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4日序: 十八大前,中国公安不知收敛养晦、与民修息,不懂“息事才能维稳”,不明白民众对政法系统已经忍无可忍,反而依仗因维稳获得的特权,借着维稳的旗号,杠上开花,有恃无恐,飞扬跋扈,越界滋事,横行无度,接连出事,几乎到了“日惹一祸”的地步。 2012年6月21日《南方都市报》报导《男子遭警察泼辣椒水毁容 警方拒配合做伤情鉴定》的消息(注1),同时登了多张这个倒霉男子被毁容后的照片,引起网民的疯狂转发;2012年6月24日大陆各个门户网站报导《深圳男子对交警爆粗口被打至病危》的消息(注2),同时登了多张这个倒霉男子被殴打后的照片,引起网民的群情激愤。中国公安打人打得顺手,一发不可收拾,打自己人已然不过瘾,磨刀霍霍准备走向世界。无奈中国军力虽然进入世界“前五”,然而道义感召力不强,没有外国人肯邀请中国政府去干涉自己的内政,所以中国公安想“虐囚”而不得外国囚可虐,无奈之下退而求次,只好学清政府:没机会打过国界去,只好在自己家里向洋人宣战,在自己的老窝中“灭洋”了,居然在6月18日打死了尼日利亚人,引起了外交纠纷(注3)。 从6月17日到6月20日,只不过短短四天时间,中国公安就被捅出了三件轰动全国的大事,没有捅出的、封锁隐瞒的,我们实在不知道会有多少多少。在网上输入“2012年6月中国警察打人”搜索,可以得到2,120,000条结果,当然绝大部分是“只见标题不见文”。 5月25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发表《2011年美国的人权纪录》,“以回应美国国务院24日发表的《2011年国别人权报告》对中国人权事业的歪曲指责”。面对自己层出不穷的糟心事,中国政府犹自好整以暇,还有心思去反唇相讥,实在不是我们平常善良之人能够想象出来的。 6月中国公安的暴行和5月中国政府的闹行,让我忍不住又重读2006年我写的一篇文章。并将它公开出来,以为历史存照。 2009年6月24日序: 2009年上半年,大陆接连爆光数起办案公安殴打嫌疑人致伤致残致死事件——还不包括以十倍计的被隐瞒、被埋没的同样事件——,所涉地区从南到北,自东而西。这些事件引起群情激愤,仇警情绪再度高涨。本文写于2006年3月,一直隐忍未发。而今三年多过去,中国公安怙恶不浚,中国政府冥顽不化,而无数无辜小民又成新鬼矣。 正文: 2006年2月中旬,中国许多媒体报导了英国士兵又在伊拉克殴打平民的消息,被我看到。与此同时,几家媒体报导的另一条不起眼的新闻刚好又被我抓到了。这条新闻标题是《刑讯逼供不好使了?北京办案将弱口供强证据》(注4),内容说上周北京市法院审判多起刑事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几乎每一起案件审理起来都不是那么轻松。记者注意到,被告人当庭翻供,甚至于零口供的现象相当普遍;明明签字画押的口供,一上法庭便出尔反尔,其结果是大大浪费了司法资源”;新闻引述“一名办案民警”向记者的描述:“刑讯逼供越来越不好使了,辛辛苦苦弄来的口供,到了法庭上就翻,白忙活还添乱,嫌疑人的法律意识强多了”。引完“办案民警”的话,这条新闻又引述“刑辩律师许兰亭”在刑辩过程中的感受:“翻供、零口供的情况的确是越来越多!代理的风险也随之加大。当事人一翻供,办案人员就会想到律师,所以辩护起来也很含糊,弄不好就被搁进去!”。这条罗罗嗦嗦的新闻最后要表达的中心意思是:最近中国的司法、审判人员开始弱化口供作用,强调“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了。 上面这两条新闻互相并没有关联,消息内容听起来也没任何引人入胜之处,一百个人听了一百个人会无动于衷。本来它们登出后就会随风而去,轻而易举地溜走,引不起半点波澜。可不巧的是,它们恰恰先后都入了我这种火眼金睛、“不疑处有疑”的大行家的法眼,被我逮着了。我只一瞬间,就听出文章来了。 稍有一点文明熏陶的人都会知道,刑讯逼供是违法的。而且,即使不照国际标准,光按中国法律,刑讯逼供也不仅仅是违法,还是犯罪。中国刑法有“刑讯逼供罪”,刑法第247条后半段还规定,司法人员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首善之区”的“办案民警”不会连这点儿常识都没有。而上面新闻里提到的那个有描述才能的“办案民警”却公然毫不遮掩、轻松平淡地对媒体与公众坦陈自己的犯罪活动,而且还绘声绘色地怨叹自己辛辛苦苦地从事犯罪活动却没能受到肯定。中国公安们对法律轻蔑、无视的张狂和公开,越是在不经意和平平淡淡当中,越呈现得活灵活现、入木三分呢! 在今天的中国,任何人只要打开大陆任何网站,输入“刑讯逼供”四个字一搜索,相关内容、事例、案件简直看不胜看。粗略一浏览,刑讯逼供的手段真是层出不穷、与时俱进:轮流审讯、连打带骂、不让呼吸、几天几夜不准睡觉、“飞机铐”、提摔、牙签钉指缝、开水浇下身、电刑、灌芥末油、灌辣椒油......相比中国公安的创造力和虎狼本色,当年中美合作所的美式发明与技术,又算得了什么呀。在这每天每日的刑讯逼供下,多少人被酷刑重残,被屈打成招,被打断打碎胸椎腰椎颅骨,被打的急性肾衰竭,被熬打不过撞墙、跳楼、喝农药,被殴打惨死;在这遍及全国的刑讯逼供下,又有多少人胡编自污、攀咬栽赃,黑狱十载、含恨而死,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慈母捐命、骨肉永诀,冤命永沉、世代蒙垢!在这桩桩件件的刑讯逼供下,还有多少“奇迹”出现:一案两凶、活人变为死鬼、不在现场的成了凶手、强奸犯留下了别人的精液、被打了炮的“婊子”还是处女......中国现代捕快衙役们的创造力,又颠覆了多少刑事侦察的公理与定律啊!这还只是对稍有嫌疑的自由人的刑求,至于“虐囚”——虐待已获刑入狱的囚犯和人赃俱获的案犯的暴行,早已普遍的失去了任何新闻价值,网站媒体看都看不上眼呢!美英士兵偶尔一虐囚,招惹的一次举世喧哗,成为地球头条新闻,又一次举世喧哗,成为地球头条新闻。而我们网上铺天盖地、信手捻来的刑讯逼供,又有几个中国人或外国人有兴趣看上一两眼呢?美英士兵虐囚新闻一暴,总统首相一个劲儿嘴软、道歉、诅咒发誓,整个世界还不依不饶;而面对中国警察比比皆是的刑讯逼供暴行,中国领导人连解释都懒得做一个,国际社会又哪里肯花精力关注一下?在全世界眼里,中国人的肉体和尊严,真的比伊拉克人、阿富汗人、关塔那摩的塔利班份子不值钱的多啊!中国政府总指责西方在人权问题上是“双重标准”,其实,我们政府真该感谢他们的“双重标准”,人家对我们要求的标准低的很呢! 在上面那条新闻里,北京的“办案民警”幽幽怨怨地诉苦,说自己刑讯逼供、“辛辛苦苦弄来的口供,到了法庭上就翻,白忙活”了一场。听上去真是值得同情、真是“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任何一个幼儿园的孩子都知道,打人和挨打哪个滋味好受,而中国的成年警察折磨了人刑求了人还抱怨自己辛苦,天下还有比这更无赖的吗?!任何一个对中国警界黑幕有些许了解的人都明白,刑讯逼供的动机有相当一部分是徇私枉法、构陷嫌隙、谋害无辜、移罪嫁祸、偷天换日、借刀杀人;而明明是行凶作恶却堂而皇之地表白自己是“辛辛苦苦”地为了惩罚罪犯、维护秩序,天下还有比这更无耻的吗?!一个等而下之的捕快衙役如此,中国法律的顶级人物又是什么面目呢?去年国新办举行的世界法律大会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院副院长XXX回答媒体对佘祥林冤狱的提问时归纳了三点“经验教训”、得出了一个最终结论。其中第三点“经验教训”是:“如果出现疑罪,或者疑罪比较多的情况下,事实有很多疑问的情况下,我们到底是从民意还是从事实?”一个最终结论是:“错案不可能是完全不存在的,是否司法不公应该从最后纠正的结果看。这个案件从错的又纠成正的,难道不是司法公正的体现吗?”随便一个有半分良知的人都看得清楚,你打了人家,关了人家,毁了人家,侮辱了人家,离散了人家,残害了人家,折磨死了人家,直到天怒神怨、死鬼复生,仍在用尽伎俩遮掩蒙骗,企图阻止真相大白于天下(又有多少人永远不可能等到天怒神怨,永远不可能盼到死鬼复生,永远不可能看到真相大白于天下);而一个本应是社会良心的中流砥柱、国家正义和十三亿人人权的最高捍卫者、宪法尊严象征的二级大法官居然说出如此没心没肝、冷漠、言不由衷和颠倒黑白的风凉结论来,天下还有比这更无行的吗?!随便一个稍有法律和历史知识的人都懂得,刑讯逼供的制度原因是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不公和执法权力毫无制约,人格原因是中国野蛮、残暴的传统及现实政治文化对人性的扭曲与异化,国情原因是政治迫害模式对普通刑事审讯的影响和示范;而堂堂国家宪法法院副院长、耶鲁大学法学院博士,竟把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原因解释成、把自己国家刑法上白纸黑字认定的犯罪行为形容成“从民意”,天下还有比这更无法无天的吗?!耶鲁法学院怎么能培养出这种博士呢?难怪中国会有这么无赖、无耻、无行和无法无天的的捕快衙役,会有这么无止无休、无日无夜、无穷无尽的刑讯逼供。不拆穿、不揭露他们,天下还有公理吗? 还是在上面的那则新闻里面,记者夹叙夹议地感叹,在他上周经历的北京几起刑事案件审理中“几乎每一起案件审理起来都不是那么轻松。记者注意到,被告人当庭翻供,甚至于零口供的现象相当普遍;明明签字画押的口供,一上法庭便出尔反尔,其结果是大大浪费了司法资源”。让这个记者最扼腕叹息的,不是刑讯逼供下的森森白骨、嘶嘶哀嚎、滩滩血泪、声声乞告,而是刑讯逼供没达到预期效果从而浪费了司法资源!全世界有这种冷血王八蛋的知识分子、这种冷血王八蛋的记者、这种冷血王八蛋的的媒体吗?在这些冷血王八蛋的知识分子、这种冷血王八蛋的记者、这种冷血王八蛋的媒体眼里和逻辑里,一旦你哪怕是被陷害被冤枉而成了嫌疑犯和被告,你就要么宁死不屈,站着进去躺着出去;要么既然你熬刑不住屈打成招,你就活该屈招到底,否则你就是“出尔反尔”、你就是给侦察机关带来了麻烦、你就是浪费了国家珍贵的司法资源。在他们心目中,刑讯逼供所付出的成本,刑讯逼供所需要的人力、体力、时间、空间、设备、工具都成了一种有限的、不该浪费的司法资源!有我们这样济强凌弱的吏治和体制,有我们这样野蛮残忍的政治文化和法律文化,不胎生出这种冷血王八蛋的知识分子、这种冷血王八蛋的记者、这种冷血王八蛋的的媒体也不可能啊! 又是在上面那则新闻里,那个多嘴饶舌、意念迭出的“办案民警”再发感慨了:“弄来的口供,到了法庭上就翻......嫌疑人的法律意识强多了”。写本文时又让我碰巧看到,和这个等而下之的捕快水平一样等而下之的一个叫莫林浩的作者,几天后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了一篇《刑讯逼供不好使了?北京办案将弱口供强证据》这条新闻的读后感,标题是《“刑讯逼供越来越不好使了”令人悲哀》。文中赞许地说,把庭上翻供等现象“归结为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意识增强,当然是对的”。这种似是而非的鬼话,大多数人会糊里糊涂地赞同。但我是什么人?我眼里揉不进一点沙子,谁也别想让我走眼。这种似是而非的鬼话既然被我抓住了,我就要驳斥它、拆穿它。“当堂翻供”是暴君酷吏廷杖杠子夹棍国情下中国人最原始、最传统、最无奈、最可怜的求生本能和生存手段,从有审讯和刑讯的那一刻起就存在了,中国人已经用了几千年,早就拿捏得炉火纯青,从古到今中国的任何一个文盲一个庄稼汉都生而会之,连智慧都说不上,更匪谈法律意识了。中国的评论家不读书,读书也读不通,连《水浒》都没读过、都没读懂。把“当堂翻供”说成是中国人“法律意识增强了”,不仅是对今天中国人法律意识的侮辱,也是对昔日中国人求生本领的侮辱。为什么说是对今天中国人法律意识的侮辱呢?因为如果今天中国人的法律意识(而且还是增强了的法律意识)还仅仅表现为会“当堂翻供”,那就说明今天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同几千年前一模一样,半点也没有增强、进步;为什么说是对昔日中国人求生本领的侮辱呢?因为如果“当堂翻供”是今天“法律意识增强了的中国人”才具备的本领,那就说明几千年以来的中国人都是愚不可及。看见没有,这就是我的功力,凭一俩句话,我就能揪出、发现这么多问题。如果象上面那个坏蛋和那个糊涂蛋说的,“当堂翻供”是中国人“法律意识增强了”的结果,那就是说,三年、五年、十年前中国人法律观念还没有增强的时候,是没有“当堂翻供”的;这也就是说,三年、五年、十年前同样多甚至更多的刑讯逼供下的屈打成招,后来都被苦主认头了、认命了、认杀认剐了。真相是如此吗?从来就不是。酷刑折磨下的蒙冤受屈者任何情况都始终进行着最后挣扎,他们的父兄亲友什么时候都没有放弃过一线希望。只不过,那些年头,我们几乎从来听不到任何沉冤昭雪的消息、看不到些许苍天有眼的报导:因为那些年头我们的公检法从头到尾都在沆瀣一气,都在勾搭连环,都在错上加错,都在以暴掩暴,都在杀人灭口!说“当堂翻供”是最近中国人“法律意识增强了”才产生出的新鲜事,就等于掩盖以前那么多年里我们公检法的陷害忠良、粉饰以前那么多年里我们公检法的草菅人命、开脱以前那么多年里我们公检法的蓄意作恶。看到了吗,佩服不佩服?事情的实质被这样我剥茧抽丝地一步步抓到了。除了我谁还能做到?这种本领、这种智慧、这种手段,除了我谁还能有?到这里我的发现还没有完呢。有谁问过、有谁想到过,中国这一两年内暴出了这么多冤案,比以前十年二十年间全部发现的都多,难道以前十年二十年的司法比现在还要清明、公正吗?当然不是。如此答案只有一个:以前十年二十年间冤狱黑牢的数量将永远是无法搞清的谜,难以数计的屈死鬼将永远万劫不复。 上面那则新闻里,还引述了一段律师在刑辩过程中的感受:“翻供、零口供的情况的确是越来越多!代理的风险也随之加大。当事人一翻供,办案人员就会想到律师,所以辩护起来也很含糊,弄不好就被搁进去!”。中国现代捕快狱吏的淫威肆虐、一手遮天和横行无忌再无法刻画的更形象逼真了!明明是你们刑讯逼供,明明是你们构陷好人,明明是你们屈打成招,而一旦蒙冤者本能求生,你们却还恼羞成怒、迁怒于人,让中国形辩律师的卑微、恐惧、战战兢兢和栗栗自危纤毫毕现,你们还有人伦天良吗?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中国历史上政治的经典规则。在工业化的二十世纪和全球化的二十一世纪,共产党州官的火放得越来越旺了,和古代州官再不可同日而语;而共产党政府的责任感和干涉欲也越来越强了:从百姓点灯管到小孩点炮,从女人打胎管到男人打炮;从中华管到夷狄,从自家人管到洋鬼子。今天,中国政府除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还“只许我刑求,不许你虐囚”了呢。中国政府对别人虐囚有特殊兴趣,这是它的权力,但我愿意义务教它的中宣部官员和大小媒体社长台长总编们一个乖:以后在对洋人虐囚表达义愤填膺的前后时间里,千万别再象2月14日上午那样,又播出暴出我们自己刑讯逼供的丑闻。否则你自己不脸红,害得我都替你脸红啊。 最后我有一个创意,虽然有些玩世、荒诞,但内在的合理性是不容质疑的。你们看所有的西方有名的荒诞剧、黑色幽默剧,萨缪尔 贝克特、尤金 尤涅斯库等的话剧都是这个格式。什么创意呢?就是建议美国情报机构援例当年中美合作所,与中国情报机构再次合作。当然这次是秘密的,否则美国麻烦就大了,国际社会也不会答应。为什么美国情报机构有与中国情报机构合作的必要呢?你看美国抓了那么多恐怖嫌疑人、塔利班分子和伊拉克武装人员,关了那么多年还在押着。国际舆论时刻盯着,你或杀或判或放,总得有个结论啊。其实美国最不想把这些人这么不明不白关押着,这成了美国一块心病。国际舆论只要一没更刺激的题目,只要一闲下来,有事没事就拎出来抖落抖落。不小心再发生点什么意外被走光,惹的祸就盈天了。美国的目的一是要审出情报,二是要找出确凿证据最终惩罚罪犯。不料这些世界级滚刀肉们抓住国际声誉、国内司法程序、政治价值理念对美国自身的限制和约束,一路跟你泡泡泡。情报搞不到,罪证又抓不着,即不能杀又不能判还不能放,弄的美国束手无策。全世界天天让你快快快、催你放放放。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舆论压力下,美国只好挑看上去祸害最轻的放出来几个,其中就有2004年在巴基斯坦绑架并导致一名中国工程师丧命的马哈苏德。美国放出来的人出了事了,不过这次包括中国在内一向对美国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国际舆论倒是真的宽容了,几乎没一个人抱怨美国那么不负责任、或者美国的情报机构那么无能以至于连一个货真价实的恐怖分子都确认不下来、最后还把他放出来害人。如果象我创意的那样,美国情报机构援例当年中美合作所再次与中国情报机构合作,美国只需把关押的所有恐怖嫌疑人、塔利班分子和伊拉克武装人员全部送到中国的合作伙伴这里,所有问题一定都迎刃而解了。第一,可以解决关押地这个早就让老美头疼的大难题。关塔那摩监狱空间太小,更要命的是太出名惹眼,全世界的记者时不时就来骚扰,有时干脆在附近安营扎寨。在欧洲国家设秘密监狱吧,这些国家的制度和政治传统让它们不太敢干这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悬事;而且这些国家开放性太强,容易走漏风声;而一旦弄得沸沸扬扬,热衷出头管它们的组织又太多了,联合国、欧盟谁都不甘人后地要表态插一足。而中国就不同了,没脸没皮、任嘛不吝的中国政府有什么不敢干的呢?如果把关押地设在中国这个铁幕森严的国土上,谁又能知道呢?知道了谁又敢来查呢?敢来查又怎么能查出来呢?查出来谁又能拿它怎么办呢?能拿它怎么办谁又有兴趣去办它呢?第二,可以突破搞情报这个最让老美头疼的大难关。掏情报口供和认罪口供是两码事。定罪可以而且必须不靠口供,这是英美的审判程序原则;但情报却只能从被捕恐怖疑犯嘴里搞出来,英美的审讯手段就玩儿不转了。所以必须靠中国的合作。管你什么塔利班、管你什么“基地”成员、管你什么山地游击队、管你什么“人弹”亡命徒、管你什么斩人首不眨眼的魔头、管你什么高鼻深目的凶神恶煞,传的神乎其技,让人胆战心惊,你来我无产阶级专政的土地上试试!你还是肉长的吧?你凶吗,你狠吗,有的是凶的狠的等着你呢。看看谁更凶谁更狠!你越凶越狠我才越过瘾呢!你只要到了中国狱吏手里,不出三天,任凭你钢筋铁骨或铁嘴钢牙,你编也得编一大堆口供情报出来!什么绝食、什么抗议,让你梦里都发抖、让你梦里都不敢想呢!第三,可以消除老美判放关这个进退几难的困境。那些关在各处的战俘囚犯,都判显然不行,放了又不甘心,不判不放就这么关着又不是事。这成了老美一个死结。干脆全送到中国,只要送到中国,老美就什么也不用管了。审吗判吗?还用审个判个球啊!就让他们不死不活、无声无息地做植物人吧。到了中国再活着出去,你想都别想呢!老美凭良心你说,我这个建议高不高? 注1、《男子遭警察泼辣椒水毁容 警方拒配合做伤情鉴定》全文: 2012年6月21日《南方都市报》 6月19日凌晨,注册地为湖北襄樊的网友“安琪儿清”发微博称,17日晚上,她的弟弟张大虎在骑摩托车回家时,遭到湖北省枣阳市南城派出所的民警殴打和“泼硫酸”,致其弟弟面部二度烧伤。这几条微博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目前已经被转发了上万次。 对此,枣阳市公安局20日在官方微博上回应,经纪委督察部门调查后查明,张大虎当时是因为拒绝民警盘查,才被使用“辣椒制剂的催泪喷射器”制服的,后查明其无违法犯罪嫌疑即放行,“泼硫酸”一说不实。针对警方“轻微灼伤”的说法,张大虎家人欲到襄阳市惠民医院司法鉴定科做伤情鉴定,法医称必须有警方出具的委托书,对此,枣阳市公安局拒绝开具。 微博称男子遭警察“毁容” “2012年6月17日晚11点多,我弟张大虎在下班经过发展大道时,被几个身穿警服开警车的人拦下。在没有任何对话的前提下,几人将硫酸泼在我弟脸上,同时用警察电棒殴打并踢踹,而后问了我弟弟的姓名、住址等就扬长而去。随后我们报警并送弟弟在医院接受治疗,派出所方面承认此事但无任何人出来负责。”6月19日凌晨,网友“安琪儿清”的微博引起众多网友关注,目前已被转发了14000多次。 “安琪儿清”告诉记者,她本名叫张清,是伤者张大虎的姐姐。 20日,张大虎对记者回忆说,6月17日当晚他独自骑摩托车从工厂回家,在路边小便时发现身后开来一辆警车,“没有喊喇叭也没有鸣笛”,后来警车内的人让他停下,他“一时心慌”就骑车往前跑,警车在追上他之后,“下来七八个人”用“电击棒等”打了他,他的脸上也被喷了东西。 张大虎告诉记者,在表明自己“不跑了”后,对方停手,并在问询了他的姓名、地址后离去。张大虎称,当时带队警察上身穿着警服,下身穿便服,“因为天色太黑,没有看清楚警号”。对于脸上被烧伤,张大虎说,“当时感觉脸麻、烫、疼,我就用水洗了洗,回家后一照镜子才知道自己是毁容了”。 医生鉴定为二度烧伤 发微博的张清对记者称,18日白天,张大虎和妻子、母亲一起到南城区派出所报了案,并做了讯问笔录,“当事人就在场,有露面但穿着便服”。对方还主动问张大虎,“你是不是17号晚上那个人”。 因为派出所不立案,张大虎的家人在派出所闹了起来。随后,南城派出所所长李光胜派了三位民警把张大虎送到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张清说,李光胜称当时的警车车牌为“1509”,但没有透露民警是谁,“到现在为止,报案都没有立案”。张大虎告诉记者,当天被警方送到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因为有警察随行,医生没有开具病历,19日上午,张大虎和家人自行到该院烧伤科检查,医生称是“二度烧伤”,但没有鉴定是什么液体导致的烧伤。“医生听到与派出所有关系就没做鉴定。”张大虎说。 张大虎说,枣阳市公安局局长赵友明以及副局长常文国,曾到医院给了1000元钱,承诺“该看病的看病,我们会继续调查,纪委会给出满意答案”。由于对警方处理不满,张大虎家人试图上访。 张清则告诉记者,20日她到枣阳市公安局信访部门讨说法,一位王姓科长表示会调查,但其称此事不满足立案条件,“要60天后才能立案”。后来张清又到襄阳市信访局,不过至今仍未有解决方案。 申请伤情鉴定遭拒 张清的微博传播渐广后,6月19日下午,枣阳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光武故里平安枣阳”对张清说,“局领导已经安排我局纪委在调查处理,请你先消消气,我们会给你一个满意答复的”。 20日中午,“光武故里平安枣阳”在微博上公布了调查结果。结果称,“6月18日0时许,南城派出所巡逻队员驾警车巡逻至发展大道,见一人骑摩托车往东行驶,形迹可疑,遂喊话要求其停车接受盘查,该人见状加油门疾驶,后又弃车欲逃,被巡逻队员追至路边小树林扭住,扭获时巡逻队员用警用催泪喷射器对该人脸部喷了一下,但无踢踹等行为。当晚查明该人无违法犯罪嫌疑后即放行”。 枣阳市警方还对警用催泪喷射器解释称,这种单警装备主要成分为辣椒制剂,并非硫酸,人体接触后,有轻微的灼伤感,为非杀伤性警械。张清微博中的“硫酸”不实,张大虎为“面部轻微灼伤”。 20日下午,张大虎到襄阳市惠民医院司法鉴定处做伤情鉴定,但法医表示,“公安局把权力收回去了,不可以做鉴定,要公安局的书面委托书”。枣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常文国则告知张大虎的姐姐张清,“你这是在告公安局,我们要回避,不可能开委托书”。 警方称可能是脸部过敏 20日晚,枣阳市公安局政工室一名王姓主任告诉记者,经过调查,6月17日晚事发时的情况是,4名巡逻队员看到在路边小便的张大虎,正欲上前盘查,张大虎骑摩托车逃离,后弃车进入一片树林,被巡逻队员抓住后用催泪喷射器制服,“没有用警棍打”,后查明张没有问题就将其放行了。 王主任表示,经过警方调查,当晚4名巡逻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不当之处,张大虎被辣椒水喷过后“二度烧伤”,警方将负担其所有的治疗费用。但对于为何张大虎被警用辣椒水喷射器喷过后烧伤,王主任说,以前也没有发现这种情况。“后来翻说明书,上面说99%的人用清水洗过就没事,但有1%的人会有过敏反应”。张大虎的面部烧伤可能属于过敏反应,王主任表示,最终需医生鉴定才知道。 注2、《深圳男子对交警爆粗口被打至病危》全文: 2012年6月24日《大洋网》,作者:李果 病床上的王红光因多发性肋骨骨折,已经被医院下发了病危通知书。20日凌晨2时许,因朋友醉驾,喝醉酒的王红光尝试到龙华交警中队“捞”人,然而,亲人再见已是20日上午8时30分,而到中午12点送往医院,医院于21日早晨下发了病危通知书。记者就此向交警局询问但未有答复,而已经介入的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公布了现场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王红光确实被交警和协管员按倒在地。至于交警是否打人,龙华分局正在进一步调查。 涂先生称醉男骂交警遭打 接报后,记者来到深圳市龙华人民医院外三科30号病床,见到了受伤的王红光。他一手打着点滴,一手连接着监控仪器,鼻子上还插着吸氧管,脸上有多处擦破的痕迹。 目击者涂先生向记者讲述了王红光受伤的经过。 20日凌晨2时许,龙华本地人杨先生喝酒后驾车外出,在人民路被交警拦下。担心自己是醉酒驾驶会入刑,杨先生在电话中让妻子找朋友帮自己走动走动。涂先生是先到龙华交警中队的,醉酒在家的王红光听说朋友出事了,也立即打车前往。 涂先生说,在龙华交警中队大院内,喝过酒的王红光说情不成开始对执法人员骂脏话,惹怒了负责处理杨先生酒后驾车事件的交警张某,张某拿出手铐将王红光双手反锁,并按着王红光的后脖子,将其按倒在地,之后五六名交通协管员上前一顿拳打脚踢。 伤者昨晨被发病危通知 家属见到王红光已经是6个半小时以后,20日上午8时许,王红光的妹夫邹先生闻讯后赶到交警中队。邹先生在当地有关部门任职,在他的介入下,王红光被派出所警车送到三联社区警务室。“派出所民警试图让我们和解,但大家一直僵持不下。20日中午12时许,距离我姐夫被打已经过了将近10个小时,看到我姐夫几近昏厥,我强行将其带走,送往龙华人民医院抢救。”邹先生对记者说。21日早晨8时许,龙华医院向家属下发了《病危通知书》,上写着:全身多处损伤,病情有进一步恶化的危险。 21日上午近11时,涉事交警和一名协管员提着鲜花果篮到医院看望王红光,但被家属拒在门外。 监控显示有打斗声音 昨日下午,龙华公安分局在三联警务室内向媒体公布了交警拍摄的几段视频。记者观察发现,视频从王红光进入龙华交警中队后开始拍摄,视频显示王红光情绪比较激动,不停地对周围的人骂脏话,很快就被几名制服男围住。视频里根本看不清是谁先动手,但王某被人按在地上后,两三名制服男还用屁股坐在他身上,他转身反抗,画面又传来另一阵打斗的声音。龙城派出所的出勤民警表示,当他去到现场的时候,王红光被交警和协管员按倒在地,身上有伤痕。“而到目前为止,交警依然没承认有打人,但我们翻查视频发现,王先生当初进入龙华交警中队的时候,面部没有明显的伤势。”出勤的民警对记者说。 医院: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昨晚,记者又收到龙华人民医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郭东辉发来的新闻通稿,内容称:患者因全身多处受伤后12小时于6月20日来院,来院时生命体征平稳。来院后,予患者行头、胸、腹部CT检查,CT结果回报左肋骨骨折,右肾可疑包膜下血肿。X片回报左肋骨多发骨折。目前患者病情稳定,生命体征平稳。 市交警局通报事件过程:王红光醉打交警被依法控制 6月20日凌晨1时20分许,交警局龙华大队民警在龙华人民路建设路口查获杨某某涉嫌酒后驾车,民警要求其配合酒精测试,但屡遭拒绝,于是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后带回中队处理。期间,杨某某召集王某某(编者注:即王红光)等4名朋友到龙华交警中队为其说情,其中呈醉酒状态的王某某对民警和协管员多次辱骂、推搡、追打,并试图将杨带离中队。王某某追打民警和正在进行摄像取证的协管员,后被依法控制。几分钟后,辖区龙城派出所出警,将仍在不停谩骂的王某某约束。王某某不听朋友劝阻,继续大吵大闹,先是踢翻了中队门卫室旁边的条凳,又用头将民警撞倒在地。派出所民警将其约束控制后带离交警中队。 现辖区派出所正依法开展工作。事发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市局督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注3、《尼日利亚人在广州猝死事件真相调查》全文: 2012年6月19日综合各网站消息 中国周四(6月21日)承诺将调查尼日利亚公民在广州派出所猝死事件。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被问及此事时说“中方将严格依法对此案进行调查,及时向尼方通报情况,协助尼方妥为处理善后事宜。” 洪磊还说,广东省有关官员同尼日利亚驻中国使馆已就此事进行了沟通。 一天前,尼日利亚驻北京大使馆说,已要求中国对尼日利亚公民在广州派出所猝死事件进行调查,并称广州警方在拘捕该男子时“下重手”,执法过当。 尼日利亚使馆发言人被中国媒体引述说,尼方希望得到独立的尸检报告。 事件 目前,就这一猝死事件出现不太一致的说法。 彭博新闻社引述尼日利亚官员的话称,目击者表示,猝死的瑟莱斯汀·厄勒贝齐,现年28岁,他是在介入另一名尼日利亚人与自动自行车车主纠纷时被打,之后他昏迷。 尼日利亚驻北京大使馆这名官员还向彭博新闻社表示,厄勒贝齐随后被广州警方带走而不是送去就医。 但是广州公安局网站19日发表的公告称,6月18日13时许,一名外籍男士在广园西路搭乘电动自行车,与车主因车费纠纷引发打斗,双方随后被警方带回矿泉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17时许,该外籍男士突然昏迷,警方即通知“120”派医务人员到场抢救,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正依法立案开展侦查。 该事件导致上百名在广州的外籍人士在发生猝死事件的派出所门口聚集,引起交通一度堵塞。 近年来,广州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前来旅游、经商,每年有数百万人次的外国人从广州各口岸出入境。 据报道,目前广州市常住外国人有两万多人。 注4、《刑讯逼供不好使了?北京办案将弱口供强证据》全文: 2006年2月14日《北京青年报》 上周,本市法院審判多起刑事案件,在這些案件中,幾乎每一起案件審理起來都不是那麼輕松。記者注意到,被告人當庭“翻供”,甚至于“零口供”的現象相當普遍。明明簽字畫押的口供,一上法庭便“出爾反爾”,其結果是大大浪費了司法資源。“翻供、零口供現象的確在逐年增多,尤其是近幾年,口供已變得不再那麼可靠了!”國家法官學院教授張泗漢說。 肇事司機“零口供”仍被判刑兩年 上周,通州法院判決一起交通肇事案。司機王某將正在馬路上穿行的兩歲男童頭部撞成重傷。案發後,王某卻拒不承認撞人事實,庭審過程中仍然是百般抵賴。最後,公訴人出示的證人證言,以及醫院詳嘧C明均證實男童頭部所受的傷不是摔倒所致。最終,法院認定了這些旁證,並判決王某有期徒刑2年。另外,上周還有多起刑事案件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翻供、零口供現象。 記者還注意到,此前的畢玉璽串案、農發行串案等廣受社會關注的案件中,均出現被告人翻供現象,去年2月轟動京城的西客站53萬元大劫案,3名嫌疑人竟集體翻供。口供成了偵查機關、審判機關頗為撓頭、頗為含糊的證據。 翻供、零口供“打擊”刑訊逼供 供作為一種法定的證據形式,被稱為“證據之王”。在相當長時期的刑事司法實踐中,辦案人員曾存在輕信口供的錯誤證據觀,甚至為追求口供採取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隨著“翻供、零口供”的現象增多,刑訊逼供越來越顯得“不好使”了。 “刑訊逼供越來越不好使了,辛辛苦苦弄來的口供,到了法庭上就翻,白忙活還添亂,嫌疑人的法律意識強多了。”一名辦案民警這樣向記者描述。隨後,記者又採訪了本市幾家偵查機關,結果得到的答復竟如此雷同:“翻供”成了目前最讓辦案人員頭痛的頑疾。 記者從市高檢了解到,從今年3月1日起,全國檢察機關將對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這樣不僅能夠有效解決嫌疑人“翻供”現象,還可以有效避免刑訊逼供。 口供變數大,加大律師辦案風險 翻供、零口供的情況的確是越來越多!代理的風險也隨之加大。”刑辯律師許蘭亭這樣描述刑辯過程中的感受,“當事人一翻供,辦案人員就會想到律師,所以辯護起來也很含糊,弄不好就被擱進去!” 據了解,針對翻供、零口供現象增多,司法人員和辯護律師開始淡化、弱化口供的作用,強調“重證據、不輕信口供”。“只有當全部有罪證據環環相扣,能夠形成證據鎖鏈的時候,法庭才能判決一個人有罪。而口供僅僅是證據的一種,且屬于言辭證據,它只能印證而無法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與否。因此,辦案人員不應對口供過于依賴,甚至把很多精力放到口供上。”市高院刑庭副庭長劉京華說。侯毅君 相關鏈接 零口供”是指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自己犯罪行為只作無罪的辯解,拒絕作有罪供述或保持沉默、緘口不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