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和下一篇文章是為了回復應學俊先生與我商榷的文章《對話劉學偉:台灣大選、民主與歐債危機》。應先生的文章與我商榷的有兩個核心問題,第一:人民主權的理論有沒有重要破綻?第二:歐債危機與這個破綻有沒有實質聯繫?這兩個問題我都有過相當長時間的思考,說句實話已經都寫過很多的文章。只不過,我以前探討第二個問題時使用的核心詞是公眾貪慾。
由於是舊題目,我這篇文章的還是難免相當部分地抄以前的文字,不過我保證也有很多新的思考。
先來陳述一下我將使用的方法論。
據我觀察,西方的政治哲學,真的是有兩類,第一類我稱之為亞里士多德式的,因為亞氏是這類理論的鼻祖,他的理論是從眾多繁複紛紜的政治實踐中概括出來的,有着無限的豐富性。這種理論特點在近世發揚光大。比如馬克斯韋伯,熊彼特等人的現代民主理論我也覺得有這種特色,就是說,他們用的是歸納法,他們建立理論的基點是已有的政治實踐,他們首先想的是從實踐中概括出規律,然後試圖修正現存制度的缺陷。從凱恩斯開始的新自由主義(主張國家積極干預)和從撒切爾里根開始的新保守主義(再回頭,主張減少國家干預)都屬於這一類。他們不再祈求自然法(天賦人權)作為其理論的基石。實在是現實已足夠豐富,無須那些相當理想主義甚至多少天真的說法作為出發點了。現在好像又是一個調頭的時機了。(又開始擴大國家干預了。)理論總結還沒有出來,還要再觀察。
另一類理論我稱之為歐幾里德式的。它們總是想先建立幾條有數的公理,然後由此演繹出整套理論體系。類似這樣的理論體系似乎更多,勢力也很大。盧梭的《人民主權論》是這類理論的典型代表。美國獨立宣言中有關人權的哪一段著名的話,和法國的《人權宣言》則是這類理論的最著名代表。我絕不想否認,這類理論的重大歷史乃至現實意義,雖然我個人更傾向於歸納法,認為那種方法論更接近於科學。我還是願意折中地認為,兩種方法論的結合,應當是接近真理的更好途徑。
除了歸納法,我崇尚的另一個基本方法論是研究任何一個複雜的事物乃至觀念也一樣,一定要把它看成是一個過程,是一個有起源、發展、興盛然後衰落乃至滅亡的 過程。(比如世界的民主運動,還在走前半段。但我們至少應當看到它不是一個先於經驗的真理,而是一個在實踐中摸索創立的過程。)
我服膺的第三個方法論是:除了人要吃飯睡覺之類的簡單真理外,任何稍微複雜的真理,都會需要條件。(今天下雨是不是好事,都要依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動不動就要標榜“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實在不是一種科學的態度。
從法國的年鑑學派,我還學到一個方法論,就是:研究歷史,要看重那些在較長的時段(至少幾十年)內發生的社會變遷(比如工業化,城市化,第三產業化,中產階級的擴張),而不要過分看重政治舞台上絢麗的表演。這些表演如果表達了深層的社會變遷,則有重大歷史意義,否則則無。
之前不久,我才意識到,其實我一直以來還有第五個方法論,就是中道、中庸。這個基本路線是我們的老祖宗留下。在西方也有遵循這條路線的老祖宗比如亞里士多德。無過無不及,不走任何一個極端。竭力從各種對立的意見中分別吸收其合理的成分而揚棄其極端的部分。綜合綜合再綜合,折中折中再折中。這樣我們就可以更接近真理。
概括起來,我的基本方法論有五條:第一、實踐主義,主張用歸納法去尋找政治真理。第二、歷史主義,主張研究問題看過程,看發展。第三、條件主義,相信任何複雜的真理的存在都有條件。第四、背景主義,主張通過對深層社會變遷的研究來理解政治變革的真正意義。第五、中庸主義。中道而行,不走任何極端。
以下便是我用上述五條方法論探討政治理論的一個實例。我還將用類似的方法去探討有關民主的其它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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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主權,是一個政治學的概念。在它之前,還有一個更基礎的哲學或者倫理學的概念,叫做天賦人權。談這個概念,追根溯源,都會回到美國獨立宣言中那句著名的
話:“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這段話的確有着永恆的美學價值,也可以說是一個崇高的理想。但它卻不是一個社會科學的真理,更像是一個宗教信條。因為它並不是從社會實踐中概括出來,相反與無數的實踐相衝突。先別說造物主是否存在十分可疑,如果我們從事實出發,誰也無法否認,人人生而平等,只是一個美麗的理想。不言而喻的是無計其數的相反的事實:不同的人生在非洲還是亞洲還是歐洲,生在富裕還是小康還是貧窮家庭,生在治世還是亂世,其命運絕不平等。在美國人寫下“人人生而平等”的華美字句時,該國南部還盛行奴隸制,占人口一半的婦女也被不言而喻地排除在“人人”行列之外,而新大陸的老主人印第安人也是被趕到貧瘠之地去享有他們的“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的。你知道嗎,歐洲人進入美
洲之前,那裡生活着數以千萬計的印第安人。在如今美國的貧瘠印第安人保留地中,只剩下20萬人。
大家都知道,理論除了解釋現實,還有一個作用就是提供一個理想,一個奮鬥的方向。必須清楚地認識到,還未實現的理想之符合真理的把握,遠遜於從大量的現實中歸納出的規律。比如價值規律,“看不見的手”,就已經經過足夠的實踐檢驗,是顛撲不破的真理。但是有太多的崇高理想,尤其是宏大的理想經不起實踐和時間的檢驗。
這種沒有經起實踐和時間的檢驗的最大的一個崇高理想就是共產主義。“處處溫飽,人人均平”,這個理想不知激勵了多少代,多少國度的造反者,去企圖建立一個理想世界。但是就如同永動機一樣,終究沒有一個人,一批人真正獲得成功。而且這個共產理想的最終失敗僅在22年前,在我們這一代每一個人的眼皮底下發生。僅僅22年以來,人類才終於認識到:財產私有制,貧富差別,是不可能消滅而只可能限制的。這種對財產的私有與差別擁有,對人類整體利益的正面價值遠在其副作用之上。
現在人類還存留着退而求其次的第二個崇高理想,就是政治權利的平等,一切的人都應該擁有完全等值的政治權利。清夜捫心,平心靜氣想一想,這個崇高理想,比起第一個,能多出多少的現實可行性?需要我去舉例嗎?不用了吧?無論在中國、在其它發展中國家,還是在西方發達民主國家,我都可以輕而易舉地舉出海量的例子來證明,這個理想從未達到。我要從邏輯上證明它永遠也達不到也真是很容易。只要你承認,有身無分文的乞討者和家財億萬的大亨合法存在,不可消滅,你如何去設想他們擁有平等的權利還是政治權利?是不是“他們都有權在橋洞下過夜”?還記得前些日子美國人在占領華爾街運動中提出的口號吧?99%對抗1%。這還是在最發達最民主的美國。那99%和1%的人的真正的政治權利可能是天賦平等的嗎?
那麼人權不是天賦,可是法定?誰都知道,數十年來,人權已是普世價值。世界上可以說每一個國家的憲法中都有人權條款。就是說都有法定的人權。然而在超過半數的國家中,那些法定的人權,尤其是其中關於政治權利和牽涉到大量錢財的經濟社會權利,並不能得到很好的實施。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紙上的權利要變成生活中的現實,期間道路十分漫長。也就是說,廣泛的事實一再證明,人權並非僅由法定。
在我看來,人的權利的確是存在的,但它既不是上帝所賦予,也不是理念中的先定,並不與每一個人的生命俱來,也不與人類在地球上的誕生一起誕生,它其實是一種社會的權利,歷史的權利,是隨着人類社會的歷史發展而逐步完善豐富起來的權利。
為了把分析進一步的深入,我想把人的這些公認的權利簡單地分解成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生存權。包括生命權和享有最低物質保障的權利甚至尊嚴這樣的最基本的精神權利三個部分。這是難民和囚犯都應當享有的是最起碼的人權。
第二部分:發展權。這中間首先包括經濟上的發展其最基本內容是私有財產權,和為保證經濟發展權所必須的擁有的其它權利,如受教育的權利,醫療保險的權利,休息和娛樂的權利,養老的權利等,還有宗教信仰自由等,似也應當放在此處。這是擁有了起碼程度的發展的社會都應當擁有或應當首先爭取的人權。
第三部分;政治權利。包括,政治言論出版的自由,集會結黨的自由,直接選舉國家領導人和國會議員的權利等。這是一個已經擁有了中等以上發展程度的社會的民眾才可能有效地擁有的人權。
正如任何複雜的事物,都是從簡單到複雜,由低級到高級逐步發展而來,人的權利也不會例外。
在人類社會的初始階段,部族時代,一個部族要生存下去,就是最高的人權。戰俘會被殺來吃掉,喪失勞動能力的老人也難逃類似的命運,到了大災之時,會發生易子
而食,小人的人權也不得不被犧牲。就是到了現代社會,在一些極端情勢下,比如說因難船長期漂流,也會發生人吃人的情形。我這裡要說明的是,從發生學上來說,生存權,尤其是集體生存權,是最初的人權。對於任何社會時代,生存權也是高於其它任何人權的最基本的人權。
在人類社會發展的第二個階段,有了家庭、私有制和各種不同規模不同組織程度的國家出現。第二部分的人權就是發展權才開始出現並發展。這其中最根本的權利就是私有財產權。關於這個私人財產權的人類社會基石的地位,是直到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結束的最近這20年才成為人類公認的普世價值。其它的社會權利也是近數十年來來才成為普世價值,在發展中國家努力追求,在不發達國家中無法具備的人權。就是說除了私有財產權之外,在《聯合國人權宣言》中列舉的一長串經濟和社會權利明顯的不是天賦人權,而是隨着社會的發展進步,物質富裕,逐步才可能付諸實施的“人賦人權”。在這裡,光有善良的願望是遠遠不夠的。當然當物質條件基本具備時,人民也是要經過爭取,才能獲得這些權利。這時,有理念的指導,就有重大意義了。當然也不能走得太遠,像西方今天一樣,上去以後,退不下了,也是很麻煩的。
在人類發展的第三階段,出現了城市、工商業和中產階級。在這個基礎上,經過古希臘、古羅馬、文藝復興(中國人慣用的這個詞很不精確,歐洲人用的只是復興restoration,是指復興古希臘羅馬的一切尤其是工商業,而不止是文藝)以來的歐洲城邦,和英國大憲章運動以來在歐美數百年的複雜實踐,無數的成敗利鈍,才有了這第三部分的人權和現代西方的民主政治。這當然是人類最寶貴的精神成就之一。西方國家的錯誤就在於,想把這個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成長起來,並只能在一定的社會條件下正常運轉的政治制度,強行擴充成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與無論何樣的社會條件無關的唯一的絕對的政治真理,並不惜試圖用武力把它強制推行到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上一段黑體字的結論已是幾年以前寫的了。根據新的社會實踐,這個制度在發達的西方的運行也遇到了嚴峻的瓶頸,其是否真的可持續,都還要打問號。西方人還有道義高度把它向全世界強制推行嗎?)
下面我們來簡單看看正反兩方面的例子。由於人權民主理念的廣泛傳播,現在世界上的可以說每一個國家,都有一部寫上民權條款的憲法,都有一個議會,都在搞一些這樣或那樣的選舉。但更進一步看,在那些不發達的國家,就是說沒有足夠的工商業和中產階級存在的國家,你有看見成功正常長期運轉的民主制度嗎?反過來,看看那些長期保持了政治穩定,經濟高速發展的無論大中小國家,(主要集中在東亞,嘿嘿!)在它們的起飛階段,在工商業和中產階級成熟以前,可以說都是威權政體保證了政治的穩定和經濟高速發展所必須的其它各項社會條件。而後,民主制度則可以在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條件下逐步建立起來。這就是亞洲四小龍的成功經驗對人類政治發展的最大貢獻。
關於民主,我的基本觀點一直是:民主必須建立在一個以中產階級主導(即使他們還占不到人口的多數)的社會中。上層人數太少,他們永遠不會企盼民主。當中產階級已占到人口多數時(發達國家的現狀),就可能推行正常的民主制度。當中產階級占不到人口多數時,則只能尋找一種折中的民主制度。由寶塔型社會的龐大底座部分主導的民主,絕不可能正常運行。
我的關於社會治理的理論核心,現在又有新的發展。我正在開始試圖用中道良治來取代加權民主,作為我打算舉起的理論旗幟。用良治水平來評價治理的成功程度,尤其在發展中國家,比起只看民主水平科學太多。因為有太多的發展中國家,擁有普選多黨輪替的西式政治制度,卻並不擁有良治。這樣的國家可以民主了200年(比如海地),卻依然貧窮落後。而擁有良治的國家(比如中國和民主轉型以前的南韓、台灣),哪怕同時並不擁有夠多的民主,最多30-50年,就可以成長為一個發達國家。這個時候,民主就不再是一件奢侈品,而是一件日常用品。因為我們可以聲稱,每一個富裕發達的國家,都擁有良治。尤其是,我們很可能有機會創立出一種新版的更周全的民主。
在這裡,我又想介紹兩段趙汀陽先生的民心理論。
趙汀陽先生指出,中國政治哲學的根本問題不是民主問題而是民心問題。“真正的民心是經過理性分析而產生的那些有利於人類普遍利益和幸福的共享觀念。從形而上學來說,作為共享觀念的民心並不存在於心理過程中,而是存在於非物質性的思想空間中,它承載着人類的思想、經驗和歷史,簡單地說,民心的存在形式是思想性的而不是心理性的。因此,民心並不就是大眾的欲望,而是出於公心而為公而思的思想。那些為公而思的觀念並不專門屬於哪些人,而是屬於人類,儘管通常是由精英所思考並說出來,所其所思所慮卻不是為了精英集團,而是為了人類共同的幸福。”(趙汀陽:《天下體系》,頁29。)為什麼中國沒有產生民主觀念?是因為中國思想指向了比民主更深入的民心問題。
我們今天已經感覺到了,許多領導人雖然是根據民主制度選舉出來的,但是他們並不得民心,因為從根本上並不具有合法性。民主制度本身無法證明自己的合法性。“民心才是關於制度合法性的證明,而民主根本就不是,民主只是一種在操作上比較容易的程序,並不能表達好的價值。可以說,民主問題是民心問題的歪曲表現。”(趙汀陽:《天下體系》,頁28。)“民主問題與民心問題的根本差異在於,民心是制度合法性的真正理由和根據,而民主只是企圖反映民心的一個技術手段”。(趙汀陽:《天下體系》,頁28。)
西方的民主,是通過普選投票的方式去尋找民心。這個方式其實有很多的漏洞,十分容易被政客們操縱,讓他們去謀取私利。我現在並不清楚如何是最好的尋得民心的途徑。這個事情還要探索。
我也想對民心理論加以補充。比如說,我認為,人民心中所想的得到的東西,(比如永遠是更多的福利,更少的工作時間。)其實並不一定符合他們自己真正的整體的長遠的根本的利益。打個誇張一點的比方。一個市鎮舉辦一所小學。這裡涉事的有三方:學童們的家長、學童和校方。學童們的利益應當是這個學習機構的最高利益。但校方或者說教師一方也有不可漠視的利益,但這顯然不是最高利益。這個第三方孩童們的家長的價值就在於學童們還年幼,不夠明事理,還不能自行全權理智地處理自己的利益。以前的人民主權或公僕理論,只承認兩方存在。同時認定校方的利益必須絕對服從於孩童的利益,甚至漠視教學方的利益,完全簡化了校方創造性勞動的價值,甚至提出關進籠子那樣非人道的比喻,因此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執行。我之所以提出家長這個第三方,是因為看到公民的集體的處事風格的確有些像未成年的孩童,只要他們真的有權利做主,就會太多地自動地偏向於要利益要享受而不肯承擔足夠的相應的責任。問題是誰可以但當人民的家長?想來想去,只有求助於中產階級和知識精英,或者如宋魯鄭建議的,年長者。他們當然也有私心私利。但相對而言應當比權方更少。尤其是他們一定比普羅大眾,不分賢愚的公眾(在這個比喻中—相當於學童)更理智。
我還想區分兩種民心。就是事前的和事後的。事前,比如這事應當選誰來辦,這事應當這樣辦還是那樣辦?這樣的公共選擇,尤其是在複雜緊急的事態下(比如南海撞機,或911之後),遵循當下的民意經常經不起事後實踐時間的檢驗。我建議這樣的決定應當更多地由專家、上級、總之是內行的人去決定。但事後的民心,就是事後的諸葛亮倒是可以相當放心地委託給民眾。一個人任職數年以後,是否勝任,一件事照某方法辦,數年之後,看效果如何。這個時候,公眾和專家和上級之間的歧見就會小得多。馬迎春老先生的普評制似乎就是這個意思。這一點我想我與大家都沒有歧見,就是全體人民的整體長遠利益,應是每一個正當的政體的最終最高追求。
概言之,事前的民心其實經常是短視的。我把這一點稱作平均智商。普選表達的就是這種平均智商,而且是經過政客精英們如簧巧舌百般撥弄拉攏之後的平均智商。人民、國家或者人類的整體和長遠利益,經常都不能被直接的民心所表達。這個整體長遠利益,我把它稱作是良治或長治久安,甚至三個代表。我覺得最能夠體會到這個整體長遠利益的應當是一些精英的知識分子。但是怎樣把他們準確無誤地選拔出來,又是一個難題。當然對他們也應當有足夠的監督,不能讓他們走到過分圖謀私利的邪路上去。讓他們大公無私也是妄想。我的核心觀念就是為了達到長治久安,為了尤其是在發展中國家避免民粹主義,應當修改天賦人權成人賦人權,把權利與發展,與義務(趙汀陽的說法,叫人義)聯繫起來。同樣應當修改人民主權,讓底層民眾的急功近利,短視貪婪受到限制。最低限度,不要搞大規模普選,不要讓政府和政府的領袖受公眾貪慾太大的直接壓力,才可能制定出能夠導致長治久安的政策。民心的滿足在事後可能比較公允。那就是公道自在人心。就是史有定評。或者說國人皆曰可殺(比如對四人幫)。在事前那就大不一定。
或者說,國家的前途,人類的命運,這樣的天大責任,只有摩西、華盛頓、傑弗遜、羅斯福、戴高樂、鄧小平那樣的偉人才能但當。這不是普選所表達的平均智商所能達到的水準。大道要靠偉人、精英和普羅大眾一起來追尋。在這裡,千萬不要跟我講一人一票。偉人的一票,可能頂凡人的一億票。只有他們才可能力挽狂瀾。當然他們也可能犯天大的錯誤,比如毛澤東。穿透當下的迷霧,看到真正的未來,那的確需要不世的天才。比如中國的政治現代化的道路,將來真的會怎樣走,誰知道?又比如中國正在崛起,我們真的需要獨創的意識形態,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但是我們今天的孔夫子在哪裡?十分可惜的是,這樣的偉人並不世出,就是說不是每一個時代都能碰上。比如今天的中國就顯然沒有。
(我的這些關於民心的思考剛開始發展,還很不成熟。請大家批評。)
當然人民不可以被愚弄。人民必須有自由。毛澤東那樣的政治經濟文化思想的全面專制是絕不能允許重演的。
關於當下中國的公眾,即使是我說的中產階級,如何從現在太盛的官權手上爭取權利。我也有過好些設想。簡單說起來就是落實選舉法規定的間接選舉,強化政協,重建階級共和,由上而下擴大黨內民主,由上而下擴大各種社會團體內的民主……已經說過很多。現在好像得等新一屆領導班子習李上台之後才可能真正動起來。
我還有一個基本看法就是,只要發展在繼續,崛起在繼續,政治改革的背景條件就會越來越好。不怕現在還窮,只要在迅速地富起來,一切都好說。像在今天的中國。不怕現在還富,只要是在窮下去,一切都不好說。像在今天的西方。
我們現在簡單回顧一下歷史。整個世界,自古以來,除了希臘一脈,從來沒有過人民主權一說,甚至沒有擁有主權的公民一說。就是希臘一脈,也只是在古希臘城邦中,在羅馬共和國中,在中世紀後期的一部分自治城市中,有公民和公民的政治權利存在。自近代英國的大憲章以來,才慢慢開始了貴族與國王的分權,資產階級與貴族的分權。直到二戰以前,西方先進國家中,還基本上都實行的是加權民主。少量的普選實踐,負面教訓多多。(比如法國普選出兩個拿破崙皇帝,德國普選出希特勒。)真正的普選,僅在二戰以後。在美國是1960年代的黑人民權運動以後,才落到實處。說去說來,西方人能高舉起這面普選的旗幟,其實只有50年。西方文明的絕世風華,其實也就展現在1945-1975這僅有的光榮的三十年中。請注意這30年和50年,中間只有十來年的重疊。從1973年的第一次石油危機開始,西方就走上了下坡路。只是開初一段還不太顯眼,沒有引起大家的警覺。到今天,這個下世的光景就已經相當的明顯了。只不過西方人對其嚴峻性似乎依然沒有足夠的認識。他們實在很難相信,那500年的輝煌,就會在他們這一代人的手中結束。我也不敢確定這樣的前景。前路還是有兩條的。或者他們能脫困。那就會有一個二元的世界。或者他們終於不能脫困,制度崩潰。那一切都得另立章程。這些前景稍嫌遙遠。等那種前景更清晰以後再說吧。
其實,西方人對人民主權理論的這個根本性漏洞早有警覺。以下兩段留言,在每一次選舉時,都在美國人的短信和電郵中反覆流傳。請大家參看。
“民主總是暫時性的,它根本無法成為一種永恆的政府形式。一旦選民發現,他們可以通過選票大把掏國庫的錢,民主就無以為繼。而從那一刻起,多數選民總會投選那些承諾要動用公款給他們帶來最多好處的候選人。結果是,民主將因政府財政政策的鬆懈而垮掉,取而代之的往往就是獨裁統治。”
“有史以來,世界上偉大的文明一般持續約200年。在這200年期間,有關國家都會經歷以下的發展階段:從(思想)受束縛到有精神信仰;從有信仰到有勇氣;從有勇氣到有自由;從有自由到富裕;從富裕到自滿;從自滿到散漫;從散漫到依賴;從依賴又重回受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