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許丹
2011年12月12日,李莊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繼而又向北京東城法院起訴中青報,由此正式拉開了“李莊三季”的帷幕。
一
儘管今天中國的法治大地並未轉暖回春,儘管當年弄權者依然大權在握,儘管李莊的家人及不少親朋好友堅決反對,性格倔強的李莊還是毅然決然,義無反顧地啟動了“李莊三季”。
“李莊三季”意義巨大深遠,它不但可還原事實真相,而且還能為多方提供一次重新選擇的機會,同時也在歷史上留下了一筆法治學、人性學、社會學等諸多的真實資料。
雖然李莊以巨大的勇氣啟動了“李莊三季”,為多方提供了一次重新選擇的機會,但是重慶、中青報未必能抓住這次機會。假如重慶、中青報能利用這次機會,坦然面對真相,勇敢承擔責任,徹底糾正錯誤,定會出現一個多贏的結局。遺憾的是:這只能是個“假如”!
在以權力為中心、官本位思想嚴重的社會裡,權力永遠是傲慢橫行的。無論做了什麼,無論犯下多大的錯誤,無論付出怎樣的代價,權力都會死扛到底。絕不認錯是現實社會權力部門的一個痼疾。在今天的中國,要想讓權力認錯,無異於想騎着自行車上月球!
“李莊三季”從一開始就步步維艱、處處受阻。作為當事人李莊,在“三季”中,既沒有呼天搶地喊冤枉,也沒有滔滔不絕地發表過多的言辭為自己辯護。他一步一個腳印,每個腳印都烙下一個鐵一般的事實。這個具有豐富經驗的刑辯大律師,用事實說話,用證據反駁,有理有據,依法抗爭,使“李莊三季”這場較量,棋未過半,結局已定!
二
如果說人們在“李莊一、二季”看到的是權力肆無忌憚的瘋狂,那麼到了“李莊三季”時,人們會清楚地目睹到強大的公權其實很受傷。
12月18日中午,李莊出示了一封電子版的記者來信,信中揭露重慶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周X,曾召集"何湘子"等13位網絡寫手,當面許諾發現金,要求這些寫手在第一時間,造成輿論上的氣勢,壓倒一切對李莊案的質疑。
看到這一事實,網上一片譏諷,這種花錢買支持的伎倆,乃為市井小混混所為,沒想到如今堂堂的政府部門也玩得這般津津樂道。這種齷齪的事上不了台面,也登不上廳堂,既丟人又現眼,在人們鄙視的目光中,此時,公權不得不為自己荒唐的行徑買單。
12月18日晚,李莊把中青報“黑文”出籠的內幕曝光於大眾面前。《兒戲法律偽造證據 無良律師折戟山城》和《重慶打黑驚曝“律師造假門”----律師李莊、馬曉軍重慶“撈人”被捕記》兩篇抹黑文章,原來均出自XX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賀XX提供給多家媒體的電子版通稿。
面對事實真相,輿論又是一片譁然。網友[奮筆支書]留言道:“我黨真讓我們這些黨員寒心。”[終極正義]說:“這分明就是政治謀殺。”[要想稱心]說:“這哪裡是在做事,分明是在作案!”更有網友[默默活潑]調侃道:“這編故事的能力要是用在文學創作上絕對能得諾貝爾文學獎啊。”
鐵的事實讓人們從瞠目結舌,轉為出離憤怒。明明是重慶警方自己在製造偽證,製造假案,卻硬生生地把罪名扣在了李莊頭上。什麼是誣陷誹謗?什麼是欲加之罪?什麼是黑白顛倒?什麼是倒行逆施?還有比這裡詮釋得更清楚的嗎?在人們一片的斥責聲討中,此時,公權又不得不為自己的錯誤及罪行買單。
三
12月21日,李莊發微博告網友:“東城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員,針對起訴中青報一案,非常客氣、又顯無奈、還很同情的明確了以下四點:1、那個案子現在應該是立不了;2,不予立案的手續可能也給不了;3、領導讓我回復就是這樣;4、至於你們拿什麼手續去上訴,回答不了。”
這條微博一石激起千層浪,人們既驚詫又憤怒,無法理解一個鋼筋水泥建造的,四四方方、結結實實的北京市區級大法院,怎麼就撐不住一個民事糾紛案?縱使接不了,怎麼連個手續也給不了呢?
賀衛方教授說:“如此司法,還是京畿之地的法院,對於完全符合立案條件的案件,居然不立案,而且不給書面手續,指望這樣的法院實現正義,得乎?”
斯偉江律師回復@籠中石佛道:“說實話,我有點以上海經驗來衡量北京的,我認為在上海,受理可能性比較大。如此裸奔,出乎意料。”
法院對一件完全符合立標準的案子,既不立案,又不給不立案的手續,說得好聽一點,是打太極,是推卸責任,說得難聽一點就是枉法。
的確,法院不作為是該受譴責,但是,反過來想一想,假如法院立案受理,最後判決為駁回上訴,是不是更令人憤怒?東城法院在對李莊說“不”的同時,其實,也在對重慶和中青報說“不”。東城法院至少傳遞了這樣一個信息,李莊的冤案我洗不了,但是,我也不敢去跟發瘋的權力熱舞狂歡。
按理,法院具有強大的公權力,可是眼前的公權力卻是這般灰頭土臉,窩囊不堪!
四
現在,一些官員做人無底線,弄權更瘋狂。他們隨心所欲、肆無忌憚地製造一起起冤假錯案,每一起冤假錯案曝光之時,都會失民心無數,殃及公權。
面對今天難堪的局面,或許重慶的相關人員萬分懊惱:全國20多萬律師,捏誰不好,怎麼就偏偏選了一顆蒸不熟、煮不爛的銅豌豆呢?其實,重慶應該明白,與其說是重慶選擇了李莊,倒不如說是歷史選擇了李莊。沒有今天的李莊,歷史早晚也會選擇一個像李莊一樣的人,來阻遏瘋狂的權力。
今天人們欣然見證:歷史選擇李莊果然沒有選錯!面對強大瘋狂的權力,李莊不負使命,他鬥智鬥勇,堅韌頑強,抽絲剝繭,一層層地撕開了黑幕,把真相原原本本,完完全全地交給了歷史。
聖誕節前李莊勇敢地公布了“一季”真相,聖誕之夜,又將那份“藏頭詩”作為聖誕禮物送給了所有關心他的人。對此陳有西律師高度地評價道:“今天,李莊已經以篾視強權的大無畏精神,交出了他的一份完美的人生答卷。他是最終人格的勝利者。”
在即將雲消霧散、水落石出的時候,弄權者已無處遁形,在真相大白於天下的今天,重慶司法及相關地方的司法公權都嚴重受傷,給公權帶來巨大傷害的不是李莊,而正是公權力自身。
做人要有敬畏之心,行使權力更要有敬畏之心。歷史的教訓告訴我們權力瘋狂時,害人必害己,傷民心必傷公權。當公權喪盡公信力,民心已背時,悔之已晚!
五
做人要守法,行使權力更要守法!
一個國家,興始於法治建設,亡始於法治潰敗。一個人能量再大也翻不了江,倒不了海;一個不穩定的動盪社會,絕對都是各種權力在興風作浪!不受監督、不受約束、不依法行使的權力必然瘋狂,而瘋狂的權力是導致社會動盪不安的根本原因。
今天在【晨光齋】中看到一條好消息:辯護人涉嫌偽證罪異地管轄。為此,陳光武律師加按語道:“辯護人涉嫌偽證罪異地管轄。這是李莊案、北海案換來的看得見的正義。感謝李莊、楊在新們,你們終於用自己的自由,換來了法治前進的一小步。”
今天我們能看到這一小步,而這一小步得來並不只是李莊和楊在新用牢獄之災換取的,貫穿整個“李莊案”中,人們不會忘記:
是陳有西律師在第一時間撰文發出阻擊的聲音;
是陳光武律師呼籲“李莊案”絕不後退半步;
是楊金柱律師隻身赴渝,像拼命三郎一樣地死磕;
是何兵教授在央視“新聞1+1”上大膽直言,以正視聽;
是賀衛方教授奮筆疾書《致重慶法律界的一封公開信》;
……
今天的這一小步,有李莊、楊在新等付出的“自由”代價,也有李莊鬥智鬥勇的頑強抗爭,更有法律界內外人士不懈的努力和堅持。
當權力瘋狂的時候,人人為魚肉,沒有一個人是安全的。阻遏瘋狂權力,需要公民盡責。如果在關鍵的時刻,有更多的人像李莊、陳有西、陳光武、楊金柱、何兵、賀衛方一樣地挺身而出,擔負起社會落在自己肩上的那份責任,再瘋狂的權力也會望而卻步!
2011.12.26. 於京【得悟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