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法海外资产申报简介 在全球化大趋势下,为加强对美国纳税人全球财产信息的掌握和监控,更有效进行国际税务稽查,美国税法对总价值到达一定门槛的海外资产申报有明确的规定。 这些规定可以简括介绍如下: · 行之多年的老规定:美国纳税人,如果一年之中的某一天,在海外的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拥有超过价值1万美元以上的存款或者基金之类的账户,必须申报TD F 90-22.1表。 · 从2011年开始的新规定,美国纳税人在海外特定金融资产的总价值,如果在一年结束的最后一天(12月31号)超过5万美元,,或者是一年之中某一天超过7万5千美元,必须申报8938表。 美国华人,特别是从中国大陆来的华人,长期以来大多数不会有海外财产申报问题。因为大多数人十几年前,或者几十年前来美国时都很穷,即使有点财产,价值也很小,过不了申报的价值门槛,鲜有海外财产申报问题。 但是近二十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中美之间经济商务劳务活动频繁,不少从大陆来美华人可能会在海外,主要是在中国国内拥有财产。比如因为财产继承,投资,工作等等原因,在国内积累一定价值的某种形式的财产,这就会面临海外财产申报问题,需要加以注意。 海外财产申报主要是两个表: 第一个表是老表 TD F 90-22.1表: 海外银行金融账户申报表 (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此表行之多年,申报价值门槛是1万美元。主要是指银行账户,以及通过金融机构管理的,包括基金在内的各种投资。比如一年之中的任何一个时间点上,在外国银行的存款账户或者基金投资的价值超过1 万美元,就必须申报。这个表和所得税表分开来报,每年的截止日期是6月31号。 第二个表是新表 8938表:特定海外金融财产申报表 (Statement of Specified Foreign Financial Assets). 这个表是个新规定,从2011年报税开始实施。这个新表和前面 谈到的老表区别在于: 老表只是局限于以银行账户以及通过金融机构管理的包括基金在内的各种形式的财产。 而新表扩大了海外财产的申报范围,所有在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账户以外的,下列特定金融资产都在申报之列: ·外国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 ·在外国实体中包括外国退休计划,信托,遗产,公司,合伙公司中的经济权益和投资 ·发行人和涉及的另一方是外国人的各种金融工具以及合同。 规定没有列出房地产为金融资产。海外的房地产财产,不在特定海外金融财产之列。 特定海外金融资产的详细申报门槛,由纳税人是否居住于美国,和是否夫妻合并报税这两条决定,从每年的最后一天总价值5万美元或每年当中某天的最高价值7万5千美元,到每年的最后一天总价值40万美元,或每年当中某天的最高价值60万美元不等。 新表还有一个和老表不同的地方是:老表是和个人所得税表分开来申报。而新表则和年度个人所得税表一起申报,是年度个人所得税表的一部分。因此它的申报截止期限就是个人所得税表的截止期限:下一年的4月15号(如果没有申请延期)。 如果应该申报以上两张表而没有申报,罚金是每张表罚1万美元,最高可罚到5万美元。如果没有申报的表涉及到欠税的问题,还会有欠税额40%的低报收入罚金。严重的可能会有刑责问题。 众所周知。根据法律,美国境内的一切银行金融机构,每年必须向美国税务部门报告美国纳税人账户的税务相关信息。现在,根据新的法律,美国政府开始要求海外的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直接向美国税务部门提供美国纳税人账户的税务相关信息。据美国联邦税务局(IRS) 网站消息,美国政府已经要求海外的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在2013年6月20号以前和美国政府就此事达成协议。 相关链接: 税表不符国税局信息导致的查税 从艾未未欠税案看中美税法税务制度的差别 美国的税务文件资料要保存多久? 中美税法税制比较之三: 发票 中美税法税制比较之二: 罚金(Penalty) 中美税法税制比较之一: 法律追诉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