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是加拿大唯一的在官方政策里專門針對限制移民的民族。在1885年,加拿大不顧 華人在興建太平洋鐵路、維護加拿大統一方面所作出的犧牲和貢獻,以應對為加拿 大太平洋鐵路工作的華人勞工的增長,通過“人頭稅法案”,規定華人必須繳納50加 元人頭稅方得入境,後來又漲到100、500加元,相當於華工當時兩年工資,1923年, 政府通過了《排華法案》,禁止華人進入加拿大。2006年6月23日,加拿大總理哈 珀在眾議院舉行儀式,就嚴重歧視華人的ǒ人頭稅ō政策和《排華法案》,向全加華 人正式道歉,並對ǒ人頭稅ō受害者進行象徵性補償。 2006年7月1日,加拿大國慶日,也是當年《排華法案》的生效日,近6000名華人在 鐵路華工紀念碑前舉行過紀念先輩儀式後走上街頭,載歌載舞,以ǒ我愛加拿大,加 拿大是我家ō為主題的國慶日大遊行,表達了新一代華人對加拿大的熱愛和對美好明 天的嚮往。 應該說我們不要忘記過去,抬頭向前看。有人問我“這是 1885 年的事,事情已經 發生在 125年以前,儘管國會道了歉,賠了償,華人是否永遠不能(或不願意)原 諒加拿大?”有人說“許多移民海外的華人有“國恥”教育的後遺症:既要在西方過西方 的生活,又要為中國的一切糟粕自豪 -- 尤其為中國一切反對西方的價值觀叫好; 他們仇恨西方任何細微的歧視或不平等,而對於西方接納移民的包容和平等毫無 感恩甚至欣賞。”我大概就是這一類。“人頭稅”道歉和受害者補償應該說我們加拿 大華人今天的地位已經有很大改善,但我也看到真正阻礙我們融入加拿大社會的 力量是來自主流社會。 在加拿大,華人是受傷害最深,時間最長,結果賠償最少,也是最後一個。就拿 “人頭稅”受害者賠償,這不是賠償,只是象徵性補償,而且條件很苛刻,只有"健 在"的"人頭稅"受害者和其他受害者遺孀每人能補償2萬加元。"健在"意味着什麼? 2006年距離開徵"人頭稅"已有121年,距離停徵83年, 81000交人頭稅人中,尚存者 只有35人,遺下的配偶不超過360餘人,加起來就補償800萬加元。而在人頭稅期間 來加的81000華人所繳人頭稅總額估計在2300萬元加幣,若以今天的相等價值加以換 算,再加上利息,100年後這筆錢是多少?即然是象徵性補償,當時的家庭都應該得 到補償,至少受害者的第一代子女可以得到這筆補償,因為他們也是受害者,他們 生活在那種非人的環境中,也僅僅是把他們家繳納的錢退回,這都難嗎?2006年7月 9日,近200名人頭稅苦主家屬和第一代子女出席在多倫多舉行的平反人頭稅小區論 壇,眾人一度高舉標語誓師,聲言會向政府爭取賠償到底。 我不知道會他們怎麼抗爭。我曾經讀過一個報導,有一人頭稅家屬到法院挑戰"人 頭稅"政策違反加拿大憲章,結果法院把他們他們踢了出來,理由是加拿大憲章1986年 才生效,無法用到100年以前。如果我看到這個家庭,我會說你們為什麼不去挑戰 “2006年”聯邦的“象徵性補償”做法違反加拿大憲章。這個“象徵性補償”歧視 已故的交人頭稅人,同樣交人頭稅人,為什麼只有尚存者有補償,100年後有幾個尚 存者。同時“象徵性補償”也是歧視華人,因為在加拿大歷史上曾受過不公別的族 裔都得到真正的賠償。 在“人頭稅”道歉前兩個月,2006年4月16日加拿大外交部長在電視台渲染中國人情 報盜竊威脅,直到今天一個中國間諜也沒有抓倒,倒是當年抓了兩個盜竊加拿大工 業技術的俄羅斯人。這無疑是在把人頭稅ō和ǒ排華法ō兩座大山移去後,又加了座大 山在華人頭上,主流社會用意太明顯。 應該說加拿大是一個很美好的社會了。但我們華人頭上的玻璃天花板比別人要高, 別人能看到玻璃天花板上人的身影,而我們只能看見上面的腳板。談種族歧視,不 是號召大家去仇視這個社會,而是讓大家了解這裡的現實。如果這個現實不合理, 我們就應當去改變它,重要的是先改變自己。加拿大實質上是個凡事必須去爭的社 會,你不爭那你就永遠在社會最底層,關鍵在於怎麼去爭。 謝謝大家光顧此文,但不一定能回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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