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鬧得沸沸揚揚的“海上皇宮”違法建築事件,因近日媒體披露該拆不拆,反而由非法變成合法,又開始經營一事,再起波瀾。對此,龍崗向媒體公布了對“海上皇宮”的約法七章。 縱觀約法七章,從規章制度、遊客安全、依法經營、漁排規範、體環境保護、海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社會治安、配合執法檢查等方面的要求看,該要求的都要求了,再細化似乎也沒必要。只要“海上皇宮”夠聽話,有關方面也說到做到,效果可能會不錯。然而,約法七章真能成為“海上皇宮”的撒手鐧嗎? 仔細品味後不難發現,約法七章通篇只講如何做,不該做什麼,而缺乏最關鍵的處罰機制。沒有處罰機制,也就意味着不需要為違約承擔責任。也就是說,一旦“海上皇宮”違約,該怎麼懲處仍然是問題。這樣,誰敢保證其一定守約? 這倒在其次,重要的是,不合法的東西都可變成合法,這會產生怎樣的後果?“海上皇宮”建在深水處,其本身“涉水”也應很深。哪怕當地相關領導曾表態要拆除,但到頭來,還不是一路綠燈?這樣,約法七章又算什麼?說白了,淪為一紙空文,是極可能的事。再度激起波瀾後,有關方面才公布約法七章,這倒像是精心策劃的一次公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