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61:1-4,8-11; 詩126; 帖前5:16-24; 約1:6-8,19-28
為光作見證:悔改與光照 每個人在人生的道路上,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包括身體上、心靈上和社會上的問題;有時會陷入困境,甚至無法解脫。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一個文明,直至整個世界同樣如此,都要面對人的基本生理需求、價值觀念的衝突、無數的社會問題、以及國與國之間的糾紛和鬥爭;有些問題常常釀成巨大災難。但是,無論是個人、族群還是整個人類,在面對任何問題的時候,都會去尋求某個解決方案。兩千多年前,猶太人也陷入了無法解脫的絕望處境。他們歷經滅頂之災,家破國亡,流離失所,人民在世界各處流浪。他們選擇的解決方案是反抗殖民統治,重建猶太王國,但卻都以失敗告終。他們年復一年地盼望彌賽亞、救主基督降臨拯救他們。 上週的福音(馬可福音1:1-8)講到,約翰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在約旦河邊給人們施洗。今天的福音記載,耶路撒冷的猶太宗教領袖來到約翰那裡。他們一直在爲基督的到來作准備,熱切盼望基督降臨。此時,他們想要知道,在曠野給人施洗的這位到底是不是基督。約翰卻明確回答他們說,他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先知”,他只是為基督的到來預備道路。 但是,施洗約翰並不是為猶太人想要的那位彌賽亞開路。約翰的使命,是為那全世界的真光、全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作見證。正如約翰福音所說,施洗約翰“是要為光作見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1:9)耶穌來,不是要帶領猶太人推翻外族人的統治,自己坐上猶太君王的寶座:也不是要發動政治或社會革命,改變人間的制度。耶穌來,是要改變人的心靈,拯救人類脫離罪惡,賜給人類新的生命。 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常常報怨或控訴世間的罪惡和黑暗。但是,世界是由人組成的,是人在世界中活動。這個世界的罪惡,本於人心的罪惡;這個世界的黑暗,源自人心的黑暗。心有惡念,才有惡行;人的罪惡行為,是出於人的罪惡意念。我有我的惡念,你有你的惡念;你惡念來,我惡念去,正如中國箴言所說,“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你狠,我比你更狠;你毒,我比你更毒。反之,这個世界的仁愛,本於人心的仁愛;這個世界的平安,來自人心的平安;這個世界的快樂,源於人心的快樂。 因此,有甚麼樣的人心,就有甚麼樣的行為,有甚麼樣的行為,就有甚麼樣的世界。社會制度的扭曲,根本在於人心的扭曲。綜觀人類歷史,任何革命或制度變更而不改變人心,必然是用“新”的罪惡制度取代“舊”的罪惡制度,以罪制罪,以惡報惡,而且變本加厲。循環往復,不斷加碼,罪惡就像滾雪球,越滾越大,黑暗越陷越深,災難越積越重。一切罪惡、黑暗出於人心;因此,改變心靈,才是脫離罪惡與黑暗的根本之道。 聖經記載了上帝的救恩從規範人的行為(包括律法和割禮、獻祭等聖禮)轉向改變人的心靈。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後,上帝與他們立下西乃之約,將律法刻在石版上頒佈給以色列。但是,以色列人卻屢屢背離上帝,違犯聖約。上帝因此宣告,要將祂的誡命和律法刻在人的心版上(箴言3:3, 7:3),寫進人的內心裏(耶利米書31:33)。上帝要與人立新約(耶31:31)。祂要賜給他們新心和新靈(以西結書11:19, 18:31, 36:26)。耶穌來,正是要和我們立新約。祂所說的“成全律法”(馬太福音5:17-18),就是把律法寫進我們內心裏,刻在我們心版上,賜給我們新心、新靈。耶穌來,正像光照進黑暗世界,而黑暗世界的根源,就是我們的內心。 世界的黑暗源自人內心的黑暗,但人卻看不到自己內心的黑暗。人的本性和身體的結構,讓人專挑別人的短處,無視自己的缺陷。事實上,由於身體構造的特點,人若不藉著鏡子,根本看不見自己真實的本來面目,難道不是嗎?同理,人必須藉著真光,才能看清自己的心靈,掃除心靈的黑暗。約翰為基督開路,為光作見證的第一聲呼喊就是:“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3:2)。耶穌開始傳道時,也首先向人呼喚:“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光近了,人若願得到光照,就必須悔改。悔改,是叫人直接面對自己內心的黑暗。 上帝看重人發自心靈的悔改。《詩篇》說:上主“拯救靈性痛悔的人”(34:18);“上帝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51:17)。《以賽亞書》說:上帝“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也使痛悔人的心甦醒”(57:15);上帝“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的人”(66:2)。 但是,陷在黑暗罪惡死蔭幽谷中的人卻不願悔改。正如約翰福音所說“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約1:5)。對此,耶穌說:“光來到世上,世人因自己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這就定了他們的罪。凡作惡的人都恨惡光,不來接近光,恐怕他的行為被暴露。但實行真理的人就來接近光”(約3:19-21)。當光來到世間,人們面臨選擇。人若不選擇跟從光,而選擇繼續留在黑暗中,就是選擇了罪惡;不是耶穌給他們定罪,而是他們自己給自己定了罪。換句話說,正是他們自己選擇被定罪。 人被造的肉眼只能看見被造之光,日光、月光、星光、燈光、燭光……,不能看見上帝本身所發出的真光。約翰修築心靈的道路,為光作見證,叫人悔改,就是叫人打開心靈的眼睛,看到真光、接受真光,要讓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1:5)。悔改,就是叫我們敞開心靈的門戶,預備心靈的道路,讓基督這真光照進自己的內心,清除裏面一切的黑暗與污穢。 因此,當我們接受了基督這真光,藉著洗禮,脫去黑暗有罪的舊我,穿上披戴真光的新人,我們的心靈就變化而更新,能夠靠著真光行出真理。這樣,我們就能用自己的所作所為,為光作見證,“顯明我們的行為,是靠上帝而行”(約3:21)。耶穌鼓勵我們:“你們的光也要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把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6) 光從基督而來;我們為光作見證,就是效法基督。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中對我們說:“作為蒙慈愛的兒女,你們該效法上帝”(5:1)。“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要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的良善、公義、誠實”(5:8-9)。藉著效法基督,我們就可以用自己的所作所為把光明帶給世界。同時也讓我們配得向那些仍然在黑暗、罪惡和死亡中掙扎的人們呼喊:“你這睡著的人醒過來吧!要從死人中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5:14)
(201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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