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化美国籍难退出美国籍更难》 美国从1934年起不再剥夺出生在美国的每个人的出生地国籍;美国从1967年起不再剥夺任何人的国籍。从此,美国从法律上和实践上,尊重每个人的出生地国籍,默认双重国籍。 但是,中国大陆现在仍然剥夺1978年出国的大陆人民的出生地国籍,违反了中华文明对出生地国籍的尊重的优良传统,违反了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不能任意剥夺每个人的国籍”的条款。 从单位大大小小领导们分别一一批准,申请护照,领事馆签证,F-1,H-1B,到劳工卡,绿卡,一直入籍美国公民,一路走来,重重难关,都经历了,刚喘过气来。 又听说,加入美国籍,中国国籍“自动”没了。那可不行。怎么把中国国籍搞回来?派出所说,先要退出美国籍。 但你是否知道,失去或退出美国籍又有多难吗? 按美国国务院的一般说法,如果一个美国公民主动申请并获取外国籍,则有可能失掉美国国籍。但按美国法律,真要失去或退出美国国籍,必须履行一套书面程序,缺一不可。 第一,为了失去美国国籍,一个人必须出于自由意愿,主动申请外国籍,并且有放弃美国籍意图;这种放弃美国籍的意图可以是书面陈诉或行为。 第二,为了失去美国国籍,美国公民必须向美国政府提出申请。如可以在美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声明放弃美国国籍手续。 第三,美国政府会审查申请者是否符合退出美国国籍的条件。不符合者,如国税局的税款没交清,美国政府会拒绝申请者是否符合退出美国国籍的申请。 第四,一旦美国政府认为申请者符合条件而同意申请者退出美国国籍,美国国务院会签发一张书面证书 (Certificate of Loss of Nationality 缩写为 CLN),交给申请者本人并永久存档。 美国移民局要求持美国绿卡的永久居民每年至少在美国居住半年,否则会失去美国永久居民身份。但是,对美国公民无此要求。你今天加入了美国公民,然后永远居住在中国,你永远还是美国公民。 难吧? 因而, 推翻封建满清后的第一位大总统,备受海内外华人和海峡两岸国共两党尊敬的孙文先生,至今只好保留中国和美国双重国籍。 原文:《加入美国籍难,失去或退出美国籍也不容易》 http://my./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06921 (作者:南阿南) |