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是叫你們厭棄麼?——基督為絆腳石 “耶穌心裡知道門徒為這話議論、就對他們說、這話是叫你們厭棄麼。〔厭棄原文作跌倒〕”(約6:61) 許多基督徒認為,教會裡的人很自然就會聽基督的話,倘若牧師講得對,合乎真道,會眾就自然會喜愛聽;倘若聽眾因牧師所講的道而受冒犯,要么責備牧師講的道不合乎聖經;要麼聽眾雖然知道牧師所講的道是合乎聖經的,就責備牧師沒有愛心,以講台為炮台罵人,堅持己見驕傲而絆倒人,其結果要麼是聽眾請牧師走人,要麼會眾走人,要麼會眾要求牧師收回所講的道,雙方苟且共存,卻遠非在真道上合二為一。這種現象也常見於小組查經和傳福音的過程當中,當忠心傳主道的人把十字架的信息放膽傳出來的時候,不信的人會很反感,下次再也不來了。這時就會有人抱怨傳十字架的信息的人將人絆倒。這種現象使得我們不禁要問:真道真的會絆倒人嗎?耶穌基督可曾絆倒人?讓我們從聖經中找找答案吧。 “厭棄”的含義和原因 我們在約翰福音第6章看到,耶穌五餅二魚餵飽上萬人後,眾人就強逼祂做王(約6:15),耶穌就實實在在的告訴他們:“你們找我、、、是因吃餅得飽”(約26)。耶穌接著告訴眾人說:“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約6:27),“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約6:51)。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約6:52)。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約6:53-58)。 因為這些話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裡教訓人說的。當講完道時,這些門徒看起來不喜歡這道,他們就說 “這話甚難、誰能聽呢?”從耶穌的回答(6:61-65)和他們自己最終的反應(6:66)可以很清楚看出,他們不隻是意思說這道難懂,而是難以接受。英文我們翻譯為“Who can listen to it?”,然而也可以翻譯成“Who can listen to him?”,這裡說用的動詞肯定地允許兩種翻譯(參見約10:16, 27; 徒9:7; 22:7, 10的原文),代名詞的先行詞無疑是“this message這話”,緊接著的后面的經文(61節)也很清楚指著它。這些耶穌的門徒很清楚地被祂的話冒犯了。要說他們厭惡反感肯定是沒錯的,他們的心根本就是悖逆的。這並不是因為這道難懂所致,而是他們自己的心硬而引起他們那邊的敵對的反應(正如加爾文和他之后的許多解經家所正確的點出來的一樣)。 究竟是什麼使得他們反對基督的講道呢?答案毫無疑問是:他們在整體上完全不喜歡那道。主耶穌已經點明了,不是那他們聽到過很多的嗎那,而是祂自己才是真正從天上降下的糧;而作為真正的糧,祂要獻上他的身體;人若要得永生(也就是,得救)就得吃祂的肉、喝祂的血。這裡的“吃”和“喝”,簡單地說就是“接受”的意思。而這對那些人卻是太多了,實在不可以接受,因為這意味着他們不能靠自己得救,而只能接受承認自己是罪人,需要耶穌基督的救贖。假如他們曾願意接受耶穌見証的証據(見5:30-47)的話,他們就會問說:“這些話是不是可能有更深一層的意思?”實際上,他們把主所說的缺乏靈性和生命,生硬地用字面的意思來解釋。當耶穌說及“肉”時,他們想到的是祂的身體,而不是魂的器皿,是跟魂有別的。當祂說及“血”,他們沒有去深思祂可能是在指祂自己甘願流血獻上自己。沒有,他們看到的隻是實際上的血滴,想起要去喝它都恐懼戰驚!什麼,就這人,祂的父母我們都這麼熟,難道祂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耶穌回答: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歸結的從句大概是:你們又會怎樣說呢?一定要讓人子升回到天上才能証明祂真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嗎? 在這個亮光之下,我們就能理解緊接下來主耶穌的問題。“耶穌心裡知道門徒為這話議論、就對他們說、這話是叫你們厭棄麼。〔厭棄原文作跌倒〕”(約6:61) 英文翻譯為ensnare (σκανδαλίζε,是從 σκάνδαλον這個希臘名詞而來,意思是被圈套或陷阱裡的誘餌;這個彎曲的誘餌自設圈套)這個字不僅僅隻有冒犯的意思(正如有些英文版本譯為take offensive),另一方面,卻的確有殺掉的意思;其意思是:使得跌進圈套,因此這裡的寓意是:使得犯罪。因此,耶穌是在問說,因著祂的道,這些聽者實際上是已經被引誘或導致犯罪了。和合本把這個字譯作“厭棄”,同時不忘了在括號裡說“厭棄原文作跌倒”,而“跌倒”就是“犯罪”的意思,“這話是叫你們厭棄麼?”就是“這話是叫你們跌倒麼?”,也就是 “這話是叫你們犯罪麼?”,和合本的這種翻譯從另外一個方面表達了σκανδαλίζε這個字的大部份意思。總括起來,σκανδαλίζε這個字的意思就是悖逆之人一聽到真道,就被引誘掉進犯罪的陷阱,他/她會覺得受到冒犯,就本能地討厭這真道,而後棄之而走。後面我們清楚看到“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約6:66)。 聖經教導:基督乃絆腳石 從約翰福音第6章我們很清楚地看到,耶穌的話將一大批人絆倒了!難道耶穌基督是絆腳石?怎麼可能呢?基督怎麼會讓人犯罪呢?聖經的確如此說! 請看保羅在羅馬書9:32-3所說的:“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保羅這是來闡釋他稍早在羅馬書所説的,就是以色列人未得到救恩,是因為這整個國家不但不相信耶穌,而且被耶穌絆倒了。保羅用的比喻是“絆腳石”,他乃是根據以賽亞書的兩處經文(8:14和28:16),而得出這個對耶穌的比喻。 但這並不是聖經僅有的一次提到絆腳石。你若仔細研讀聖經,會發現這個比喻用得很頻繁,不但保羅,新約許多作者也使用過,甚至耶穌自己也用過。 用石頭或磐石比喻耶穌基督,兩者都在闡釋一個觀念:救贖大工是單單由耶穌基督完成的。祂是創始者,是救贖所依靠的根基,是一切細節交會的中心和起源。祂與救贖的關係就如同石頭與建立在其上的建築物之關係,用來保持、堅固後者。换句話説,祂是一塊絆腳石,這導致別人拒絕祂;那些不相信祂的人最終必斷絕與神的連繋。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也説到這一點。他説耶穌的福音和祂的釘十字架在羅馬人看來是“軟弱”的,被希利尼人看為“愚拙”,被猶太人視為“絆腳石”。 “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但在那蒙恩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因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神的軟弱總比人強壯……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1:22-25,27-29 )。 我們如今傳福音時也不難發現會要面對的這三個問題。有些人拒絕福音是因他們認為福音是為軟弱人預備的宗敎;他們自己是強者,並不需要甚麼宗敎。另外有些人拒絕是因為福音看來很“愚拙”,似乎與我們這個世俗化的高科技科時代格格不入。另外有些人拒絕福音是因為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居然也具有神性的觀念對他們是一種冒犯,他們無法明白為甚麼他們不能“拯救”自己。但最重要的教會裡面相當多的人也被基督的道絆倒,不要忘記約翰福音6章記載的事情是發生在“會堂”,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是“門徒”中的“好些人”,當時真真切切的一幕是“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祂同行”。難道這不正是當今教會的光景嗎? 人被聖道這塊絆腳石絆倒的原因 人在聽到真道受冒犯的原因在哥林多前書至少提到了三項。 (1)石頭是一個“卑賤”的東西,它表明了耶穌謙卑和卑微的景況。大多數人都喜歡結交權貴。如果他們在公開場合被人看見與名人站在一起,就感到喜不自勝。若是耶穌以祂屬神的榮耀來到世上,有天使在祂四周前呼後擁,世人一定蜂擁到祂身邊。但這不是祂來到世界的方式。祂以嬰孩的樣式降臨,生在羅馬帝國一個偏遠的小城,父母都是貧窮的百姓。他一生與最窮苦的人來往,一點也不以為忤。祂惟一見過的“大人物”就是彼拉多和希律,那還是在祂受審的時候。 耶穌似乎是一個毫不起眼的平凡人。 以賽亞這樣説到祂,“祂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祂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羡慕祂。祂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賽53:2-3),請注意這節經文中的“厭棄”與約翰福音6:61中的“厭棄”是完全相同的意思,因為耶穌基督就是那道。 一塊“絆腳的石頭”不會被高舉起來,放在醒目的位置。它是被人忽略的,只能默默地躺在地上,毫不引人注意。若被神忠實的僕人高舉起來,就絆倒剛硬的人,被絆倒的人會覺得生疼難耐,他們會以花樣繁多的方式離開真道,“基督徒”在找藉口上是很有天份的,“三十六計走為上”真的被“基督徒”奉為經典,這是給教會領袖的一個下馬威,但主耶穌沒有絲毫的屈服。 (2)人必須用信心來接受福音。這是保羅羅馬書9:32節前半節的重點。他在這一節裏介紹了絆腳石的比喻。他問道,為甚麼以色列人追求義,卻未得到?他回答説,“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救恩是神賜的禮物。因此救恩必須以禮物的方式被人接受,否則就不成其為救恩了。我們若以為救恩是可赢得的(或我們堅持靠自己去獲取),就無法得到救恩。 哈爾登(Robert Haldane)説,“白白的救恩對人類的驕傲是一種威脅,他們無法忍受欠人情債,因為那是神無上的恩典,暗示蒙恩的人是有罪的,生命受到了罪的污染。但人類總是渴望能對救恩有所貢獻,即使一點點也好。”但聖經卻教導我們祭壇“是用沒有動過鐵器的整石頭築的”(申27:5;書8:31),意思就是救恩完全是從神而來,人沒有一丁點的貢獻,也不可能有一丁點的貢獻,因為人是死的,怎能自救?那些死命堅持救恩的次序是“信心在前,重生在後”的人,就是不能接受這一點,因為這是對他們驕傲的極大冒犯,他們堅持要救恩上人自己至少是有一點點貢獻的,這實際上無異於要求在教會裡為自己設立一座動過鐵器的壇。 (3)神照自己的意思拯救人。第三種冒犯也是保羅在這一章裏所解釋的:神有揀選的主權。祂要拯救誰就拯救誰,要拒絕誰就拒絕誰。這恐怕是聖經中最容易冒犯人的敎義了,我們在學習“揀選與棄絕”這個教義時之所以那麼艱澀難通正是被這教義冒犯的表現。哈爾登對這種心態作了入木三分的解析: 沒有甚麼比羅馬書第9章裏有關神揀選的敎義更容易引起一般人對神行事的方式之反感的了。一般自以為義的人固然對這個敎義極端嫌惡,這並不足為奇,但即使對救恩的價值多少有所領悟的人,也不太情願認真研究聖經這一部分的敎導。 雖然他們提不出合理的反駁,他們的良心也不允許他們作直接的抨擊,但他們像法利賽人那樣,聲稱對這一章大惑不解。為甚麼他們對這個主題如此困惑?他們的困難是甚麼?因為它“難懂”嗎?因為他們內心厭憎這使人謙卑的真理嗎?還有甚麼比使徒的用意更明顯的呢?從文法上的意義看,聖經中還有那一章比這一章更清晰呢?這不是引起他們困惑的原因。他們最大的難處在,這一章的含義太清楚了,根本無法讓人產生誤解。他們的良心不允許他們攻撃這章的字句,而他們的聰明又使他們不甘心順服這真理的管轄…… ……信徒阿,我們豈不應當放下自己的聰明,單單仰望神,像先知那樣説,“耶和華阿,請説, 僕人敬聽。” 為甚麼神要創造這樣一個叫人跌倒的福音呢? 現今任何一家廣吿公司的主管都不會這樣作。他會盡量把福音包裝得魅力十足。他會設法使福音聽起來“切合需要”。這才能吸引人聆聽。這是現代市場行銷的原則。難道神不清楚銷售技巧?神當然知道,他曉得自己在作甚麼。祂要使人謙卑下來,放下天然的驕傲,這是你我或任何人得救的先決條件。從一開頭我們的驕傲就使我們陷入困境。驕傲是罪的源頭。我們無法得救,除非我們的驕傲先被砍掉,被連根拔起,被拋棄,這正是福音所作的。只有在驕傲被摧毀之後,我們才會開始相信耶穌,在祂上面建造。 老約翰將人的罪歸納為三:“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約一2:16),其中最難對付的就是“今生的驕傲”。教會裡的人往往憑藉着自己在金錢和時間上的“奉獻”肆以為傲,卻往往在第三項“今生的驕傲”上面跌倒,這正是猶太人犯罪的根本原因:想憑行為得救。如今的基督徒也是一樣! 我們總是教會裡的人比教會外的人要好得多,但聖經卻從來沒有這樣說。相反,我們卻從聖經中看到這樣的經文:“以色列全家是額堅心硬的人”(結3:7),上帝要先知以西結去給以色列人傳道時提醒他說,以色列人“不肯聽從你、因為他們不肯聽從我”(結3:7),因為他們是“悖逆之家” (結3:9);保羅論到以色列人時這樣說“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林前10:5);耶穌更有驚人的警戒:“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裏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裏去.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太8:11-12)。我們把這些經文當作與我們毫不相干的,卻不知我們跟當年的以色列人一樣驕傲。上帝要先知以西結去給以色列人傳道時提醒他說:“義人何時離義而犯罪、我將絆腳石放在他面前、他就必死.因你沒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他素來所行的義不被記念、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原文作血〕倘若你警戒義人、使他不犯罪、他就不犯罪、他因受警戒就必存活、你也救自己脫離了罪” (結3:20-21)。我們總以為警戒義人要比警戒惡人容易得多,其實剛好相反。看看稅吏與法利賽人的陡�(路18:11-14)就明白了,要讓法利賽人這種社區模範公民明白他們的義只不過是“破爛的衣裳”,他們需要耶穌基督的“義袍”才能通過上帝的審判,其難度比阿波羅登月大多了。 不止一次我在書攤上瀏覽書籍時會有人拿着加爾文的書說:“這種書不能看啦,一看就要吵架。”個中的道理很簡單,加爾文將神道忠實地傳講了出來,他的書對神的道忠斩葮O高,所以最容易冒犯人,讓人跌倒。不是加爾文讓人跌倒,而是他所傳講出來的正道——基督讓人跌倒。不少人傳說唐崇榮牧師的錄音帶在大陸的不少教會中製造了分裂,這奇怪嗎?一點都不奇怪!現在我們知道為什麼這種事情會發生了,因為那些在絆腳石上跌倒的人,不願意將生命建立在那磐石之上。 當人厭棄真道的種子,他/她還能喜歡什麼種子呢?只有情慾的種子!當人厭棄(屬靈的)丈夫主耶穌基督,將來羔羊的婚姻會有他/她的席位嗎? 聖經信仰的頭塊石頭 於是我們來到明白這個重要比喻的下一步。根據聖經,“絆腳石”是指聖經信仰的頭塊石頭,是建立穩固生活的基礎。要明白這一點,我們必須追蹤聖經其它幾處以石頭作比喻的經文。 先從詩篇第一百一十八篇第二十二節開始,那裏説,“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這後面有一個故事,雖然聖經並未提到。從所羅門在耶路撒冷建造聖殿迄今,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依照當時建聖殿的建築師提供的詳細計劃,聖殿的每一塊石頭都是在別的採石場鑿出的,然後叩浇ǖ钐帲谀茄Y裝拼起來,所以現場聽不見任何用工具鑿切石頭的聲音。在施工的早期,有一塊石頭被送過去之後,工匠卻找不到一個地方可將它拼進去,他們只好把它放在一旁,過了一陣子,他們就忘記了這回事。後來聖殿即將完工,卻發現少了一塊主要的石頭。他們打發人去採石場詢問,回答是那塊石頭早就送過去了。工匠到處搜尋,終於找到了他們早先擱置在一旁的那塊石頭。他們把那石頭搬到適當的地方,發現它竟能將那處空缺填得天衣無縫。 於是“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耶穌對那些急欲逮捕祂的宗敎領袖説話時,也曾引用這個比喻。祂先前説了兩個故事,以揭露他們如何頑梗著心拒絕祂。第一個故事將他們描述為一個口是心非的兒子,答應了父親去葡萄園工作,最後卻未去。第二個故事將他們比喻作心狠手辣的園戶,他們向一個富人租下葡萄園,卻設計盜取產業,甚至殺了園主的兒子。耶穌説完這兩個故事之後, 就説,“‘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太21:42 ,另見可12:10-11 ;路20:17)。 顯然門徒也聽到了這一段話,因為耶穌復活升天以後,彼得和約翰在公會面前受審時,彼得也曾以同樣的方式引用這一節。他吿訴宗敎領袖説,“拿撒勒人耶穌……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徒4:10-11)。 活石與神的聖殿 現在我們來看聖經中對這個比喻最具體的説明,就是彼得在他第一卷書信中的論述。我們已經看過保羅在羅馬書第9章所引用的以賽亞書第8章第14節和第28章第16節,以及耶穌和彼得在馬太福音第21章第42節(和對照的福音書經文)、使徒行傳第4章第11節中,所引用的詩篇第118篇第22節。在本段引文 (彼得前書第2章第4-8節)中,彼得把上面三處經文合併起來,以顯示那些相信耶穌的人如何將他們的生命建立在祂身上,成為靈宮的一部分,作為神正在建立的敎會之肢體。 “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悦納的靈祭。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所以,祂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话说:‘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又說, ‘作了绊腳的石頭, 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 從這段經文看來,我們很難想像會有人認為當主耶穌吿訴彼得,“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敎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太16:18)時,祂是在敎導説,祂要將敎會建立在彼得這根基上。羅馬敎皇所享有的至高權利,以及所謂的敎皇無誤論,就是建立在這段經文上的。這實在是可怕的錯誤,彼得對主耶穌那番話的了解絕非如此。 希臘文新約裏,在“彼得”前面有一個雙關語。“彼得”的希臘文是petros,意思是一塊岩石,也可以指一塊小甩石或小圓石。主耶穌説,“我要把我的敎會建造在這磐石上”時, 祂用的字是petra係同一個字尾的陰性字),意思是「基石」。祂似乎這樣對彼得説,“你是一個小圓石petros,但我要把敎會建立在我自己身上,因為我是基石petra,我是惟一堅固的根基。” 耶穌在登山寶訓的末了,也説到同樣的事,祂在那裏使用了建造房屋的比喻。祂説,“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 (太7:24-25)。人若不把生命建立在耶穌和祂的教訓上, 就如同將房子建在沙土上,一陣暴風雨就能將其摧毁。 我相信即使在彼得的時代,也有人會以為耶稣要把祂的敎會建立在彼得身上,難怪彼得(而不是新約的其他作者)要對基督作為磐石的這個比喻提出詳細的解釋。我可以想像他對他們説,“別把我當作磐石。我只是一塊不穩定的小圓石。你們難道沒讀過我的故事嗎?應當將你們的生命建立在耶穌基督上頭。” 磐石之上 這是我的結論,也是羅馬書第9章的結論。你的生命中若沒有耶穌基督,祂就成了你的絆腳石,使你在屬靈上跌倒。這最終將為你帶來永遠的滅亡。但你若相信祂,就會發現祂是神自己建立的根基,你將從所過的基督徒生活中學會,“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彼前2:6)。 班豪士(Donald Grey Barnhouse)作了一個很有智慧的結論: 人喜歡追尋偉大的東西,但神把基督放在這個世界上,作為一塊微不足道的石頭,在羅馬一個偏遠的省份,被蔓生的雜草所掩蔽。人們趾高氣揚地在世界上行走,卻未看見基督才是他們一切問題的答案。他們突然與祂相逢,卻被祂絆倒了。他們被救恩計劃激怒,因為這計劃把人貶到一文不值的地步,所以他們悍然拒絕神所提供的方法。 班豪士又説,雖然如此,還是有一些人接受了神的方式: 他們穿過世界糾纏蔓延的雜草,低垂的眼目注視著自己血跡斑斑的雙腳,那雙腳因為行經罪惡的道路而沾滿污穢。他們來到石頭旁邊,順服地站到上面,他們再也沒有其它的要求了。他們相信主耶穌基督是惟一的救法。他們放棄自己的目標、道路、能力、驕傲,甘願與耶穌基督站在一起。這時宇宙萬物主宰的應許就在他們耳際響起,“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羞愧”的意思是,你在神最後審判世界和世人的那日,感到狼狽不堪。你緊閉著嘴,站在神面前,聽你的罪行——被髙聲宣布出來,你卻無言以對,無法為自己辯護。神用祂那絕對完美的聖潔標準來審判你的惡行,祂對你宣吿的刑罰是如此可怕,你恨不得有一座高山壓在你身上,以遮蔽神的忿怒;你情願洪水泛濫,將你席捲而去,以逃避神的面。那一日,除非你在耶穌基督裏,否則你必要受刑罰。但願那一天到來之前,你能夠確定自己的腳已牢牢立在那塊磐石上了。 不少人看到“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彼前2:8)這樣的經文就說,居然已經是預定了的,那我們還能做什麼呢?這種話恰好就是跌倒的明證。真信徒看到這節經文就會異常地警覺,產生對上帝的敬畏和祂恩典臨到我們的感恩,因為這種經文是一種strong warning,目的是讓人回頭。人若“聽見角聲、不受警戒,他的罪必歸到自己的身上。他若受警戒、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結33:5)。在以西結書3:20,我們看到“義人何時離義而犯罪、我將絆腳石放在他面前、他就必死.因你沒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他素來所行的義不被記念、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原文作血〕”。若只看這節經文,我們會以為在絆腳石上跌倒的人會“必死”。但接着往下看3:21“倘若你警戒義人、使他不犯罪、他就不犯罪、他因受警戒就必存活、你也救自己脫離了罪”。說明聖經中“警戒”的話語大有能力,足以讓人轉。 主耶穌牧會的秘訣——謙卑 按我們人的看法,教會分裂總是一個失敗的象徵,教會會眾人數多寡似乎總是衡量牧者成功與否的金指標。對後裔多寡的憂慮早從創世記亞伯拉罕和撒拉的故事中就有很清楚的顯現。但約翰福音第6章卻清楚地告訴我們,耶穌基督在迦百農製造了一次巨大的“教會分裂”,因為耶穌講道的結果就是:“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約6:66)。這種“被人厭棄”的慘淡光景與前面上萬人擁戴“強逼他作王”(約6:15)的“盛況”形成了鮮明的對照,但耶穌卻絲毫不為兩者極端的境況所動搖。祂“知道眾人要來強逼他作王”,但祂拒絕做迦百農Mega Church的主任牧師,“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 (約6:15),正如當初魔鬼“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太4:8-9),但耶穌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 (太4:10)。 教會是神的教會,再大牌的牧師也只是僕人而已。我們的牧長主耶穌基督在約翰福音第6章整個就是給普天下的主任牧師作示範,祂在這一章所描述的整個過程中一直在為“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約6:66)這個“教會分裂”的結果進行鋪墊:祂先是在6:37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接着在6:44又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 快到6:66時祂又說:“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 謙卑在聖經裏的意思是說,不假裝自己配不上、拒絕當負的責任,而是知道並守住神指定給你的位置。謙卑是持守住神的安排,不論是擔任人前的領導高位(摩西有謙謙領袖之風,民12: 3),還是默默無聞的從事低微工作。當耶穌很實際地說到,祂“心裏柔和謙卑”時(太11 : 29),祂的意思是說,祂打心底地按照天父為祂在地上生活所定的計劃生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5章是這樣說的:“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麽;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約 5 :19)。在緊接着的第6章就看到祂給我們作示範什麼叫做“心裏柔和謙卑”,什麼叫做子對父的順服。祂的示範就是我們所看到的忠實地將父神要祂傳講的關乎“血”、“肉”的十字架的信息這塊絆腳石放在門徒腳前,以致造成“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約6:66)的“被人厭棄”的慘淡局面。從“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約6:64)這樣的話不難看出,主耶穌是在告訴我們:這是父神的安排,而祂謙卑地接受父的安排,儘管祂原本與父同等為神,但主耶穌沒有動用祂神性的能力來改變這些,祂更沒有放棄真理去尋求眾人的擁戴。祂不僅接受“被人厭棄”的局面,為了拯救失喪的人,祂最後在十字架上還接受了父神的離棄(太27:46;可15:34),成了我們的挽回祭。當我們對“揀選與棄絕”教義中的“棄絕”百思不得其解時,那是因為我們被這道絆倒了,那是因為我們的驕傲使得我們不願意仰望十架上的耶穌是怎樣被父神的離棄(太27:46;可15:34)。“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節經文告訴我們,宇宙間只有一位不該受到父神離棄的卻遭到離棄,使得我們這些本該棄絕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但前提是要“信”。這也就是為什麼保羅教導我們:“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5-8)。 若有人聲稱自己牧會的秘訣是“(對來者)請坐請坐,(對去者)不送不送”,就當知道這是合乎聖經的,自己就當遵行。牧師們聚在一起談論最多的就是教會會眾的人數,這已經公開的秘密。先祖亞伯拉罕和撒拉遇到的難題我們豈能倖免?我們如今的牧者在開始牧會之初往往勤於探訪,對會眾的人數甚為看重,生怕走掉或被搶走一隻羊,那時只敢說“請坐請坐”,這並不奇怪,因為連信心之父亞伯拉罕也有軟弱之初。待會眾人數逐漸可觀之後,若有幾隻小貓小狗要走,就氣度不凡地擺出“不送不送”的姿態,做秀而已;若是個別“刺頭”吆喝要走人,更是求之不得。但如果要是一群“重量級”人物被真道這塊絆腳石絆倒後聲稱要帶走一大批人時,這時什麼“秘訣”都會扔到九霄雲外了,因為這些“重量級”人物的“份量”實在太大,遠比“真道”的份量大,遠比對父神的忠辗萘看蟆�這時候那還敢說“不送不送”,趕快說“請坐請坐”。這等人在人看來很謙卑,但卻與主耶穌謙卑的形象成了鮮明的對照,在神面前很是驕傲。我們就是這樣子虧缺了神的榮耀的,我們拒絕父神為我們安排的十字架的道路:先降卑,後升高。我們不願意象耶穌那樣為持守真道而甘心“被人厭棄”,我們不願意象耶穌那樣承認“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6:44),我們內心深處實際上發出的聲音是,這些人能來教會都是我的工作,若都跑了我豈不大丟顏面?“分裂教會”的惡名誰能擔當得起?我們完全忘了“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詩127:1)這樣的警訓。我們就是這樣把教會當成自己家的後院,靠着自己的聰明肆意妄為,全不把自己當僕人,我們就是要這樣驕傲到要“與至上者同等”(賽14:14)的地步。我們人都是驕傲的,尤其是教會裡“服事”了三十年、五十年,“戰績”顯赫,“功勳”卓著,這樣的人你若敢警戒他,他就會白你一眼,意思是“你還真以為自己就是那根蔥啊?”但敬畏耶和華的人會懼怕向他追討義人喪命的罪,要“救自己脫離了罪”(結3:20-21)。我們以為自己會尋求神,能尋求神,都想齊心協力建造巴別塔通天,但上帝卻給驕傲的人迎頭痛擊,說只有我從天上下來找你們才是正道。我們就是這樣忘記了:“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裏就不喜歡他。’”(來10:36-38)。但願“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來10:39)。 約翰福音第6章迦百農的考驗不僅僅是給牧師的,也是給我們每一個平信徒的。族長亞伯拉罕可以說是牧師的代表,而撒拉可以說是會眾的代表。我們從創世記不難看出就連被稱為信心之父的亞伯拉罕起初都是那麼的軟弱,撒拉將“善惡樹的果子”——藉著外邦為奴的使女產生後裔——亞伯拉罕就“聽從”(創16:2)了他妻子而“吃了”(接受了)它,跟亞當在伊甸園“聽從”(創3:17)了夏娃犯罪是一模一樣。當使女生的逼迫自主婦人生的時候,上帝要亞伯拉罕“聽從” (創21:12)撒拉的話將“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創21:10)時,亞伯拉罕可是“很憂愁”啊 (創21:11),因為以實瑪利曾給他掙足了面子,極大滿足了人的驕傲,要趕走他情何以堪?。我們如今何嘗不是這樣?我們不就喜歡教會裡人聲鼎沸嗎?管他是“自主之婦人生的”還是“使女生的”,哪怕是後者逼迫前者,我們也是睜一隻閉一隻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為這些人跟我一起打拼這麼多年,要趕走他們情何以堪?但保羅卻引用舊約力挺“自主之婦人生的”說:“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加4:30)。我們在細胞小組層面(就像一個小教會),在家庭層面(最小的教會)其實都面臨同樣的試探,這種試探絕不僅僅限於主耶穌和主任牧師。第二位格對第一位格的影響是巨大的,而撒旦的攻擊點首選第二位格,從伊甸園到如今從來就沒有改變過。你是主耶穌那樣順服第一位格的第二位格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