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代民主党总统的努力,今天终于有所成效。就像有如Winston Churchill说的:“Americans can always be counted on to do the right thing...after they have exhausted all other possibilities。” Really? 在医改这个议题上,美国其实一直远远落后于欧美G7诸大国。在多项population health统计数据方面,欧美G7诸国的公民远比美国人来得健康。美国人的问题是他们的医改指导思想不是建立在公益的基础上。医疗服务还不是美国人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众多的美国人还没有认识到国家有为公民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 医疗保健应该被视为经济发达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不能买卖。从国民的疾病与痛苦中谋取商业利润的行为应该为社会所唾弃。 在医改议题上,美国人还可以做得更多更好。奥总的医改法案根本没有体现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概念。对生命的维护-医疗服务应该被平等。人人有权获得平等的健保服务。这项服务不应该被商品化,更不该受公民支付能力的限制。坦白地说,如果我们接受穷人与富人的生命是等价的这个概念;那么就应该接受对生命维护的所需也应该被平等对待的说法。 美国人是终于做对了一件事。但是,还可以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