?还是因为你们希望能通过考研让自己有留下来“逆天改命”的机会?如果有更好,更公平的路供你选择呢?在考研前半年的时间,你会抓紧每一分每一秒复习备考,还是可以分出时间精力打工赚钱?
说实话,我写到这里已经感觉写不下去了。只想问问:如果上大学不会打工,就一定应该自生自灭吗?那不是赤裸裸的丛林法则吗?我们远道邀请来的非洲大草原优秀人才,他们打工了吗?他们的待遇,分出来一点给我们的贫困学子,可以吗!
图片来源如水印
显然,在他们这些高贵的人的眼里,底层小民的生死无关紧要。无声无息的穷死、饿死才是最理想的。他们最恨的是别人影响他们安安静静的做梦。任何搅扰到他们岁月静好的消息,都是别有用心。他们为了吃到新鲜的人血馒头,不惜用键盘把人再杀一遍!
对于贫困和无助的了解,大牛哥并不缺乏。下图都是我历年来参加公益活动,给贫困学生捐款,一帮一结对资助的证书和受助者回信。在写吴花燕的文章中曾经展示给朋友们看过。可惜那篇文章已经被选送到了天堂。
我注意到,南京大学生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本质的不同,属于高规格的定案,下一步很可能就是逮捕和提起公诉。也就意味着,这名大学生接下来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且还会背负着乡人的白眼,对家人愧疚的心债,人生道路上的污点,一辈子无缘自己曾经的理想。而这,其实并不是我们想看见的结果。
毫无疑问,这名大学生的行为构成了偷窃。但他确确实实仅仅偷的是食物,而没有偷窃其他快递物品。我不愿意再复述;“一个人为钱犯罪,是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都有罪”这样的话。我只希望在这名大学生认识到错误并能改过自新的基础上,能给予其一线生机,有罪不诉。同时,必须认真反思现有的社会救济制度设计。对于城市中饥寒交迫者,如何保障他们在有尊严的前提下能有一碗饱饭,而不必为了解决温饱问题伸手犯罪。
假如全部的人生追求就剩“活下去”三个字,那将会是这个时代最大的耻辱和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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