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个法律的标题是《CHINESE》,由此可知是专门针对中国人的。 第一节是大纲精神,是说为了保护辖区不被人渣或者可能成为人渣的外国人危害。注意,这里防范的不仅是已经是人渣的,还包括可能成为人渣的。如果说立法排除中国人中的流浪汉、乞丐、罪犯、传染病之类,这也许是可以说得过去的。就像某些人错误理解的那样。但加州的宪法却是写的“who ... may become ..."流浪汉、乞丐、罪犯、传染病。也就是说排除的依据是:中国人也许会变成流浪汉、乞丐、罪犯、传染病之类。也就是说,在洋人看来,即使你是中国的书香世家、甚至贵族地主,你也可能变成美国社会的人渣。这才是加州全面排除华人的逻辑基础。因为这个“也许会变为”的“逻辑”,中国人就被不加区分地被排除了。 第二节是禁止私人企业雇佣中国人。注意,这一条没有任何例外。不是说某些中国人可以被雇佣,而是100%禁止雇佣。 第三是禁止政府部门雇佣中国人,这一条的唯一例外是作为惩罚中国人犯罪(比如监狱劳动)。 第四是禁止更多中国人进入与清除已经进入的中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