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兵冤案和汉奸冤案之探讨 嘉宾邀请 方鲲鹏 (业余法律爱好研究者,雄文等身) 连山 (法律背景资深人士,点评独到之处) 活阎罗花草大侠 (学富五车,才华横溢 恳请赋诗一首) 特别说明:皇上,此人有相当法律知识也有高见,但此次他是主要当事人之一,为了避嫌 故不在邀请之列 水兵冤案的阴霾还未散去,万维又黑云滚滚,有人活生生造出一汉奸洋奴冤案。 泳坛小将叶诗文荣获金牌却被西方媒体质疑服用禁药。这时有一搏主在某博客处跟了一帖““谁教她生不逢时,来自一个毫无诚信,造假不怕天谴的国家呢?”。从此铁证如山,汉奸洋奴冤案生成。对此话比较客观的理解是:叶来自一个毫无诚信,造假不怕天谴的国家,所以她受到了质疑。(注意:不是她应该受到质疑!) 下面我们简单比较一下两案的相同和不同之处:VP(Virginia Police) WZ (万维造案者) VP 威胁逼供了11小时后,水兵按照福特要听的话“坦白” WZ 围攻谩骂从黄昏到凌晨,该博主据不认“罪” VP 用死刑威胁水兵 WZ 用要该博主全家服毒,跳楼,一针扎瘫痪老爸,在她家开窑子等威胁谩骂 VP 用威胁恐吓使一水兵最后胡扯上无辜八水兵 WZ 用谩骂攻击未能使该博主招出另一“汉奸洋奴” V 陪审团 素质低下,偏听偏信 一致判水兵有罪 W 陪审团(网友) 水平高超,明辩是非 一致判该博主无罪 以上是基本事实,点评还请大家。俺刚学法,知之甚少,挂文目的是想减少冤案。此乃研讨法律之圣地,脏粗话,谩骂攻击者免进。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