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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13: 1-31> 2021-02-15 14:23:35

「尼13: 1-31」“当日,人念摩西的律法书给百姓听,遇见书上写着说,亚扪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会;因为他们没有拿食物和水来迎接以色列人,且雇了巴兰咒诅他们,但我们的神使那咒诅变为祝福。以色列民听见这律法,就与一切闲杂人绝交……。”在尼希米记第十三章也是最后一章中记载了,当尼希米完成修建城墙,并与以色列民一起,欢欢喜喜地行了告成礼之后,他照着与波斯王所立的约,就回到波斯宫廷去。过了几年,他再次得到准许,又回到耶路撒冷。这“当日”意思是“在那一天”,当以色列民聚集时,有人读摩西的律法书给百姓听,说到“亚扪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会”,“神的会”,指敬拜神的聚会,也就是“耶和华的会”(申23:1)。亚扪人和摩押人在百姓出埃及、进迦南的时候抵挡神的旨意,他们不但没有拿食物和水给神的百姓,而且雇了巴兰去咒诅他们,然而神将咒诅转为祝福。因此以色列民听了“这律法”后,就是“与一切闲杂人绝交”,就是不允许他们进入圣殿敬拜。“先是蒙派管理我们神殿中库房的祭司以利亚实与多比雅结亲,便为他预备一间大屋子,就是从前收存素祭、乳香、器皿,和照命令供给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并归祭司举祭的屋子”。这“先是”,可能指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之前。当尼希米还在耶路撒冷的时候,“祭司以利亚实”只是与多比雅结亲,但尼希米一走,他却很快就把多比雅请进了圣殿。当尼希米还在耶路撒冷的时候,多比雅只是与犹大的贵胄来往密切(6:17-19),却无法进入耶路撒冷。但尼希米一走,他不但进入了“圣城”(11:1),还在圣城的中心圣殿里有了“一间大屋子”。因此尼希米必须要制止这些恶事。

“那时我不在耶路撒冷;因为巴比伦王亚达薛西三十二年,我回到王那里。过了多日,我向王告假。我来到耶路撒冷,就知道以利亚实为多比雅在神殿的院内预备屋子的那件恶事。我甚恼怒,就把多比雅的一切家具从屋里都抛出去,吩咐人洁净这屋子,遂将神殿的器皿和素祭、乳香又搬进去”。“巴比伦王亚达薛西三十二年”,是尼希米重建城墙、担任犹大省长之后十二年(2:1)。当尼希米再回到耶路撒冷时,看到仇敌多比雅利用与大祭司以利亚实的姻亲关系,搬进圣殿中存放民间所献物产和器皿的屋子,这是违反律法的犯罪行为(民18:21~32)。因此尼希米“甚恼怒”,于是把多比雅的物品抛出屋外,并按照礼仪把屋子加以洁净,这是为了把因多比雅玷污的部分重新恢复洁净而采取的措施。然后他就“遂将神殿的器皿和素祭、乳香又搬进去”。“我见利未人所当得的分无人供给他们,甚至供职的利未人与歌唱的具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我就斥责官长说:‘为何离弃神的殿呢?’我便招聚利未人,使他们照旧供职。犹大众人就把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库房。我派祭司示利米雅、文士撒督,和利未人毗大雅作库官管理库房;副官是哈难。哈难是撒刻的儿子;撒刻是玛他尼的儿子。这些人都是忠信的,他们的职分是将所供给的分给他们的弟兄。我的神啊,求祢因这事记念我,不要涂抹我为神的殿与其中的礼节所行的善。”在十二年前,百姓曾经立约把他们“地上所产的十分之一奉给利未人”(10:37),现在却是“利未人所当得的分无人供给他们”,他们只好回到自己的田地去耕种维生。尼希米就直斥处理这事的官长没有尽责,忽略了利未人的需要。他又将那些被迫要到田里工作才可过活的利未人,重召回来,又派办事忠信的人为他们分配什一奉献。尼希米求神记念他所行的善。

“那些日子,我在犹大见有人在安息日榨酒(原文是踹酒榨),搬运禾捆驮在驴上,又把酒、葡萄、无花果,和各样的担子在安息日担入耶路撒冷,我就在他们卖食物的那日警戒他们。又有推罗人住在耶路撒冷;他们把鱼和各样货物运进来,在安息日卖给犹大人。我就斥责犹大的贵胄说:‘你们怎么行这恶事犯了安息日呢?从前你们列祖岂不是这样行,以致我们神使一切灾祸临到我们和这城吗?现在你们还犯安息日,使忿怒越发临到以色列!’”十二年前,百姓曾经立约不在安息日做买卖(10:31),现在却“行这恶事犯了安息日”。神设立安息日,是为了让人在神里面享用安息(出20:10-11),操练对神供应的信心(出16:4-5)。但“犹大的贵胄”却不领会神让人得安息的心意,允许人在安息日做买卖,因此尼希米斥责他们行这恶事犯了安息日。因神宣告:“你们若不听从我,不以安息日为圣日,仍在安息日担担子,进入耶路撒冷的各门,我必在各门中点火;这火也必烧毁耶路撒冷的宫殿,不能熄灭”(耶17:27)。所以尼希米不能不担心神的“忿怒越发临到以色列”。“在安息日的前一日,耶路撒冷城门有黑影的时候,我就吩咐人将门关锁,不过安息日不准开放。我又派我几个仆人管理城门,免得有人在安息日担什么担子进城。于是商人和贩卖各样货物的,一两次住宿在耶路撒冷城外。我就警戒他们说:‘你们为何在城外住宿呢?若再这样,我必下手拿办你们。’从此以后,他们在安息日不再来了。我吩咐利未人洁净自己,来守城门,使安息日为圣。我的神啊,求祢因这事记念我,照祢的大慈爱怜恤我”。”城门有黑影的时候”指黄昏。以色列人以日落为一天的结束,所以“在安息日的前一日”的黄昏,就是安息日的开始。尼希米就派人在每个礼拜五下午,安息日临近时,就要关上城门,打发商人回家。至于那些宿在城外的贪财商人,尼希米用威吓的话将他们赶走,违法的事就陡然停止。利未人的职责是看守圣殿的门,耶路撒冷的城门本来另有专人看守,目的是防备敌人(7:2-3)。现在尼希米安排利未人长期看守城门,不是为了防备敌人,而是为了“使安息日为圣”,就像看守圣殿的门一样,所以必须“洁净自己,来守城门”。尼希米也求神记念这事。

“那些日子,我也见犹大人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他们的儿女说话,一半是亚实突的话,不会说犹大的话,所说的是照着各族的方言。我就斥责他们,咒诅他们,打了他们几个人,拔下他们的头发,叫他们指着神起誓,必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外邦人的儿子,也不为自己和儿子娶他们的女儿。我又说:‘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样的事上犯罪吗?在多国中并没有一王像他,且蒙他神所爱,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国的王;然而连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如此,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神呢?’”十二年前,百姓曾经立约“不将我们的女儿嫁给这地的居民,也不为我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10:30),现在却“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他们的儿女“不会说犹大的话”,几代之后,与外邦人就不会再有分别,“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拉9:2)。因此尼希米面对百姓与外邦人通婚,就“斥责他们,咒诅他们,打了他们几个人,拔下他们的头发”。尼希米这样做,不是出于肉体的情绪,而是成就神的义。所罗门的衰落,就是从他娶了外邦的女子开始(王上11:1-8),最后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大祭司以利亚实的孙子、耶何耶大的一个儿子是和伦人参巴拉的女婿,我就从我这里把他赶出去。我的神啊,求祢记念他们的罪;因为他们玷污了祭司的职任,违背祢与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

律法规定,祭司“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利21:14),所以“大祭司以利亚实的孙子”娶了参巴拉的女儿,是明知故犯。这“赶出去”,意思是免除“祭司的职任”。

“这样,我洁净他们,使他们离绝一切外邦人,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们各尽其职。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献柴和初熟的土产。我的神啊,求祢记念我,施恩与我。”十二年前,百姓曾经立约“按定期将献祭的柴奉到我们神的殿里”(10:34),“又定每年将我们地上初熟的土产和各样树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华的殿里”(10:35),现在却需要尼希米再次“派百姓按定期献柴和初熟的土产”。尼希米第一次来耶路撒冷,是重建“圣城耶路撒冷”(11:1)。而第二次回来,却是洁净“圣城耶路撒冷”,并且及时挽回了局面,重新“洁净他们,使他们离绝一切外邦人,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们各尽其职。”本章是旧约历史最后的记录,结束在尼希米的祷告:“求祢记念我,施恩与我”。《尼希米记》开始时是祷告,结束时也是祷告,尼希米真是个祷告的人!我们要感谢神,把尼希米这么好的榜样摆在我们面前。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像尼希米那样,成为一个祷告的人,也要有他那样对神忠心,这样神也必记念我们!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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