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织形式方面,人类历史上最重大的发明之一,就是公司。公司也因其成功引来了无数的敌人。公司自诞生以来,一直强敌环伺,或遭抗拒,或被阉割。有的人想把公司彻底毁灭,将其逐出人们的日常生活之外;有人想让公司雌服于国家的强权,为公司设置种种藩篱;有人则试图从政策上削弱它,用权力肢解、分割它,从道德上诋毁它。但是这些企图都未能阻止住公司发展的脚步。如果不允许公司存在,这是个什么世界?
公司是什么?在律师和经济学家的眼里,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组建并登记的、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在民众的眼里,公司是赚钱人合办的、以赚钱为目标的工商组织。公司与经济、法律甚至政治的相关性已经广受注意。但是,很少有人意识到公司有其独特的宗教或道德的维度。
在上帝的眼里,公司是什么呢?这得先从人在上帝眼里是什么说起。人在上帝眼里是一个造物,一个上帝创造的物种。人不仅是造物,而且不是一般的造物,是负有创造使命的创造者。人是上帝创造的、同时也担负着创造的使命的物种。因此人是应该有担当与使命的造物。作为造物,人与上帝不一样。人不是尽善尽美的,而是有缺陷的造物。因此,人是会犯错误的,是有生有死的。
在上帝的眼里,公司是一种与人非常类似的东西。人是自然的人,公司是法人。人是上帝的造物,公司也是上帝的造物。公司是一种团契,是以商业为天职者之间的自愿结社。人是创造者,公司也是创造者。人有梦想与担当,公司有愿景与目标。人有种种毛病,公司也有种种缺陷,会犯各种错误。人有生有死,公司有始有终。只有长命的公司,没有永生的公司。
神学家们强调,公司首先出现在信基督的地方,然后扩展到世界各地。这大概是不争的事实。也有中国经济学家注意到,在那些教会与教堂发达的地方,市场经济才最发达。远的不说美国、欧洲,近的看看浙江,尤其是温州,就会感受到商业、公司与某些特定宗教的隐秘的共生关系。
有了人这样的创造者,仍然需要公司。人需要通过公司来提升和扩展自己的创造力。人们联合起来通过公司的形式可以完成单独的个人无法做到的事情,创造出仅靠个体作为无法比拟的财富,从而更好地完成上帝赋予的天职。如果不借助微软公司或任何其他公司来行事,比尔·盖茨在今天仍然不过是一个软件个体户。公司在以下四个方面的作为,远远大于个体的作为:1、创造就业,2、提供产品与服务,3、创造财富,4、为民众提供独立于政治权力的社会依托。因此,公司更能服务于上帝的目的和人的目的,也为个人提供了更大的社会舞台。
在市场经济下,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富裕是通过公司实现的。财富不是政治权力机构的党政官员创造的,而是在公司里面工作的人创造的。然而,政治家总是要通过命令与指令来使公司就范,甚至不懂商业的门外汉也会口口声声地要对私营公司进行领导与指导。公司使亿万穷人脱贫,使得一些人非凡成功,使人们对产品与服务的需求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而公司的创造力的大小,也正取决于它所激发出来的个人的创造力的多少。
公司不是教会,不是国家,不是福利机构,不是家庭,只是一个有具体的有限责任的经济实体,以自己独特的方式为大众服务。公司是建立在个人的自由和自愿基础上的自治体、是自愿与自由结社的最好典范。
基督教政治哲学认为,公司是上帝为自由的人发明的。人们通过公司来创造新的产品,新的技术,新的服务。使得人们能够更有力、更有效地在一起工作。没有一种机构比公司更死心塌地为社会服务。公司不是你死我活的那种零和游戏,它创造出来的是本来不存在的财富。软件业是最有力的例证。公司是一种社会工具,独立于国家,为自由社会的其他活动提供物质的和道德的支持。对公司的攻击即是对自由和文明的攻击。公司的作用,不仅在创造财富中不可替代,而且在守护文明社会与个人自由方面也是不可替代的。
--原载:《刘军宁Blog》,2007-10-08
http://vip.bokee.com/200710083965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