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植榮:公務員漲工資的尷尬 沒有政治改革 任何問題都解決不了 劉植榮接受《南風窗》記者張默寧專訪 《南風窗》2012年第9期 2012-05 http://zhirong.i.sohu.com/blog/view/214051020.htm 公務員漲工資的尷尬 國外對公務員的最基本看法是: 公務員,你自己給自己定工資標準,那就是匪; 你的工資高於普通百姓的工資,那就是貪; 你不交養老保險反而退休後的養老金比百姓還高,那就是盜; 你不公示財產,那就是賊。 05月01日 00:15 (人民網 新華網 轉發推薦本文)  南風窗: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實行全國統一標準,但是具體到中央和地方、不同機構、不同地域,公務員的工資差別很大。這種差異是如何形成的?具體的差異您有沒有統計數據?現在的普遍說法是“津補貼”造成差異,您怎麼看? 劉植榮:公務員工資地區差別,這是制度本身形成的,因為中國公務員工資標準是公務員自己定的。當然,公務員在給自己定工資標準的時候,會參照當地的經濟發展情況。經濟發達地區,如北京、上海、廣州等地的公務員工資自然就高,內地經濟欠發達地區公務員工資自然就低。中國公務員工資保密,詳細情況體制外的人不清楚。公務員漲工資也保密,各種媒體不透露任何消息。工人工資漲幾十元、一二百元就報紙頭條,鑼鼓喧天,鋪天蓋地地報道,公務員漲幾百元、幾千元,也是“鬼子進村,打槍地不要”,悄悄密密地就漲了。 當一個國家的公務員工資成了機密,這個公務員群體和劫匪有什麼區別?只有劫匪才偷偷摸摸做事。我一直感到奇怪,公務員是政府職員,政府消耗社會財富,不會創造財富,不會產生利潤,那他們哪來的獎金呢?一些單位發的莫名其妙的獎金,這錢是從哪裡來的呢? 過去媒體報道過,審計署抽查發現,中央56個部門近兩成報銷發票為假發票。你看,連中央單位都用假發票報銷騙錢,那地方政府用假發票報銷是不是更是輕車熟路?難怪有外國旅遊點竟有人用漢語兜售發票:“你好,書記,有發票。”我想,公務員的這福利那獎金,恐怕很大一部分來自假發票報銷。這是犯罪行為!這是詐騙罪! 郎咸平先生說:中國公務員是天底下最無恥的群體。中國公務員自己的言行證明了這一論斷! 南風窗:公務員漲工資在物價上漲的背景下,原本是正常的事情,事業單位、教師的工資也都在漲,但為什麼涉及到這一話題,總是遭到非議?如果要給公務員漲工資,應該遵循怎樣的程序和立法過程? 劉植榮:物價漲,工資也應相應上漲,這本無可非議。但現在的問題是,公務員漲薪幅度過大。他們本來基數就大,漲10%就相當於普通工人的30%,甚至50%,這樣,公務員工資與工人工資差距越拉越大。 舉個例子,你是公務員,月薪6000元,漲10%就是600元。我是工人,月薪2000元,漲10%僅是200元。雖然都是漲10%,但你增加了600元,我僅增加了200元。你看,都說漲薪10%,但含金量不一樣。這樣漲下去,越漲收入分配差距越大。所以,漲薪不要看百分數,而要看實際漲了多少。這是百姓對漲薪不滿的主要原因。因為你公務員悄悄地漲一次薪,頂工人敲鑼打鼓地漲幾次薪,還要工人感謝黨,感謝政府。 一開始我就講了,中國公務員工資都是公務員自己給自己定工資標準,而外國是人民給公務員定工資標準,就是人民的代表機構議會或國會制定公務員的工資標準。道理很簡單,公務員是人民的公僕,人民是主人,僕人的工資當然由主人給制定,哪有僕人自己給自己定工資標準的道理?再舉個例子,你家雇個保姆,工資標準是由保姆自己定嗎?把錢櫃交給保姆,讓她自己想拿多少工資就拿多少?所以,公務員的工資標準必須交給人大制定,公務員的任何工資調整,必須經過人大批准,不經過人大批準的公務員工資不合法。 在美國,公職人員的任何薪金變動,都要經過國會批准。《聯邦公務員可比性工資法案》規定:在同一地區,一定要毫不折扣地體現同工同酬;聯邦政府公務員必須與同一地區私營企業同等工作性質的職工工資標準一致;必須徹底消除任何聯邦政府公務員與私營企業職工工資不平等的現象。 由於通貨膨脹,公務員工資每年有個年度微調,微調標準必須依據勞工部公布的私企工資成本指數,但公務員工資調整幅度必須低於工資成本指數0.5個百分點。法律還特別規定,只有總統有權動議調整公務員工資標準,但必須報國會批准。美國法律還規定了公務員工資封頂制度,普通公務員不管何種理由所有項目工資之和超過封頂工資不得支付。美國還有利益迴避制度,對公務員來說,誰提漲工資不給誰漲工資,要到他的下任才開始執行新工資標準,這就阻止了官員在人民委託給他們的崗位上不好好為人民服務、天天琢磨給自己加薪的不道德現象的發生。 中國每年派大量公務員到美國考察、學習、兼職,怎麼這麼好的制度他們就學不來? 南風窗:您談到工資的合法性,您認為現在公務員的工資合不合法? 劉植榮:自己給自己定工資標準,肯定想法往高處定,這無異於監守自盜,當然不具有合法性。中國雖然沒有工資法,但在《憲法》、《黨章》等黨紀國法中也有相關規定。我們先看看中國的根本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序言裡寫得很清楚:“社會主義的建設事業必須依靠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這些年來,中國經濟飛速發展,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這是舉世公認的。但我們在為自己的經濟發展成就自豪的時候,不能忘記工人、農民,因為他們是社會主義建設的主力軍,是社會財富的主要創造者,必須讓他們優先享受到經濟發展的成果。 而現在的情況是,公務員“近水樓台先得月”,制定分配政策優先保障自己的利益,把最廣大勞動者的利益甩在了一邊,這顯然違反《憲法》所有公民一律平等的規定。 中共黨員是中國公務員隊伍的主體,“三個代表”就印在《憲法》第七段上,我們黨要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侵占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公務員把自己的工資標準定得超過私營企業,這就是侵占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 鄧小平同志反覆強調,要將“人民擁護不擁護、人民贊成不贊成、人民高興不高興、人民答應不答應”這四條原則作為黨制定各項方針政策的出發點和歸宿,要始終以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為最高價值尺度。我想,讓公務員工資標準超過私營企業,人民不擁護,人民不贊成,人民不高興,人民不答應。 《中國共產黨章程》在幾處明明白白地寫着:“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改善民生為重點,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黨在任何時候都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眾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聯繫,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不允許任何黨員脫離群眾,凌駕於群眾之上……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公務員工資高於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工資,就是背離了中國共產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沒有解決好人民群眾最現實的利益,把公務員隊伍當作特權階級,凌駕於人民群眾的利益之上,享受在先,吃苦在後,這與“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格格不入。 你看,公務員工資不與普通群眾保持一致,是不是違反了黨紀國法? 南風窗:公務員的灰色收入應該怎麼界定?現在普遍所指的是權力尋租帶來的利益,那麼隱性收入和變相福利算不算?一些學者將公務員的收入概括為“低工資、高補貼、泛福利”,您怎麼看待這一現象? 劉植榮:什麼是“灰色收入”?那就是“不黑不白”的收入,這當然屬於非法收入。在收入上,只有合法與非法,要麼是合法收入,要麼是非法收入,根本就不存在所謂的“灰色收入”。權力尋租帶來的利益,必然是非法的。 前段時間,香港特首曾蔭權乘坐了私人遊艇,接受私人款待,這引起香港市民的質疑,公眾不依不饒地把曾蔭權一通提審,這點兒事兒要是在大陸,媒體都不會報道。但在香港就不行,立法會提審特首,甚至動議彈劾特首。尷尬的特首含淚訴說冤情,稱並沒有如媒體報道所說的那樣接受豪華款待,只不過吃了一碗豬骨粥,並稱自己乘坐遊艇也付了船費。 美國法律規定,公務員接受的禮品其市場價格不得高於20美元,一年內從一個渠道接受的饋贈不得超過50美元;禁止向上級贈送禮品或向比自己工資低的雇員索要禮物;對外國政府及其代理人贈送的價值100美元以上的禮品,必須在60日內交公,違反此規定者,法院判處所接受禮品的估價金額並另加5000美元的罰款。 新加坡的《公務員紀律條例》規定,公務員不能接受公眾人士的禮物和款待,因公務接受的禮品必須如實報告,價值超過50新元的禮品必須交公,否則就以貪污受賄罪論處,面臨5-7年的牢獄之災,還要將入職以來每月薪金的40%比例積累下來的全部公積金和養老金上繳國庫。 芬蘭法律規定,公務員接受超過規定標準的禮品、宴請、旅遊或榮譽頭銜均視為受賄,處以罰款和4年監禁,並且終生不得擔任公職。芬蘭公務員吃請格外小心,喝杯啤酒可以,要是喝杯法國紅酒就有可能受到受賄調查。中國駐芬蘭大使館曾給芬蘭某部門送去一瓶茅台酒、一瓶紅酒和一筒茶葉,嚇得芬蘭官員趕緊用自己的薪金買下這些禮物。 從外國對公務員的治理看,公務員就不允許有灰色收入,要麼是合法的,要麼是非法的。關於公務員的補貼和福利,那更是不公正。福利是給窮人的,是對窮人的救助,讓他們過上有尊嚴的生活。而我們的福利公務員得到的最多。百姓上班自己買車買油,一些官員上班乘公車。百姓養老靠自己交納的養老保險,公務員養老一分錢的保險都不交,吃政府財政,也就相當於讓所有納稅人供養着,養老金反而是企業退休人員的三倍! “特權通吃”已經成了一種制度,廣遭詬病。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的一份調查報告,中國政府投入的醫療費用中,80%是為850萬以黨政幹部為主的群體服務的。 根據《鳳凰周刊》2011年第9期的報道,黑龍江省企業退休高工目前的喪葬補助費為6000元,加上一個月的養老金,總共7300多元,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喪葬費補助費4000元,另外還要加上20個月的養老金,以及600元的補貼,高達11萬。 南風窗:很多省市現在推行“陽光工資”,但是這一做法一方面不能從根本上杜絕“津補貼”亂象,另一方面也有部分層級較低的公務員對此抱怨,覺得影響了他們的收入。“陽光工資”的推行為什麼難以奏效? 劉植榮:到嘴的肉,誰也不想吐出來。讓公務員自己監督自己搞廉政,比讓狗改了吃屎還難! 全世界不明白,中國公務員的工資怎麼竟成了國家機密?媒體不報道,公眾也不知道公務員的工資標準,只是猜測。 公務員是特殊公民,他們的工資必須公開透明,接受監督。公務員在國外被叫作“看管國庫”的人。你看管國庫,當然要經常向主人報告自己的收入情況,讓人民放心,知道你沒有監守自盜,把國庫的錢拿到自己家裡去。這就是公務員必須定期公示財產的原因,而且任何人都可以調查任何公務員的收入支出情況。要想當公務員,必須放棄這點隱私權。一些基層公務員抱怨自己工資低,這要看與誰比,工資高低是對比出來的。如果與私營企業職工比,與農民工比,與農民工比,他們就不覺得工資低了。 如果說公務員工資低,為什麼每年千軍萬馬爭考公務員?如果說公務員工資低,為什麼四川公務員未完成幫富士康招工任務而進廠頂包? 每年政府招收公務員,沒聽說過沒人報名,招不夠名額的情況。我在過去接受採訪時一再強調,沒有民主制度,就不會制定出好政策,即使制定出好政策來,也不會執行好,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經是好的,被歪嘴和尚給念歪了”。 你讓政策制定者剝奪自己的權益,這可能嗎? 2012年3月5日,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省長朱小丹在“兩會”上指出:“當前改革最大的阻力是既得利益格局,而政府自身改革的最大阻力也來自於政府自身。革命革到自己頭上對政府是個考驗,我們是真改革還是假改革,是口頭上說改革還是實際上去促改革,這是一次很大的考驗。”革自己的命無異於自殺,這很難下手。所以,必須通過民主程序制定政策,通過民程序監督政策的實施。沒有民主制度,就不會有“陽光工資”。 南風窗:公務員的收入應該處於整個社會的什麼水平,其他國家的狀況對中國有沒有參照價值?前幾年,“高薪養廉”一詞比較熱門,現在應該怎麼看待高薪養廉? 劉植榮:公務員工資高不高,不能與高收入國企相比,要與私營企業相比,與全國所有勞動者平均工資水平相比。根據我對世界183個國家工資制度的研究,發布了《世界工資研究報告》,得出的一個結論是:中國最低工資是人均GDP的25%,世界平均為58%;中國最低工資是平均工資的21%,世界平均為50%; 中國公務員工資是最低工資的6倍,世界平均為2倍;中國國企高管工資是最低工資的98倍,世界平均為5倍;中國行業工資差高達3000%,世界平均為70%。如果這樣科學地對對比,中國公務員的工資已經大大超出世界水平了。 我們不要昧着良心說話,如果覺得公務員工資低,那為什麼還賴在那裡?怎麼不辭職?當公務員是自願考取,政府沒有脅迫一個人一定要當公務員。其實,要知道中國務員工資是高還是低,只要看看每年的公務員考試情況就知道了,經常是幾十人、幾百人、甚至上千人爭搶一個公務員職位。“高薪養廉”的始作俑者不知是誰,但這絕對是個混賬邏輯。 中國一些官員和媒體對新加坡公務員的工資津津樂道,並為新加坡總結出“高薪養廉”的治國理念,於是乎大造輿論,說中國腐敗是因為公務員工資低,要向新加坡學習,讓公務員的工資和新加坡接軌。 其實“高薪養廉”是個歪理邪說,新加坡政府和人民對中國大陸給他們戴上的這頂“高薪養廉”的帽子感到羞辱,他們反駁說:“廉潔是每一個公務員最基本的職業道德要求,不需要用高薪去養。” 其實,新加坡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務員平均工資分別是公司的88%和85%,公務員工資不如築路打樁工的工資高。而且,新加坡公務員工資透明,不得有任何灰色收入。有位獄警一向奉公守法,但有一次接受一名罪犯的15新元為其買了一包香煙,就被指控犯有貪污罪,被判處1年監禁並罰款15新元,開除公職。 新加坡法律規定,對任何被開除公職的公務員永不再用。新加坡公務員還有一個特色,除了最低級別和最高級別的公務員外,其他絕大多數公務員不得參加任何政黨組織,他們認為,公務員是為全國人民服務的,不是為哪個黨派服務的。 這幾年,世界10個最廉潔的國家一直是丹麥、芬蘭、新西蘭、新加坡、瑞典、冰島、荷蘭、瑞士、加拿大、挪威,其實這些國家的公務員工資水平都大致等於或低於全國就業人員的平均工資,公務員工資最多高出國家法律規定的最低保障工資的一倍,所以,根本不存在“高薪養廉”之說。 中國公務員工資越漲越腐的實踐也說明,“高薪養廉”絕對是個混賬邏輯。 1980年代落馬的省部級貪官只有2人,1990年代上升為15人,2000年代達到了99人。這僅僅是落馬省部級貪官的人數,貪污受賄的涉案金額也在成幾何級數增長。 公務員工資越高,貪污腐敗越嚴重,因為水漲船高,過去收1000元的賄賂就給辦事,現在給10萬元都瞧不上眼了。工資不斷上漲與腐敗愈演愈烈的事實證明:高薪養不了廉,只能養貪。 如果高薪能養廉,那中國早就該實行一夫多妻制,這樣,在中國就可以消滅強姦犯罪。可見“高薪養廉”的提出是多麼滑稽與荒唐。 南風窗:為什麼國外法律規定,公務員工資不能超過私營企業,這樣做是不是不便於公務員隊伍保留人才? 劉植榮:政府公務員屬於執行政策的人員,人民的代表機構制定政策,由公務員隊伍來執行政策,也就是民主國家講的“三權分立”里的“行政”。政府的性質決定了對公務員的創造性要求不高,立法機構把政策制定出來,公務員拿來執行就是了。所以,外國立法機構,有意不給公務員過高的待遇,避免社會人才湧入公務員隊伍,形成政治脂肪。 我們必須把人才留在社會上,讓他們開公司,讓他們搞研究,讓他們發明創造。試想,如果比爾·蓋茨當了公務員,我們現在的社會該是個啥樣子?估計很多人還不會用電腦。如果把馬克·扎克伯格、埃文·威廉姆斯、傑克·多西、伯利茲·斯通等人吸引到公務員隊伍,那我們現在還不知道微博是個啥東西。 所以,在國外,公務員並非是年輕人的首選職業,原因之一就是公務員的待遇很一般。美國聯邦審計總暑曾在幾所大學進行調查,發現學生們幾乎都對公務員職業沒什麼興趣,在64個被調查的學生中,只有2個表示畢業後可以考慮應聘公務員。 2005年,美國針對公務員工資進行了一次調查,調查結果是:大多數公務員認為政府的待遇最差,在由私企轉入政府部門的公務員中,32%的人認為工資比以前低,34%的人認為與以前持平,只有33%的人認為比以前高。 南風窗:公務員財產公開現在一些地方在做,比如浙江慈谿和重慶開縣,但是在全國推行可能還需要一定的時間,而且這些地方都屬於內部監督。如何把家規變成法律?這幾年也有人大代表不斷提出相關的提案,但是很難進入議程。您怎麼看待這一問題? 劉植榮:內部監督作用有限,讓自己監督自己,能監督出什麼問題來? 你看中國反腐機構有多少,最近又成立的預防腐敗局,反腐機構越多,腐敗越多,因為官員多了,基數大了。所以,真正起作用的是民主監督,讓人民監督,讓輿論監督。而監督的前提是財產公示。你不公示自己的財產,那不就是一筆糊塗賬,我怎麼監督你? 美國人常講,要想當官,自己就要住進玻璃房子。這就是講透明,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接受公眾監督。美國有個《政府官員行為道德法》,包括總統在內的所有立法、司法和行政公職人員,必須在任職前報告自己的家庭財產,上任後還須按月申報,材料對公眾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公務員在財產申報中提供虛假信息就是犯罪,可判處最高25萬美元的罰款和5年監禁。公務員利用其公務身份參與經濟活動要被判處1萬美元以下的罰款和2年以下的監禁。財產公示是把自己的財產向全社會公布,接受全社會人員的監督。 這是從政的最基本要求,不想公示財產,就不要當官。要想當官,就必須放棄財產隱私權。 狼群是不會研究羊群利益的。 公務員財產公示在人大進入不了議程,你看看人大代表的成分構成就知道了,因為裡面大部分是公務員,有幾個工人、農民? 國外對公務員的最基本看法是:公務員,你自己給自己定工資標準,那就是匪;你的工資高於普通百姓的工資,那就是貪;你不交養老保險反而退休後的養老金比百姓還高,那就是盜;你不公示財產,那就是賊。 最後我要說一句話,沒有政治改革,任何問題都解決不了!廟堂里的高談闊論,也只能是空中樓閣,霧裡看花,畫餅充飢。  (本文為採訪原稿,發表時有刪節。見《南風窗》2012年第9期總第461期第59~60頁) http://baike.baidu.com/view/3513997.htm 劉植榮 簡歷 劉植榮,獨立學者、媒體評論員、專欄作家。曾任某軍事院校教研室副主任,天津某企業集團人事教育部部長,世行埃塞俄比亞項目辦公室主任,非行喀麥隆項目協調員。 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改革報》等報刊發表文章數百篇,在部隊內部出版教材5部(合編),公開出版《聖經中的人生智慧》《85%的人應該漲工資》《世界警察概覽》《美國歷屆總統競選辯論精選》《美國20世紀經典演講100篇》等著(譯)作11部,接受過多家報紙、雜誌、電台、電視台採訪。 發表的《“免費義務教育”的提出凸顯官員是“文盲”+“法盲”》、《世界工資研究報告》、《論房產稅的合法性》等文章引起強烈反響,推動了國家義務教育免費、大幅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對超面積住房徵收房產稅等政策的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