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肉者谋:太子党今生律(13)专政 “专政”是一个被滥用而且错用的字眼。它虽然(已经)与“专制”几乎通用,但实际意义是不同的。 “专制”是指一种政治制度,其中传承统绪的极权专制者,皇帝或者王,享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而“专政”,在中国文化的流传中,与“专权”同意,特指以臣位而超越本分,擅僭王权。《淮南子》卷12:“子罕遂却宋君,而专其政”。《后汉书·申屠刚传》:“平帝时,王莽专政,朝多猜忌”。它的正确解释应该是:在不消除不背叛“专制”的政治制度的前提下,由不具备王权的人,大权独揽,代行帝制,是为专政。 这种见解其实普遍流行在1945年前后的中国共产党人中间,比如,刘少奇同志说:‘他们说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这是一种恶意的造谣与诬蔑。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并不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见《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72-177页。“一党专政”在他看来,是确确实实的劣迹劣政,他唯恐避之不及。 那么,怎样才能冠冕堂皇地打倒一个一党专政,而建立一个崭新的一党专政呢?非常容易——把专政付诸于“人民”名下。 一经置于“人民”的名下,“专政”就神奇地失去了它的贬义。再叠加入一个更加光辉的字眼——“民主”,那才叫化腐朽为神奇。 于是,我们有了,中国有了,世界上最先进的专制——“人民民主专政”——由人民来背负“擅僭王权”的黑锅。 啊,人民!多少恶行,是打着你的旗号在中国大地上苟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