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七十年代初的春末,我正在县城附近麻里桥小河钓鱼,突然听得有人说快去看,枪毙犯人了。我扔下鱼竿跟着人跑,不远就看到有许多人围着河边一块空的草地,草地尽头是一排竹林,竹林后面是小河,旁边是菜地,也种有包谷和其它作物。有几个持枪解放军在人群里维持秩序,不让人群靠得太近。远处公路上停着一辆卡车,见两个解放军拥押着一个五花大绑的人走向草地。
我当时人小胆大,好看热闹。围观的人并不很多,主要是附近的村民,我很快就钻到了人群的前面。要枪毙的犯人已经被解放军扶着拖到竹林下。这是一个三十左右健壮的年轻人,头发剃光成阴阳头,嘴被布塞住,身穿半旧灰色的卡其布上衣,好像是中山装,深蓝的土布裤子,看似农民;胸前挂一块牌子,上面写有现行反革命犯XXX,无红笔打叉。他已经瘫了,解放军把他扔下,要他跪好,但他立即就软在地上了。一个站在他身后解放军正要举枪射击,见他已瘫倒地上,只好把枪收回。旁边的解放军又把他扶跪立,喝令不要动,他身后解放军忙举枪射击,见他又瘫倒在地,又只得把枪收回。这样重复大概三次,最后他身后的解放军不得不靠前一步对准瘫倒在地上的他的头部一枪完成任务。
枪响,他的头部一大窟窿,血和脑浆流到地上,也沾他的衣服上。由于我站得角度不好,并没看到枪弹击中脑部血和脑浆蹦出的瞬间细节,但这血淋淋的情景给我的恶心、恐怖和震撼足以令我终身难忘,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在我的不远的眼前被枪决毙命了。枪决完后解放军们就列队上车离开了,那死去的反革命犯仍然躺在那里,有些人走近去观看,我没有。我在原地呆滞着,好像灵魂离开了我的身体,没有了感觉,直到和我一起钓鱼的发小推我,叫我回家,才回过神来。我们回到家后第二天,才想起我们的鱼竿被忘在河边未有带回。
枪决犯人场面以前在电影里也见过,那总是国民党枪毙英勇就义的共产党员。国民党不让共产党员跪着,也不用布塞住嘴,也不剃阴阳头;开枪的国民党总是站得远远的开枪,不打脑袋,以至于共产党员能从容地站着,举手高呼革命口号;枪响后倒下的姿势也很优美,死后身体也很完整,像睡着一样,没有血腥,也没有恐怖。以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总觉得我亲眼目睹的枪决场面并不真实,怎么这个反革命犯就这么被枪毙了?不像个汉子,与想象太不相符。于是从那时就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反革命窝囊怕死,共产党勇敢不怕死,国民党对共产党太仁慈,所以国民党打不过共产党。
这个现行反革命犯是“中华革命复兴党”主席,小学文化程度,地道一个农民。他怎样组建“中华革命复兴党”没有说,但他是有组织,有纲领,有章程,有活动,有党员的,而且证据确凿,供认不讳。公判大会在县城中学召开,按照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的原则,台上的同党大概是党的头目,都被判有期或无期徒刑不等,只有主席罪大恶极被判死刑立即执行。革命已经是共产党的专利,其他任何人的革命都是山寨盗版,是不允许的。违反就是反革命,反革命只能死路一条。
直到现在我也想不明白这样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并在内地偏远农村的年轻农民怎么会知道去创建一个所谓的“中华革命复兴党”,并从事他的复兴中华的“革命”活动的。如果说他去创建一个类似于拜上帝会或法轮功之类的门道帮会,还令人信服,但要创建一个“革命党”就不是一个一般人能有的举动。在我的心目中,建党是很近代的事,建党的人应当是有文化、有思想、有勇气的,我怎么也不能把这个瘫倒在草地上的小伙子和建党的人联系在一起,想想创建国民党共产党是些什么人物都知道了。不过,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的。在县城黄龙寨还曾有称有人登基当皇帝的,人们拥拜这二十岁左右的皇帝,口呼万岁,三磕九拜,热闹了好久。国名年号都有,丞相将军封了好几个,三宫六院一个也不少,我的一个高中四班女同学就被封为贵妃娘娘。不知道他们仅仅是愚昧迷信上演闹剧,还是真的是举旗聚众造反。可以想象这巴掌大的山寨国家很快就被解放军、公安和民兵们消灭,后来听说皇帝和丞相全被枪毙。
丢了鱼竿甚是懊恼,第二天到河边去找已经不在了。路过那块草地,见人还躺在那里,但衣服已经不再了,赤裸的身上面盖了些竹枝,没有人来收尸掩埋。据说当时枪毙犯人收尸的亲属是要缴子弹费的,不知道是不是他的亲属嫌子弹费贵不来收尸或是怕受牵连不来收尸,毕竟当时的农民是很穷的,并且受牵连的后果也是很严重的。
第三天也没有人来收尸,据说他的小弟弟在夜里已被人割去,尸体也开始发臭,附近的村民用一破凉席裹了就近挖了个坑草草掩埋了事。
据说后来查出这死去的反革命的小弟弟是被县城的一老太太割走的。老太太儿媳不生育,老太太听人说男人的小弟弟炖汤专治不育,又听说这人的小弟弟甚是伟岸硕大,炖汤不仅治不育,而且壮阳滋阴、有利于生男孩。老太太高兴不已,于是摸黑用刀把他阉割回家炖汤了。男人的小弟弟我们那里也叫鸡巴,至于这老太太的儿子儿媳喝了这鸡巴炖汤是否生小孩没有我就不得而知了。
也是的,我们中医吃什么补什么的理论也真损。在鲁迅年代,华老栓用砍犯人(革命党)头流出的鲜血做人血馒头治儿子的痨病;在文化革命,这老太太用枪毙犯人(反革命犯)的小弟弟做鸡巴炖汤治儿子儿媳不育,我不知这是人的不幸还是时代的不幸。
这就是我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亲眼目睹死刑。
写于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