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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铁棍大德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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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8 19:5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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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关头, 热闹的贴子,都白送一份: =================================
石缝蹦出的良石:与你再说饿死四千万 2011-11-18 22:23:18 良石, 首先,即使是良心,有时也是不靠谱的.
假如现在长沙人还是老的出殡习惯, 假如现在长沙人还是原来那几个城门, 假如现在长沙还习惯把死人埋在城南,假如现在你还天天上学走那条路,你仍能天天看到出殡的队伍.但那些死人不是饿死的. 由于营养不良而造成的疾病致死率上升而死的人,是不能算饿死的人的. 若是那样, 解放前甚至直到1980年,中国"饿死的人"至少应占人口的一半甚至80%以上. 三年饿死4000万, 又成了好指标了哈.
你再水肿, 哪怕是肿成牛, 你再瘦骨伶仃,哪怕就象西方现在流行的严食症美女和影星, 没饿死,就是没饿死.别再你老家伙糊涂,也象让别人跟你一起糊涂.
你们宿舍里就死了好几个-----算你诚实, 没有干脆说是你宿舍里十个人,除了你,其他九个全都是十八,九岁的壮汉, 全都活活饿死在床上.注意,你宿舍里偷地瓜吃撑死的,不算是饿死的.
一个月一人只有二两油---定量供应......----这个,全国直到70年代末, 都是一样的. 你们不是说那三年么? 供应,是保证你饿不死的不二法门! 没有供应,你才会饿死!你这个傻老头子.
"吃下去,腹胀腹痛却拉不出来。"-----他若真因吃的拉不出来死了, 那算是饿死的. 可你这傻老头也太诚实了哈. 你为什么不说你这朋友吃下去, 第二天就死了呢?
那时的农村更可怜。-------P话! 好多城里人饿得跑回农村了. 也许要看是什么地方的农村了. 农村是没供应, 但有红薯叶子,野果子干, 甚至罗卜叶子...草根,树皮....."有蛆虫, 有老鼠"..."还有死人"...很多人正是靠这些才没饿死的啊!
你的小姨一家在乡下,全家三口活活饿死。-----这个听起来吓人! 都是谁啊, 从你没说是"三个青壮年的孩子"你的表弟表妹看, 可能是你小姨的公婆之类.该不是也象杨继绳的饿死的爹一样, 70岁, 走几十里的路去赶集死在半路式的"活活饿死"吧!
你的大学的一位同事的村里,"男的成年人几乎死光了",-----几乎到什么程度? 把人均分成老,成,幼三组, 假设男女人数相等, 即便"男的成年人"都死光了,才1/6, 这比4000万的丁抒说的1/4还少呢. 况且, 人家丁抒的1/4是全县比例, 你才说一个村. 再说,若你那大学的一位同事是个习惯把两三个当几乎能吞进鞋的大嘴呢?
你的在四川/西藏(?)的阿坝地区行医的一个朋友,"一家一家的都死绝了。”是说一家一家共两家5口人? 还是说全乡一家一家的都死绝了,还是说全县一家一家的都死绝了,还是说整个地区或自治区一家一家的都死绝了? 看得出, 你是个小学数学都没学好的傻老头子. 是一个连乘法,比率,总量这些东西都不会的笨蛋和白痴!
"只要能塞进口里,吞得进肚的,就抓来吃。吃草,吃树叶,吃观音土,吃蛆虫,吃老鼠。。。。甚至吃死人。"-----你管吃什么么,那怕有屎吃, 吃屎活过来的,也和"饿死的人"不粘边啊. 你这傻人, 以为在和你一样的傻人说话,能随你忽游啊, 白痴, 你在和铁棍大德耶理论, 少你Y的瞎呼游. 你就是再说天上再黑象某人的PG,也证明不了那天确实下了三丈深的雨!
"我们下农村后,常请老贫农忆苦思甜,但许多人都听到过真正的老贫农往往诉到“民国49年(1960)"。 我也听到过:“以前还得啊得啊(过得去)民国49年那才真惨啊,我就一个儿子啊,他都饿死了...."然而是声泪俱下,工作组的同志/领导满脸尴尬,赶快请老贫农下台休息。"-------哈哈, 这个我常听的笑话,作者就是你啊. 你本人傻, 你见的人也傻.哈哈. 他就一个儿子,还饿死了, 饿死比例, 100%, 但你这小学都没学好的傻B又忘了, 比率 和总量, 还要乘一个东西的. 估计你连那个半吊子韩寒都不如! 人家毕竟还初中毕业,知道方向盘圆三径一呢.(估计应该的哈)
你的这个小城,有一个华人....。----算他说的真, 又加一个, 离四千万远着呢! 你这傻B, 我从不否人饿死过人, 即使你说现在有饿死的人, 我也相信. 咱们说四千万呢. 你这么个一个一个地加, 你到死都不会加过四千万的.
"主要的原因是女孩大部分都饿死了。"----你这傻人, 没想想为什么有的地方"成年男人几乎都死光",而有的地方"女孩大部分都饿死了". 你是想说,全国各地, "年男人"和"女孩大部分都饿死了", 还是想说,不是你前面撒谎,就是你后面放P呢?
"为什么不问上一辈呢?"----你这个傻B, 骂你,不为别的,就因你傻, 侮辱我哈. 你怎么知道我没问过呢? 你这白痴,真TMD白痴到家,竟能问此类问题.
你这类的傻B才应"尤其到农村里去问一问老农,多走一些地方。不要抱成见偏见,尊重历史,还原历史原貌"呢. 你这傻B最好先重读小学后,再走村串乡,免得一听说"他就一个儿子, 还饿死了"以为100%的饿死率, 全中国都死光了,你是石头缝里出来的杂种良石呢.
"刚才读到你的新文章,说“自然灾害”时死的人不到4000万。我真有点奇怪:就算饿死的人不是4000万,是2000万,1000万。。。甚至100万。难道我们就可以对这种人祸淡然处之?就不必追寻原因,不必追究责任?"--------滚你妈的蛋! 又你妈的来这套, "即便饿死一个人,也是罪恶" ----还用你妈的对我说么? 我自然知道这些, 但你们既然知道饿死一个人也是罪恶, 干嘛偏傻B呵呵地夸大到四千万呢? 自造破绽,让人攻击, 真是NMD白痴.
"在和平环境中,并没有特别大的灾祸,白白的上百上千万的生命就消失了,"------你是睁着牛眼放你妈的P! 60年说和平, 若忘了中苏中印台湾等边境地区, 勉强可以! 但说"没有特别大的灾祸"---滚你妈的蛋! 资料遍地都是!可是你们这类的傻B偏要相信那三年风调雨顺,甚至比平常年份的气候还要适于农业,我有什么办法? 华北百年来最大水灾就是6O年左右, 你TMD不是说"尤其到农村里去问一问老农,多走一些地方"么?你到冀鲁豫去问过么? 你们这类的傻B白痴,只知道信你自己愿意信的东西!
"只要是对生命有一点点敬畏,....."-------放你妈的P. 你们这些糊涂蛋, 正在制造混乱! 若世界真的受你们这类糊涂蛋的指挥, 不知道多少生命要遭"煎熬"或丧失呢. "对这一场人祸就不应遗忘"----对别的人祸更不该遗忘, 正是对其他更大更多的人祸的审视反思,才使我对你们这帮普世民主糊涂蛋们讨厌如见大蛆。
你可能"不主张去“报复”,但你的糊涂行为会煽动别人去报复, 或煽动历史去报复. 当报复开始时, 就不是你这傻人想"不主张"就停止的.
你的糊涂蛋其他文章, 不值得我看. 我没时间, 也没兴趣. 我自信你的烂文章,也不会比丁抒的更臭. 你哈, 就应早贴到这里, 趁我今天有斗志,兴许我就看了哈哈.
"谢谢阅读"---真的谢谢你给我兴奋剂. 我早就没动力骂人了哈.
========================附========================= 作者:良石 留言时间:2011-11-18 04:56:18 铁棍小朋友,你好!我把我在苦日子时看到的和经历的情况告诉你吧!
我比你大很多。过苦日子的时候,我已懂事了。我看见许多人得水肿病,进医院看病就抽水。出了医院又鼓起来。许多人瘦骨伶仃(如我的小姨)。那时医生开给重病人的药就是黄豆和糖(也是极其有限)。那一两年,长沙城南门口早上我上学的路上,天天都能遇到出殡的队伍(以前没那么多)。老弱病残经不起营养匮乏,在那段时间死的人大大增加。我们宿舍里就死了好几个。
那年头,在城市里,一个月一人只有二两油,本来都是供给茶油,但后来茶油也没有了,就给棉籽油。我现在才知道棉籽油是有毒的。猪肉一个月每人是1.5两,大家都抢着要肥肉。蔬菜也定量。记得有次我买到了定量蔬菜,好像是5分钱的又瘦又老的几根小白菜,高兴得不行。还有许多人去买喂猪的糠饼吃。一个月的米定量,小孩十几斤,中学生按年龄性别有不同,大约是22-27斤。正在“抽条”的“挺爱嚼”那里够?特别是没有油水。我们的体育课撤销了,因为要保存体力。许多同学饿的都不来上学了。
一位朋友当时在武汉,他告诉我,他们一月有20多斤米。然而政府只发2斤米,其他的米以1斤换10斤与东欧某社会主义国家换蚕豆,却用1斤蚕豆算一斤米卖给居民。这些蚕豆据说是喂马的,还有许多被虫蛀了的空壳。吃下去,腹胀腹痛却拉不出来。
那时的农村更可怜。后来我才知道农村是什么基本的供应都没有。1958-1959年的“大跃进”瞎指挥,虚报浮夸风极盛。农民都去上山砍树炼钢铁去,地里庄稼没人收。另一方面在伟大领袖好大喜功的影响/压力下,各级大小头儿又虚报产量以求上级欢心。问题是政府征粮的指标也按虚夸的产量下达。农民在重压之下交了征收粮,而自己一年的粮食就没有了着落。得想法子填肚子,我知道那时的农村人,只要能塞进口里,吞得进肚的,就抓来吃。吃草,吃树叶,吃观音土,吃蛆虫,吃老鼠。。。。甚至吃死人。
我的小姨一家在乡下,全家三口活活饿死。我大学的一位同事,他是工农兵学员,共产党员,告诉我他的老家是一个100多户人家的大村,除开老弱病残,男的成年人几乎死光了,只留下一个。大家开玩笑,说他成了“种鸡公”。我的一个朋友在四川/西藏(?)的阿坝地区行医。她告诉我,“那真是惨啊,一家一家的都死绝了。”
我知道那时的农村人,只要能塞进口里,吞得进肚的,就抓来吃。吃草,吃树叶,吃观音土,吃蛆虫,吃老鼠。。。。甚至吃死人。
我们下农村后,常请老贫农忆苦思甜,但许多人都听到过真正的老贫农往往诉到“民国49年(1960)"。 我也听到过:“以前还得啊得啊(过得去)民国49年那才真惨啊,我就一个儿子啊,他都饿死了...."然而是声泪俱下,工作组的同志/领导满脸尴尬,赶快请老贫农下台休息。
我们这个小城,有一个华人。他有次谈起以前,说:“他永远都忘不了他的小妹妹临死前,她不停的说”妈妈我饿啊,我饿啊。。。。。”一直到断气。他说起那之前,妹妹在土里捡到一个小红薯,正要往嘴里塞,却被妈妈一把夺过来,递给哥哥(这位华人自己)。哥哥活下来,妹妹饿死了。他还说,他们小学的班里只有两个女生,其他几十全是男孩。我以为是重男轻女。他说不,主要的原因是女孩大部分都饿死了。
我们这个年代过来的人都知道。你们没有经历,为什么不问上一辈呢?尤其到农村里去问一问老农,多走一些地方。不要抱成见偏见,尊重历史,还原历史原貌。是我们这一代的责任。
刚才读到你的新文章,说“自然灾害”时死的人不到4000万。我真有点奇怪:就算饿死的人不是4000万,是2000万,1000万。。。甚至100万。难道我们就可以对这种人祸淡然处之?就不必追寻原因,不必追究责任?
在和平环境中,并没有特别大的灾祸,白白的上百上千万的生命就消失了,消失在饥饿的痛苦煎熬之中。。。。。。只要是对生命有一点点敬畏,对这一场人祸就不应遗忘。我不主张去“报复”,我只是希望我们能从历史中吸取教训,以免这种灾难卷土重来。
我有一篇文章,与此有关,有兴趣,可以一阅:http://blog.creaders.net/daphne/user_blog_diary.php?did=84733 谢谢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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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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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6 19:0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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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估计是brower 的问题。你用explore 和firefox就可以留悄悄话,用chrome就会有问题。
你知道路应昆吗?他也是罗锅巷的。我和他,袁达亚,还有肖健都是通顺小学19966年六年级甲班的同学。我一小时前和路应昆(他在北京)通过电话,提起你的留言了。他说你可能是罗锅巷的,因为马健生是西南科分院的也住罗锅巷。我估计你比我们小吧,你有可能是我妹妹的同学。你说的这些老师我都记不得了。我只记得我的老师叫周泽润。
2008年我去成都时,去了通顺小学,那里建立了一座高楼,叫青羊中学。
再试试留悄悄话吧。公共场合讲这些事不舒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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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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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6 18:4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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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黑你好, 试了几次给你留悄悄话,但都发布不上去,只好在这里发了,旦愿你不在意。 我不常上博客,错过你的许多好文章。最近我先生读到一篇你的文章,提及通顺小学,告之于我,才读了一些你的文章。 我家曾住鼓楼北三街(锣锅巷)大院,我的一些从幼儿园就同学的同学,也是从云南来的。其中有在国内小有名气的现代艺术家张小刚,你若有兴趣,可以上网查看。 最后一次回通顺小学,是七八年暑假小学同学聚会,见到昔日的班主任夏邦宁老师,田老师,龚老师等等。 成都变化很大,下次回去,不知是否能找到小学旧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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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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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6 12: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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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黑兄好!
谢谢上次秋游的回复,你说的那些信息我都记下了,有机会一定会去的。呵呵,最近有点忙就偷懒了。过来问冬安,也问马嫂好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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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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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5 20: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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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安:
谢谢再次来访和评论!
不想再对此事多加议论了。
写人生故事关键是故事本身,并不完全在文笔。我感觉你的文笔不错啊,给我留言,小小几段话,就讲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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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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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5 20: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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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kycanu:
欢迎来访,谢谢评论。 完全同意你的看法。我在调解时也是想着这一点的。不过不管怎么小心,言多必失,加上我过高估计了和朋友的交情,有时就是想到了就说出来,可能无意中伤着朋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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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汤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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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5 10: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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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马黑兄,你说得对,大学里面不谈恋爱显然浪费时光。当然谈了多数也是白谈,留下人生阅历。我的阅历和文笔写自己的经历还不行,还是多凑大家好文的热闹"众人拾柴火焰高"好一些。
五兄的分析很有趣,有个相声也说到男不帮女, 女不帮男的道理,确实是怕误会。不过,怕字多少是消极负面的,有时要看长远和对对方生活的重要性质,--能帮着和好是对方的大事,总比看着朋友进入婚姻感情的灾难强。人嘛,活个自信大方,关键时刻相信自己的判断就行了。我就相信那对同学还会是我的朋友,唯一不快的只是让人明白事得花很多年的时间,知道有些事急不来,知道人正影不歪就行了 --别人误会自己难不成自己也误会自己?
网络游戏博友看来还没有马兄马嫂那样的参悟能力,虽然不让自己进入说不清楚的境地是重要的,那不还有个自己清楚自己的事实不是? 如果认为人人都有色心,世界到处是陷阱,那显然不是世界的错。朋友多往往是跟人品强和猜疑少联系在一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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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ueskycn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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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5 00: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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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架一定不能说对方的错,而要说你劝架的那方的错,否则一旦这方说出去,那方就绝对不会原谅你。要不就是把两个拉一起,都痛骂一顿,这样替双方都出气。你估计就是犯这样的错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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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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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4 23:4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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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
把你的留言全部念给我家马嫂听了。我家马嫂说,“你理都不要理他,你理他你就上他当了”。所以遵从马嫂的话,我对你的留言无话可说。
不过最后我还是要说一句也是礼貌客套的话,谢谢来访和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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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游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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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4 22:5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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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假设博主所讲的故事是真的。 然后,我对博主说几句。
马黑博好,
初次见面,请多关照。我不是日本人,但礼貌是必须的。
不是劝你,也不是开导你,更不是安慰你。是分析。
一。你,马黑,对那位东北女人有恻隐之心。通过相互的往来甚至接着调节,来实现近距离接触。我这里指博主有贼心没贼胆那种,精神暗恋。而且不是有意的,也不是无意。属于有意无意之间。
二,在调节过程中,你一定说了对男方一些不利的话。后来女方泄漏给了男方。引起男方下决心与马黑博主决裂。没有找你拼命算你运气。
三,男方认为女方与博主有一腿,所以他们夫妻关系就不可能好得像从前。
四,为了掩盖一些事实,马黑自然不会把一些可以让读者作出正确评判的事实写出来。
最后,告诫马黑同志:人啊,要活得光明磊落。男女不可走得太近,特别是你朋友的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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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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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4 15:3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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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秋:
谢谢你的宽心话。我从此事中还是要吸取教训。今后只当垃圾桶不当传声筒。我的朋友离我而去是有道理的。想想看,要是我家马嫂和我闹矛盾了,她跑去找到另一个男性诉说她的不满,我绝对也感觉不对,会生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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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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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4 12:5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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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理解,被误解总会令人很不舒服,何况是自己交往了多年的朋友。我同意沁霈的看法,时间会说明一切,失去你们这样真诚的朋友,是一种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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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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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4 11:1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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侃侃:
的确,这事如果女方只是找马嫂讲,我没有直接插手,情况可能又会不一样。说起来,还真有点对不住朋友,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处在朋友的位置,可能也是会不舒服不高兴的。哎呀,这个博客世界真是太好了,写出自己的经历和心情后,听到很多朋友的分析和意见,真是很有收获,首先是心情好多了,其次还真是更看清楚了此事,知道了自己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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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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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4 11: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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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霖:
谢谢你的宽心话。不过听了朋友们的意见,我确实也有要检讨的地方。不管是多好的朋友,避嫌的意识一定要有,何况这是多么敏感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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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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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4 11:0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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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字而已:
谢谢来访和评论。
你这话也很经典,点到了根本的道理:
“无论是夫妻之间的纠纷,还是朋友之间的纠纷,可以当垃圾筒,但不能当传话筒。”
我记住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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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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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4 11: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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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韵:
五大自由这话说得很准,我们两感觉一样。知道吗,五大自由比我们年轻很多。站在朋友的立场上想想,自己老婆不高兴,却去找另一个男的讲,当然心里不舒服。我糊涂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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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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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4 10:5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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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侃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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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4 10:3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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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马黑兄的表述,觉得:如果马黑兄不是在两口子之间传话,而是把两口子叫到一起进行劝解,并且每次劝解的时候都和马嫂一起去,那样结果就会好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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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沁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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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4 08:3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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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百草的“前车之鉴”,我基本没有被马黑兄这篇标题所吓到。
从马黑兄的文章里可以看出,你们夫妇都是很善良和热心的人。被人误会是很正常的,我也常常这样。但时间会说明一切。失去你们这样的朋友,是一种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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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识字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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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4 07:1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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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夫妻之间的纠纷,还是朋友之间的纠纷,可以当垃圾筒,但不能当传话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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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琴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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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4 05:3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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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一般都好面子也有占有欲和嫉妒心,老婆有事不求自己找别人,本身就难以接受。这就是根源。” 5daziyou 说的这句话太精辟了!
马黑大哥是好心,不过,家里的事儿,太难说得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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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幽久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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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4 04:5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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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黑是个实心人,纵然你不调停,未必有好结果。人,总要能识好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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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黑老哥过奖了,因为您是善良的人,这三样心理都没有,所以也想不出来,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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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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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21: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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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自由:
“男人一般都好面子也有占有欲和嫉妒心,老婆有事不求自己找别人,本身就难以接受。这就是根源。”这句话深刻!我算明白了。说起来我都快60岁的人了,怎么对这些事看得还不如你这个小辈子人看得深看的透呢?惭愧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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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侠们的经验都是一致滴。俺领导有一个密友,两口子因为各种事情吵得要离婚,女的在我家鼻涕一把泪一把求俺领导帮忙,结果俺领导真的帮忙调解了几次后,不但吵得更凶,男的竟然半夜2点给我家打电话发威胁。五大一气之下,命令领导再不放手,咱拜拜,哈哈!
男人一般都好面子也有占有欲和嫉妒心,老婆有事不求自己找别人,本身就难以接受。这就是根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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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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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19: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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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雁:
谢谢你的开导。非常有可能,我不知不觉中,已经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和立场,让朋友听起来很刺耳很不舒服。我自以为是为朋友好,我自以为是公正的,其实不见得。反正事情已经过去了,我就不想它去了。我现在能做的就是,每年春节还是会同马嫂一起去看看朋友的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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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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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19:3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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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歌燕语:
是啊,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事很难说对错,外人最好不要介入太深,让人家自己解决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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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雁高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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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18: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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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黑:你在调解中一定会夹带出自己的观点和立场的,不管你怎样想去掩饰。你的“观点和立场”刺伤了你的朋友,击中了他的“敏感地段”。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想让别人探到的“敏感地段”……不要为这件事难过,因为他不是你的同路人,没什么可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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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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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18: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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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安:
很有意思的故事啊,为什么不详细写出来和大家分享。写出来一定是个很有意思的故事。我们那个时代大学里的恋爱故事,有那个时代的特点(感觉你的大学时代和我的比较接近),有它有趣的地方。我当年和马嫂在大学读书时秘密好上了(那个时代是违反纪律的),我的宿舍和我最好的一个哥们不知道,跑去追马嫂,马嫂说她已经和我好了,那个哥们大吃一惊,搞得很尴尬。太好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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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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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17:5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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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
你分析得对,夫妻之间的事我了解得太多了,双方都会对我有忌讳了,在我面前都会有不好意思或者说不舒服的感觉了。看来大家都比我聪明,知道界限和进退,我当时是怎么了,头脑一热,就陷进去了。我一直在想,写博客,也写点人生不如意之事吧,看了百草的《我涉及的异国婚姻》,就想起写这事了。这事可以说是我近来人生的不如意之事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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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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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17:4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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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村:
你说的这个故事我记得。我看马克思传里提到过,马克思最痛恨男人打女人。有次坐马车上,看见男人打女人,他跳下马车去管闲事,结果被男女合起来打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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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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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17:4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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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芳:
好,以后就叫芬芳了。白黑好像叫起来不顺口啊。 你说的是,我知道的双方的事太多了,这可能是主要的一个原因,特别是男方。不过他们没有和好如初,这是肯定的。女方还和我说话,当然也可能是应付一下而已。 看来你比我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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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莺歌燕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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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17:3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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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汤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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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16:1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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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好文,马博说得很中肯,夫妻自然是一致对外的同盟者,不然就更不对了。
我在大学里也有过类似难办的事情,我的舍友苦追一优秀女生不得,缠得对方公开放话绝不嫁他,结果他闹到天天晚上折腾要我去帮忙,我一拒绝夜谈就说要自杀的程度,真是夜夜找我出去谈心到三点以后,没个完。就因为那女生以前追过我。
有次折腾到天明,看着俩人实在无缘,我就力劝舍友坚强振作起来: "别再想了----"到嘴的不一定就是你的芳草",一刀两断,别弄到上不成学的地步"。
唉,许多年前的事了,也许我图的就是能睡个好觉。
结果临毕业男的家里帮助那女生双双分配到了较好的单位,结婚了。我那舍友也就把我那句"到嘴的不一定就是你的芳草"不断拿出来说事,-----女生能有多大的心胸? 大家成了多年的比陌生人还难受的关系。好在现在天南海北,反而又能联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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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雨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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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16: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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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你的苦衷。不过,你确实也没做错什么。大概就是像上面几位网友说的,人家是夫妻,没有隔夜仇。有时,夫妻之间的矛盾被外人知道太多,他们就不好意思在你面前再做夫妻了。如果他们没有离婚,多半就是不好意思再见你了。你也别太自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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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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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11:3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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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事伟人都会"犯错"。据说马克思在公园散步时,见到一位先生在打妻子,就上前劝阻。结果女人帮着男人反过来追骂老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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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黑分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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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11:1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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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哥好,
首先我得抗议呀,没有几次把我的名字写对呀。从此就是分芳吧,这样简单。
哈哈,我觉得上面有个网友说的对,夫妻当时气头上什么话都说地出来,得找人发泄发泄。可过了这个阶段,有时人家和好如初,就恨你以前说的调解话,也恨你在里面知道的太多,凡此种种。
我也有过类似经历,所以以后一遇到这样的情况,我都和他们说清楚,我不掺乎你们的事情,不管多好的关系。我可记住了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的感觉了。
马哥真是个实在人,我上次问你看没有看到我是逗你玩呢。我哪能发一个让人看到的照片呀,凡是有人的照片都是看不清脸的,这和长得好坏没有关系,即使我那儿子是那个十足的那什么.....我下次去LA按照你的方法试一试开车。可还是信心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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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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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10:3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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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笑:
你真是高!你和马嫂一个观点。这是很可能的一个方向。还有很多细节我不方便透露。加上那些细节,你分析得很有道理,我太自信,总以为我们那么铁的哥们关系他一定不会怀疑我有什么,我对他可以畅所欲言。他其实也给我表白过多次他绝对相信我的为人,我过于相信那些表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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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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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10:2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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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草:
两夫妻中,女方对我一切如常,没有变化。只是男方不理会我了。可以肯定他们并没有和好,虽然还住在同一个house里,但彼此如同陌生人。估计他们之间有某种不公开的协议。
我开始心里很难受,好像稀里糊涂地被人打了闷棍,都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好多了,特别写成博文,得到你评论,更感觉好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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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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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10:1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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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月:
你遇到此类事,一定比我还积极投入,我知道你的性格如此。不过你知道及时退出这点倒是很不简单。看来你表面爱管闲事,但知道界限在那里,山月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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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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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10:1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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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自由:
这么看来我也有标题党之嫌。我是模仿百草。她那篇博文的题目是:《我涉及的异国婚姻》。我一看题目还以为百草的先生是老外,百草要讲和老外的婚恋故事。
你家领导也有类似经历?这种事确实要小心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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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米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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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09:5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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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黑,看样子你是太热心了。常言道夫妻没有隔夜仇,也许人家双方都认为没有你“从中挑拨”,早就没事了。再说,这东北人还是你先“看中”的,敏感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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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百草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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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06:4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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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黑,没进来就笑,一边读一边笑。别自责,我和你的情况还不大一样,那对异国婚姻的两个人都不是我的朋友,几乎可以说是陌路人,当然如果他们想把我拉的太深,我会断然拒绝。可你的是至交好友,大家都会不知不觉地陷进去。好心有的时候也会被人家误解。
你现在采取的态度对,别再去理他们,也别再自己不开心,你尽力了。我猜想,过几年,那对夫妇也许会由于一些别的事情,忽然明白过来,你是好心帮助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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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月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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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11-13 05:5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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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黑老哥吓我一跳,还以为您和马嫂闹别扭了呢,哈哈。
你说的帮朋友解决夫妻纠纷的事情,我的老婆也因为好心给朋友调解过这么一出,最后的教训时,别人两口子的事情千万别涉足,越帮越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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