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按:中共的法律只是一張癈紙,餓死三千七百五十五萬多的罪魁禍首躺在天安門廣場的紀念館裏,廈門走私案之首犯在外國之壓力下不會被判死刑,大貪污犯陳同海據說是坦白退賠較好沒有被判死刑立即執行,一些大貪污犯只要有權、有靠山官照樣做,法律能奈何他嗎? (參與2012年1月19日訊)北京“博客中國”網站昨日(2012年1月18日)驚現一猛帖:呼籲百姓奮勇暗殺貪官。 題為《我們擁有暗殺貪官的權利!》(作者氣橫秋)帖子說,面對近日廣州人大代表劉偉在“兩會”公然提議:“我們需要立法,讓警察敢於向刁民開槍”,說明今日政府要大開殺戒屠殺手無寸鐵的人民了。因此,為了反擊貪官以刁民之名而屠殺每一個百姓,中國“過去暗殺貪官刁官是一種權利,今天卻被逼成了一種必然!” 許多網友跟帖:今日中國遍地貪官,“昔日四品清知府,不如紅朝一支書。”而中南海卻對九成以上貪官都給予保護。偶爾抓幾個做做樣子的貪腐高官,雖然贓款過億,也只來個“死緩”。如此抓小放大的形勢下,百姓也就只有自主反腐,以暗殺貪官來自衛。 專家認為,在大陸網站被官方嚴格管制下,仍然出現這樣呼籲奮勇暗殺貪官的“過激帖子”,可見民心思亂,官方防不勝防。一個大動亂正在中國大地萌動! 2012年1月19日 參與首發,轉載請註明出處。(www.canyu.org) (博訊 boxun.com) 855860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