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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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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乱法的王立军为何深受民众欢迎
   

在王立军带领下的重庆打黑活动开展得如火似荼时,国内司法界便纷纷有人对王立军的打黑行为发出质疑,比如北大贺卫方教授写的《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另有律师发布的对重庆打黑活动中刑讯逼供行为的疑问。但是这些质疑在网上,却唤不起民众的共鸣,相反,网民基本是一面倒的支持王立军,蔑视这些质疑者。

究其原因,以贺教授为代表的国内法学家基本都是在文革中成长,他们对于法律的滥权有种根深蒂固的恐惧,在他们的号召主导下,中国法律中许多罪名被删除掉,如流氓罪,但是在删除这些罪名时,相应的罪名补充却不够完全,以至于国内现行法律在打击犯罪行为时存在许多空窗,导致给了黑恶组织极大的活动空间。

以肖传国买凶攻击方舟子一案为例,按国内现行法律,开始找不到对肖传国定罪的条款,最后勉强找了个寻衅滋事罪。其时这事要是在法律健全的国度,肖传国构成预谋严重攻击罪。

在国内,你被人用刀砍了,或被人用硬物击打头部,只能先去验伤,鉴定伤情构成轻伤,才能定对方的罪。如果仅仅被人砍道不大的伤口,流血缝针,最多算个轻微伤,构不成刑事处罚的条款,只能自诉。中国轻伤标准中规定,头皮锐器伤达8CM,钝器伤达6CM,才构成轻伤,而且多处伤口不能累计算成轻伤。

因此,你在国内如果被几个人打了,用刀砍了,如果构不成轻伤,你又无权无势,那就自认倒霉吧。对于这种自诉案件,警察一没手段管理,最多拘留几天,罚点款;二有许多刑事案件要处理,对自诉案件忙不过来;三就是你请律师告上法院,国内不支持心理赔偿,这类轻微伤最多赔点误工费、医药费等,可能连律师费都不够。

相反以美国为例,你被人持刀攻击,即使没造成伤害,也构成攻击罪,警方根据可能造成的伤害后果,按造严格规定级别的攻击罪可以起诉攻击他人的一方,而不管攻击者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你被他人恐吓威胁、骚扰,美国的恐吓威胁、骚扰各类罪名一应齐全,而且法官还可以下达保护令,禁止某人接近你。

国内,原来攻击罪、骚扰罪和威胁罪,都属于流氓罪处理的范围。在法学者建议取消流氓罪后,却没有补上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攻击罪、骚扰罪和威胁罪,如果一个公民被人骚扰和威胁恐吓,报警,警方只能调解下,他只能自求多福。

而国内黑恶势力最擅长的就是骚扰、威胁恐吓、轻度攻击殴打,而这些正好是国内现行法律的空白,警方无法处理也无法定罪。

最近网上闹得轰轰烈烈的海南三亚宰客事件,为什么黑店主敢明目张胆的高价宰客?价再高,旅客可以拒绝付帐呀。但黑店只要有几个打手,对旅客进行恐吓威胁,甚至轻微的殴打攻击,警方是只能调解或简单处罚的。旅客在被多人恐吓,惧怕挨打地情况下,多数面对天价帐单只能乖乖付帐。因此,国内各旅游景点的多数宰客事件,与其说是当地政府的失职,不如说是国内法学家的无能与失职。

走遍中国,在大城市郊区、中小城市和农村,处处可见窗户上密集的防盗网,这是全球其他那一个国家都少见的现象。从这一点可深切地说明中国当前社会治安之恶劣,黑恶组织之猖狂。

在法律缺失的情况下,基层民众多数只能按原始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生存。在前段时间的香港地铁大陆人吃点心视频中,一个衣着秀丽的女子,面对香港人的质询反而气势汹汹。这也是中国基层民众生活的真实写照,在攻击罪、骚扰罪和威胁罪缺失的中国,基层民众碰见骚扰、威胁、攻击行为时,在报警无门的情况下,多是靠自己来解决,因此他们在不停地锻炼自己蛮不讲理、凶狠霸道,以丛林法则来解决日常冲突。

基层民众并不能理解法律的缺失使警方无法及时处理社会上的黑恶势力,他们只能抱怨警察无能。因此当王立军在重庆大搞权大于法,严历打黑时,基层民众是一面倒的欢迎。

至于那些被王立军当黑老大抓起来的房地产富豪,说句实话,在国内,搞房地产不染黑就搞不下去。否则你的楼盘一开工,马上有黑势力来骚扰、恐吓,轻度攻击,阻止你施工,而警察来了最多只能调解一下,驱赶一下。因此,国内能做大的房地产商,手下都有一帮黑势力,帮他们处理这些事情。重庆抓了N多的房地产富豪,也不能说都是冤屈的。

北大贺卫方教授发公开信质疑重庆打黑是以权乱法,本是一片好意。但贺教授是文革中过来的人,他看多了文革中的乱抓乱杀,在他们看来法律中的执法条款越少越好,越松越好,这样可以避免基层执法人员胡乱执法。但呆在象牙塔里读书做研究的贺教授,他可能一生也碰不到一起威胁、骚扰、恐吓和攻击行为,他完全不能理解基层的现状。他质疑王立军以权乱法,却不去想一下民众如此支持王立军,法律有没有什么不健全的地方。

在言论不自由,没有普选,上下无法沟通的社会。中上层精英生活在自己的象牙塔里,就如同井底之蛙,他们是无法理解基层民众的苦与悲的,他们只会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思考。

明朝以“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出名的东林党人,满怀报国之心,但他们所接触的多是官吏士绅、豪商巨富、城市的小商贩及手工业者,因此东林党人竭尽全力阻止皇帝收矿税、商税、茶税等,结果导致明朝税收只有南宋小朝廷的三分之一左右,财力缺乏,不得不把各种各样的苟捐杂税一层又一层地加在东林党人难以接触的普通农民身上,绝大多数农民生活苦不堪言,再加上天灾,最终造成了一人造反,天下农民响应。因此,后人读史时说,明表面亡于李自成,实亡于东林党。

现在王立军出事,重庆打黑即将被全面否定,不少法学者高呼法制胜利,但民众为何如此欢迎重庆的打黑行为,没有一名法学者加以讨论,但随着国内黑恶势力的越来越猖狂,王立军只会深深地烙在民众的记忆中。

什么样的制度出什么样的精英,这也是国内为什么专家学者多被老百姓痛骂的原因。观今日中国之社会,上下之脱节,已经孕育了毛泽东、李自成之辈崛起的土壤。

(刚看报道,广东也开始打黑,法学家们应反思一下,为什么法律不能立即惩处黑恶势力,而需要运动式的打黑才能除恶,现行法律是不是存在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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