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寒之流號稱說中國人有八千萬的黨員,還有他們的家屬,再算上共青團員,這在中國總人口中也該占了三、四億,所以說明了深厚的民意基礎。 此話一出,輿論一片譁然,高級領導們立刻來了精神,仿佛打了輿論雞血,而反對者立刻就要把八千萬的黨員與其他14億老百姓對立起來。其實要維梁說,支持者和反對者都是在盲人瞎馬地亂起鬨,瞎打架,毫無邏輯可言。請問:現在的中國真是這八千萬的黨員+家屬+共青團員們說了算嗎?非也!大謬!完全不是那麼回事,否則中國就真是有救了。 現在的中國最高決策層既不代表14億中國人民的民意,也不代表八千萬黨員的民意,只代表他們自己的'民意',他們的'民意'就是開足'共產黨'這架機器,為權貴階層撈足好處,撈夠腐敗的資本,然後溜之大吉。而最高層的那九個人,只是權貴階層找來看家護院的維持會長而已,高級打工仔而已,到鐘點就上崗上工,到鐘點就禪讓退休走人,什麼也不想多干,補破鍋、修破車而已。 目前的中國既無人民民主,也無黨內民主,最高領袖根本就不是八千萬黨員自己選的,而是幾個政治大佬幕後私定的,然後利用廣大黨員做執行工具而已,不聽也得聽,否則就用家法(黨章)制裁你們。說八千萬的黨員+家屬+共青團員如何如何都是在自做多情罷了。 高級領導們貪污腐敗包二奶,廣大蟻民黨員敢放個屁嗎?你們只是人家斂財的工具而已,被出賣了還幫人家數鈔票而已。 高級領導們送自己子女出國留學,買豪宅買身份,廣大蟻民黨員有能力學嗎?你們還不是照樣深受三座大山之害? 高級領導們工作能力如此之低,毫無作為(除了貪污腐敗包二奶),很多領導(包括天天上新聞聯播的)要是沒了講稿,連句完整的人話都不會說,連廣大蟻民黨員的平均水平都達不到,而下面有能力的人比他們強得多得多,卻全都沒有靠選舉上台的可能性,有人還好意思鼓吹說八千萬的黨員+家屬+共青團員如何如何,這都挨得上嗎?人家靠八千萬黨員的政府機器來發家致富,貪污、腐敗、包二奶,你們卻說他們這麼幹很反映八千萬黨員的民意,進而反映廣大14億人民的民意,這是什麼狗屁邏輯? 中國的憲法規定,本來是人民代表大會制,而廣大人民和黨員都有憲法規定的合法的選舉和被選舉權力,可惜人家就是不讓你們八千萬黨員來選自己的總書記、省書記、縣書記、局書記,還好意思恬着臉自做多情說八千萬的黨員+家屬+共青團員如何如何,中國的事和八千萬黨員+家屬+共青團員有什麼關係?除了貫徹領導們的不作為,你們能對中國的最高決策有什麼影響力嗎?恐怕還不如海外華人對他們的影響力大。 八千萬黨員+家屬+共青團員有表達不同意見的權力嗎?沒有,無非就是保留自己的意見罷了,就好比說你們的話和放屁差不多,而且是自己放自己聞,而領袖和領導們放的屁卻一定要八千萬黨員來聞,而且是天天聞、月月聞、年年聞,會上聞,會下聞,單位聞,家裡聞,不聞不成,不聞就不是合格的黨員。 不但八千萬黨員要聞領袖和領導們放的屁,而且還要夸:領導放的好香的屁啊!領導放好和諧的屁啊!領導的屁真是深入人心的屁啊!領導的屁真是無比偉大的屁啊!這就是八千萬黨員的基本權力和唯一權力,和唯一比其他14億人民更加優越的地方。 真不知是韓寒之流是被夾了腦袋,還是想拍馬屁、捧臭腳想瘋了,維梁建議韓寒之流趕緊入黨,自己親身體會一下八千萬黨員的民主和民意權力到底是什麼樣子,也親身嘗嘗不讓自己放屁,卻天天要聞領導的屁,夸領導的屁,按領導的屁辦事是個什麼滋味。 話又說回來了,維梁既不是五毛,也不是帶路,更分不清FLG是體操還是氣功?所以不會為西方民主背書。如果中國真有那麼一天,能夠體現憲法規定的人民和黨員的基本權力,廣大中共黨員能夠一人一票選舉自己的局書記、縣書記、省書記、總書記了,真的能實現黨內民主,那麼中國就實現了百分之五點七人群的人民民主,那麼就可以驕傲地說有比美國百分之一人群的民主更加優越的民主制度,那麼這樣施行的'一黨專制'就是比具有比美國更加優越的政治制度,維梁一定為此拍手叫好,甘做五毛而鼓吹之,可惜有人敢這麼做嗎?而他們又怕什麼呢? 附錄:西方制度不適合中國人民,卻非常適合中國官員——六萬幹部外逃 兩年侵吞萬億。某黨十七大期間,給代表參閱了一份很保守的內部資料,表明15年外逃幹部6.1萬多人。爭鳴雜誌11月刊披露,該資料是十月初,中紀委、中組部、公安部、人事部在內部公布:自一九九二年以來,公職人員(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駐外機構公派人員)外逃,或隨代表團外訪、探親、旅遊逾期不返,公派人員學習、工作期滿不歸等,共有61577人。這裡並沒有包括那些已經有定居權的親屬,也不包括盜竊國庫後以合法身份出境的。 外逃公職人員的資料表明,1992年以來,至2007年6月底,外逃幹部中: 省部級(包括副省部級),87人; 正地廳級,312人; 副地廳級,1192人; 處級,8250人; 副處級,11340人。 據中國社會科學院、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於今年四、五月的統計:從八十年代中期至2003年底的20年間,黨政幹部配偶、直系親屬,在境外、外國定居的人數為120萬人,其中: 香港地區,15萬; 澳門地區,1.2萬人; 新加坡,4千人; 泰國,5萬人: 南韓,1.5萬人, 日本,7千人; 加拿大,20萬人, 美國,18萬人; 南美,1.5萬人; 英國,5萬人; 德國,6萬人; 法國,10萬人; 意大利、荷蘭,5.8萬人; 瑞典、瑞士、此利時、奧地利、挪威、芬蘭等中、北歐國家,15萬多人。 高幹家屬(按級別分類)定居海外人數,以下是2004年,按級別分類若干高幹家屬、直系親屬在境外、外國定居的人數: 前政治局常委家屬、直系親屬,21人; 前人大副委員長、前副總理、前政協副主席(黨員)家屬、直系親屬,277人; 前省、部級高幹家屬、直系親屬,2.174萬多人; 現職省、部級高級幹部家屬、直系親屬,72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